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好群众利益是实现和谐拆迁的根本
2009-09-29严志海马桂芬刘景臣王富新迟兴爽史忠泮
严志海 马桂芬 刘景臣 王富新 迟兴爽 史忠泮
摘要:破解“拆迁难”这个“顽疾”,切实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的关键。
关键词:维护群众利益 和谐拆迁
0 引言
城中村改造是提升城市品味、改善城市环境、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年大变样”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科学发展观,为群众谋利益的重要举措。在历年来的改造拆迁工作中,拆迁难问题严重阻碍了改造的进程。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被拆迁群众的利益问题。拆迁户往往认为补偿标准低,自己的房屋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等原因不理解不支持拆迁改造,甚至还会因为拆迁中的矛盾和问题激化,引发群体性上访等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发生。因此,破解“拆迁难”这个“顽疾”,切实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的关键。也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必须正确面对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沧州市现有城中村47个,人口6万多人,拆迁改造的任务非常艰巨。许官屯城中村改造项目自2005年开始谋划,因为群众意见不统一而搁浅。2008年再度启动时,又遭遇美国金融危机、国内房地产市场低迷等不利因素。然而,许官屯城中村第一期、第二期拆迁分别仅仅用了16天时间基本完成953户的拆迁任务。不仅创造了拆迁工作的“许官屯速度”,为沧州创造了一个新的拆迁里程碑。而且没有出现一例上访事件,群众普遍感到满意和认可,真正实现了“和谐拆迁”。许官屯改造项目中的经验和做法,为破解“拆迁难”,为今后其它城中村改造项目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1 坚持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实现互利共赢
在城中村改造中,被拆迁居民与开发商之间由于存在着天然的利益冲突,很难直接建立起互信关系。因此政府作为拆迁工作的主导,开发企业和被拆迁户的中间“桥梁”,在积极为开发企业提供热情服务,创造良好环境,保证企业能够获得合理利润的同时,还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敢于、善于与开发商争利益,真正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真心实意地把拆迁安置作为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是能否得到群众的真正信任,做好各项工作的关键。
1.1 加强协调沟通,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作为地方政府,积极与开发企业协调沟通,提供热情服务,主动采取措施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城建规划、项目用地、税费缴纳等方面,对开发企业给予大力支持和政策扶持,主动承担工作量最大、难度最大的群众工作等等,赢得了企业的赞誉。
1.2 制定科学合理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从政策源头上维护被拆迁居民的切身利益。“拆迁难”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拆迁补偿标准问题,也就是群众利益问题。此次拆迁补偿一是执行同类区域最高地价和房屋重置价;二是实际补偿价格在评估价格基础上再上浮动25%。同时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合理计算被拆迁房屋面积,第一奖励期的大幅优惠,住宅转商业用房的优惠,商业门市优先购置价格优惠,物业费、过渡期安置费,搬迁费等诸多优惠措施,有效地调动了被拆迁户的积极性,真正让被拆迁户得到了实惠,为“和谐拆迁”奠定了良好基础。
1.3 高起点、高站位,加大公共设施投资建设力度。立足长远,科学规划。在改造区域内建设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大型蔬菜地下超市、综合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投资4000万建设高标准的小学、幼儿园。这些公共设施的建设方便了群众教育、休闲和实际生活的需要。也使居民真正能看到改造后的美好前景,增强了群众对拆迁改造的信心。
2 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现“阳光拆迁”
