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囱
2009-09-29
引子
没找到妈对我们来说确实是个打击。后来我们都怀疑世界上有没有这个人存在,我们到底是哪儿来的?我和小鸡眼对着眼,各自眨了一下眼。他眨眼的时间稍稍比我长一些,原因以后再说。
从南京来到上海,我们蹦蹦跳跳的,互相诉说着想像中找到生身之母后的喜悦。我们的母亲,长相一定倾国倾城,小鸡说。那是年轻时候,我补充。如果咱妈十八岁生下我们,现在也不老,小鸡说。姑娘们理应着急生孩子,我总结。等咱找到了咱妈,我们就知道谁比谁大了,小鸡说。这没用,我反对。当然有用,要是咱妈说,先生的我,你以后就得叫我哥。小鸡说。鸡哥?这多别扭。鸭哥?哈哈哈……这更好笑。鸡哥,哈哈哈……先找到咱妈再说吧。最后我们笑着说。其实这一路讨论,就足以说明找到“咱妈”以后,我们整天都得因为互相之间的称呼哈哈大笑。
可是我们没找到“咱妈”,这真令人烦恼。上海这个鬼地方,我们很快把我们身上的钱花完了。更准确的说,是我们不能找到那些能让我们继续活下去的钱。
是那个化妆后真像那么一回事的老婆婆告诉小鸡的,说咱是亲兄弟,有一个共同的妈,而且在上海。因为这句话,我们不仅变成了穷光蛋,还变成了流浪汉。人生就此行将崩溃……
我曾经很落魄——现在好像也很落魄,但不一样。从前很落魄,是因为没有钱,但很开心。现在也很落魄(有点钱但是要交房贷),但不开心——开心和不开心,这就是从前和现在的区别。我这次想写写我从前落魄又开心的日子。我从来都没写过,甚至,我从未告诉过别人。
那时候我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女朋友。我看我这个人也不是能胜任某种工作的人,事实的确如此。以我相当短暂的工作经历来说,我干一行,那一行就萧条。我做出版编辑的时候,全中国出版社几乎都要海量库存;我刚刚进入电子媒体的领域,电子杂志就仿佛要销声匿迹。泡沫,人家都这么说。我到哪里哪里就出现泡沫。看来,我是一块肥皂。
不要说这么沉重的话题啦……说说我以前落魄又开心的日子吧。那一年我刚刚毕业,没有工作,也不太想找工作,租了一个亭子间,几乎每个月都要为房租发愁。但我有一个朋友,他当然也比我好不到哪里去。看到他发愁,我就更愁。但那是开心的日子,为什么呢?因为在发愁也是一种乐趣。你如果把发愁当作一件好玩的事情来做,就会得到好玩的生活方式。例如,当我们都担心下个月房租有没有着落的时候,我们就会瞎讨论。那些要饭的人都能活下去,有地方住,难道我们会比他们更不如?是的,那时候我坚信,我的朋友小鸡也坚信,我们比要饭的好一些。但时过境迁,我觉得其实那时候我们跟要饭的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夜里,我跟小鸡挤在一张小床上(他率我之先已经被房东赶出了他的地盘),两个人浑身都是臭汗,嘎吱嘎吱电风扇把汗酸味从屋子的一头吹向另外一头,我捏着鼻子也能闻到几个礼拜积聚起来的脚气味道,内裤的味道,腋下汗水的味道。我,居然能分清楚哪一些味道是属于我的,哪一些味道是属于小鸡的。如果这一阵风,其中夹杂的酸味是我自己的,我就会抓住机会呼吸一口——下一阵风,当然不可避免的属于小鸡,他的味道可难闻了,但这有什么办法呢?我跟他同舟共济。当他很快入睡后,我就更辗转难眠了……是的,他还打着很大声的呼噜。
那是我的房东给我最后一天期限,如果那天我搞不到500块钱,这就意味着,我和小鸡将失去这一张小床。
怎么办?我问小鸡。
小鸡有点傻乎乎,他对我说:鸭子,你人见人爱。
跟傻子在一起时间久了,我只好学着变傻:小鸡,你花见花开……
