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中宣传思想工作的内容与方法
2009-10-13朱红英
朱红英
摘要: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比较滞后,迫切要求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语文明观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内容的生态宣传思想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其基本内容包括生态意识教育、生态道德教育、生态法治教育等,基本的方法就是贴近、互动、统筹。
关键词:宣传思想工作;生态文明;内容;方法
中图分类号:X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1-0227-02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四位一体”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现代化是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领域,是现代化与自然环境的一种互利耦合,是世界现代化的一种生态转型,因而,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现代化建设是完全契合的。建设生态文明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但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更具有长远意义。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优势,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拟就生态文明建设中宣传思想工作的内容和方法作粗浅探讨。
一、生态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内容
1.生态意识教育。生态意识的强弱,直接决定了公众生态行为的积极与否。进行生态意识教育的目的是使人明确人是自然界这个系统中的一员,应当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生态意识教育应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忧患意识。在当前,环境、资源、人口等生态问题日益严峻的形势下,生态意识教育最基础部分就是帮助人们真正了解生态环境问题的严重性,使公众树立忧患意识和生态危机意识。要使公众认识到,如果不坚持科学发展观而继续过度的开发利用资源,任凭人口的膨胀和环境的恶化,其后果将威胁我们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生态的忧患意识有助于确立人与自然协调共存的生态观,激发公众的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心。其次,主体意识。目前中国公众环保意识和行为总体上都不尽人意,主要是公众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意识不强的反映,生态文明建设的“搭便车”心理大有存在。生态教育的主体意识就是要让公众明确,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每一个公民都应当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以我们的行动和智慧创造生态文明建设的美好未来。最后,生态审美。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真、善、美相统一准则而从事社会实践的产物,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凝聚和体现。生态审美正是对自我生命与和谐状态以及普遍的生命关联和交融的感情和体认[1]。公众不仅应具有生态的科学知识还应有高尚的生态审美情趣,这不仅能唤起公众热爱自然、生态的丰富情感,还可以使生态文明教育提升到更高的层次。
2.生态道德教育。“生态道德是一切环境素质的第一素质。”[2]公民生态道德意识的薄弱和缺失是生态问题产生的一个深层次根源。生态文明的道德内容应当包括生态善恶、生态良心、生态正义和生态义务四个方面。
首先,生态善恶。其衡量的标准是以人的行为是否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一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行为是为善,反之则为恶。树立生态善恶的道德观,让人们清楚生态行为中的是与非、荣与耻,才能使生态保护成为公众的自觉行为。其次,生态良心。生态良心是指深入心灵的生态责任感与道德“自省”融合在一起的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崇高道德情感。生态良心将使人们自觉遵守生态道德的公平性原则(包括代内平等、代际平等和公平分配有限资源等)、持续性原则和整体利益原则,培养人们的前瞻意识和自省意识,引导科学发展观在内心的确立和形成。再次,生态正义。生态正义是人们在生态良心的基础上形成的并体现为监督和评价他人的生态行为的自觉。具有生态正义的人会制止和约束那些在生产和生活中的损人利己、祸及后代的破坏生态的不道德行为。这有利于全体公众的经济行为和个人生活都规范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共同理想目标之中。最后,生态义务。生态义务就是自觉践行生态道德规范的责任感。生态文明建设是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要求每个公民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树立生态义务的道德观,使人们关心自然、社会和他人,自觉负起保护资源和环境的责任,努力使生态道德转化为自身的自觉实践,使其成为推动生态道德建设的重要精神力量。
3.生态法治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加强生态法治教育,提高人们的生态法律意识,促进有利于保证和促进生态的法律法规的功能发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
首先是生态法治意识的教育。学法才能懂法,知法才能守法。加强生态法律和法规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的生态法律意识,使人人懂法、守法、护法。这有利于规范人们生产和生活的生态行为,也有利于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杜绝各种破坏生态的现象。再者是生态维权教育。生态文明的事业本质上是公众的事业。这在生态的法律法规体现为承认和支持公众的环保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权利。如中国《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提高公众的生态维权意识有助于促进公众参与生态的立法和执法。
二、生态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方法
1.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原则是提高宣传思想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在生态文明教育中仍然具有极重要的意义。
