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卜杜勒.嘎德尔及其苏菲思想初探
2009-10-18哈宝玉
阿卜杜勒·嘎德尔·吉拉尼是十一世纪下半叶享誉伊斯兰世界的著名苏菲学者,嘎德忍耶(Qddiriyyah)苏菲教团的奠基者。其思想影响颇为广泛,遍及伊斯兰世界,是我国“嘎迪林耶”门宦的主要思想来源。本文在追述阿卜杜勒·嘎德尔生平及其苏菲思想形成过程的同时,以阿卜杜勒·嘎德尔的三部论集(《真道寻求者们的满足》、《主的启示》和《开启幽玄》)为基础,重点探讨了阿卜杜勒·嘎德尔的苏菲思想及嘎德忍耶教团的苏菲学理、社会理想和政治主张、教团的祷文和修行仪式等。
关键词:阿卜杜勒·嘎德尔嘎德忍耶教团苏菲思想
作者哈宝玉,1967年生,博士,陕西师范大学西北民族研究中心副教授。
11世纪中叶至12世纪初的半个多世纪里,是苏菲派的鼎盛时期,学术研究活跃,苏菲学者、大师知若群星。其中伊玛目安萨里(al-Ghazzali,1058~1111年)和谢赫·阿卜杜勒·嘎德尔·吉拉尼(‘Abd al-Qadir Djilani)最有代表性。安萨里以“伊斯兰权威”和“宗教复兴者”著称并力促苏菲派和正统派合流,阿卜杜勒·嘎德尔则以奠基最早的伊斯兰苏菲教团——嘎德里耶教团而闻名。他们都是伊斯兰思想史特别是苏菲派发展史上声名卓著的人物,是正统教义学和教法学研究的集大成者。为此,本文拟对阿卜杜勒·嘎德尔及其苏菲思想作初步探讨。
一、生平及其思想形成过程
11世纪初,塞尔柱突厥人从中亚细亚南下,在阿巴斯哈里发帝国内建立了多个割据政权。迅速壮大的塞尔柱突厥势力挟天子以令诸侯。巴格达阿巴斯王朝面临内忧外患的困境,内部各政治、宗教派别争斗激烈。在外,东部蒙古贵族铁骑的征服和践踏,西部十字军大规模的入侵,使阿巴斯王朝腹背受敌,处在崩溃的边缘。这一动荡不安的社会状况,使民众伦理道德沮丧、精神颓废,大大削弱了穆斯林社会的组织结构。在这种情况下,一批宗教学者大声疾呼普通民众恢复伊斯兰正统精神,重建伊斯兰道德观和价值观。阿卜杜勒·嘎德尔就是其中之一。
1077(或1078)年,阿卜杜勒·嘎德尔出生在里海以南伊朗北部吉兰(Djilan)的一个名叫尼富(Nayf或Nif)的村子。幼年丧父,由外祖父赛义德·阿卜杜拉·苏玛依(Sayyid‘Abd Alldh Sumd‘i)抚养。他聪颖好学,幼时在私塾中接受宗教教育。18岁时离开吉兰只身去学术文化空前繁荣而于苏菲研究见长的巴格达尼扎米耶经学院(Nizamiyyah College)求学。然因各种不利因素,阿卜杜勒·嘎德尔未能进入这所闻名遐迩的高等学府,于是在民间学校跟随一些著名经师学习。当学有长进时,进入尼扎米耶经学院学习。
在尼扎米耶经学院,阿卜杜勒·嘎德尔于《古兰经》、圣训、伊斯兰教法和阿拉伯文学的学习中,尤擅长圣训和教法。据说,他曾随16位老师学习圣训并从事这一学科的研究,先后追随5位老师学习伊斯兰教法,特别重视对罕伯里(Hanbali)教法学派的研究,曾在教授罕伯里教法学派的学校师从当时著名的教法学者谢赫·阿布·哈亚尔·哈玛德·本·穆斯林·达巴斯(Shaykh Abul-Khayr Hammad ibn Muslim al-Dabbas,卒于525/1131年)学习教法。在学校,阿卜杜勒·嘎德尔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很快得到该校校长、教法官、遵法苏菲派学者萨义德·穆巴拉克·穆哈里米(Qadi Abfl sa‘id Mubarak al-Mukharrimi)的赏识,并收其为徒而予赐教。不久,授予他象征高级苏菲学者的斗篷,这使年青的阿卜杜勒·嘎德尔名噪一时。在艰苦的环境中,阿卜杜勒·嘎德尔以优异成绩完成了他在巴格达的学习。