鸭子,你玉树临风。
小鸡,你楚楚动人。
鸭子,你文曲星下凡呢。
小鸡,你个傻冒!最后我不能不停止这番无休止的恭维。
过了一会儿,等我们对谈之后才发现我们都要上一个厕所。上厕所之前,我跟小鸡都有相同的认识,那就是无论我们是对夸还是对骂,都不能让我们变聪明。他也说我笨,这一点我也早就知道。人贵有自知之明,贵么?不知道。
小鸡率我之先冲出了房门,要到卫生间去。但是,很快他就灰头土脸的回来了,手里还拿了一张纸条。他说,鸭子,我们的厕所被房东锁掉了。他两条腿并得很紧,一副痴呆样子,我不耐烦地说:小鸡,看我干嘛,我要是有钥匙房东就不会锁掉那扇门。
对啊,可是我要撒尿……
我也想撒尿,但这回我得率他之先了。我想想还是比他聪明一些。我从柜子上取下了一个锅子,背对着他,脱下了裤子。接着我就开始爽啦。
我听到背后小鸡不停翻箱倒柜,这中间我还回过头几次。想看看他那猴急的样子。我这一泡尿就像憋了三天三夜,持续时间之长连我自己都不信这些尿全是我自己的。
怎么只有一个锅子啊?小鸡着急道。
废话,你有锅子么?我当然只有一个锅子啦。我欢快地说。
那你怎么还没用完啊?我憋死了。
急有个屁用,乖乖等着,排队。
快快快。
我就这么点力气,就只能这么快啦。我说。逗小鸡玩,真好玩。
鸭子,你再不给我,我就只能撒在你这地板上啦。
行啊,只要你不嫌弃,明天还要睡,还要呆在这里,我无所谓。老实说这间本来就充满尿骚味的小房间,我不在乎它多一些小鸡的味道。就是这么奇怪,我一点儿也不担心他会这么干,更奇怪的是,为什么我还没尿完哪?太神奇了,我该算算时间,这是吉尼斯记录。
你妈个逼,鸭子……还没等小鸡骂完我,我就听到了那种声音。几乎是与此同时,我的小腿还被水花溅到了。
你妈的小鸡!我扔掉了我那用来收藏童子尿的锅子,正面对小鸡,小鸡也毫无愧色地面对着我。而此时我们还都在撒尿……
事后我们俩花了很长时间去拖地。这是明智之举。当我们满头大汗,面面相觑,觉得这样干实在是得不偿失。可是我们该怎么干啊?
有了。小鸡说。我们不是有半个西瓜牌烟灰缸么?我们还可以有可乐瓶牌尿壶!没多久,小鸡就从楼下垃圾堆里找了好几个可乐瓶。里面还有几个矿泉水瓶。小鸡怀揣着七八个瓶子再一次进屋的时候,脸上是凯旋大将军的胜利表情。
你那么高兴干嘛?我问他。
我找了那么多尿壶你还不高兴?看看,你算术比我好,你数,一共有几个?
他妈的,一目了然,八个!
哈,那我们一人四个!足足可以坚持四天!
一个瓶子可以坚持一天么?
差不多吧。
他妈的,你不觉得我的尿比你多?我尿一次你起码尿三次。
那我用三个,你用五个?OK?
行。
我看着小鸡骄傲的脸,还是有点不理解。皱眉头。
鸭子,你这么严肃的看着我干吗?你饿了么?
不是。
鸭子,你得忧郁症了么?鸭子,你别吓唬我……
去你妈的,我是在看你的额头怎么有点红肿。
哦,哈,是我跟那个捡破烂的推了几把。我就推他屁股,他他妈的推到我额头上来了。
你干嘛推他啊你?
因为他想霸占整个垃圾桶!太可恶了。
他干吗要霸占垃圾桶?他想当丐帮帮主?
不,他是要把垃圾换成人民币!
是吗?
是的,他推了我之后还对我说,我抢了他的钱。
你干嘛抢钱,你这个流氓!
其实我只是抢了他的可乐瓶,没抢他的钱。
咦?
鸭子,我严肃的告诉你,你真的比我笨。
你又来诋毁我智商。你这样做很有快感是不是7
因为一个瓶子值两毛钱!
哦,这样。真贵。
之后的几天,我们早上起床都非常从容,起床之后的第一件事情是我从床的一边拿一个瓶子,小鸡总是效仿我。其实我们之间发生的一切,很难说是谁效仿谁,呆在一起时间太久了,我们几乎要变成一个人。这个人一边撒尿,一边脑子里的想法此时也无非是,啊,怎么度过这已经到来的一天?
