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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史

2009-09-29

湖南文学 2009年5期
关键词:模样红色爷爷

赵 瑜

一自己的模样

我发现一枚十年前的工作证,有我的旧照片,照片上的我年轻,努力笑着,像是刚刚吃了甜蜜的食物。有些热情,让我觉得陌生。我想不起那照片是在哪里照的,背后是红布,头发也长,这一切都艺术兮兮的。

关于我的模样,多数都是留在别人的印象中,或者旧照片里。

有一次朋友聚会,我剪短了头发,让好多人大吃一惊。他们说起我的样子,让我疑惑不已觉得他们口里的我有些陌生:穿着长风衣的人,走路往某个女孩身上踢石头的人,还有刷牙时在洗手间里扭屁股的人。

我的模样,在我自己的意识里,只分为两种,一种是刮胡子之前的,一种是刮胡子之后的。

当然,也有可能分为穿西服的和不穿西服的。有时候还分为善良的或是丑陋的。只是,我自己感觉到的这些模样都只是活在我看到自己的瞬间,出门之后,我就变成了别人眼中的模样。

会议中和别人争执的模样我看不到,在公共浴里洗澡被人搓背时趴在床上的模样我看不到,在公交车上接电话时的模样我也看不到。

有一年,我经常参与不同的聚会。我和不同的人合影,说没有品味的调皮话,总想出风头,吸引别人。说不清楚当时到底是怎么想的,年少轻狂。但我从来没有看到过那些照片,夹杂在暧昧的友情里、酒精里和时间的缝隙里。那些合影中的我的模样,注定了落寞和消失的结局。

有一次,我住在一酒店,洗完澡,光着身子在卫生间里走来走去,突然想拍下来自己的模样。

那是有些顽劣的一种行为艺术,在此之前,我极少对着镜子看自己的身体。我看到的自己多是在镜子里,胡子茂盛着,或者头发蓬乱着。

脱光了的自己显得丑陋,因为没有受过任何形体训练,我脱光了才知道,我根本不会站立。在那个水汽模糊的镜子前,我被自己站立的姿势惊吓,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别人面前站立的时候是这样的难看。

我做鬼脸给自己看,扭动肢体,试图讨好自己,但没有任何效果。那天,我拍了自己很多照片,然后又一张一张地删除。

我觉得我用相机记住了我的某个时态的模样,那么裸露、自然主义,甚至难以向别人启齿。但我还是在那里一张一张地看完了。自然,删除干净后才敢把那个相机带出宾馆。

第二天吃饭的时候,有一个朋友用我的相机拍照,拍完了,他突然大声说:“我看过到你的样子,光着身子。哈哈,哈哈。”

他笑得夸张,让我胆战心惊,我猜测是我的相机里的照片没有删除干净。我的脸一下子红了,我感觉就像做坏事时被别人发现了一样,有一股难以消化的酸水从腹中往上涌,是的,那是瞬间的感受,我可以用子弹一样的速度来描绘这种感受。

我的模样。我的光着身子的模样,这是多么隐私的事情啊,像是我的底线一样。那个朋友笑完后,接着说:“是在小灰家的一个相册里,你们三个人一起,在大海边,只穿了一个游泳裤头,结果那个救生圈正好挡住了你们的内裤,在照片里看起来,就像是三个光屁股的人一样,哈哈哈,哈哈。”

他又笑起来,我终于没有被自己想象的子弹击中。他的转折救了我。

我又一次发现,自己的模样,哪怕是在别人的合影里,哪怕在寂寞的街上,在卫生间的镜子前,定语都在别人的手里面。

我甚至怀疑,我在镜子里看到的自己只是自己的某个细小的片断。我和别人争吵的时候,我想欺骗别人的时候,我骂人的时候,我轻薄的时候的模样,注定被别人看去。一个人的一生,不仅是要看清楚这个世界的是与非。更是要看清楚自己的模样,穿着衣服的模样。脱下衣服的模样。这样,才有意思一些。

