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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界意识,也要进入国际体系

2009-10-26马小军

世界知识 2009年17期
关键词:领土国际法主权

马小军

完整、统一、安全的领土主权

一个国家的领土主权,一要完整,二要统一,三要安全。目前,我国在这三方面的任务都还没有完成。首先,还没有实现领土完整。我国现在的领土诉求,就是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所标绘的领土。但现在我们与周边的一些邻国仍存在领土纠纷,其中相当部分领土我们画在了自己的版图上,但却被外国占有或者实际控制,包括中印边境一些地区,以及南海的一些岛礁和东海的钓鱼岛等。第二,国家没有实现完全统一,这主要是指台海两岸。第三,国家领土现在还存在着安全隐患。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与周边国家的关系总体而言是和平友好的,但是也曾经几次因为领土主权问题与邻国发生纠纷甚至战争,如中印、中苏都有过领土纠纷,中国还与越南和菲律宾先后就南海争议动过干戈。就此而言,说中国已经变成一个世界性的大国,或者说中国“强国外交凸显”,我是反对的。环顾世界大国,没有一个像中国这样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统一和安全方面面临如此大的隐患,而且在短时间内还看不到彻底解决的前景。

中国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统一和安全是一个历史过程。比照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和之前的中华民国地图,就会看到很大的差别。再往前,还可以追溯到清朝有据可查的领土版图。清朝中叶以后,康熙年间的《中俄尼布楚条约》是中国第一次以主权国家的身份、角色与别的国家签订国际公约,也是中国第一次与近代的国际体系和外部世界打交道。但是从那以后,特别是到了晚清的1840年以后,在东亚古代的国际关系体系跟西方国家主导的近代国际关系体系的碰撞过程中,中国遭受到“丧权辱国”的命运,中国不断被迫向列强割让国土、签订不平等条约,清政府实际拥有和控制的行政管辖空间和国家领土不断缩小。正是在这个进程中,中国人开始认识世界,认识、承认和接纳国际法及西方主导的国际关系体系。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往往会选择和平或外交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外交的手法就是谈判,而外交的前提就是要承认现行国际法体系和一整套的国际制度。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二战期间和战后,中国政府废除了1840年以来晚清政府与西方列强签订的所有不平等条约,这为新中国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国家领土主权管辖诉求的平台,提供了一个国际法依据。

外交解决必有取有舍、有得有让

新中国成立时继承了二战结束后民国政府废约的平台,同时又面临着一个极为艰巨的任务,这是因为原有的契约并没有完全废除掉,也没有与当时的周边国家进行划界,这个历史任务留给了新中国。在划界这个任务上有两个问题:一是中国周边有很多国家是在1945年以后才作为独立国家出现的,如西南部的印度和巴基斯坦,在此之前,中印边界是中英之间的问题。再如南部的越南、老挝、缅甸,过去在与他们的边界问题上,中国面对的是宗主国法国和英国。东北部有新建国的朝鲜。北部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即蒙古的独立,新中国面临着一个承认与不承认的问题。二是留给我们的这个巨大而繁重的划界任务中,还隐含着这些国家独立之前帝国主义时期遗留下来的严重的历史问题,它们分别由过去的沙俄、日本、英国、法国帝国主义遗留下来。如后来中印之间进行边界谈判时,我们不得不面对麦克马洪线。尽管我们一直坚称这条线是非法的,但在中印边界谈判时,还是不得不以此为基础。中俄的边界划定,包括之前中苏的边界谈判,也需要不停地翻出沙皇俄国与晚清政府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

新中国建国60年来,经过巨大的努力,先后划定了中缅、中尼、中朝、中蒙、中巴、中阿、中老、中哈、中吉、中塔、中越、中俄等的陆地边界。但是,目前仍然还有一些陆地边界没有划定,有的还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如中印边界,有12万多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此外还有海洋领土纠纷,目前主要是两块,小一点的是东海,主要是中日之间,包括钓鱼岛及东海大陆架等(事实上中韩之间在黄海海域也有部分海洋争议,只是现阶段还未提及)。大一点的是南海地区,南中国海的岛屿主要有东沙、中沙、西沙、南沙四组群岛,其中东沙在台湾当局实际控制中,西沙基本上被我们控制,存在争议的主要是南沙,南沙目前的状况涉及“六国七方”,即中国(包括台湾)、越南、文莱、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也在最近就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向联合国提交的申请表中第一次隐约提出对南沙的诉求。