大学学习生活开阔了阿h杜勒·嘎德尔的学术视野,提高了思想认识。因此,他带着诸多精神性问题,离开喧嚣的巴格达城,在郊外一个荒芜之地独自苦修11年。此后,阿卜杜勒·嘎德尔阐发悟道思想,好道之士和追随者从美索不达米亚、波斯和埃及等地来到巴格达聆听其教诲。渐渐地形成了一个松散的且教义理论、道乘修持仪式并不完整的民众性苏菲团体。
1127年,已是天命之年的阿卜杜勒·嘎德尔又进入巴格达尼扎米耶经学院从事教学工作,这为他提供了一个施展才华和从事学术研究的平台。在经学院,阿卜杜勒·嘎德尔讲授《古兰经》、圣训和教法。虽曾谙习并持罕百里教法学派的观点,但并不排斥其它法学派的学术主张,博采众家之长,重视对伊玛目艾布·哈尼法(Aba Hanifa)教法意见的学习和采纳。在他的努力下,信众活动普遍展开,苏菲教师公开向一般民众宣传苏菲思想和道德戒律,并相继在各地建立了大小不一的修道堂里巴特(ribat)和扎维耶(zawiyah)。甚至一些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也皈依了伊斯兰教。与此同时,他的儿子在巴格达外修建了一座具有里巴特(ribat)性质的清真寺,事实上这算是阿卜杜勒·嘎德尔在巴格达建立的最早的苏菲道堂。经学院与里巴特、官方学院与民间团体的有机结合,为阿卜杜勒·嘎德尔思想的传播大开门径。他渊博的学识、严密的逻辑思维、雄辩的口才、谦逊的为人不仅赢得了校方和学生的一致好评,更重要的是为他赢得了极大的学术声誉。在老师穆哈里米举荐和提携下,阿卜杜勒·嘎德尔代理穆哈里米处理学院日常事务,1134年被任命为该院院长。这一要职促使他全身心为伊斯兰学科建设竭尽全力。把自己近40年(521/1127~561/1165)积累的学识和传道方法全部奉献给了这所著名学府。
事实上,在这期间,他以雄厚的教法学识和苏菲学识开创了伊斯兰教义学的新阶段。在这一过程中,阿卜杜勒·嘎德尔阐发了真主与仆人、“舍勒尔提”(Shari‘a,教乘)与“托若格提”(Tariq,道乘)、“扎赫勒”(Zahri,外学)与“巴忒尼”(Batni,内学)等关系的诸多问题。作为一名曾研修并执着于罕伯里教法学派的苏菲学者,阿卜杜勒·嘎德尔谨守伊斯兰教法,认为履行教法是从事精神功修的根本和必经之路,教法和苏菲学理互为表里。在宣传苏菲思想时,不忽视苏菲学理在法理学上的意义。而在阐释法理学原理时,强调法学在苏菲学理上的指导作用和精神价值。他说,“于道中求教,勿漠视教乘”,“通过‘外在寻找‘内在的隐秘”,使“外学”和“内学”的矛盾越来越小,使教法和苏菲学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法理学家和苏菲学家之间保持了相对的一致性。这一思想不仅觅合了法理学家和苏菲学者之间的鸿沟,而且在法理学家和苏菲学者对教法的精神实质和字面意义的解释上大大推进了一步。
1166年,阿卜杜勒·嘎德尔在巴格达去世。此后,他的儿子继承他未尽事业,致力伊斯兰学术和宗教事务。在巴格达为阿卜杜勒·嘎德尔修建了陵墓和宣传苏菲思想的扎维耶、里巴特和清真寺,在周边地区宣传苏菲思想。曾经一度,嘎德忍耶教团遍布在以开罗为中心的整个尼罗河流域。
约于14世纪,嘎德忍耶教团的教义学思想和教理传到也门,继之叙利亚也建立了嘎德忍耶道堂扎维耶和里巴特。15世纪在黎巴嫩、巴勒斯坦、埃及、希贾兹地区的吉