二红色

我很喜欢穿鲜艳颜色服饰的人,我相信,他们不过是想往我们的生活图画中多涂抹一些颜色。

红色也是好的,血液一样,刺疼我们的同时仿佛也能保佑我们。

我有一款红色的领带,艳俗的红色,当时配白衬衣和黑西服,每每出现,均像是要出现在中央一套。朋友打趣我,要接待外国元首啊。

那是结婚时穿的,这是规定。仿佛在洁白的衬衣的铺垫下,那条红色的领带是一个红火的愿望。之后,很久都没有再穿过,总觉得那套衣服过于新婚了,有些傻。

这个观点,不知道什么时候慢慢淡了一些。

衣服没有变化,是我自己的内心变化了。那天正好结婚纪念日的前夕,我的鲜艳的领带像日历上被特殊标注的日期一样,提醒了生活。

那几天,因为我的衣服,我觉得一切都显得喜庆起来。

其间打着这样的红领带,我参与了一个朋友的

婚礼。我喝多了酒,模仿周润发,脱下西服,把领带装入衬衣的兜里,说祝福的话时,我结巴起来。我觉得这一切都很新奇。

之后,我又买了好多条红色的领带,深红的。淡红的。总之,我系上那些颜色不一的红领带之后,开始事业顺利起来。仿佛束缚了迎面而来的未知,那是有些偏执的迷信,像行为艺术一样。

为此,我鼓励不同的朋友买一条红色的领带。我说,红色,你知道吗,是提醒,是停下来,是热情,是火光,是可以燃烧的青春或者思想。

一个人对一种颜色的喜欢往往开始得模糊。

我相信是因为西瓜。又或者是苹果或者枣子,那所有的红色都代表着甜蜜。甚至再长大一些,我看到电视中涂抹的女人的红唇。以及藏在诗词的红颜知己和红粉佳人。

有时候对一种颜色的喜欢会对自己的性格进行重塑。我相信是这样的,我对待各种繁琐事物的热情,以及经常冲动认为只要我能感动,那么全世界一定会跟着感动的个性,都和那生命里出入的红色相关。

我无法计算吃下了多少红色的果实。西瓜、西红柿、枣子、苹果……曾经一度,我对穿红裙子的女孩子特别敏感,我说不出究竟是为什么,我觉得,我一定会拜倒在某一朵红色的石榴裙下面。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心理暗示,我错过了一个又一个不穿红色裙子的女孩。时间不能像照片一样任我们来检阅,我相信是这样的。一定有很多个瞬间。我只要再往前走一步,就会遇到另一个可人的女子。但正是因为我被一个穿红裙子的女孩吸引。而错过了相遇。

我经常这样假设,转眼之间,木已成舟。纠缠于颜色的喜好上,我还要说起绘画。

识得一个自学成才的画家,他一开始专画淡墨,自称已经出世,看破一切。那画风追赶着八大山人的秃笔,看起来高深莫测,倒也让人佩服的。

可是,这位老兄,忽如一夜桃花开。他的画突然红起来。不再看破尘世,不再慢腾腾地应付别人的邀请。

他爱上了一个小女人,比他小十多岁,夜夜贪欢。那个美术出身的小女孩,喜欢穿红肚兜。

他第一次看到那个光着身子只穿红肚兜的女孩。呆住了。他后来的描述是这样的:他觉得整个人被撕裂了,成了碎片。但那些碎片中每一个眼神里都是红色,他忽然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颜色,能把人撕破。它是世俗的红,也是撞击人们心灵的红色。

再看到他的作品的时候,有大不同,夸张的奔放的迎面拥抱的红色充斥着画面,他把人的脸、牲畜、庄稼、房屋、树叶子通通画成了红色的。

那是一种比喻吧,我看完他的画想。因为喜欢上

了红,那红色像血液一样流过了内心,温暖且疼痛。

我突然想到我的那条红领带,飘扬着,带我回到久远的一些记忆里,让我重新体味到生活的花朵开得鲜艳且饱满。

我喜欢红色。如果你画的画里有红色的花朵,我喜欢你的画。如果你穿红色的裙子,我就喜欢你。

我是认真的。

三温润的生活

上楼梯的时候,突然就想起以前,很久以前。我偷偷地跟着邻居班的一个女生在校园里走。

我说不好自己是不是喜欢上了人家。我大概只是喜欢她的花布裙子。走到楼梯口的时候,我胆怯地停了下来,我看着她消失在拐角处,然后呆立在那里很久。

后来,有很多次上楼梯的时候,我都会看到多年前的自己。那么瘦弱,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美好和爱情。也没有胆识做出些与众不同的事情,只能跟着别人走一阵子,放弃,独自站在那里,莫名地站着。

