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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

2009-09-29

湖南文学 2009年5期
关键词:小马冰箱

荆 歌

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真有这样的事?真有过这样的年代?令人难以置信。反正我不信。我所生活的县城,乃至具体到我所居住的小区,几乎天天都在发生着入室盗窃的事。所谓的防盗窗,看上去寒光逼人,霸气十足。但它在小偷的眼里,完全是形同虚设,不堪一击的。面对防盗窗束手无策的小偷,肯定不是一个有进取心的小偷。当然,问题也许可以换个角度来看:不是小偷太厉害,而是防盗窗太软弱了。不要说防盗窗,就是看上去铜墙铁壁的防盗门,也是那么不堪一击。

我们的县城虽然不大,但是因为经济比较发达,尤其是有着大量的台资、日资和韩资企业,所以几乎成了外来打工者之城。天南海北来的人,渐渐成了本城的主流。也就是说,本地原住居民,反倒成了少数,甚至极少数。外来人口一多,情况就变得复杂起来。我并不是说外来人都是贼。我想说的是,外来人里面确实有一些喜欢偷东西的人。尤其是那些来到本城却又找不到工作,日子没法混下去的人,更是令本城的治安形势变得极为严峻。虽然说,人们防盗的意识越来越强,防盗的方法也越来越高科技。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小偷非但没有望而却步,反倒偷盗的热情日益高涨。偷盗的手法,也日新月异。我的故事,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了。

小偷终于到我家来了!

这一年来,我时刻都在等待着这一天。或者说,是在惧怕着这一天的到来。吴佳认为我完全是杞人忧天。在她看来,我一个离婚男人,住的又不是别墅,家里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小偷是不会有兴趣来的。“贼来不是白辛苦啊!财也劫不到,色也劫不到,谁愿意啊!”她不无讥讽地说。但我并不认为因此小偷就不会来。贼并不了解我家里的情况,他怎么知道我有钱没钱呢?他们不会进来看看再说?

“你是不是喜欢贼来?是不是见人家家里进了贼,眼热了?”吴佳说。

治安形势如此糟糕,我脑子里的一根弦,无法不时刻紧绷。你说是不是?我的脑子里,经常活跃着各种关于来贼的想像。每次回家,我要是不把大衣柜的门打开来看一看,要是不弯腰低头检查一下床底下,我实在难以放下心来。

某一天,我把朋友小周给我的藏刀,我把它放在床头柜的抽屉里,每晚临睡前,都要把它拿出来。将刀子从刀鞘中抽出来,在床头灯下打量它一番。最后,我将藏刀放在枕头下,枕着它睡觉。

有一次吴佳发现了它,就说:“你把这东西放在床上,太危险了!”

我说:“我又不会杀你。”

吴佳说:“要是小偷来了,万一刀被小偷夺去呢,那不就惹来杀身之祸了!”

她说得很有道理。

这天夜里,我还没睡,我在房间里上网。忽然听到卫生间有声音。是卫生间的窗子在响!小偷来了!小偷来了!我内心一个声音在高喊。说实话,这时候我非常害怕。我不知道小偷会是几个,身材是否高大威猛。他们要是进来,是不是会先杀人后劫财?如果这时候我睡在床上,如果我用被子蒙住头,也许会害怕得好一点。

卫生间里的动静听上去更大了。我想,小偷一定把防盗窗撬得差不多了,很快就要进来了!

时间紧迫。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我不是没想到过拨打110。但时间来不及了。叽叽嘎嘎的撬窗的声响,仿佛在说:我进来了!我进来了!我知道警察在接到报警后会来,警车一路呜哇呜哇地怪叫着而来,似乎在喊:我们来了,小偷快跑!我们来了,小偷快跑!而且,那通常会是二十分钟,或者半个小时,甚至一个小时之后的事了。

我虽然害怕得浑身发抖,抖得牙齿都响了几下,但我的脑子还是清楚的。我知道,这时候我不能大喊大叫,如果我一叫,小偷就会受惊。要知道,我们家住在六楼,六楼啊,六楼有多高?小偷正攀爬在六楼卫生间的窗外,正专心致志地撬防盗窗。如果他突然受惊,就会掉下去。从六楼掉下去,他不摔死才怪呢!我不想让他死,我不要做杀人犯。

那么,我该怎么办?

