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艺术的美育效能
2009-10-21李小兵许宝莉
李小兵 许宝莉
摘要:音乐艺术教育是融哲学、美学、社会科学为一体,通过艺术表演形式对受教育者进行审美教育的过程。音乐艺术作为学校美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体验性和愉悦性的特点,相对于其他教育,受教育者应有更高程度的自发性和更积极的主动性。音乐作为人类最高层次的精神艺术,是人类文明的结晶,从本质上说,音乐教育是一项塑造人的工程,能培养人的高尚情操、敏锐的直觉和审美感知力、丰富的想象力、以及形象思维能力等。
关键词:音乐艺术;美育;效能;探析
我国先秦思想家将“礼、乐、刑、政”并举,可见乐的重要。今天,音乐教育将更直接地启示人们的潜在经验和感情,激发想象力与创造力,使心灵得以陶冶、人格升华;更重要的是,还能增强学生的审美意识,使其更深层次地体会音乐中的美学意味。
近年来,我国的音乐艺术美育教育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地位日渐提升,重要性日益凸显,这是不争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音乐艺术教育在教育中的重要性也更加明显,任务更加紧迫。音乐的美,对于培养人追求心灵美的高尚情操和敏锐的审美感知能力,培养人的丰富的审美想象能力和人的形象思维能力,建立审美心理结构,美化心灵,启迪智慧等,有着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1]
一、音乐艺术教育能够培养人追求心灵美的高尚情操
音乐艺术总是牵动着人们的感情,引发人们去思考,是一种以情感表现为主要特征的艺术形式。当丰富的情感以特有的音乐音响作用于人的听觉时,能够在听者的心中激起强烈的情感共鸣。音乐使大脑的声波感受细胞得到不断发展,对于各种音乐的性质具有一定的分辨和感受能力。优秀音乐所具有的优美、高尚的情感信号具有强烈的吸引力,长期熏陶,人们的情感内涵能够变得丰富、细腻、高尚。
作为一种文化形态,音乐艺术表现为特定的知识门类,是人类发现并遵从事物间内在关系客观规律的结果,也就是说,音乐艺术教育是引导人这一自然和社会的主体从已有的知识中发现和挖掘美的特质,这种发现和挖掘的积极性的产生要依赖于发现和挖掘本身带给人们心灵的愉悦感。音乐艺术在揭示事物间的各种内在关系时被赋予了色彩、线条、音调、动象等,这些能够满足心灵愉悦感的因素,使人们对事物产生积极接近、热衷探索和勇于实践的态度,增加对真和美的感知、体悟、向往。古今中外,实行音乐艺术教育的目的都在于发挥音乐的这一功用,从而将人的心灵美化,使人不知不觉地从小就培养起对美的爱好和追求,并且培养起融美于心灵的习惯,进而养成自由而高尚的情操。
因此,音乐艺术教育的目的,或者说音乐艺术教育首当其冲的功能,就是培养人的情感态度,培养人的道德情操,使人怀着一颗积极的、友善的心灵去对待一切事物。美学家、教育家丰子恺认为艺术教育是为了人的“美的感情的发现”。[2]音乐艺术教育,主张不求直接效果,注重间接效果;不求短期效果,而求长远熏陶;不求学生能作直接有用之作用,但求涵养爱美之心。能用歌唱的一般心态来处理生活,对待生活和社会,促进生活美化和世界和谐,功莫大焉。并以此作为音乐艺术教育之最高目标。
音乐作品所蕴蓄的情感不是日常生活情感的直接释放,而是一种经过艺术处理的情感,也就是说,是一种以艺术形象的形式再现的情感。在这种包含情感的艺术形象面前,鉴赏者未必会受到直接的刺激和感染,而是处于一种既投入又超然的状态。
由此可见,由于音乐艺术教育比之于单纯的具有机械化性质的职业教育本身,这种独特的使人的心灵得以艺术化,得以“自由舒展”的感化力量是十分巨大的,当然也是十分必要的。
二、音乐艺术能培养人敏锐直觉和审美感知能力
音乐艺术赋予人更敏锐的直觉。直觉是人类超逻辑的创造性活动。毕达哥拉斯认为“直觉高于观察”,[3]斯宾诺莎也认为由直觉而来的直观知识是一切真理的源泉。[4]艺术教育能培养人的艺术观察力、感受力和领悟力,形成敏锐的审美直觉。
敏锐的直觉能力是培养和积累丰富的内在感情,生动的想象和审美理解力的重要基础。这是因为,人的内在感情体验,想象和理解认识能力等主要是通过各种感觉器官对客观世界和各种艺术形式的感知而完成的。
通过音乐审美感知,形成了对音乐音响形式美的获得,并由此产生听觉上的快感和精神上的愉悦;通过音乐感知,为音乐审美中的音乐想象、情感和理解奠定了基础和前提。
对音乐审美感知能力的培养,应在培养个体对音乐基本要素,如音高、节奏、力度、音色等的听辨力和对音乐音响的综合感受力的基础上,着重对个体的音乐审美整体性感知能力培养。这意味着不仅依靠单纯的听觉训练,还要通过全面审美经验的积累而获得,也包括丰富生活感受的积累。正如苏珊·朗格所说,真正的音乐感知是把形式统觉为能动的东西。对作品完整的形式进行感知之时,就是开始赋予形式以艺术。所以,音乐审美感知的形成不是光指训练敏锐的听力,更重要的是它要求个体要不断将自然、历史、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审美信息纳入到自己的感知中,形成审美内储和积淀,逐渐增强和提高个体的音乐审美感知的敏锐度和广度。
三、音乐艺术能够培养丰富的审美想象力
音乐艺术能丰富人的想象力。想象力是艺术思维的基本要素,也是创新型人才的根本要求。艺术想象力能够激发科学发现的灵感,爱因斯坦高度强调想象力的作用,认为“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度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5]
康德说:“只有通过唤起学生的想象力去适合某种给予的观念,通过觉察到由于理念是审美的、是概念本身所达不到的,因而表达对它是不充分的,并且通过尖锐的批判,才能防止那些摆在学生面前的榜样马上就被他当作原型、当作绝不服从任何更高的规范而是服从于他自己的评判的模仿范本。”[6]在此,想象力的作用与理念、概念的相同及不同被置于核心位置,而这一切,和美作用与人的思维、以及由此引发的审美知觉息息相关。