我甚至幻想着,有一场大雨突然来临,把我淋湿成《围城》里的方鸿渐,而上楼梯的那个女生就是唐晓芙。我这种自我疗伤的幻想没有收到任何意外,我浸在自己的自卑里,绝望、孤单和逃避。

这么些年来,我觉得有一个我一直站在楼梯口发呆。没有勇气上去。我被时光挖空了内心,目标里的少女也渐渐地模糊了,变得犹豫和不能确定。

我经常复习自己过于简单的过去,觉得,刻骨于内心的东西太少了,我的个人史过于庸常,被自己标榜的苦难显得光滑,失败显得细小,就连时而尖锐的个性都只是为了掩饰内心里的某种不确定。

我知道,所有这些都因为我过于温润的生活。

我经常止步在一个楼梯口,我没有上到更高一层的欲望,我喜欢就这样在一个生活的入口反复挣扎。

这种犹豫变成我触摸生活的方式。在此之前,我不止一次爬到一个一个高楼的楼顶,向下看,向远方的更远处眺望。我看过了被灰尘覆盖的楼梯和风景,看过了远方的飞翔的鸟和流水。我知道,那个花裙子女生已经消失了。变成了身体肥胖的家庭妇女,变成故事情节单调庸俗的中篇小说,变成衣着光鲜但内心枯萎的公司职员,变成白天骄傲冷漠夜晚轻浮放荡的夜莺,变成被广告、饭菜和接吻肢解的肥皂剧,变成受过良好教育却一无所长的自命不凡。

我停在那个记忆的入口,像检阅排比句一样的检阅保存在温润生活里的悲切。

我看到因为学历被拒绝的自己,把某个夏天浪费在病痛里的自己,赞美某人却被人嘲笑的自己,在某个冬天住在某医院八楼的自己,喝多了酒在一棵柳树边上呕吐的自己,为了省钱挤公交车却被偷了手机的自己,被人欺骗之后假装宽容憨厚却又每每在心里难过的自己……安静的和执著的是自己,善良的和丑陋的是自己。

在那个楼梯口,我经常遇到表情不同的自己。我一个人在武汉黄鹤楼、西安大雁塔、广州天河、深圳南园路、北京和平里北街、成都杜甫草堂。我终于还是上去了,一个人,到了一个又一个高处。看向远处,模糊的天空里,没有鸟,没有誓言,连一场突然到来的大雪或者温度适中的缘分也没有。有的,不过是平常的来者和去者,是温润生活修饰的一切。

每一次从一个高楼上下来,我依然会遇到在楼梯口发呆的自己。我懒得理会他,的确,他有些傻。

他保存着当初的那种莫名,不自信,模糊,悲伤的表情把他涂抹成温度偏低的音乐。他自始至终,看都没有看我一眼。我知道,我仿佛已经不配和他交谈。

四死

我记得爷爷的死。他当时八十有四,身体强壮得很。

爷爷是在地主家里做长工多年,干活出奇的快。这是个毛病。因为给地主家里干活。不讲究质量的。所以,他锄草总是跑步主义,跑得很快,可是他锄过去,地里的草依旧疯长。

他吃饭也快,我小时候亲眼所见。爷爷喝热烫的玉米面糊,围着碗边转着圈喝,五圈下来,一碗饭见底。那是让我羡慕了很久的绝活。我那时候天天跟在爷爷屁股的后面,只为了学会这一手绝活,可始终不得要领。