我既怕他掉下去,又怕他进来。这时候我想到了小周送给我的藏刀。我轻轻拉开抽屉,把它取了出来。我要特别说明的是,我取出这把刀,并非要杀人,我只是用它来壮胆。如果没有它,我是绝对不敢向卫生间走去的。

我的头皮一阵阵发麻。要不是我手中锋利的藏刀撑腰,我想,我是绝对无法向门口靠近的。我不认为我是梦游,我肯定我所听到的撬窗声是真的,并非幻听。越靠近卫生间,我的心越是跳得癫狂。

我还没有走到卫生间门口,就听到非常沉重的咚的一声。小偷从窗子口跳进来了!如果他跳进来,没有立刻走出卫生间的话,我想情况也许就不会这么糟。没有想到的是,他马上就出来了!他一点都没有概念中的“贼头贼脑”,他非常自然大方从卫生间里走了出来,就像是这屋子里的另外一个主人。他差一点就与贼一样潜至卫生间门口的我——真正的主人——撞到了一起。

意想不到的事,就在这一刻可怕地发生了。

我手上的匕首,突然就像是一个有生命的活物,它仿佛是自行蹿出去的。它蹿出去,把我的手臂都拉痛了。它的力量是如此之大,我的肩关节差一点儿脱臼。这一刀,我不知道具体扎在了他的什么部位,但我肯定,小偷是被扎着了。他发出了很怪的叫声。他的叫声,很像是一声咳嗽。

他这一叫,促使我将刀子拔了出来。一股血,很有力地溅到了我的脸上。它是温热的、稠的,是铁锈味儿的。血还溅进了我的眼睛里,使我忍不住使劲眨巴眼睛,并且用手背去擦了一下。这一擦,眼睛更糊涂了。

我返身就逃。但是等我跑进房间里,发现小偷也跟进来了。他捂着肚子(天哪,这一刀原来是扎在他的肚子上),向我一步步逼过来。出现这样的状况,真是非我所愿,也完全出乎我的意料。现在,我又该怎么处置呢?

我竟然又捅了他一刀!这一刀,捅在他的喉咙里。像是训练有素,我准确地将小偷的颈动脉割断了。血是喷射出来的,就像礼花一样,在我的屋子里散开来。

好了,现在这个小偷再也不动能了。他松松垮垮地躺在我卧室的地板上,好像是世上最牛逼的嗜睡者。但我知道,他不是熟睡,他是死了,他的一双眼睛,大大地睁着。“他死不瞑目啊!”当时我想。

我不是没想到过报警。可是,我现在能报警么?我能让警察相信,我其实并不想杀他?谁会相信我?难道人不是你杀的么?你既然不想杀他,又为什么杀了他?而且是致命的两刀?

奇怪的是,我现在已经不害怕了。我变得非常冷静。

我抓住死者的两只脚,将他往外拖。我倒退着拖他,尸体所经之处,留下一道宽宽的血痕。像是一支巨大的笔,在地板上画了一个红色的L。这个小偷个子不高,也不胖,他真的不重,我拖得很轻松。

我拐了一个弯,就把他拖进了卫生间。

他的脑袋,在进卫生间的时候,跳荡了一下。这是因为,卫生间的地面,比卧室要低一些,低那么一两公分。他的头突然掉了下去,在卫生间的地面上磕出了咚的声响。卫生间铺设的是地砖,比较硬。他的脑袋也比较硬。硬的碰硬的,难免碰出声音来。