是的,怎么度过一天,对我们来说既新鲜刺激,又麻烦苦恼。房东已经好几次留条子,他真是一个书卷气很浓的家伙。有什么事情不能当面跟我们说呢?非要留条子。他第一次留条子的时候顺便把我们屋外的卫生间锁掉了。第二次留条子的时候把我们根本就用不上的厨房也锁掉了。第三次,条子上俨然承载着他悲痛的恨铁不成钢的心情,他说下次在他的银行帐户上如果还看不到钱的话,就要叫一帮黑社会的人来教训我。对,不是我们,他也许压根不知道这个七个平方面的亭子间里居然住着两个人。
鸭子,你别怕。小鸡对我说。我敢打赌,他不会叫黑社会。小鸡很肯定。叫黑社会起码得花一千块钱,打了我们之后,他也只能拿到500块钱。一进一出,他还吃亏500块钱。一个正常人不会做让自己吃亏的事情。
小鸡,你真聪明。但我还想补充说一点,他打了我们之后也拿不到500块钱,所以一进一出,他吃亏1000块钱。
所以他更不可能叫黑社会。
对。他倒反应很快。
过了一会,我想了想,还是有点害怕。小鸡,我说,但是你刚才说一个正常人不会做让自己吃亏的事情,对么?
对啊,就好比我从来不会请你吃饭。
不对。
怎么不对?
房东现在给我们住这间房子,他吃亏么?
小鸡想了想,吃的。
那么看来他不是一个正常人。
啊,对,他不正常。
那么这么一说他是有可能叫黑社会来打我们的,尽管那样做他会吃亏1000块。
不,吃亏九百块,你兜里还有一百块。
他妈的,你怎么翻了我的兜?我大怒道。
因为我实在没钱了,我必须知道你还有没有钱。
小鸡长得很瘦小,这是我跟他在一起一直和睦相处的原因之一,也是我跟他睡一张床相安无事的原因之一,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有时候我看见他那模样,就想到了我们中国最伟大的青年作家郭敬明,越想越开心,会心一笑。当我发现自己因为小鸡长得像郭敬明而会心微笑的时候,自己会迅速收住自己的笑容,并且自言自语:变态。
是啊,我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小鸡长得太过瘦小的缘故,要是小鸡长得像我这般模样,就不会连续发生这样的事情。我虽然也瘦,但是一点儿都不小,从头到尾,都没有特别小的东西。哦,除了眼睛。但是眼睛长得小一点儿也不吃亏,就是因为眼睛小,所以我斜眼看人的时候就显得很凶恶。我高中的女同学都这么说:你斜眼看人的时候真讨厌。幸亏是这样,要知道跟我说这话的那些女同学比我的长相更恶劣……除了我眼睛小(实际上严格的说法是我有一双三角眼),我还经常不刮胡子不洗头发,一件衣服要一直从白色穿到灰色……这种类型的年轻人,不是神经病就是穷光蛋。而我两者都占上了,谁还敢来摸我的钱包?
对,我要说的就是小鸡被人家摸掉了钱包。不是一次,是两次。而且是在相同的地点——451车站。这辆车行进的路线是我的住处通往小鸡的住处,也就是说,是小鸡的必乘之车。连续两次,小鸡都在相同的时间(晚上九点),坐上451之后惊呼:我的钱包!当然不是说这两次小鸡的反应都那么一致,第二次小鸡没有第一次激动,怨恨的情绪也没有第一次强烈。这足以说明小鸡在被小偷上了一堂社会课程后学到了很多东西——但没有完全学好,成绩不算优秀。
小鸡第一次告诉我在车上被偷掉钱包的时候我用我的三角眼瞪了他一下,因为我觉得这件事情完全是因为小鸡最近手头紧而故意捏造的,特意编给我听,以求我能在经济上支援他。问题是我手头也不宽松啊,所以我认为他在耍手段。但是我了解小鸡,他不是一个好演员。当一个演技很差的人流出眼泪,恐怕惟一的解释就是他真的伤心了。他认为我不信任他,而且不把他当作很好的哥们。他哭了,稀里哗啦的哭了……我终于被感动,将我自己的一百块钱分成了两半,一半给他,一半给自己留着。
当小鸡第二次用几乎同样的口吻告诉我他的钱包再一次被小偷摸走的时候(那个钱包还是我给小鸡的我的旧钱包),我用了几乎跟第一次相同的三角眼再一次瞪了他。我说,小鸡,我不是不相信你,只是我也没钱了。小鸡虽然心情很沮丧,但对我充满信心,鸭子,你不会没钱的。如果你没钱,你就不是鸭子,对么?
