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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聚焦:高考加分政策

2009-10-15

广东教育·综合 2009年8期
关键词:公平政策教育

编者按:高考事关千家万户,高考加分政策必然备受关注。近日,关于高考加分的负面新闻接踵而至。高考加分政策应该坚持还是应该取消?这再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高考加分政策的初衷是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显示高考公平,可失去诚信的高考加分却阻碍了高考公平。异化了的高考加分必然为人们所炮轰。事实上,关于高考加分,人们最关注的还是高考加分的标准问题。所以,目前对高考加分政策最大的争议,并不在于该不该取消,而在于哪些可以加分,给哪些人加分,可以加多少分,以及如何在三者之间形成令社会公众信服的匹配关系。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高考加分的问题还将层出不穷。为此,人们普遍期望能够通过信息公开与强化监督来完善高考加分的相关制度。

高考加分政策的前世今生

我国的高考加分政策以1978年为界分为两个阶段。1978年前主要实行“优先录取”政策,1978年后则主要实行“加分录取”政策。

早在1950年,教育主管部门就规定,高校招生对于“参加工作3年以上的革命干部和革命军人、兄弟民族学生以及华侨学生,考试成绩虽差,得从宽录取”。这一政策体现了照顾性与鼓励性兼顾的原则,符合当时的人才选拔环境和制度。1956年,高等教育部学生管理司发布的《全国高等学校1956年暑期招生录取、分配办法》,则进一步规定了优先录取的分数控制幅度,要求“在与一般考生成绩相同或相近(指总分少20分左右)时,就应该优先录取”。

1978年以后,国家加大了人才选拔的力度,不再对工农成分学生及革命干部进行照顾,而是对三好学生、学科竞赛获奖者、体育艺术特长生等实行高考分数优惠政策。从1983年开始,更是规定对获得地区以上表彰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以及高中阶段参加地区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单项前5名的队员,或集体前3名的主力队员,考分达到规定分数线的,可提上一个分数段投档。1986年,国家教委又规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可降低20分投档。1987年4月27日,国家教委发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其中第35条至第39条,详尽规定了可以享受加分政策优惠的项目和分值。这一条例奠定了我国高考加分政策的基础。从此,我国高考加分政策成为一项稳定的高考政策延续下来,但对于加分的项目和分值却多有调整,而且调整的幅度很大。

有专家指出:“这种缺乏规范和稳定性的加分制度,是这个政策的最大硬伤。”由于没有形成有章可循的政策法规,在每年出台一次的招生文件中,项目和分值的频繁变动,不仅让考生难以适从,也为教育腐败提供了不小的操作空间。2006年年初,教育部公布了调整后的高考加分政策,十多个条目涉及数十个类别。其中,既有对原有项目的继承,也有对“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者、“三等功退役军人加分”等项目的扬弃。与此同时,又增加了“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等5个新的类别。这些加分项目涉及科协、体育、外事、民委、计划生育、残联、公安、民政、工会等10多个部门和单位。据研究高考加分政策的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博士罗立祝说,近几年来,许多行业或部门纷纷通过关系找教育部门要求出台加分政策,加分项目越来越多。

高考加分政策的初衷

高校招生的原则是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坚持这些原则的前提下,高考还有两个方面不能忽视:一是倡导人文关怀,关爱照顾那些困难和特殊人群;二是逐步推进改革,不拘一格选拔特殊人才。教育界人士认为,设立高考加分制度,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在今年6月召开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学生司本专科招生处处长杨松说,高考加分政策的目的,一部分是带有鼓励性的,另一部分则是照顾性的,目的在于鼓励三好学生、竞赛优胜者、思想品德突出的学生,照顾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等。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刘海峰教授表示,对于照顾性加分,人们一般不会产生疑义,因为这是维护教育公平和正义的题中之义。但是,有些加分项目已违背了初衷,也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应有内涵。比如,有的地区规定博士子女可以降分录取,这虽然有助于吸引人才,但从教育公平的角度看却很不合理。高等教育是稀缺资源,对于每个适龄青年都弥足珍贵,给这个群体以优惠,就必然牺牲其他一些群体受教育的机会,而这些群体往往还是弱势群体。

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认为,高考加分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不仅没能维护教育公平,反而制造了新的不公平。在某些地方,该加分的没能加上,不该加分的却加上了。由于我国现行的高考加分制度缺乏透明度和规范性,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因而考生家长有钱的使钱,有权的使权,想方设法把自己的子女送到理想的高校,最终为一些利益群体所利用。

北京理工大学杨东平教授认为,高校招生过程中,在统一的分数线外还制定了许多特殊政策,开辟了许多特殊通道,这些不合理的特殊政策加剧了教育不公,虽然初衷是好的,但由于有的已经变质,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并成为腐败的温床,有必要彻底革除。

高考加分政策的嬗变

从高考加分政策的初衷看,对体育、艺术、学科特长生以及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一定加分,是为了修正高考录取凭卷面分数的单一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素质教育。但在实践中,加分政策逐渐异化出了“加分教育”,同时滋生了腐败。

