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4例暗娼行为性病调查分析
2009-10-06潘新莲
潘新莲
【摘要】目的了解本市2006~2008年暗娼干预行为改变现况,评估干预效果,为在暗娼中进一步开展行为干预提供相关信息和依据。方法采用整群抽样方法,对暗娼商业性性交易的不同场所女性性服务工作者(FSW)进行面对面健康问卷及采血检测HIV、RPR。结果2006年调查253名暗娼,血检HIV阳性2例(0.79%);2007年调查300名暗娼,血检HIV阳性3例(1.00%);2008调查311名暗娼,血检HIV阳性2例(0.64%);RPR阳性率依次为4.35%(11/253)、5.67%(17/300)、8.68%(27/311);艾滋病防护知识平均知晓率为61.26%(155/253)、67.29%(202/300)、65.72%(204/311);最近一次与客人发生性关系使用安全套比例为88.93%(225/253)、78.66%(199/300)、84.89%(264/311);最近一个月与客人发生性关系使用安全套比例56.52%(143/253)、48.00%(144/300)、59.81%(186/311);最近半年出现性病相关症状的比例47.83%(121/253)、74.67%(224/300)、45.98%(143/311),出现性病相关症状时到性病专科门诊和综合医院就诊的比例51.24%(62/121)、50.45%(113/224)、34.97%(50/143)。结论本市2006~2008年FSW中每年都存在新的HIV感染者;梅毒检出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防艾知识知晓率、性交易与安全套使用比例三年改变不明显。
【关键词】性病;FSW;行为
文章编号:1003-1383(2009)01-0010-04中图分类号:R 759文献标识码:A
如何有效防止通过性接触感染HIV,已成为艾滋病防制的关键[1]。暗娼是HIV经性传播的目标人群之一,她们充当把艾滋病病毒从高危人群播散到一般人群的“桥梁”角色[2],开展暗娼干预是遏制艾滋病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传播的主要措施之一。本调查于2006至2008年在百色市各类暗娼场所召集女性性服务工作者(FSW)宣教艾滋病、性病预防、妇科卫生保健等卫生知识,促使其行为改变。每年定期对确认有商业性性交易暗娼场所的FSW进行采血检测和问卷调查,探索暗娼性病感染规律,并观察对暗娼实施艾滋病、性病、行为改变干预的效果,将三年的监测结果统计报告如下。
对象与方法
1.调查对象分别在本市城区星级酒店中的洗浴中心、卡拉OK厅;发廊、洗脚按摩屋;廉价客栈和廉价城周出租屋3类暗娼场所(依次分档为:高档、中档、低档场所),调查自我承认提供商业性性服务的女性。
2.资料收集采用整群抽样方法,在取得调查对象知情同意后,每年4~6月采用国家HIV哨点监测统一的《健康调查问卷》,由经过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培训的医务人员到暗娼场所对FSW进行面对面问卷调查。
(1)艾滋病知识题共8题:①一个看上去健康的人有可能携带艾滋病病毒吗?②输入带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或血制品会不会感染艾滋病病毒?③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共用针具会不会感染艾滋病病毒?④每次性行为时正确使用安全套能不能降低艾滋病病毒传播的危险?⑤保持一个未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性伴能不能降低艾滋病病毒传播的危险?⑥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孕妇有可能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她的孩子吗?⑦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一起吃饭会不会感染艾滋病病毒?⑧蚊虫叮咬会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采取选择 “会”、“不会”,“可能”、“不可能”,“是”、“否”,“不知道”的方式回答。
(2)性交易与安全套使用问题7题:①您最近一次与客人发生性关系时使用安全套了吗?②这次没有使用安全套的主要原因是:a没买到,b过于昂贵,c客人不愿用,d本人不愿使用,e身边没有;③最近一个月,您与客人发生性关系时使用的安全套频率如何?a从未使用,b有时使用,c每次都用;④您平均每年有多少个月做这种工作?⑤您平均每个月有多少天接客?⑥您最近一个工作日与多少客人发生过商业性性行为?⑦最近一周,您与多少客人发生过商业性性行为?采取 “是”、“否”或选择题或数字回答。
3.血清学监测对所有调查对象采集静脉血3 ml,HIV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检测,如阳性者,再选用不同厂家的试剂复测,两次结果均为阳性的则判定为阳性。梅毒血清检测采用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检测。
结果
1.三年调查的FSW人员的场所分布三年共调查864名FSW自我承认提供商业性性服务的女性。2006年共调查253名,其中高档暗娼场所8家104名、中档暗娼场所53家114名、低档暗娼场所7家35名;2007年共调查300名,其中高档暗娼场所9家90名、中档暗娼场所55家142名、低档暗娼场所7家68名;2008年共调查311名,其中高档暗娼场所7家75名、中档暗娼场所53家132名、低档暗娼场所18家104名。有5名自我承认有吸毒史,均否认注射行为,血清学监测未发现有HIV和RPR感染。
