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无视 中国环保规定
2009-10-15
环球时报 2009-10-15
绿色和平组织报告称
香港《南华早报》10月14日文章,原题:大公司藐视污染披露规定 绿色和平组织的一份报告说,一些重要的中国公司和跨国公司未遵守“在大陆的企业必须披露关键的污染信息”这一规定。
报告说,至少有18家公司要么位于去年的《财富》杂志全球500强,要么位于中国的100强,他们没有遵守在去年5月就生效的环保规定。
该报告还谴责当地官员没有利用这项规定来制止污染企业,该规定一直被称赞为朝着抑制工业污染方向迈出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这份报告公布正值大陆环保人士日渐失望之际,他们说糟糕的执法和宽松的标准已成了北京努力的关键障碍。
根据这项规定,被当地政府列入“超标排放黑名单”的公司应该在30天内公布他们的污染数据。但这个国际环保组织说,一些跨国公司和大陆的大公司,到目前为止(在这方面)所做甚少。
“令人震惊的是,这些公司都是各自行业的领军者,可他们甚至都没遵守中国最基本的环保规定”,绿色和平组织中国分部的马天杰(音)说,“公众有权知道这些公司向他们社区周围的河流和湖泊排放了什么,以及他们面临哪些风险。”
但他也承认,该组织的这份报告并没覆盖到成千上万家较小型的污染公司,而他们对中国环境质量的极端退化负有最大责任。
报告指出,该组织接触到的当地政府部门通常会袒护污染公司。马说:“他们要么说污染数据是保密信息,要么说只要政府定期接到报告,企业就没必要公布污染详情。”
被报告点名和批评的大多数公司坚持说他们没违反规定,还有的公司说个别工厂中出现的问题已得到适当解决。
但是中国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即使企业的污染问题得到了解决,也必须得根据要求公布他们排放的污染物的详细情况,“如果这些重要的大公司都不带头,我无法想象这项规定如何得到执行。”▲(陈一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