爷爷说,我没有饿过。一烫到嘴,就不敢大口喝了。他不怕。

爷爷到死,身体也没有病。他每一天都扛着粪框出去拾粪。他坚持早起,目的是为了和后街的瘸子争几堆牛粪。我知道这些细节的,那个瘸子是胖子的爷爷,听说是因为他曾经和我爷爷争夺我奶奶,所以,从那时起,他和我爷爷争夺一切。

在同一家地主家做长工时,他和我爷爷争农具,有时候还偷我爷爷的衣服,故意弄破了穿。

我对奶奶的印象非常模糊,她对我们这些孩子非常冷漠。她不喜欢我们。

有一次,我偷了她藏起来的糖果吃,她就打我。我就很烦她。但当时想,我虽然很烦她,如果她能及时地改正错误,主动给我糖果吃,我是不会计较这些的。可是她坚持打我,因为,我没过几天,又一次偷了她的糖果吃。真是没有办法了,我只好讨厌她了。但不久后。她就去世了。

那时我才五岁,不知道她去世是什么意思,总觉得挺好的,家里面很热闹,一时间,我又得到了重视似的,可以在好多叔叔面前逞能。现在想来,真是伤怀。

奶奶没有嫁给爷爷之前,是个丫环。大约是被卖给地主家里的,从小被养大,然后就做了丫环。奶奶的模样应该是不难看的。不然也不至于让爷爷另一个男人争夺了。

她死的时候,因为找不到娘家,而不得不找了几户不相干的人充当她的娘家人。这些事情,我模糊得很。

离开了奶奶以后的爷爷更喜欢干活了。

在乡下,除了农活,有的是活干。譬如捡柴禾,譬如拾粪,譬如偶尔去地里转一圈,看看能不能偷几棒邻居家的玉米。我年幼时的乡下大同小异,你偷我的,我偷他的,他又偷你的。如此三番地循环。

爷爷最爱拾粪。

他喜欢从村子东头开始,他知道春生家的牛,喜生家里的两头母猪和一头公猪,还有春来家里的十一头山羊。

这是个关键。瘸子爷爷大约也是知道这些的,所以他和我爷爷拼命地比赛看谁起得早。

如果是我爷爷起得早。我爷爷就会用铁锹在那一堆粪便那里挨个画圈,并不着急地装入粪框里,而是摆在那里,这样子,可以气一下晚到的瘸子爷爷。

又或是我爷爷晚到,我爷爷就会快速地跑到村子南头去占地盘,因为南头石生大爷家有两头牛,还有闻哥家里的两头猪和五六头羊。

他们有时候还会同时到达一堆牛粪前。两个人便会拉开架式,像个孩子一样,比试一番。我都没有亲眼所见。这是后来邻居们转述的,说是爷爷和瘸子爷爷比试吐吐沫,谁吐得远,粪便便归谁。