达、麦地那、麦加建立了阿拉伯人的苏菲中心扎维耶。14世纪以来北非兴起的吉拉尼兄弟会,因极力神化阿h杜勒·嘎德尔及其思想,遂遭到以伊本·泰米叶为代表的罕伯里教法学家的强烈反对。据法国学者E,梅斯尔的研究,6至12世纪嘎迪里耶教团在北非柏柏尔地区非常盛行。约于12世纪初传人摩洛哥的费兹,进而到西班牙,1492年格林纳达(Granada)崩溃时,他们又重返摩洛哥。到16世纪,非洲的主要国家如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等地建有嘎迪里耶教团的扎维耶。与此同时,嘎迪里耶传教师到苏丹、塞内加尔、尼日尔、毛里塔尼亚、几内亚等国传教。20世纪20年代又从北非传到法国,成为法国伊斯兰教的主要派别之一。
17世纪后期,在嘎迪里耶兄弟会主要成员伊斯玛仪·鲁米(Ismail Rumi,公元?~1631或1643)的努力下,嘎德忍耶教团传人小亚细亚和土耳其。19世纪末,仅伊斯坦布尔就有33座“特克耶”(Takiyyah)道堂。从16世纪开始,嘎迪里耶教团逐渐在阿富汗、印度等地立足。18世纪由此传到印度尼西亚,20世纪其势力已远至马六甲半岛。嘎德忍耶教团在伊朗影响并不大,仅局限在库尔德人地区,有3个分支教团,至今尚有部分信徒。
事实上,1258年巴格达的陷落、1492格林纳达的衰败和1517年奥斯曼帝国的兴起是伊斯兰世界的三个主要历史事件,伴随这些事件的发生,嘎德忍耶教团在非洲、中亚和突厥斯坦等地得到广泛传播,出现了以当地传播者命名的嘎迪里教团支派。譬如,在也门以乌玛尔·本·穆罕默德·乌拉比(‘Umar ibn Muhammad al-‘Urabi,10/16世纪)命名的乌拉比教团(‘Urabiyyah),以阿非福丁·阿布·亚非伊(‘Afif al-Din‘Abd Allah al-Yafi‘i,718/1318-768/1367)命名的亚非伊教团(Yafi‘iyyah),以阿布·哈桑·阿里·本·乌玛尔·本·乌玛尔·阿赫答尔(Abul-Hasan‘Ali ibn‘Umar al--Ahdal)命名的阿赫答尔教团(Ahdaliyyah);叙利亚有以阿布·伯克尔·本·达乌德(Abul-Bakr ibn Daud,卒于806/1043)命名的达乌德教团(Daodiyyah);埃及有以乌玛尔·本·法里德(‘Umar ibn Farid,卒于632/1235)命名的法里迪耶教团(Faridiyyah);土耳其有以阿里夫丁·阿布杜拉·本·阿里·阿萨迪(‘Afif al-Din‘Abd Allah ibn‘Ali al-Asadi)命名的阿萨迪耶教团(Asadiyyah)。嘎德忍耶教团于清康熙初年先后传入中国甘肃、宁夏、青海等地,现教众主要分布在西北五省(区)和四川等地。
二、苏菲思想及其主要观点
从现有资料看,阿卜杜勒·嘎德尔一生著述不多,他的苏菲思想集中反映在他的著述和劝谏演讲中。
阿布杜勒·嘎德尔的著述大概分为两类。一类是他本人亲自撰著的,有三部著作。另一类是阿布杜勒·嘎德尔去世后由他的学生收集和整理的言论集。因篇幅所限,我们简单谈谈阿布杜勒·嘎德尔亲撰著作的主要内容及其所反映的思想。
阿布杜勒·嘎德尔亲自撰著的著作有《真道寻求者们的满足》(al-Ghunya li-Talibi Tariq al-Haqiq,以下简称《满足》)、《开启幽玄》(Futfih al-Ghayb)和《主的启示》(al-Fath al-Rabbdni)三部。
《满足》这部著作在阿拉伯世界和苏菲派中一般称为《寻道者们的满足》(al-Ghu-nya li-Talibi),被誉为苏菲信徒的“百科全书”,共分两卷五部分。
第一部分,论述教法和各种善功。如礼拜、施舍、斋戒、朝觐、礼仪和赞念(Dhikr)等。
第二部分,论述教义。涉及的内容主要有正信、认主独一、先知、后世生活、各异端学派之间的分歧等。
第三部分,阐述《古兰经》的性质及忏悔、敬畏、天园和火狱的特征等。