可是我真的没钱了,我还是我,我还是鸭子。
不,你没钱了你就不是鸭子。
我很奇怪,为什么鸭子是一定有钱的——虽然我那时候很奇怪,我口袋里还真的有钱。但是如果我口袋里没钱了难道我就得改名换姓?
对,小鸡肯定地说,小鸡仿佛洞穿了一切——他妈的他怎么不洞穿小偷呢?——你如果没钱你就会叫别的名字而再也不能叫做鸭子。
好吧,我怀着强烈的悲伤情绪,把口袋里的二十块钱一分为二,一半给小鸡,一半给自己留着……
这两次之后,突然有一天我醒悟了过来:原来小偷摸走的不是小鸡的钱包,而只是小鸡一半的钱包,另一半,那个小偷摸走的钱包的另外一半,他妈的其实是我的!想清楚这一个事实之后,我对小鸡说:小鸡,我们不能这样下去。
你要跟我分手么?小鸡沮丧地说。
不,不是要跟你分手,我只是说,我们不能这样下去。
为什么?
因为这一次我真的快没钱了,而且我不想改名字。
那我改名字。
你改成什么?
我改成鸭子,你叫小鸡好么?
靠。我说,不行。当我面对小鸡,我发现我一定要把一件事情非常直白的说出来,不然就能解释半天,直到最后连我自己也忘记我想表达什么意思。
那我说白了,我是说你不能再被小偷摸走钱包了。
没问题,因为我现在已经没有钱包了。
靠。我又一次失望地说。不是有没有钱包的问题,而是你再也不能被小偷偷走你的钱!
再说……小鸡抬头看了看我们家里的天花板,就算有了钱包,我也不再打算把钱放在钱包里,这样就算小偷摸走了我的钱包,他也摸不走我的钱。
靠。我第三次说。这不是钱包的问题啊。小偷并不喜欢钱包,小偷喜欢的是钱,就跟你我一样。
哦,我明白了,但你有什么打算。小鸡问我。
对了,这时候我就可以把我的想法说出来了。一定要在这个时候说,错过了这么一个时候我想我就会把我的想法忘掉。我说:小鸡,与其让小偷再一次摸走你的钱……我看了看小鸡……或者钱包,不如,我们把他揪出来打一顿,然后把他送进派出所!
好极了!小鸡马上跳到了我的身上,几乎要用他的臭嘴来亲我的脸颊……这当然被我无情的阻止掉了。
为什么我以前没想到呢?
靠。因为我说了,你比我笨。
嗯。没准真被你说中了呢。小鸡高兴地说,可是没过多久,他又皱紧眉头,对我说,鸭子,你才比我笨蛋。
此言怎讲?
你凭什么认为第一次和第二次偷走我钱包的人是同一个人?难道天底下只有一个小偷么?
呃……我语塞半天,最后只好说,小鸡,你不比我笨……我们稍候做了一个相同的决定,就是无论两次摸走小鸡钱包的人是否是同一个人,我们都打算去451车站蹲点。时间也已经选好了,就在晚上九点钟!
噢也!我们击掌欢呼,好像已经抓到了小偷一样。
万一我们打不过那个小偷,那个小偷比我们两个加起来还重呢?
你有几斤?我问小鸡。
我不好意思说。
去你妈的,你有几斤?快说。
80斤。
很不错啦,至少比郭敬明重!
郭敬明是谁?男人女人?
当然是男人。
可是,可是,难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我更不像男人的男人?
嗯……总之我们加起来有两百斤,要是那个小偷看上去也有两百斤,我们就临时改变主意……那时候也不迟,怎样?