我有些不信。我当时就想,难道爷爷还学我们这些孩子。

爷爷八十四岁那年春天还可以喝大碗的白酒,这是我亲眼所见。

关于爷爷能喝酒的事情,在我们村子里有很多个版本的传说,最有趣味的,应该是喝醉了酒闯到了我奶奶的房间。每每听到这里,大人们就会把我赶开,然后在我身后哈哈地笑。

爷爷力气大,八十四岁那年夏天,爷爷拉着一架子车麦子回家,我坐在车上面,看到好看的云彩。

秋闲的时候,爷爷就病了。

他去拾粪的时候,发现所有的粪便都没有人争夺了。瘸子爷爷死了,死在遥远的女儿家里,还没有拉回来。

爷爷就病倒了,仿佛一个螺丝松动了的钟表,突然就不想走了。

病了以后的爷爷,吃饭依旧很多。他还吃维生素C。

他害怕死,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多吃一些,生怕下次吃不到了。

他还跟着我们学会刷牙,他大概以为,刷牙也会治病的。我给他买了牙刷,可是,他总是记不住哪一个是他的,他到处乱用。

冬天的时候,爷爷开始让爸爸找村子里的老人和他说话。

爷爷在房间里咳嗽,然后开始骂那个瘸子爷爷。仿佛是因为瘸子爷爷去了,没有人和他争夺村子东头和南头的牛粪了,他才病倒的。

爷爷死之前,就做好了棺材。邻居家捣蛋的小孩子,还在晚上的时候往棺材里跑,藏起来,让别的孩子去找。

只是可惜的是。爷爷很快就躺了进去。

是春夏之交的时候,爷爷死了。我。和哥哥,和父亲,和大伯,还有全家所有的人,一起穿着孝衣送爷爷入土。

爷爷的死持续了三年之久。头七,五七,百天,一周年,两周年,三周年,均要做纪念。

三年之后,爷爷的坟上长满了草。

我那时念了高中,哥哥去当兵了。那一天和父亲上坟,我看到父亲趴在那里突然哭了,我也很难过。

五前途未卜

这张照片拍摄的时间和地点如下:1996年3月22日,兰州城关区,雁滩乡。照片的旁边有这样的文字。我抄录如下:这是一个21岁的母亲面临的痛苦选择。两年前,她从陕南山区农村来到兰州,在一个批发市场卖菜,与一菜贩子同居,有了一个私生女。前不久,那个男人锒铛入狱,这使她和孩子的生活失去保障。如今,孩子醒了,哭声让她揪心;睡了,她又备感生活的无奈。她迷惘地说:“我想给孩子拍张照片留下,然后把她给了人……”

这是摄影作品集《西北偏西》中的一幅图片。时间把这个不幸女孩的某个片断保留了下来。

看到这幅照片的时候,我当即想,十多年过去了,她现在如何,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我经常被生活中这些未知的情节阻挡,我牵念这些未知的内容。我想知道这个二十一岁的母亲后来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样的工作。遇到过什么的困难挫折,甚至孤单的时候她如何面对、捱过。从被拍下照片的这一刻开始,这个年少的母亲,成了一个悬念,挂在记忆的墙头……

我有一次出远门,在火车上和一个陌生人下棋,吃四川榨菜,泡方便面。我认识了一个逃票的少年。

他坐在我的身边,很紧张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他竟然不知道这辆火车开往哪里,大约是受了心灵的伤害吧,他一个人趴在那里的时候竟然掉了眼泪。

我注意到了他的异常,问他,吃不吃鸡蛋。

他大约没有忍住饥饿,吃了我递过去的一枚鸡蛋。

吃的时候,火车的广播上正在反复地强调,请不要吃陌生人的食物和饮料。

那是2002年的3月,我去深圳工作,满心的欢喜,对未知的一切都充满幻想,即使是看到了这个哀伤的少年,也没有做过多的询问。

他的衣服有些脏,但脸面倒是好看的。他说话很少,猜不出他是河南人还是湖北人。他的一只耳朵仿佛受了伤,结了血痂。这就是我对他外形的全部记忆。

下一站的时候,他捡到了一张废止的车票,他拿在手里。问我,这辆车是不是到哈尔滨的。我一下笑了,问他:你没有车票。

他有些紧张,看了看四周,才向我点点头。

我把我的车票掏出来让他看,他才知道,这辆车是到深圳的。

他愣了好一阵子,才说,他有个堂兄弟在深圳打工,做发电机的,也许是做收音机的。

他自言自语,又像是对我说的。火车进入广东境内,开始查车票,他躲到了厕所里,然后再也没有回来。

一直到下火车,我一直到处找他。

他没有边境证,也没有车票,他该如何面对接下来的生活呢。

而且,我知道,他身上没有钱,连一件必须的行李都没有。

他像极了照片上的不知所措的女孩,他会不会是杀了人逃出来的,又或者是被喝醉了酒的父亲赶出家门的。

他的衣服领子很脏了,这一定影响他找一份工作,他能不能顺利地走出火车站,进到深圳?他会不会因为饥饿而去抢劫?