优秀音乐具有独特的启发人的想象力的魅力,使欣赏者从音乐音响感开始,既而进入由变幻无穷的音响世界和生动的情感体验所延伸出来的神秘想象世界。在此想象世界中,欣赏者能够暂时超越自我,超越现实,使心灵得到净化。不仅如此,音乐在推动欣赏者的思维发展和直觉感知方面有着强大的力量。爱因斯坦在回顾自己的科学发现时说:“我首先是从直觉发现光学中的运动的,而音乐又是产生这种直觉的推动力量。音乐的感觉给我带来了新发现”。
美育的目的在于陶养人的感情,培养人的高尚兴趣和道德情感、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给人追求高尚行为以动力。蔡元培明确指出:“美育之目的,在陶冶活泼敏锐之性灵,养成高尚纯洁之人格。”[7]我们可以这样认识:陶养人的感情是美育的直接目的;净化心灵,培养高尚情趣、道德情感,给人追求高尚行为以动力,则是美育的根本目的。
四、音乐艺术培养人的形象思维能力
钱学森认为,人类思维分为三种:抽象(逻辑)思维、形象直感思维和灵感(顿悟)思维,并建议把形象思维作为思维科学研究的突破口。所谓形象思维,是指运用头脑中积累起来的表象进行的思维。表象是我们以前知觉过的,而在头脑中再现的那些对象现象的映像。形象思维具有间接性和形象性特点,同抽象思维一样,是认识的高级形式。
根据现代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人的大脑左右两半各有不同功能,左半脑为语言中枢,主管语言和抽象思维;右半脑主管音乐、绘画等形象思维的综合活动。两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才能使个体得到和谐发展。
遵循思维规律,发挥形象思维对学生整体思维的增强非常重要。从人的思维特点看:人的思维是形象思维与抽象逻辑思维需要同步发展,逻辑思维在很大程度上仍有形象思维的参与,因此,培养学生的形象思维能力,才能使学生发展整体的健康思维。我认为,从音乐的角度应做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充分感知,丰富表象,为培养形象思维积累材料。学生能够敏锐感知鲜明的、富有色彩、色调和声音的形象,善于用形象色彩和声音触发思维。表象是形象思维的细胞,形象思维要依靠表象构建,要发展学生的形象思维,必须打好基础,丰富表象材料的积累。
其次,引导想象,发展形象思维。现代认知心理学认为,表象不但可储存,也可对储存表象痕迹(信息)进行加工改组,形成新表象,即想象表象,也是进行形象思维的重要方式。所以,教师要善于创设课堂教学中的问题情景,如图示情景、语言情景,声音情景,激发学生参与探索的欲望,充分发挥学生丰富的想象力。
再次,音乐和其他门类艺术相结合,培养形象思维能力和理解能力。音乐的形象美提供了大脑形象思维的表象材料,调动了右脑思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形象思维能力,促进了个体左右脑的协调发展,使人变得更聪明、想象世界为之拓展。
形象思维是艺术创作和接受的最基本的思维方式。它使认知用以前储存的心象来看待现在的事物,从而构成人的认识的原初图式。这种形象思维能力在物理学的发展历史中起到过非常重要的作用。
艺术能够造就创新型人格,艺术领域崇尚标新立异、不拘一格、独抒性灵,最忌平庸和重复。正如齐白石说,学我者生,似我者死。[8]这种艺术精神在社会生活领域中就体现为一种创新型人格,即永远对未知的神秘充满渴望,永远像艺术家那样希望通过创新的作品来确证自己的独特价值。
综上所述,当前,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从努力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新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深入实施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和推进高等学校各学科建设的同时,尤其要重视加强艺术教育的创新与突破,遵循艺术教育规律,探索艺术教育途径,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培育创新型人才。音乐教育是一个动态过程,它能通过和谐优美的音乐旋律,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认识世界、体验生活、追溯过去、展望未来的能力,更能让学生在欢快活泼、轻松优美的旋律中,激发想象力、增强创造力、丰富文化知识,并通过音乐教育使情感得到陶冶,心灵得到净化,精神得到升华,进而成为人格和谐完善的新型人才。
参考文献:
[1]周世斌. 音乐欣赏[M].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1.第26页。
[2]丰子恺:《丰子恺文集》,第四卷,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
[3]罗素. 西方哲学史[M]. 何兆武,李约瑟,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第97页。
[4]赵敦华. 西方哲学简史[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第225页。
[5]许良英,范岱年. 爱因斯坦文集[M]:第一卷. 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第248页。
[6][德]康德:《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8.12。第202-203页。
[7]蔡元培.创办国立艺术大学之提案[A].高平叔.蔡元培美育论集[C].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7。
[8]娄师白. 我的老师齐白石[J]. 新美域,2006.6.第10~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