我认为解决领土、领海纠纷需要以外交方式解决,而和平外交的方式就是互相妥协、就是有取有舍、有得有让,这需要培养中国公众对于解决领土主权纠纷的正确意识。既然我们现在不打算、也不可能通过军事手段解决问题,那么就要通过和平的、外交的方式来解决,就像中国与俄、哈、吉、塔进行划界一样。

参与、分享新的主权领域

当前,随着中国国家利益溢出传统,边界,最近几十年国际社会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如由各主权国家共同享有权利的国际海洋通道、国际共同海域等。国际海域由主权国家分享,当然有中国的一份,这部分应该视为中国国家领土主权延伸到边境之外的部分;国际海底(现在海底资源越来越多地被人们认识)是国际社会共享的,但是从技术上讲,目前只有少数海洋科学先进的大国能够或者已经着手海底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中国对于共享的国际海底要有自己的权利主张和维护意识;南北极地,整个南极大陆和北冰洋海域现在也是国际共享的,发达国家早已经将足迹踏上了南极,最近几年围绕北冰洋的国际争夺也已经展开了,俄罗斯、加象大、美国、挪威、丹麦,甚至日本都对相应的北冰洋海域提出各自的诉求,中国也应该表达自己的权益;外层空间,我们传统上说的国家领土主权是包括陆地领土、水域领土和与领土国境线垂直的大气层以内的领空,现在随着宇航、外太空科技的发展,在大气层之外的空间,到目前为止也为国际共享,虽然中国目前已跻身于较先进的航天大国行列,但与美国、俄罗斯这样的先进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因此,对于上述提到的新的主权领域的诉求,我们关注的将不仅仅是如何分享,还要积极地参与这方面国际制度的制定。

国际法体系形成于近代的欧洲。在东亚,两千年来一直存在一种“宗藩朝贡体系”,或者叫“华夷制度”,中国是这个体系的核心和老大。中国只有作为中央政权与周边附属国打交道的经验,并没有真正意义上与外国打交道的经验,直到17世纪末期沙皇俄国向东扩张。沙俄与清朝两个大国在远东地区迎头相撞,通过战争认识了彼此。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俄国人通过《尼布楚条约》把欧洲这套规矩带给了中国。而在此之前,中国的观念基本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中国传统的版图,东到大海,北到大漠,西到高山。而恰恰就是在这样一个封闭的地理环境中,中国以为天下就是这样,中国的世界就是这样。在这个世界里,没有外国,只有周边的蛮夷。但是到了近代,在跟西方列强碰撞之后,中国人才开始知道世界有多大,才开始知道有另外一个国际社会。中国就是这样逐渐认识、承认、接受和参与国际社会的。

对这种国际法的认识,其实也是过去150年以来中国人逐渐认识、承认、接受、接纳并且融入国际体系的一个过程。现在我们很少再提坚决不承认1949年之前中国与外国签订的一切条约,因为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的历史延续了几千年。1840年之后,中国进入世界,我们要跟外国打交道,当然就要遵循国际惯例,虽然西方是用坚船利炮逼迫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虽然从感情和道义上我们无法接受,但是毕竟双方都是主权国家,是合法政府签订的条约,虽然很无奈,但却必须要承认。改革开放几十年以来,我们已渐渐融入国际社会,并且发现国际社会是有规矩的,而且随着国际法的强化,它的约束力和强制性越来越大。在这个进程中,中国一是要承认和接受国际法,二是随着国力的强大和分量的加重,要参与国际法体系的改革和建设。

(本文由本刊记者罗洁、实习记者杨亚清根据录音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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