他没有在我的思想里停留太久,很快,我融化到一个新的工作环境中,结识了新的朋友和食物。完全忘记了那个曾经坐在一起的前途未卜的少年。

我为我自己曾经让他吃一个鸡蛋而感到安慰,却又为没有详细地问清楚他到底为什么逃票感到遗憾。

在城市里,我遇到过太多前途未卜的人。他们有的是真实的境遇,跪在路边被内心里巨大的悲伤包围,沉默不语;有的却是假装的乞讨者,用文字描述自己的悲惨,然后向路过的人请求帮助。

不知怎么的,我对这些人没有过多的关心。路过他们的时候照例会看一眼,心里却安静得很,没有被他们的表演所动。是这种每天都存在的风景麻木了我对内心里善良的开采,还是在一个开阔的广场空间里,我把责任推到了更多的和我一样的看客身上。但是,我却独独对车上逃票的那个少年记忆犹新。

是因为,他的眼神里彻底地露出了对前途未卜的绝望和无措。

我也有过类似的前途未卜的境遇。

1996年春天,我第一次抵省城郑州。我拿着地图册找人才市场,对路过的一辆双层巴士赞叹不已,还在一个大学的食堂里吃了饭,因为找我的同学未遂。

我在公交车上被掏包了,下了公交车才发现。我只剩下一块八毛钱,步行到人才市场的时候,正碰上周末的招聘会,我在好几个摊位上留下了简历。有一个人长着胡子,他问我,你会摄影吗?

我后来用一块八毛钱找到了另一个同学。在找到这个同学之前,我打了电话给她,可是,这个同学却不在宿舍。我没有交电话费,我甚至还想向那个看守公用电话的老太太借几元钱的路费,我说得很真诚,我会记下地址,回学校后还她。她没有答应我,只是没有收我的电话费。

同学不在,我找到了她同宿舍的同学,那个时候没有其他联系方式,离开宿舍以后,就等于失踪。我无法向我同学的同学证明我们的关系,我的同学是个女孩子,我并不了解她的生活习惯。我忽然想起她特别容易感冒,便向她宿舍的同学说起她的这一特征,可是,她同学的回答是:她身体好得很,从不感冒。

我的尴尬可想而知。如今,我已经完全忆不起,我是如何在内心里消化那来自外部的怀疑和悲伤的。

我被十元钱的回程车票拌倒在陌生的郑州,那天,我在她们宿舍的门口坐了很久,同学也没有回来,是她的一个女同学最后决定借给我十元钱,我才得以回到念大学的城市。

那天晚上,很晚了,我才从火车站步行到学校。十元钱花得干干净净的,连公交车也坐不了,夜已经深了。我回到宿舍里,把借的手表还给上铺的兄弟。对他简单说了我在郑州的情形,他突然激动了,从上铺跳了下来,说:你怎么不把我的手表卖了啊,你这个家伙。

他的一句话,让我泪流满面。

我把十元钱寄了回去。我并没有因为这十元钱的帮助而感到自己是个幸运的人。我没有感谢任何人的愿望。

每每在最困难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那一天,我在郑州街头不停地走路,不停走路的情形。我就会挺过来。因为那一天,我没有钱去公共厕所,想尿在路边,却又不停地看到来来往往的人群。知羞耻让我活得尴尬,终于在一个公共厕所里小便后,我跑出来。逃了。后面有叫骂声,我觉得好笑。

一直到多年以后,我从深圳回来,和一家杂志的总编见面。一起吃饭,忽然他指着我说,我们之前见过面。

我愣住了,我们从没有见过面的。

他提醒我,说,很多年了,那时候你是个学生,我在人才市场里招聘,你送简历,我还问你会摄影吗?

我记起来了那一次经历,但对他的模样毫无印象。

他说:那时候你多年轻啊,像个孩子,你那天仿佛被小偷偷去了钱包,你对我说了一句,你走以后,我一直后悔,忘记问你是不是还有钱。

这位长者,后来成了我的领导。他不知道,就是因这一句话,我决定接受他的邀请,加盟他新办的一份杂志。他是唯一一个对我的前途未卜有过担忧的人,我觉得,这样一个有着恻隐的人,值得信赖。

现实主义的当下,多数人都喜欢锦上添花。对一个前途未卜的人,更多的人选择路过。

但我不会,如果我能帮助他十元钱,我不会让他证明自己的落难。

我会把他当成十多年前的自己,我会告诉他说:你往前走,有公共厕所,也有饭店,如果你拐一下弯。就到了车站了。那里,可以带你去很遥远的地方。

责任编辑:易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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