第四部分,详细诠释有关教法律例的问题。
第五部分,在阐述苏菲渊源的同时,对寻道者、苏菲同伴间应具备的品行和礼仪及苏菲修行过程中的“品级”(al-Maqdmcit,或“站”)和“状态”(al-Ahawdl)等作了详细的论述。
总体来看,这部著作以经训为依据,全面、系统地论述了伊斯兰教义、教法及苏菲渊源、学理和修道礼仪,探讨苏菲学者与教法学家之间的关系。作为一名置身社会现实中的苏菲学者,阿卜杜勒·嘎德尔在著本中亦提出构建理想社会的思想。
《满足》曾在开罗(1956年)、巴格达(1987年)和大马士革(无出版时间)出版发行。
《开启幽玄》这部著作包括数篇短文、劝世箴言及对现世、精神状态和心理私欲、顺主命等涉及“状态”问题的见解,同时对依托、害怕、希望和渴望等修行“品级”问题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研究者发现,这些宣道演讲并非阿卜杜勒·嘎德尔一人所作。德国学者C.布鲁克莱曼(C.Brockelmann)曾列举了24位学者所藏手稿的不同题目。这部著作曾于1972年和1992年分别在开罗和大马士革出版。
《满足》和《开启幽玄》虽引经据典作了充分论证,但亦有不足。如伊本·凯希尔(Ibn Kethir)说:“阿布杜·嘎德尔撰著了《满足》和《开启幽玄》。两部著作中论述了诸多善事,其中也引用了微弱圣训和捏造圣训。”
《主的启示》包括阿h杜勒·嘎德尔于1150~1151年涉及信仰、真诚和修道方法的62篇演讲集。主要论述了真主的本体问题。集中探讨了一个苏菲从何认主、怎样认主等苏菲认主学思想。总之,与前两部著作相比,我们发现这部著作对道德和其它论题的论述很大程度上更像《开启幽玄》,新内容较少。这部著作于1979年在开罗出版,大马士革也曾出版发行,但无出版年月记载。
应该说,《满足》、《主的启示》和《开启幽玄》是全面反映阿h杜勒·嘎德尔思想的“三部曲”。尽管“三部曲”在编辑过程中有所增删,但仍是弥足珍贵的研究阿卜杜勒·嘎德尔苏菲思想的主要著作。要充分揭示阿卜杜勒·嘎德尔的思想,尚须依靠“三部曲”。唯其如此,才能真实地再现和评价阿卜杜勒·嘎德尔思想的得失。为此,我们对“三部曲”中的主要思想略加讨论。
1、关于真主的本体及属性问题
按照伊斯兰正统观点,真主独一无二、永生不灭,无所不知、无所不在,万物非主、唯其为主。阿卜杜勒·嘎德尔认为,真主唯一且永恒,不生亦不被生,其意念中的“有”(Kun)即是万有的发端。真主不虚幻、不抽象,他是一个真实的、全能的、彻知的和明察秋毫的真实存在。由此看来,阿卜杜勒·嘎德尔继承了正统的本体论思想。在阐述苏菲对真主本体的认识时,认为一位真正的苏菲信士应该坚信真主的唯一性,在真主的察视下,使内在精神和外在行为保持一致,潜心于真主的存在。这种对本体的认识,确立并强调了真主的无所不在和无所不知性。认为只有这种认识才能净化个人心
灵,才有可能与真主表现于世的外在特性相协调。但是,真主与被造物之间的协调性,并不代表所有显现物就是真主存在的明证。造物主就是造物主,被造物就是被造物。一切被毁灭的和一切存在的事物都是真主的意欲。这就避免了早期苏菲一切存在即真主,真主即是一切现象界存在的实物的泛神论思想。与其他苏菲不同的是阿卜杜勒·嘎德尔承认真主在“阿勒什”之上,“阿勒什之上的真主没有具体形态,如说真主有‘眼睛、有‘手、有‘脚等。这些特性代表了真主的各种不同的特性。‘眼睛代表明察秋毫的能力,‘手代表管理世界的能力,‘脚代表真主超绝的大能等。真主的本体是一种不能与现实世界的任何一物相类比的妙体”。这个“妙体”是实有的,而非虚幻的。
2、关于人与主的关系问题
