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死亡观研究
2009-10-14崔华华刘霞
崔华华 刘 霞
摘要:道家死亡观为中国传统死亡文化的重要组成。道家死亡观以自然主义道论为理论前提,富有超越性,反对以儒家为代表的“悦生恶死”的传统死亡观,以“生死齐一”实现对死亡恐惧的心理克服和超越;以与“道”的相合程度指出“安时处顺”和“不死不生”超越死亡的两种境界及对应的操作途径。道家死亡观以对儒家的消解为特色,与儒家互补而存在。
关键词:道家;死亡;生死齐一;气化论
中图分类号:B22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731(2009)05-0019-03
中国传统文化古来对生和死的探讨往往交织在一起,道家扩展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生死思维,其死亡观极富超越色彩,对华夏民族的死亡心理影响深远。道家以自然主义道论为逻辑起点,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探究生死问题,明确了死亡本具的自然和必然两大特性,突破了儒家文化以生对抗死的观念。
道家死亡观的产生与形成既源于其独特的理论视角,也是当时社会土壤催生的结果。道家创始人老子面对礼崩乐坏的社会现状,他选择了立足于诸侯纷争的表象之外,从“道”的角度思考人生和政治的原则,看重人自身的存在价值。其后的杨朱学派即以此为理论基点高扬生命至上的大旗,把“贵生”作为生死存亡的根本。庄子是对生死问题论述最多的中国古代哲学家,庄子在人生向度思考得更为深入。他继承老子自然主义道论,由探求生死奥秘人手追寻一种合乎社会终极本质的自由,提出生死本质与人生归宿问题,确立了道家的死亡观体系。
道家死亡观开中国文化中抬高死亡地位之先河。老庄时代。国人的死亡意识基本定型,“重生恶死”已成定势。鉴于此,自庄子始,道家反其道而行之,开始出现大量美化死亡的言论,在中国文化的死亡禁忌传统中无异于石破天惊。众所周知,当时道家的贵生养生学说在中国贵生文化中处于巅峰地位,粉饰死亡与贵生思想似乎形成悖论,实则不然。道家提出:人们应该“以生为附赘悬疣,以死为决痪溃痈”,声称生是“苦身疾作”、“夜以继日,思虑善否”,且又“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的辛苦劳作过程,死则为一种解脱、一种休息,所谓:“其生若浮,其死若休”。庄子将死亡形象化为一具骷髅,借骷髅之口盛赞“死”之自在是:“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纵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由骷髅观生,即表示道家由死观生,“吾安能弃南面王乐而复为人间之劳乎!”恰恰解构了人生的逻辑起点,死亡由生命的最大否定转变为挣脱世间约束和痛苦的去处,是为“大归”。所有这些以生为苦以死为乐的言辞,意不在“悦死恶生”,这是道家借看似荒诞的论调来扭转社会上喜生恶死的思维定势,运用矫枉过正的方法为“生死齐一”命题的提出做逻辑铺垫。
“生死齐一”建构在生死自然和生死必然的基础上,生和死首先被视为自然现象。在道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万物运行的根本原则,生命不过是大道的一种寄寓,由此出发,以宇宙为生死视域成为对生命的探究。老子在论及世人之生死走向时指出:“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于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本来个体生命中,生死各占三分,有些人为了求生却步入死地,反而使死的因素增加了三分。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相关思想,他说,“反者,道之动”,死是生之反,生死交替是自然之理,若违背自然之性过分益生,反而会招致死亡,明确“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完全把个体生命与自然现象融合为一,认为生死乃自然发生过程,从而让道家生死观带有浓厚的自然价值色彩。
死亡的必然性作为“生死齐一”的另一理论前提在道家那里也有着深刻认识。老子由天地万物变化的普遍规律看到死之不可避免,生与死各有定分,“生之徒”与“死之徒”各十之有三。庄子更是认识到生之短暂和死之必然,人生不过天地一瞬。个体的人作为“号物之数谓之万,人处一焉”的自然万物一分子,始终处于“万化而未始有极”的客观规律之中,这种客观规律具体到人道,被庄子称之为“命”。“命”既有命令必须服从之意,又有命运、命中注定之意,是决定个体生死大限的外在于个体生命的必然性。
庄子未满足于认识死亡的表面属性,突破前人视野深入到生命产生和构成探究生死的本质,他发挥老子的道生万物思想,形成“通天下一气耳”的自然观,以此为依据深究到生命诞生之前:
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
在他看来,生命的产生是从无到有的一种生化过程,是一个本原的展现。生是假借,为一气之流变,“聚则为生,散则为死”,随着气的聚散生死不断交替变化,生和死本质同体。至此,庄子由恢复生命本原而非经自然现象的类比,论证了生死齐一的合理性,完成了道家对死亡恐惧的主观消解。
以“生死齐一”为指导,道家把对死亡的抗衡与征服落脚于在心理转变上。道家按照人与自然之道的相合程度将人分为两种,权且称之常人和真人。对于普通人,了解生死齐一的道理就做到“通乎命”,可以“安时而处顺”的心态对待死亡:“得者,时也,失者,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生时,以自然为宗能够“保身”、“全生”、“养亲(身)”、“尽年”;死时,则应“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人为的求生避死不足取。这样,思想上产生一种自觉,无论是否面临生死情境,人的心境都能够处在“其寝不梦,其觉不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的状态,从而“喜怒哀乐不入于胸次”,在精神上得到自由的满足。