在很深的夜里,一点点的声音都会显得十分夸张。

一个小偷,一个陌生人,他半夜闯入我的家,结果

被我杀死了。他什么都没有拿走,反倒留下来一具尸体。这是一个麻烦,天大的麻烦!我要他的尸体做什么?我什么也不要。可是,他就是把他的身体扔在我家了,而且还是死的,流光了血的。如果生活能够倒带,像录像机里的磁带一样倒回去,那么,我就会在他进来之前,大声喊叫,让他听到,把他吓着。他一松手,从六楼的窗口掉下去,那是他的事,跟我可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如果他进来了,那我就求他,求求你了,走吧,我家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有!他要是不相信,不肯走,我就和他谈判,你究竟想要什么?想要钱么?多少?如果他不是狮子大开口,那么我就会咬咬牙给他。一千,两千,甚至五千,都行啊。家里没有这么多现金,我到柜员机上取了给他也愿意。反正24小时的柜员机县城里有好几个。他如果还要电脑,也行,好说,这台破电脑你要你就拿去吧!只要他不把他的身体变成尸体扔在我这儿,我什么都愿意给。可是时光哪里能够倒退!即使我们都能够以光的速度飞行,我也不会相信时光真的可以倒退。在这一点上我不相信爱因斯坦。光速状态下,老头就慢慢变成中年人了,然后变成青年人了,接着变成少年、幼儿,最后退回到娘肚子里去,这谁信呀!

面对小偷的尸体,我开始确实一筹莫展。我不知道如何处理它,我太没有经验。

我首先将尸体翻过去,让他在我的卫生间里俯卧。我怕他的眼睛。他睁着那么大一双眼睛看我,把我看得脑子一片空白。

我给自己点上一支烟,很快我就有了主张。

我开始动手,将小偷身上所有的衣物扒光。

就在我将剥下来的衣物装进一只大马夹袋时,突然响起了一个怪怪的女声,她既像一个幼稚的小女孩,又像是一个大人故意细着嗓子说话,她说:“你在干什么呀?有人找你啦!快点啦!快点啦!别再磨磨蹭蹭啦!”

这个小偷,他的手机居然下载了这样的响铃,差点儿把我吓晕。当我确定这声音来自于一台手机,而并非躲在血衣里的妖怪时,我赶紧将血衣从马夹袋里掏出来。响铃还在一遍遍喊:“你在干什么呀?有人找你啦!快点啦!快点啦!别再磨磨蹭蹭啦!”我抖抖索索地,最后在小偷的裤袋里找到了他的手机。

我十分愚蠢地按下了“接听,按键。于是很清晰地听到电话里传出的声音。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一个年轻女人。她问:“你在哪里?,在没有得到回答之后,她充满艾怨地说:“你真的不理我了?”还是没有回答。

电话那头的年轻女人,应该是小偷的女友吧?她夜半无眠,惦记着她瘦小的情人。可是她得不到回答。她永远都不可能得到他的回答了。她于是呜呜地哭了起来。她的哭声像小猫一样。我突然有了一份感动。此刻,我可以代替已经死去的人和她说上两句么?我可以这样说:“你快睡吧,别等我了!我会永远爱你的!”或者对她说:“你永远都不会见到我了,你别等我了,因为我已经死了!”

我把赤裸的尸体搬进浴缸。

浴缸是那么白,它令血变得更红,触目惊心。

我取过莲蓬头,把水打开,对准尸体哗哗地冲洗。水哗哗地冲在他的脸上、身上,将血迹渐渐冲去了。他似乎对这种淋浴很感到享受,居然自动将眼睛闭上了。他的身体很瘦,他真瘦,一根根肋骨毕现。也许是因为流光了血,所以他看上去更瘦更瘪了。而且显得苍白,没有一点儿血色。我发现,他的阳具在水的冲刷下不停地晃动,倒像是个活物。