第一、人类思想的来源。阿卜杜勒·嘎德尔认为,真主造化的私欲(Nafs)、罪恶(Nifag)、灵魂(Rah)、天使(Malik)、理性(‘Aql)和确信(Yaqin)给人们的思想意识提供了一定的资源。他解释道,源于私欲和罪恶的思想和行为使人们偏离正道。源于灵魂深处的和天使特性的思想是真正的和诚实的思想,并引导人们走向诚实正直的道路。由理性而获得的思想或好或坏,只有具备洞察力的人才能分辨出其中的优劣。源于确信的思想是精神静谧的源头,圣贤、殉难者和诚实的人将这些思想传承下来。在此基础上,阿卜杜勒·嘎德尔提出了完善人们思想的十条原则:勿背谈、恶语伤人;勿疑人;勿搬异是弄;勿视所禁之事;勿说谎言;永感主恩;乐于助人,善于助人;勿追逐权势;谨守拜功;遵循先知逊奈,竭诚团结协作等。③这些原则的理论基础,实际上是建立在伊斯兰教基本伦理基础上的,他要告诉人们,正确的思想才是获得认识真主的正确道路。然而,这种思想不只靠上述几方面获得,其重要之处还在于精神导师的引导。为此,阿卜杜勒·嘎德尔强调了精神导师的作用,把精神导师比喻为婴儿的乳母,只要追随者有吸吮苏菲乳汁的欲望,就离不开精神导师谢赫。这是所有苏菲修道成功的有力保证。
第二、关于宿命论和自由意志论。与早期教义学派穆尔太齐赖派和盖德里叶派反“宿命论”观点不同。阿卜杜勒·嘎德尔坚持正统学说的“前定论”,认为真主造化人类后,就赐予人理性的智慧,但把经“理性”所获得的个人认识不能作为“真理的标准”。人虽可以用自己的小智慧辨别是非、真假、善恶,但善之所以成为善,恶之所以成为恶,皆是真主的意欲。人们行善或作恶、所有的祸福吉凶等都是真主的“前定”,一切皆是真主的“定然”。
阿卜杜勒·嘎德尔用自己的梦境来解释宿命论和自由意志论这两个主题。他说:“在梦里,我看到了撒旦,我想要杀了它。然后它对我说:‘为什么你要杀我呢?我有什么罪?如果真主开启罪恶,我无力改变,我自己不能将其转化为善。如果真主开启善,我也无力让其转变成罪恶。我手里到底有什么呢?”他用这一梦来说明人类和精灵的一切行动皆受真主意志的支配。
这样看来,阿卜杜勒·嘎德尔的“前定论”似有绝对化倾向,他并没有使“前定论”和“人的自由意志”统一起来。他不遗余力地宣传一种弃世思想,甚至说对孩子只要照顾到他们能自食其力就尽到了家长的责任,说“教会你的孩子一些技艺,把照顾孩子的精力投入到向全能真主的祈祷上去。”这几乎是所有苏菲派人士的遁世思想。然而,他在《真道寻求者们的满足》一书中,论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庭教育的社会意义和精神使命。
第三、关于生、死问题。在讨论“生”、“死”问题时,阿卜杜勒·嘎德尔说,“我需要无生之死,又要无死之生”。他进一步解释说:“没有生命的死亡是,我的死亡是绝对的,它在现象界中不留任何痕迹,你绝不会寻找到我的存在。没有死亡的生命是,我的生命与永活的真主永远在一起。虽然在现象界看不到我的存在,但我的灵魂确已融化在真主的躯壳中,我浑化(寂灭)于真主的境界里,与真主同在。我知道这其中的意义,它是我生活的目标和生命意义中最有价值的理想”。阿卜杜勒·嘎德尔的生、死存在论,实际上也反映了他作为一个苏菲所追求的终极目标——达到浑化境界、与真主合一同在。
在阿卜杜勒·嘎德尔看来,现实世界的理性生活就是把自己的躯体和灵魂完全奉献给真主。因为真主创造人类的目的是使人类和精灵都来崇拜他。因此,“崇拜真主就是现世最好的生活,人们越是向往这种生活,越是在精神生活的大道上努力勤勉,奉献物质财富,甚至把自己的生命奉献给真主。就会离‘神圣生活的目标越来越近。真主将给予他无穷的精神力量”。而他又说“不要沉迷世俗生活,在世俗生活中痛苦的挣扎。不被现世的小恩小惠等物质利益所诱惑,暂时的欢愉终不能代替精神上安慰和静谧的生活。人们应该与精神力量的真正主宰者保持一致。”