加分政策之所以异化出“加分教育”,原因主要在于分数导向。加分政策是将考生某方面的特长,折合成一定的分数加到高考卷面分数上——特长素质“分数化”,虽然打着素质教育的旗号,但强调的是分数在高考录取中的作用。在这种制度下,考生及其家长倾向于谋求加分,而不是谋求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而且这些折合到高考分数中的素质,只是在集中录取阶段发挥作用,进入大学大门之后,是不会被录取高校复查的。

加分政策之所以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在于政策的制订程序不民主,政策的执行过程不公开不透明。加分项目、加分分值的确定,基本由教育行政部门说了算,事先并不广泛征求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的意见。这样的加分政策决策程序,为权势侵蚀教育提供了空间,导致加分项目泛滥。据报道,一些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甚至可以为领导的子女度身定制加分政策,把违规合法化。有关统计显示,各类高考加分政策现已达到192项之多,其中包括一些明显有违教育公平的加分,比如为金融高管子弟加分、为进城买房者加分,等等。近年来,有关加分政策执行中的丑闻,不时见诸报端。2006年,湖南体育特长生造假案轰动一时,有不少持有“体育竞赛优胜者”和“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不会投球、不能跳、不能跑,一些三级跳远的考生连沙坑都跳不到,参加健美操测试的考生连韧带都压不下……

高考加分政策应该取消

加分措施的结果,是使公平丢分。取消派反对高考加分,认为高考加分本身就是人为制造不公正。见义勇为者也好,三好学生也好,大赛得主也好,他们的成绩或事迹已经得到肯定和奖励表彰,为什么还要把这种奖励和表彰继续延伸,扯到高考中来呢?高考是追求公平的,但有些措施却为不公平提供机会,考试加分措施就是其中之一。所以应该大面积取消或修改加分条款。

首先,取消给归侨等特殊考生加分。对这部分群体,国家当然要照顾,但国家在税收、高考名额分配等公共利益方面已经有所照顾,如果再给考生加分,就损害了其他考生的利益。

其次,取消三好学生的加分待遇,因为三好学生本来就包括了“学习好”;对特长生与文体尖子生的优惠,是素质教育的表现形式,但这项优惠只能在其报考对口专业时才可使用。

最后,所有保留的加分条款,应改成当事考生申请的形式,以便于监督。英国规定,在临考前因遭遇重病或自然灾害的考生,可以申请加分,并且审核机关若审核出错,则须承担失职渎职责任。这两点都值得我们借鉴。

高考加分政策应该完善

完善派认为高考加分政策仍有存在必要。在提倡素质教育的情况下,学生的发展应该是多元的,高考加分制度也应该继续。这是对特长生和品学兼优者的一种认可。每一项政策的出台都会衍生出不协调的声音,但加分政策的主流是好的。加分政策本身没问题,只是在操作的过程中出现了漏洞,该对学生的优秀行为进行鼓励的还是要鼓励,该加的分也要加,但是,要有一个十分完善的操作机制来约束操作过程中的不公正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系毛寿龙教授认为,高考制度原本就很模式化了,高考加分制度是对高考制度的重要补充,也是对其缺陷的重要弥补,并且能够让优秀人才不致陷入“一考定终身”的苦恼,因此有必要坚持实行。

刘海峰教授也认为,高考加分制度在美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也存在,应该说有着相当的现实意义。尤其是照顾性加分,是社会救济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坚持下去。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加分项目应逐渐取消。他介绍,我国台湾地区的教育部门在1993年至1998年间,就逐一废除了运动绩优生、边疆与港澳生以及大陆来归生四项大学入学优待政策,对于退伍军人和派海外工作人员子女采用按年限优待制。相比之下,大陆的高考加分对象近年呈现越来越多的趋势,这显然不符合发展需要。

罗立祝博士认为,目前对高考加分政策最大的争议,并不在于该不该取消,而在于哪些项目该加分,哪些人应该成为加分的对象,加分的幅度又以多少为宜。

南开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张静认为,作为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一项政策,高考加分在平衡地区教育水平差异、选拔各类特殊专门人才等方面确实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同时,这个政策的一些设计漏洞及其造成的不公现象也确实值得认真反思和探讨。高考加分制度中的鼓励性加分,同保送生制度、自主招生制度等一样,是破除对高等教育考试一考定终生的分数一元标准的有利补充和探索;也是在目前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引导学生注重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保证高校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为体现对某些特定群体考生的人文关怀,按照国家相关照顾政策,可对某些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考生等实行照顾性加分政策。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行制度中分数一元标准的局限和地区教育资源不均衡等情况造成的实质性不公平现象。因此,尽管存在许多漏洞和弊端,但在人才发展多元化、社会人才需求多样化的大方向下,高考加分政策仍有存在必要。只是,无论是高考加分、自主招生、还是保送制度,都要建立健全一系列分类细致、可操作性强的配套制度,尽可能压缩人为操作和权力寻租空间,同时通过改革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招生录取方式,实行全程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加大对徇私舞弊行为的查处力度,既要保证程序上的公平,更要兼顾实质内容的公平。