他虽然干瘪,但毕竟是一具完整的尸体,是一个死去的青年男子,难道说就让他一直这么躺在浴缸里?那我还怎么洗澡?几天后他就要发臭,恶臭将充满我的房子,甚至整幢居民楼。而把他扔到屋子外面去,显然是不可能的。他很快就会被人发现,然后报警。警方不用费太多的力,就能把我这个凶手找到。事到如今,已是别无选择,我只有将这个小偷切成一小块一小块,将碎块暂时存放在冰箱里,然后再找机会,一块块扔到不会有人发现的地方去。只能这样了。我不能报警,我已经彻底错过了报警的机会。如果现在警察来,他们会相信只是误杀?天底下哪有这样的误杀?即使是误杀,我也不能免于刑事责任。他究竟是不是小偷,还是个问题。虽然说,半夜三更潜进来,不是小偷又是什么人。但是,他还没偷,我又如何证明他确实是小偷呢?万一他只是一个色胆包天的奸夫,越窗而入,只是为了与他的情人幽会呢?只不过他今晚搞错了楼层,误入我家,从而遭遇杀身之祸。不管怎么说,人被我杀了是铁定的事实:身中两刀,血尽而亡。不要说向警方说清楚真相,就是我自己,对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也感到有些糊涂了。

将完整的尸体肢解成一小块一小块,大小以能够放进冰箱为宜,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过程!我不知吐了多少回。把他的脚掌切下来,把他的手臂和腿,一截截割断,干这些的时候,我觉得我简直是要疯了。把一个人的身体,这么一刀刀切割成小块,我这是在干什么啊!虽然我平时也有比较丰富的下厨经验,在厨房里,我杀过鸡鸭,在案板上将鸡鸭剁成块,干起这些来,我显得很麻利。但现在我是在剁浴缸里的一个人!我的动作明显走形,以致于好几刀砍在浴缸上。浴缸是铸铁的,一刀砍上去,发出钟铜一样的声响。好像还冒出了火星。挨了刀,浴缸表面顿时有了突兀的刀痕。我想,我这么割着,砍着,无论是心理上,还是行为上,都已经失控。完全进入了一种疯狂的状态。也就是说,我厌恶这项工作,但是,我却在卖力地干着。越干越卖力,想要停都停不下来。仿佛我是在受着别人的操纵,是某人将意志强加于我,他在胁迫我,在操纵木偶一样让我疯狂地切、割、砍。

我吐了好几次。一次是在用剪刀将他的阳具剪断之后,我的胃突然翻腾起来。我不得不赶紧趴在抽水马桶上呕吐。我听到自己哇哇的声音在马桶里回荡。第二次是将他的肚皮切开,里面乱七八糟的内脏流出来,肠子里的粪便也很有激情地冒了出来。这时候我吐得一塌糊涂,我把胃里所有的东西都吐出来了。我的胃里哪来这么多污秽的东西?马桶都被填满了,我还在哇哇地吐。

最后,只剩下头颅,它显得过大,很难放进冰箱。我咬了咬牙,准备将它一砍两半。我打算好了,一刀抡下去的时候,我就闭上眼睛。我不要看到脑浆如何飞溅出来。我会闭上眼睛,闭紧嘴,我不要脑浆飞到我的眼睛和嘴巴里去。但是,就在我把刀举起来的时候,这颗头颅上的一双眼睛,突然又睁开了。

我吓得扔了刀,倒在地上。我口吐白沫,抽搐了好一阵。

后来,我好不容易才将全部碎块装进冰箱里去。因为头颅比较大,我取掉了冰箱里的一层搁板,才把它放进去。

随后,我进行了仔细的清理。所有的痕迹都被小心地抹去。地上、墙上、家具上的血迹,一点一点被我擦去。所有的一切似乎都被抹得一干二净。真相被掩盖起来了,它退缩了,集中到了冰箱里。它被切碎,被包裹起来,被冷藏。小偷的全部衣物,则被挤压、包裹成一团,暂时放在阳台上。