2.1 坚持依法的原则。邀请市区两级拆迁部门的专家和资深律师严格指导和监督整个拆迁评估程序环节,把好法律关和政策关,每出台一项政策、每实施一个拆迁环节,每做出一项决策,都提前组织相关人员集体进行研究,由专家律师严格把关,确保准确严密,合法无误。并由检察院的检察官进行全程监督,坚持原则,杜绝“人情拆”的现象,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2.2 坚持公开的原则,每天定时广播,使广大被拆迁居民深入了解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方面的各项条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家中,面对面地做好宣传、发动和解释工作,并向居民发放包括拆迁评估政策、法律法规、项目鸟瞰图和户型设计图等宣传资料在内的明白袋,让每个被拆迁居民能更加细致地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和项目建设意义。及时将拆迁评估有关的条例法规、项目建设的各种批文、住宅户型设计图、建筑质量标准、评估公司简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等内容在公开栏内进行公开,既让群众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又同时接受群众监督。
2.3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保证拆迁程序的公平公正,采取了民主推荐评估机构,评估初评结果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签订补偿协议时由拆迁公司、企业、社区、指挥部多方工作人员分别审核、相互监督等系列措施,保证了程序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
3 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
3.1 认真解决好“特殊户”的拆迁问题,对于被拆迁房屋面积小,补偿低的“特殊户”,协调企业在设计安置住宅楼时,设计包括大量小户型、小面积楼房在内的43种户型,另外,积极为被拆迁居民在城区范围内提供部分过度房源,让居民能够租得起房,能够最大限度的用好自己的拆迁补偿金。
3.2 认真做好低、家庭生活条件差的特困户的安置工作。不仅为低收入者解决低保问题,而且与残联、妇联、青年团、工会、民政部门、老干部局等各相关单位建立直通车,全方位解决被拆迁居民生活中遇到的各类实际困难,让被拆迁居民真正能够体会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体贴和关怀,让他们从心里支持配合拆迁工作。
3.3 立足长远,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一是改造项目完成后,能够带动商业经营、建筑装修、餐饮服务等多个行业的发展,增加3500多个就业岗位,被拆迁户优先安置。二是保障了积极与开发企业协调,改造完成后为小区管委会提供250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仅此一项每年能给原村民带来500-700万的租金收入。三是到2010年50岁以上的老人根据年龄不同每月均可领取500元以上的养老金。同时为全体村民集体缴纳医疗保险,定期发放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等等,这些措施消除了群众的隐忧,进一步坚定了对未来美好生活的信心。
4 坚持有情操作,创造和谐的拆迁氛围
4.1 转变身份与观念,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拆迁的过程是一个和群众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共同求真务实的过程”。要能够“敲开门,进得去,坐得住,和群众建立一种亲情关系,视群众为自己的长辈、兄弟姐妹,带着亲情、真情为群众搞好服务,作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对不支持的群众或有意见的群众,要用温暖的心去融化他、争取他,不管被拆迁居民的态度多么恶劣,言语多么过激,工作人员始终能把微笑带在脸上,把委屈藏在心里,有时还要忍受住个别居民的冷嘲热讽,闭门回避,但工作人员都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持之以恒,用真诚打动被拆迁居民,获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4.2 尊重群众的生活规律,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做群众工作,就要服从群众的作息时间,不能扰乱群众的正常生活。为此工作人员总结出了“白加黑”、“5+2”工作法,即不仅白天要坚守工作岗位,更要利用晚上、早晨等群众空闲时间上门入户与群众沟通;不仅在五个工作日要正常工作,周六周日也要放弃休息,坚持在拆迁工作第一线,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快了工作进度。
4.3 掌握和运用群众心理学,讲究工作方式方法。一是针对不通对象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对于积极配合的拆迁户,积极帮助其尽快办理和解决具体手续和问题;对于观望户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讲解优惠政策帮助其算好经济账;对于有抵触情绪的拆迁户,循序渐进,认真听取其真正的想法和意见,并不失时机地加以引导,逐步消除疑虑,变抵触为接受和理解。二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群众中威信高、人缘好、情况熟的优势,专门从社区和许官屯小区抽调37名党员、村民代表和工作人员,深入拆迁户中,利用亲戚关系、朋友关系、老邻居关系等多种可利用关系,以叙旧、拉家常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好被拆迁户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打消顾虑,消除疑虑,支持和配合拆迁工作。
本文为2008年河北省社会发展研究立项课题成果(课题编号20080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