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人民币形象坚决制止滥用人民币图样行为
2009-10-22
金融博览 2009年8期
编辑同志: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但是,我们在专项调查中发现,一些商家为牟利不择手段,在促销等活动中非法制作、销售、散发带有人民币图样的物品,其使用范围广,品种多,危害大,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进行商业活动,不仅损害了人民币形象,还挑战着法律的尊严,影响了公平的市场秩序。为维护人民币形象,保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滥用人民币图样行为。
一是加强宣传。人民银行应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有关人民币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群众学法、知法,自觉地守法,护法。
二是联合查处。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等部门应建立联合执法检查制度,经常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三是制定处罚细则。从现有的处罚依据来看,存在处理尺度宽泛、执法主体多元、难以操作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当尽快修订查处规定,细化处罚对象,内容和标准,同时明确相关部门在同一执法中的权利和责任,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人民银行灵壁县支行张元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