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熊丙奇认为,不能简单取消高考加分,应从三方面改造高考加分的土壤与环境。首先,变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决策的方式为科学、民主决策,对高考加分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在目前的高考加分项目中,数学、物理、化学等全国性学科竞赛的优胜者获加分,考生和家长意见不大,而对于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和三好学生的加分,则质疑颇多,原因在于特长和三好生评价可能有“水分”,因此,在选择加分项目时,应广泛听取学校、老师、家长、学生的意见,而不能由教育部门自作主张。其实,如果这种新的决策机制能够建立,很多存在于我国教育中的问题,都可迎刃而解。其次,每个加分项目获得者的名单都要公示。在高考录取中,一分之差对考生的投档录取的影响就极大,更不用说10分、20分的加分了。因此,在执行经严密论证确认的加分政策时,需要公开、透明,公布所有获得加分的学生的全面信息,包括家庭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再次,从长远看,对考生的加分政策,应纳入多元评价体系,即变“高考成绩+加分”为用多项指标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引导学生按照自己的个性发展,而学校根据对学生的综合评价自主录取。这类似于美国大学对申请者的评价和录取。当然,对于高校自主招生,近年来也存在质疑。其实,分析对加分政策的质疑与对高校自主招生的质疑,其根本原因是一致的,即决策不够科学民主、办学不够公开透明。也就是说,如能做到决策科学民主、办学公开透明,加分政策就不至于如此变异,同样地,高校的自主招生也会有良好的公信力。所以我国的教育发展,最为迫切的任务是加强改革,建立一套能保障教育决策科学、民主,学校办学能真正对受教育者负责的管理制度。

相关链接:

重庆市高考文科第一名何川洋民族成分作假事件

何川洋成为重庆市高考文科第一名后不久,就被发现为全市查处的更改民族成分的31名考生之一,被宣布取消20分加分,但未取消录取资格。

北大拒录取:因重庆市高考文科第一名何川洋民族成分作假,其所报考的北京大学已决定放弃录取他。随着全国各地高考录取工作启动,教育部规定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和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对违反招生规定的高校予以下一年度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红黄牌”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依照教育部的规定,北大作出了放弃录取何川洋的决定。

港大拒录取:香港大学已正式决定不予录取何川洋。港大拒录主因是何川洋英语水平未达录取标准,而民族身份造假也有影响。港大面试后认为,按港大录取标准,何川洋处于一个边缘位置。最后港大有关部门讨论后表决,最终决定不录取何川洋。

取消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的录取资格

7月7日,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发布《关于对2009年高考招生中少数民族加分问题处理情况的通告》,明确表示取消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的录取资格。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重庆市招办表示,在为考生更改民族成分责任人已被严肃处理的前提下,不再对外公布31名民族成分被违规更改的高考考生名单。

浙江高考航模加分事件

有媒体报道称,在浙江绍兴一中2009年参加航海模型加分测试的19名考生中,13名考生的家长是当地高官,其余6名都是教师子女。这个事件引起各界对“高考加分”的关注。针对“浙江高考航模加分”报道,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昨天表示,没有经过公示的考生,以及加分的项目、加分的分值,不能计入投档的成绩里去。续梅还表示,当前,教育部要求各地清理高考加分政策,加分须公开公示。

模糊标准惹争议,加分异化需警惕

北京市海淀区教科所所长吴颖慧认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缺乏刚性标准的加分政策,往往留下了较大的寻租空间,其合理性和操作方式都需要进一步论证。这一论断和许多家长不谋而合。他们认为这些项目弹性较大,操作过程中很难用刚性的标准去衡量,老师的影响力、孩子的人缘甚至掌握较多社会资源的家长的人脉等因素会起到很大作用。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有些地方的加分标准,则演变成了一种特殊的奖励政策。比如,在一些地方高考中出现的海归子女加分、金融高管人才子女加分、博士子女加分、纳税大户子女加分、招商引资加分等。有专家认为,这是加分制度的一种异化。

还有一些加分项目,本身并无不妥,却在一定程度上被扭曲了。有记者在山东、重庆、浙江等地部分高中采访时发现,奥数等特长班学生选修率最高,因为获奖者可在高考中获得保送或加分的宝贵机会,也有一些学校培养学生的科技发明、创新能力,目的就是瞄准科技创新大赛,以获加分。一些教育界人士认为,对学生创新能力、艺术专长等特殊才能的培养是一个慢功夫,最好别那么急功近利,不然,对社会和学生都没有好处。

还有些加分项目,则演变成了一部分人的游戏。拿航模来说,相关培训往往需要1万多元的费用,这对于家境一般的孩子,尤其是农村考生来说,是一笔不小的钱,久而久之,这种加分政策难免会成为“有钱人的游戏”,这无疑会损害社会公平。

(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腾讯网、新浪网、《中国青年报》、《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 黄日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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