全部收拾完毕,天已经亮了。我坐下来,突然想要放声痛哭。这种愿望是那么的强烈,就像潮水一样在我内心激荡。因为不敢大声号陶,我努力压抑着自己。我用手揪自己的头发,拧自己的腮帮子,为的是尽量

不让自己哭出太大的声音。我流了很多泪。我的喉咙,则因为长时间痉挛而痛得连唾沫都无法吞咽。

一直睡到下午三点,我才起床出门。阳光十分好,街上人来人往。世界和昨天没什么两样。熙来攘往的人们,并不知道在他们中间,悄悄地消失了一个人。一个昨天还活泼泼的生命,今天已经不复存在。他已经变成了一块块碎尸,紧塞在阴冷的冰箱里。这个人的消失,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他不可能是本城的一位居民。他绝对是一个外地人。他是哪里人呢?四川,河南,还是安徽?或者是一个被本城居民一向歧视的苏北人。他离开家乡已经很久,却始终没在我们这个县城扎下根来。他就像一叶无根的飘萍,虽然在此地漂浮很久,但他是不属于这片水面的。没有人在意他的存在。他活着,或者死了,谁都不会注意到。尤其是像他这样昼伏夜出的小偷,和妓女一样,白天睡觉,夜深时分才出来活动。他寄生在这个地方,没有社会关系。他死了,消失了,没有了,他老家的人也一时半会儿不会知道。他们还以为他在外地打工,过得虽然苦一点,但比家乡可要好多了。他们一直没有他的音讯,他活着的时候,也就像死了一样。现在他死了,在他们心目中,他却还在打工,在挣钱,在过好日子。所以说,他死了,也就像还活着一样。

我跑了很多家商店,要买一把链锁。但哪儿都没有那么长的链锁。“要那么长的链锁做什么?”凡是对于这样的提问,我都保持了高度的戒备。我认真打量问话的人,要从他们的表情中看出他们的真实意图来。他们是不是得到了什么消息,是在试探我?我全身的每一块肌肉,都是那么警觉。我随时准备对可能发生的情况作出反应。

所有的店里都没有我想要的链锁。于是我只能在小商品市场买了一根长长的铁链,外加一把锁。我要把我的冰箱锁上,兜底绕一圈锁上,为的是不让吴佳随便打开冰箱的门。她每次到我住处,总要打开冰箱,取出里面的冰淇淋蛋筒吃。因为她喜欢吃,所以冰箱里总是为她准备着。她甚至有一次一边吃一边和我做爱,融化的冰淇淋滴到我皮肤上,那冰凉的刺激让我很不爽。她要是打开冰箱,找不到冰淇淋,而只看见一块块肉,她一定会急得直嚷嚷。要是她看到了冰箱里的手,或者脚,甚至一颗脑袋呢?她又会怎样?

我买了铁链和锁回家,走进楼道里,就感觉到一阵阴森的凉意。平时我一点都没注意到,我们家的楼道里,白天也会是这么安静。安静得一点也不像白天。只听到自己的脚步声拖着回响,仿佛我是行走在一只陶缸里。

我在走到三楼的时候,发现301这家的门突然关上了。这家的主人是一位中学老师,他具体教什么我不甚清楚,因为平时我们从不搭话。在我看来,他有些傲慢,他不太喜欢搭理人。今天又不是星期天,他怎么这么早就回家了呢?我警觉地走过他家门。在我走上四楼时,我回过头来一看,发现301的门又打开了。不过门里只露出一个脑袋,正是教师的头。他在观察我!他发现什么了?他昨天晚上听到什么了?发现我回头看他,他便慌张地又把门关上了。冰凉的铁链,在我手中仿佛蛇一样扭动。要是我的邻居中学教师的脑袋不及时缩回去,我担心我手上冰凉的铁链,也许会飞出去,将他的脖子缠绕住,越缠越紧越缠越紧。