死后复活、接受真主的审判是伊斯兰教的主要信仰之一。阿卜杜勒·嘎德尔与所有穆斯林一样,坚持“善恶报应”论,即今世的善举和恶行必在后世得到回报。他承认真主关于天堂的承诺与火狱的警告是真实的,真主在末日审判时赏善罚恶也是必然的,作恶不悔者将永居火狱。为了获得后世的幸福,人们必须在今世接受来自真主的许多考验。经历磨难,才能修道成功。考验和苦难是修道者心灵力量的源泉,是树立自信、坚定信仰的动力,是医治自身野性和原始欲望的良药。
阿卜杜勒·嘎德尔认为,“现世的灾难具有两重性,一方面真主以其来惩罚不实践律令的逆徒,另一方面真主通过降临灾难来净化人类固有的恶习”。他又认为,每一个人都应当坦然面对并承受苦难,不应怨天尤人。“即使你已经很疲惫,仍要坚韧不拔。要愉悦地听从真主的命令,始终与真主保持和谐,与真主步调一致,与真主同在”。只有这样,才能在后世审判中获得较好的结局。
第四、关于物质和精神。在阿卜杜勒·嘎德尔看来,实现神圣目标的关键性一步就是自我反省。他说,认识自己的人即认识了真主。因为人与万物因真主而存在,人应通过内心的精神感悟,体认真主本体的存在。但是,仅靠体悟还不足以完全认识真主,人还应该以《古兰经》和先知穆罕默德的逊奈作为行动的指南。精神感悟和教法实践的相互结合,才能实现终极目标。因此,任何一个谨小慎微、在生活中谨守真主法度和先知逊奈的人都是成功者。任何人希望获得精神进步,都必须走出‘小我,对世俗和物质利益抱以超然态度。因为过度追求现世的物质利益,会削弱与真主的精神交流。每一件事情,包括衣食住行、喜怒哀乐都应该服从教法禁律。
3、社会和政治理想
作为置身现实社会中的宗教学者,阿卜杜勒·嘎德尔对当时社会问题的深刻认识,决定了他宗教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从11世纪中期以来,穆斯林社会成为国家分裂和思想意识分化的牺牲品,社会道德衰微,学术专制,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较为混乱。这种状况令阿卜杜勒·嘎德尔忧心忡忡。因此,他依早期穆斯林社会的“吾麦”制度及其精神为依据,提出建立广泛的群体合作制度的构想,挖掘并发挥各个政治团体和宗教教派的“团体精神”(‘Asabiyyah),解决凸现且尖锐的社会矛盾,使社会稳定有序,人们安居
乐业。
“团体精神”是阿卜杜勒·嘎德尔的又一重要思想。他认为,一个人的体貌特征是种族和父母基因的遗传。以血缘为纽带是人的本性之一,血亲关系使他们彼此间产生了相互帮助、相互爱护和荣辱与共的情感,激发和增强了种族之间的团体意识和凝聚力。但随着族外人的不断迁入,部落内部的血缘关系逐渐被打破,“‘团体不再仅局限于血亲关系中,它还存在于与之相关的主从关系和广泛的社会关系中。”
阿卜杜勒·嘎德尔认为,由于人们缺乏对“制度社会”的足够认识,所以思想混乱,政治团体和宗教教派林立,生产劳动协作程度低下,社会政体结构涣散。这种情况仅靠强健的体格还不足以使整个社会发展壮大。而“广泛的‘团体精神不仅是一个民族牢固的精神内聚力,而且是发展社会生产、消除内部矛盾和抵御外来侵略的有机力量。团体精神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种内动力。”他进一步强调说,相互协作和步调统一的行动,终会使一个社会良性健康的发展下去。
在阿卜杜勒·嘎德尔看来,原始游牧部族及其文化的存在,王权和国家的形成,从“原始的游牧文化”到“文明的城市文化”的过渡,各种防御和扩张战争的进行,人类文化的衰退等等都与“团体精神”有直接关系。促使人类文明从诞生到终结的整个过程都离不开“团体精神”的影响。