首先,贴近大众的实际。环保没有局外人,但不同的群众的教育重点却有明显的差异。基层政府官员侧重于转变单纯追求GDP的政绩观,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青年学生由于可塑性强和社会建设的特殊地位以及教育系统可覆盖和深入强,因此成为生态文明教育的最为关键的重点对象。青年学生的生态文明教育应是全面的教育,使青年学生成为具有生态意识的认知,养成生态道德习惯,履行生态法治权利和义务的生态文明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普通大众应以培育绿色、健康、向上的生产、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不断加强和提高公众支持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其次,贴近大众的利益。根据中国环境意识项目调查分析,目前中国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功利倾向。公众的具有功利性环保意识有其一定的合理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我们进行生态教育的有效角度。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可以从生态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促进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的角度加以诠释。这样可以去除人民对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对的观念,从而在生态意识上首先确立经济发展,生活改善与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的观念[3]。
最后,贴近大众的日常生活。生态文明建设涉及人们的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密切地围绕着人们的日常生活。生态问题很大多数产生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生态保护也极大多数体现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生态文明的宣传思想工作应结合公众日常生活,在宣传环境问题给人民生活造成不良后果的同时,还要宣传这一生态问题产生的客观原因,提高人们对生态问题的认知的科学性。
2.互动。进行生态文明的宣传思想工作的目的就是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观念,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互动就是要调动全社会的积极主动参与生态保护的意识和热情。
首先,多元主体互动参与。生态文明教育应完善政府引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宣传格局。政府的环保、宣传、教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志愿者组织、绿色非政府组织等民间组织都应该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优势,共同推进生态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宣传教育的多元主体互动参与能够有效提高生态文明教育的效果。
其次,公众互动参与的宣传方式。改变以往公众处于被动的宣传教育方式,通过一系列创新和安排,如加大大众传媒渠道中环保宣教活动的参与式比例,让公众主动参与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这样人们可以更多地掌握生态知识,更彻底的理解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更明确自己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权力和义务,同时也增加了公众响应生态文明教育的热情,从而扩大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群众基础,也提高了公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统筹。统筹是为了协调。宣传思想工作的生态文明教育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多方面的利益和效益关系,建立协调有效的教育机制,着力推进生态保护的宣传和教育。
首先,统筹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利益。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环境管理和个人行为的生态合理的转变,会引发利益的重新分配与冲突。政府、企业、社会、环境保护组织、个人等,都面临着冲突与整合。他们就是变革的力量,也是变革的对象;他们要改变别人,也要改变自己。因此,在生态文明教育中应统筹各种利益关系的宣传和教育,充分协调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全民合作与民主参与的环境。
其次,统筹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宣传思想工作的宣教,离不开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效益是实现社会效益的重要经济支持与保障,因此不能不考虑经济效益。但环境保护不仅是生态理智,而且也是经济理智的要求。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是我们任何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最后,建立和统筹生态宣传教育的各种机制。生态文明的教育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工程,为了提高教育效果,确保教育目标的实现,应该建立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要切实加强对生态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生态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纳入全国宣传教育的总体规划,建立健全适应生态宣传教育发展要求的协调联动机制,统一规划、指导、协调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并适时组织总结、交流;建立健全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责任明确,责任到人;制定绩效评估标准和考核办法,创新奖惩机制。同时统筹各机制的协调运转,推进生态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中国环境意识项目办.2007年全国公众环境意识的调查报告[J].世界环境,2008,(2):121.
[2]张耀灿,郑永廷,刘书林,吴潜涛,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120.
[3]周笑冰.环境教育的核心理念及目标[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3):77.
[责任编辑 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