我在301门外站了一会儿,后来听到里面响起了肯尼金的萨克斯音乐。

用铁链将冰箱锁起来之后,似乎一切问题都得到了妥善的解决。死者的衣物,在一个周末被我带到东太湖边一个偏僻处烧毁了。那天风和日丽,我起了个大早,开着我那辆踏板轻摩,往树木葱茏的东太湖去了。我的脚边放着一只纸板箱,里面装的是可怖的血衣。到了东太湖边上,选了一个没人的地方,我开始将血衣焚烧,我有备而来,带了好几个打火机。找了一些干树枝,堆在一块儿烧,很快就把所有的东西都烧成了灰烬。在烧那一双黑色的皮鞋时,浓烟升起来了。它像一个不断上升,不断膨胀的怪物,在空中升起来,散开来,不停地变幻着形状。

最后所有的灰烬,都被我拨拉到湖里去了。太湖水混浊、浩渺,波浪很快就将灰烬带走。微微起伏的湖水,似乎带走了一切,也抹平了一切。湖滩上焚烧的痕迹,最终也被抹去了。我突然感到心情有点轻松,开始欣赏起太湖边的风景来。这里充满了野趣,未经任何旅游开发。但我相信,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变得热闹非凡。游客们从天南海北向这里汇聚而来。因为这里的风光,一点都不比别的太湖沿岸景点诸如无锡鼋头渚、吴中区东山西山逊色。我猜用不了多久,这地方就会盖起一座座小木楼,餐厅、旅馆、茶室,都出现了。然后浴场、洗头房、足浴馆,也跟着来了。嫖客也就会混杂在游人中间。而现在这个地方只是它最后的荒凉。多么难得的最后的荒凉啊!只有我一个人,坐在湖畔,欣赏夕阳西下的美景。

销毁了小偷所有的衣物,他的手机被我留下来了。索爱牌的。它是机主自己掏钱买的呢,还是偷来的赃物?我已经将它的响铃调为震动。那可怖的声音“你在干什么呀?有人找你啦!快点啦l快点啦!别再磨磨蹭蹭啦!”自那个夜晚以后,再也没有响起过。我受不了她女巫似的怪腔调。如果那是一个真人,用这样的嗓音和腔调在我面前说话,我真的会受不了的。我说不定会无法控制自己,跳起来卡住她的喉咙,不让她再发出这样的声音。调成震动以后的好几天里,这只手机再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它安静得就像是坏了!我用它拨打我的手机,从而获取了它的号码。然后我又用我家里的电话打它,它呜呜地震动起来了。呜呜,呜呜,我看它在桌子上震动,震动的同时,它还甲虫似地爬动,好像以此来证明它没坏。

此刻,索爱手机就装在我的裤袋里。它突然震动了一下。我的大腿的某一个地方,突然麻了一下。我似乎一直都在等待着这一刻。这些天来,它太安静了。它的安静,让我快受不了啦。如果它确实坏了,那也就算了。但它没坏。当我拨打它的时候,它就鸣呜地震动起来,并且甲虫一样爬动。除此之外,它就安静得像死了一样。那天晚上,小偷的尸体还没被剁碎时,曾经有一个女人打来一个电话。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她与死者是什么关系呢?

这些天,在我时断时续、乱麻一样纠缠着的恐惧中,索爱手机里飘出来的女人的声音,时常在我耳朵里飘来飘去。如果这只手机已经被我销毁,那么我就有理由怀疑,曾经的温柔的女声,其实只是我的幻觉。但手机还在,它一直在证实着,那天深夜,我确实接听了这个电话。在“已接来电”一栏里,明确记录着来电的日期和具体时间。打电话的人是“小马”。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小马,才让我将这只手机保留了下来。让我感到奇怪的是,这些天来,她再也没有打来电话。因为那天她在电话里问“你在哪里”,又问“你真的不理我了么”,没有得到任何回答,她生气了。她便再也不来电话了。想起她小猫一样呜呜的哭声,我感到心酸。