阿卜杜勒·嘎德尔认为,每个人应有一种为社会贡献自己力量的“精神立意”,应踏踏实实、勤勤恳恳为社会工作,为社会谋福利、谋幸福,应像履行宗教功课一样为之竭尽全力。“精神立意”决定行为举止,行为举止检验“精神立意”。他说,“不顾邻居死活的人是信仰不坚定的伪信士”。为人们谋福利要建立在大众认同的基础上,“不把自己的好恶强加于人”。在阿卜杜勒·嘎德尔看来,为人类服务才能真正体现宗教学者的精神价值,也是他们在现世追求的最高境界。
阿卜杜勒·嘎德尔认为,政治家应该正直、诚实、民主,尽职尽责,心系天下。专制暴敛的政客,“即使有毫厘不义,真主也不会原谅他们。”“欺诈臣民的政治家是‘伪善者,与多神崇拜者没有什么两样,终会招致真主的惩罚。”阿卜杜勒·嘎德尔谴责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辅佐政治家的学者,如“不履行主命秉直进谏柬,则是伪善的表现。人们应避免与知行不一的学者交际往来。”
4、嘎迪里耶教团的修行仪式
对苏菲派而言,“宰克尔”(Dhikr)是各苏菲教团的主要宗教功修。嘎德忍耶教团亦不例外,他们早、晚有固定的祈祷仪式,众人围成一个“哈里格”(Haliq,圆圈),开始诵念“宰克尔”,亦高亦低,并伴以不同的音调。
“宰克尔”一般分为四个次级:一次级的即深呼吸一口气,然后气从丹田而出,诵念“安拉”,然后慢慢恢复正常。循环往复;二次级的“宰克尔”就是肃穆跪坐,聚精会神,从右胸到前胸,往复呼唤“安拉”;三次级的是双腿交叉盘坐,头先向右侧诵念“安拉”,后向左侧,再朝心脏部位。第三次更有力,更持久一些;四次级的“宰克尔”也是双腿交叉盘坐,诵“安拉”之名,念诵时头先向右侧吟诵,接着向左侧,再次在心脏部位,最好在胸前方。最后一次的时间最长最持久。
在“宰克尔”之后,全身放松,用吸气、呼气的方式调整心性,让“安拉”之名自由地在体内循环开去,逐渐达到沉思状态,完全沉浸在安拉的世界,最终使达到“人主合一”的境界。
嘎迪里耶教团在传播过程中,在坚持创始人原创祈祷仪式的同时,根据各地不同情况而有所创新和增补。在土耳其、埃及、印度和非洲尤为突出。另外,不同地区的嘎德忍耶信徒用不同的装饰来突出教团特色。土耳其的嘎德忍耶信徒用一枝绿色玫瑰作为他们的标志。如果有人获准加人教团,谢赫就给他戴上一顶印有十八个花瓣的玫瑰毡帽,犹如加冕进爵。埃及的嘎迪里使用白色头巾和白色的旗帜作为标志。教团成员中的一些渔夫,带着不同颜色的渔网出海捕鱼。摩洛哥的一些嘎德忍耶信徒在音乐伴奏下祈祷参悟、念诵“宰克尔”,一些将要加入教团的人在扎维耶宣誓时用一只象征清净无染的白公鸡来见证自己的虔敬。
三、结束语
上述讨论,尽管还没有完全揭示阿卜杜勒·嘎德尔及其思想的全貌。我们看到他生命中的理想社会并未得以完全实现,他的苏菲学说只是停留在为数不多的穆斯林思想家那里,未能为更多的普通信众提供一种较为积极进取的精神观念,他对苏菲思想的论述和对当时社会现实的诠释不可避免的具有其个人的和时代的局限性。这不能不说是阿卜杜勒·嘎德尔思想上的缺憾。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阿卜杜勒·嘎德尔终究是一位具有代表性的苏菲思想家,他的信仰特征、教义理论都是后世苏菲派仿效的典范,其政治学说中积极因素尚是我们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不管怎样,他的得与失都为我们今人研究苏菲派提供了丰富而深厚的思想资源。
(责任编辑李建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