道家超越死亡的理想境界是“长生”。追求长生是道家超越死亡的积极方式,也是道家理想人格的最高境界。老子没有像儒家那样“身殁而道存”的明确回答,而是另辟蹊径从大自然寻求人生从有限达无限的根据和方法。他看到“天地之所以能长久者,以其不自生”,所以若想长生就要取法天地的诀窍——“不自生”,不主观地生灭妄动,始终以自然为本。老子进一步寻求达到目标的方法。他说“谷神不死,是谓玄牝”,不死或死而不亡之物是虚而空灵的精神,是像母性一样能出生化育万物的本根,欲令自己的“谷神”不死,当保持自心的空虚灵明,恬淡寡欲,去奢去泰,“致虚极,守静笃”,进行类似禅定的调心和调息的锻炼,以与道相契合。老子还意识到自我意识和个体生命是修道大患,所以要把自生小我看淡乃至忘舍,“外其身而身存”,如若以身为外物,保养谷神,自然便实现了精神不死。总之,老子论述的“长生”、“死而不亡”以自然(本有)的精神不死为特质,旨在从人生的“有”返回到生命产生前的与“道”合一的“无”之状态。
庄子进一步细化老子思想,提出“逍遥”境界,“逍遥”又以“不死不生”为特征。“不死不生”建立在“气化说”的基础上。按照生命形成顺序推导,欲求长生必先“不死”,欲不死必要“不生”,如此一步
步经无“形”、无“气变”回推到“无生”,在生命现象层面就是“不死不生”。“不死不生”是“道”之特性,具有绝对的自由。庄子的思想往往经由神奇丰富的想象和譬喻道出,在此,他把“不死不生”的逍遥境界外化为“神人”、“至人”、“真人”以及“圣人”等称呼,并描述得神乎其神,称他们“登高不惶,入水不濡,入火不热”;“真人”等胜于天和人,其面对生死“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其出不欣,其人不距。悠然而往,悠然而来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终”;他们“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等等。这些描述容易让人误解为其人实际存在,其实都是庄子借以表达获得彻底自由的精神境界。彼时人与道合一,超越时间,超越生死,是“死生无变于己”。
在庄子看来,要达到“与道为一”,只有通过“体道”,进行精神修养。“体道”有两个方法:一是“心斋”,二是“坐忘”,机理是逐步从生之“有”通向命之“无”,而获得心灵的自由。其中所显示的通向“道”的途径和终点,是对作为某种世界总体、根源的观念的体验,最后达到“与道徘徊”、“与道相辅而行”的精神境界。其所达到的“道”的境界,表现为对“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体悟,从而产生一种将自我与自然融合为一的思想意念:“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傲倪于万物”,而达到“无古今”、“不死不生”的境界。
道家克服死亡的两种方式有着不同的逻辑起点。“安肘处顺”是从生死齐一的自然表象论证生死的相对真理,人死后是归于天地万物与自然;“长生”、“不死不生”是立足于宇宙本体论证人生的终极真理,肉身有终而精神与道同存。二者共同之处是都不借助外在力量和外在形式,而是倚重于人类本身的“心性”,去实地体验体悟生与死的不可分别,消解生死之间的二元对立思维。需要一提的是,道家道教合一后突出道家的养生思想,而将早期道家的终极境界世俗化理解,最终变成追求肉身的长生不死。
综上分析,道家的死亡学说为中国喜生恶死的死亡观注入新鲜活力,它又以对儒家死亡学说的消解为特色。原因如下:
首先,道家死亡观发现死亡的生命意义,具有超前性。道家明确提出生的价值由死而彰显,“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这一认识与现代西方哲学流派存在主义的死亡哲学立论一致,却比后者早了两千余年。其次,道家突破了探讨死亡固有的社会人生视域,立足于宇宙自然视野对生命进行的是生死同观。道家回归死亡的自然属性,打破中国传统中固有以生观死的立场和思维模式,指出生死是矛盾的统一体,相依存在,相互转化。道家由追溯生命的形成,得出“子孙非汝有,是天地之委蜕”的结论,已然否定了儒家以子孙延续换得不朽的方式。再次,道家从自然主义道论同观生死有助于解除死亡恐惧。声名、财物、妻子等是引发死亡焦虑的重要因素。道家主张“见素抱朴,少思寡欲”,反对“丧己于物”、“失性于俗”,有助于消解上述因素;“安时处顺”的态度以及“外天下”、“外生”、“外物”的修道指引又能够引导人从心底减少牵挂。儒家推崇伦理至上,提倡以三不朽来跨越生死鸿沟,这在道家得不到认同。庄子将伯夷的为仁义而死与盗拓的为财而死等同,认为二者虽然“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逐物不返、丧失真性、“诛生份性”的本质却如出一辙。最后,道家反对厚葬。道家认为厚葬以“物累”反而劳精扰神,人既然自然而生也应自然而去,因此反对儒家把丧葬仪礼化作为推广社会道德的工具。庄子丧妻,旁人来吊丧,他不仅没有任何丧礼形式反而鼓盆而歌。及至自己临终,弟子欲厚葬,他明确拒绝,曰:“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赉送。吾葬具岂不备邪?何以加此?”在民不聊生的战国,此种呼声尽管微弱,却具有进步意义。
当然,道家死亡学说也存在理论空白,如“命”的存在内涵和作用机制是什么?道家不能把握,仅指出个体生命无法改变它。又气化论是中国生命学说的一大突破,解释生命形成和生死现象有一定科学性,但气为何能够聚生而散死?自然之道与气的聚散之间有何作用环节?庄子未继续深入,后人也无作答。此外,由于没有形而下的制度化或仪轨化的东西,道家死亡观始终与普通民众距离甚远。
参考文献:
[1]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2001.
[2]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责任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