我一直希望她能再次打电话来。也许我还是不会给她以任何回答,但是,我会按下“接听”按钮,听她的声音。她的怨艾而温柔的声音,足以消除我内心极度的不安和恐惧。她猫一样呜呜的哭声,是我听到过的最动人的哭声。

它安静得就像是坏了一样。我已经无数次拨打它。每次打它,它就抽风一样震动起来,在桌子上甲虫一样爬动。当我挂上电话,它便重新回到那可怕的安静中。

在东太湖荒凉的苇风中,它突然震动了一下。我赶紧将它掏出来,我看到了一条短信。发信人正是小马。信的内容是:“你真的不理我了?!”

我喜出望外,仿佛捞到了一根救命稻草。这些天的沉沦,梦中的沉沦,清醒时的沉沦,我抓不到任何东西可以抵抗这沉沦。小马发来了短信,让我突然感到要拼命地抓住它,抓紧它,不松手,我就不会再继续那可怕的沉沦了。

“我这几天回老家去了,”我以小偷的身份自居,我代表那个已经死去的人,给小马发过去这样一句话。我斟酌再三,决定给她发过去这句话。回老家去了,死了不也是回老家么?

她很快回过来:“怎么不说一声?”

我仿佛能看到她,低着头,大拇指迅速而灵活地按键。她的眉头微微皱起,眼睛不时眨巴着。她并不是一个漂亮姑娘,但是她白,健康,而且还有点时尚——我这么想像。

“前几天打你电话,为什么不说话?她很快又发过来。

“我正在忙,”我的谎说得很蹩脚。

“骗人!忙完后为什么不打给我?”

我想不出有更好的话来回答她。我只是盯着手机上她发过来的短信呆呆地看。那字,那标点符号,好像都是活的,在手机屏幕上跳跃、扭动,向我挤眉弄眼。我不再感到孤单。我的内心有一种莫名的充实,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温暖和感动。我和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孩联系上了,我以她男朋友的身份,用手机短信与她对话。她的男朋友已经不在人世,但她浑然不知。从某种意义上讲,那个死去的人,其实还活着。至少对她来说,他还活着。我杀死了他,但我代表他与她进行交流。我把他的手机拿在手上的时候,我就是他,就是她的男朋友。我取代了一个死去的人,并且是取代了他生命中最为精彩的部分。我使得生与死的沟通成为可能。

我不知道死者的名字。我没有在他身上发现任何可以证明他身份的东西。他姓甚名谁?贵庚多少?何方人士?身高和体重,本来是可以测量出来的,但他已经没有完尸,因此也无从知晓了。获取这些数据的惟一途径,就是向小马打听。但是,我不能问她。我的身份不再是我,我就是那个死去的人。我向她打听我自己的姓名年龄藉贯,这不是很荒唐么?也会把她吓着的。

她似乎并没有感到异样。她只是对我极度不满。她打电话过来了,“小马”两个字,于是在手机屏幕上出现了。索爱手机在我掌中震动,它显得很激动,也很暴躁。我想,我要是接听这个电话,一定会听到她愤怒的声音。她会埋怨我,说我对她不好,说我变了心。然后,接着她就会呜呜哭起来,像一只小猫。

她打了不知多少遍,我都没接。我只是让手机在我掌心震动。仿佛我的全身都在震动。似乎有一阵阵的快意,从我的掌心发出来,向全身传送。在偏僻荒凉的东太湖畔,我迷醉在这种震颤之中。