OK。小鸡爽快地说。
我们选好了一个黄道吉日,准备去抓小偷。我们的目标是,1,发现他。2,抓住他。3,打他一顿。4,送给派出所的民警师傅。如果一切顺利,我们完成了这四个步骤之后将用我们身上所有的钱去买啤酒喝。
事情真的就那么顺利。我们完成了步骤一,接着又完成了步骤二,至于步骤三和步骤四为什么没有完成,也是因为我们最后改变了计划。
那个小偷在被我们发现和被我们抓住之后很快就承认了错误,加上长得好看,还说要请我们喝酒抵罪,没办法,这么有诚意,谁也挡不住。
惟一的意外是,我揍了小鸡一顿。这是在抓到了小偷之后的那个深夜。
小鸡最后说:全世界的人都在抽烟,真讨厌!
是啊,整个世界就像一个烟囱!我说。
小鸡对于我揍他这件事情一直觉得委屈,而我却不支持他的看法。要是把一个男人揍另外一个男人这件光辉伟大的事情只是归咎于女孩或者说归咎于酒精,这样稍嫌狭隘。
但是小鸡就是要往狭隘的方向走,一条路走到黑——他逢人便说,鸭子揍我是因为那个女孩喜欢我而不喜欢他——有多少人相信了我不知道,但我对此挺恼怒的。有一点小鸡没说错,那就是我喜欢那个女孩,正是因为这种喜欢,所以当小鸡说那个女孩喜欢他不喜欢我时,我生气了。这是明显在侮辱那个女孩的审美和生活的品位。事后当我这么想的时候还想把小鸡再揍一遍,但是那时候小鸡却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这一系列的事情说明,揍人要一鼓作气,揍到高兴为止——要是揍完还后悔,人家可不给你继续的机会。
我揍小鸡是因为,他在那个女孩面前说了下面这句话:
你真好看,而我硬了……
当那个女孩从酒吧里跑出来后羞羞答答地说出这无耻至极的出自小鸡之口的话后,我就冲进去揍了小鸡一顿。这事情这么一说好像又太简单了。幸好女孩后来又把这件事情补充了一下,对我说小鸡骗她。
我说,他怎么骗你的?
他说他硬了……
我知道。你当时就跟我说了。
他还说,要是硬了之后不干点什么事情,他就会痛……
所以后来我对为什么要揍小鸡就有了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那就是小鸡他妈的是个骗子……
但是那个女孩又说,我偷了东西你都没揍我,他骗人你就揍了他,这是为什么?
我想了想,说,因为你是女的。
对此,我想,她应该没什么异议了吧。
那你喜欢我么?
那女的后来突然这么问我。令人惊讶的是,她还装出一副楚楚动人的样子来。我当时没发现她是装的,在我们好了以后,她才对我如此坦白——要是她早跟我坦白那时候是“装”的,说不定我对她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有可能是否定的啦。当我莫名其妙点了点头之后,我的生活就开始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但这天翻地覆的变化也就维持了一天,也就是我跟那个女贼好上的那天。
跟一个女的好上有这么容易还是我意料之外的。我们顺利地甩掉了小鸡,又顺利地接上了吻,之后还顺利地脱掉了各自的衣服……说起来,女孩家里的味道真是比我和小鸡呆的那个地方好闻多了。
事后,我对女孩说,你不会喜欢我的,为什么你要问我喜欢不喜欢你呢?
女孩想了想,说,因为我亏欠你们良多。
我听了这句话后脑子里一团雾。第一,你为什么要说“们”?第二,你为什么要用“良”,显得那么有文化?
当我把这两个疑问说出口,马上就后悔了,不过女孩倒是很有耐心,她说,知道你们处境不好,我还偷你们的,真是作孽。
这也听不出来前面两次到底是不是她偷的,不过这无所谓,所谓被你偷也是你看的起。但是后来发生的事情就让我有点恼火。在那个深夜,我忽然想尿尿,我知道在这个香气袭人的房间找可乐瓶是不现实的,只能去试试运气,看有没有马桶,而且要顺利找到它。我并不想惊醒那个此时还算可爱的女孩。但是走出了她的房间,我闻到了一些我熟悉的味道。
打开那扇门,掀开那个马桶盖,我就被那些没有冲到下水道的东西给恶心到了。我一路忍住呕吐的欲望冲进屋子,女孩也恰好醒来。
怎么了?
没怎么,就是你太恶心了。你家的马桶堵住了你也不去弄弄。
可能是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不注意语气,或者是因为我天生的大嗓门,说出这些话之后门外就开始有人敲门。
啊,糟糕。女孩大叫。
有什么比一只堵住的马桶更糟糕的么?我这时候还想当然的发问。
转过头看见的那个人影,就像变形金刚那么大!
