基督教的慈善观
2009-10-30李嶷
李 嶷
基督教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对于慈善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基督教的慈善传统深深地影响着西方人的思想和行为方式。西方文化中广泛流行的慈善事业,其实就是基督教文化的一种现实表现。
一
基督教的慈善观,直接来自基督教关于爱的看法。
在基督教的经典著作《圣经》里:上帝通过耶稣基督彰显无私的爱,因此,人与人之间应该形成更为广泛而深沉的爱。上帝爱人,尽管人犯了很多罪,但上帝仍然要实施拯救,甚至不惜差遣自己的儿子降世来拯救世人。人通过耶稣基督而得到爱,同时也从耶稣基督为人类舍弃自己的生命中认识爱。正如《圣经》中所说:“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
耶稣基督彰显了上帝无私的大爱——它能够使人摆脱个体的束缚,实现爱在对象上的延伸。所以,基督教提出了关于爱的两条诫命:“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和“爱邻舍如同爱自己”。
从宗教的意义上来说,前一条诫命是首要的。但是,后一条诫命恰恰体现了前者的实质性内容:对上帝的爱,必然包含始终与上帝一起,爱人乃至一切造物。尽管从本质上来说,人是倾向于自爱的,但是第二条诫命通过“爱邻舍”而将自爱虚化了。
在这里,邻舍的含义是广义的,与血缘、地域等毫无关系:因为得到别人的爱,所以别人成为自己的“邻舍”;同样,因为爱别人,所以自己成为别人的“邻舍”。
《圣经》里说:“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就是“爱仇敌”的思想。事实上,这是一个象征,即应该爱所有的人,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博爱”。
可以说,爱是基督教思想中的核心和基础。
《圣经》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观念,就是“恩典”。在《圣经》之中,上帝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意思是说,怜悯、恩典是上帝自身具有的属性,他施加恩典是无条件的。按照基督教的说法,上帝和人之间,是不存在“互惠”的情况的。因为上帝不需要人的任何回报。上帝对人的要求,仅仅是为了保证人不走向歧途,没有任何利害因素在里面。这也可以解释与恩典相配合的上帝的“惩罚性”:这种属性并不是因为人违背上帝而导致的愤怒,而同样是一种让人不走向堕落的保证。
实际上,上帝创造世界就是一个恩典的行为。这里包含的一层意思就是:上帝的恩典是超越功利性的无私行为。惩罚性被放在了末世(末日审判)。这就更强调了爱的色彩。作为施恩者,恩惠是无功利的,无所求的,恩典行为的本身就是爱的体现。
二
这些关于爱的看法,是基督教慈善观的基础,我们可以由此推论:
慈善这种对穷困者的关怀,是一种对所有上帝所造之物的爱,以及来自这种爱的分享。《圣经》中有大量关于慈善的教导:
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你那里若有现成的,不可对邻舍说,去吧,明天再来,我必给你。
周济贫穷的,不致缺乏。佯为不见的,必多受咒诅。
有施散的,却更增添。有吝惜过度的,反致穷乏。好施舍的,必得丰裕。滋润人的,必得滋润。
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园所掉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
不可欺压寡妇、孤儿、寄居的和贫穷人,谁都不可心里谋害弟兄。
施比受更为有福。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积存在你的城中。在你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和你城里寄居的,并孤儿寡妇,都可以来,吃得饱足。这样,耶和华你的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在基督徒的观念中:关注穷困之人,不应该有任何功利性的目的,乃是发自内心的怜悯,没有一点可以炫耀的,是出于信仰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之情。
这种观念,来自对耶稣基督的效仿。耶稣基督在帮助穷人、顾念被践踏的人时,立下了最好的榜样。他最为人知的比喻之一是关于撒玛利亚人的比喻,当祭司或利未人都不愿意停下来照顾陌生人时,他却这样做了。《圣经》中说:“你们知道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他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叫你们因他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
《圣经》并没有完整系统地规定慈善的内容,大致包括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周济穷乏之人等等。《圣经》更强调从纯粹的爱的角度(非功利性)出发进行慈善的重要性。正如《圣经》中所说: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
“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
“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于我无益。”
基督教强调的慈善,就是这种爱的具体延伸。
概括说来,基督教的慈善事业有以下特点:
慈善事业的动机是出于对基督的爱,出于基督的教导。爱和恩赐是上帝的属性,行善也就是一种没有任何条件的行为。所以,基督教的慈善事业不仅限于教友,也扩张到非基督徒身上,是一种博爱。
慈善是所有阶层人士的义务,无论贫富。因为所有上帝的造物,都要按照上帝的诫命去行事,这和世俗身份没有任何关系。同时,每一个人都应该量力而为。《圣经》中强调慈善的原则是按照自己的能力去行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有行善时的愉悦之心:“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
慈善事业的对象更强调弱势群体,如孤儿、寡妇、有病的、行动不便者,以及那些因信仰被解雇或被流放下监的人。
基督教的慈善事业强调个人化——由个人赠予个人,同时强调,慈善应该针对最需要的人。
(本文作者为宗教文化出版社副主任、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