2.社会人口学特征与HIV、RPR感染情况三年检测的864名FSW中,检出HIV阳性7例,阳性率0.81%,检出RPR阳性55例,阳性率6.37%。其中2006年253名检出HIV阳性2例(0.79%),RPR11例(4.35%)。2007年300名检出HIV阳性3例(1.00%),RPR17例(5.67%)。2008年311名检出HIV阳性2例(0.64%),RPR27例(8.68%)。三年间HIV阳性率比较差异无显著性(χ2=0.2455,P>0.5),RPR阳性率差异无显著性(χ2=4.77,P>0.05)。见表1。
3.艾滋病知识知晓经三年外展干预FSW对艾滋病知识平均知晓率为65.68%:其中,2006年为61.24%,2007年为67.29%;2008年为65.72%,各年平均知晓率比较无显著性差异(χ2=2.31,P>0.05)。见表2。
4.性交易与安全套使用情况首次商业性行为的平均年龄为24.63岁,其中2006年24.57岁,2007年24.37岁,2008年24.95岁。三年间暗娼商业性性交易与使用安全套情况见表3。
5.求医行为暗娼中自我报告最近一年内出现下身不适、白带增多、非经期下腹疼痛、排尿痛或烧灼感、生殖器有皮肤破损等性病相关症状的比例为56.48%(488/864),其中到性病专科门诊就诊的比例为15.16%(74/488),到综合医院就诊的比例为30.94%(151/488),到私人诊所就诊的比例为20.08%(98/488),自己买药治疗的比例为20.49%(100/488), 到妇幼保健院就诊的比例为6.97%(34/488),不作处理的比例为6.35%(31/488)。
6.HIV检测结果暗娼自我报告最近一年做过艾滋病病毒检测率为34.03%(294/864),其中2006年检测率为15.81%(40/253),2007年检测率为36.33%(109/300),2008年检测率为46.62%(145/311),检测率逐年提高,各年检测率差异有显著性(χ2=60.10,P<0.01)。
讨论
广西艾滋病感染方式中,性传播占的比例逐年加大,2002年性传播占的比例为3.5%,2004年为7.1%,2005年为13%,农民占70%[3],在本市艾滋病感染方式中,性传播占的比例也逐年加大,2005年为13.08%,2006年为16.14%,2007年为40.43%,而暗娼在性传播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本调查分析结果显示:全市暗娼场所新感染HIV还存在,RPR的感染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艾滋病防护知识知晓率、 性交易与安全套使用比例三年改变不明显。如问题“您最近一次与客人发生性关系时使用安全套了吗?”还有20.37%(176/864)回答“否”,没有用安全套的最主要原因是“客人不愿使用”,所占比例达77.27%(136/176)。而“最近一个月,与客人发生性关系时使用安全套的频率如何?”只有54.75%(473/864)回答每次使用,比2006年下降1.77个百分点,由此可见通过暗娼性交易行为传播艾滋病性病的危险还继续存在。
由于暗娼自身具有较大的流动性[4],最近一年做过艾滋病病毒检测率仅为34.03%(294/864),虽然2006至2008年检测率逐年提高,但均未达到50%,说明城区周边的干预覆盖率局限,暗娼各场所每年未接受过干预的新人超过一半,也是阻障干预效果提高的原因。
另外,现在的暗娼干预主要针对商业性性交易的暗娼群体开展,并未涉及到其他与暗娼人口有关联的人群,如家人、嫖客、固定多性伴等。由于暗娼具有高流动性,低社会支持和低归属感等特点,尽管她们非常清楚艾滋病的危害性以及如何使用安全套保护自己,但在客人反对或面对客人加钱的诱惑时,她们往往因缺乏足够的自信、动机和必要的沟通、协商,而未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自己。可见,与艾滋病有关的行为改变不仅是医学的健康问题,更包含众多心理和社会层面的因索。因此,仅从健康教育角度进行预防干预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有效全面的艾滋病预防干预应是健康教育一社会-心理-行为干预综合模式。总之,暗娟作为艾滋病传播桥梁人群,干预要达到预期效果才能遏制艾滋病等通过性途径传播的疾病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特别是向农村地区的农民扩散,干预效果是评估艾滋病、性病、行为改变的关键。
参考文献
[1]李东民,袁飞,胡绍源.等.不同场所暗娟的高危行为和HIV/STI感染状况调查[J].中国艾滋病性病.2007,13(3):210—213.
[2]吕繁.栾荣生.雷燕.等.四川省某市街头暗娼及其顾客艾滋病相关行为研究[J].中国艾滋病性病,2007,13(2):114—116.
[3]卓家同.浅谈中国艾滋病现行防控策略之不足及其完善[J].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信息,2007.(04):33.
[4]林丹华.方晓义.李晓铭,等.中国流动人口艾滋病问题及预防干预[J].中国艾滋病性病.2005.11(2):158—160.
[5]汤后林,吕繁,桥梁人群在艾滋病病毒传播中的作用[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7,28(2):192—194.
(收稿日期:2008—12—20修回日期:2009—02—17)
(编辑:潘明志英文审校:钟京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