小鸡说,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感觉你在那里。我没有跟踪你,虽然知道你是去干一件开心的事情还是担心你会有什么意外,所以就莫名其妙去找你了。小鸡强调说,我就是知道你在这里,完全没有跟在你屁股后面。我是跟在自己感觉后面的。
我满脸是伤,筋疲力尽,反正小鸡怎么说就怎么信吧。那时候我神智还没有完全清醒,不过也快了。直到发现边上的老太太一直看着我们,我才真正清醒过来。完全不知道她是出于同情还是出于发现奇人奇事的新鲜,她忽然凑近了对我们说:你们一定是兄弟。
是啊,我们本来就是兄弟。
你们是一个妈生出来的,你们有心灵感应。
我看了看小鸡,顿时觉得心跳变快。
没想到小鸡就说,妈呀,为什么我心跳变这么快了?
此时我对这个满脸皱纹的老婆婆肃然起敬:老婆婆,其实我根本不知道我妈在哪儿。
小鸡也凑合道,对呀,我也不知道我妈在哪儿。
老婆婆微微笑道,你们的妈呀,就在上海。
可我们这儿,不是叫南京么?
对,往东走,不是很正,但你们就往东走吧,你们的妈就在东面的……上海。说完,老婆婆就化成了一团云雾,还带彩色的,腾空跃起,消失不见。
老婆婆消失后,我们都愣了一会儿。还是小鸡比我先缓过神来。他说,那么,我们去上海,找我们的妈
吧。
难道你真就这么相信了?
那么多道具都用上了,而且人家确实化成了一团云雾,不信也得信啊。
那之后没几天,我们就自觉自动搬离了那个亭子间。在门上,我们还留下了纸条,小鸡的字没法看,所以是我写的:
亲爱的房东,我们会永远想念你的。
对待有书卷气的人,我们也只能想到这点。希望房东看到我们的告别信会感到欣慰。
从那天开始,我们就真的,开始流浪了。所幸因为小鸡的提醒加上我们的勤奋,我们后来还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日子。一路上我们到处翻垃圾桶,一天之中只要找到100个可乐瓶或者矿泉水瓶,我们就能解决三顿饭,至于晚上睡哪里倒不能难倒我们。那时候还是大热天,最凉快的天桥是我们的最爱。其实只要天气不变,我敢保证我跟小鸡一定可以永远那么快乐的活下去。
因为南京到上海的路上,就算没有天桥也是有河沟沟的。
有马路的地方不一定有桥,但有河沟沟的地方就有桥。
直到河沟沟走完,我们终于来到了上海。
我们在快乐的在天桥上,翻个身,有时候还会弄点人家喝剩下的啤酒瓶子。照例,我们把自己完全喝完的啤酒瓶当作尿壶。小鸡曾经被一个劣质的啤酒瓶伤害过。这不打紧,最高兴的是我们永远可以在半夜遇见一些漂亮姑娘,上海就是这点好。那些漂亮女孩,她们落寞的走在夜里,走在天上和桥上,耳边飘过我们欢快的口哨。她们回头也好,不回头也没关系,小鸡发出哈哈哈哈的笑声,我在那些姑娘急促的脚步声和小鸡的傻笑声中悠悠睡去。我感觉除了我自己,小鸡对他的生活也很满意。
当秋天来临的时候,我们一天只能拣到30个瓶子。这一点比不上南京,上海人也不见得不喝汽水,我怀疑上海人啊,那些上海人会喝完了汽水也把瓶子也吞到嘴里去。正当我面对这些可怜的瓶子发呆,忽然小鸡就对我说,不是瓶子少,而是拣瓶子的人多呀,你这个笨蛋。
看来是竞争激烈,我顿时感觉压力很大,生活不再美好。
而且,至少我再也受不了每天睡在没有被褥的天桥上了。比我还瘦,肉就肯定比我少的小鸡,不知道他怎么想。
笨蛋,我当然也是很冷啊。小鸡一边说一边还打了一个冷战给我看。
这时候,我和小鸡又眼对着眼,各自眨了一下。他眨眼的时间稍稍比我长一些,因为,其实也很简单,他的眼睛比我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