“神经病!”后来她发了这么三个字过来。

回到家,我突然感到无比的空虚。这个家,自从我离婚后,自从那个叫魏丽红的女人搬走之后,我还第一次有这种空虚的感觉。我的婚姻,糊里糊涂地来,又糊里糊涂地走。我和她是在超市里认识的。我经常去那家超市购物,我每次都在同一个结账口结账。慢慢地就跟她认识了。她每次见了我,都主动打招呼,她总是说:“买东西啊?有一天我问她想不想看某某歌星的演唱会,我有一张多余的票,可以送给她。她欣然接受了。演唱会结束之后,我们的恋爱就算正式开始了。不过,我们在婚前,一次都没有做爱。非常奇怪,婚前我和她在一起,虽然也经常想要和她上床,但是,我总觉得扒掉她的衣裳,是一件很难为情的事。我们也拥抱,也接吻,也相互抚摸。但是,在婚前我从来没有正儿八经地摸过她的乳房。有时候摸到了,也是无意的,并且很快就放开了。我觉得,当回事地摸她的乳房,是一件很难为情的事,好像会显得我很委琐,有损我的形象。就更不用说摸她的下身了。我知道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是比较罕见。彼此相爱,摸哪儿都是应该的。但我就是做不到。我觉得,要我特意伸手去把玩她的乳房,或者将手探入她的内裤,那是非常别扭的。当然,结婚之后就是两码事了,一切都自然地发生了。

结婚之后的日子,说不上幸福,也说不上不幸福。平平淡淡,几年很快就过去了。一直没有孩子,我们也觉得没什么不正常的。也没去医院检查。两个人也从未刻意要怀上一个孩子。做爱的时候,原来是怎么样,就还是怎么样。觉得做爱还是为欲望所驱使,而并没想要造人,要传宗接代什么的。别人问起,孩子多大啦?我们也没觉得有什么不自然的。只是很实在地回答说,我们没有孩子。

有人说,没有孩子的婚姻,是脆弱的,非常容易解体。当时我们不信。因为至少在我看来,魏丽红不是那种让我特别喜欢的女人,但她决不是讨厌的。所以我认为我是不会轻易离开她的。我们在一起很好。现在看来,没有孩子的婚姻,还真是不牢固的。五年之后,我认识了吴佳。我第一眼看到吴佳,就觉得她和一个人长得特别像。谁呢?她长得像谁?我觉得她长得和魏丽红的阿姨很像,太像了。尤其是那眼神,偷偷瞥人一眼的时候,那种风韵真是神似!如果有人告诉我,魏丽红的阿姨,其实是吴佳的阿姨,我当然愿意相信。其实魏丽红长得跟她阿姨一点都不像。她们是两种类型的人。魏丽红给人的感觉是很质朴,也很直率。她的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你看她脸上挂着笑容,那么她的心情一定是不错。但她的阿姨,却完全不是这样的人。她叫人吃不透。因为魏丽红和她阿姨年龄几乎一般大,所以两者交往很密切的。虽然辈份不同,但却像姐妹一样来来往往。有时候我们吃过晚饭没事,就去她阿姨家玩。每次见到“阿姨”,我都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我发现她看我的眼神,十分神秘。她的眼睛就是会说话的那种,但我却不知道它在说什么。她不看我的时候还好,她一眼瞥过来,总是会让我不安。有一次我想,她的眼中,是有着一点儿诱惑的成份的。于是以后她再那么看我,我就不像以前那样回避了。我迎着她的目光,和她对视。我发现,有一缕不易察觉的羞涩,或者说是窃喜,在她的脸上浮现了。我的心咚咚地跳起来。我敢确定,如果我足够大胆,那么,在我和“阿姨之间,一定会发生什么。这种想法,一度令我内心躁动不安。但很快我就把它压制下去了。我狠狠地批评了自己,在想像中扇了自己好几个耳光。“你这是乱伦!你这下流的东西!如果你干下了这等勾当,你还怎么有脸见人?我在心里这么责斥自己。

突然见到一个长得和“阿姨”特别像的人,我内心那股被强力压制住的欲望,便猛然苏醒了。汹涌起来,澎湃起来。我很快就跟吴佳搭上了。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婚前的我,那么老实,那么生涩。我和吴佳第一次单独在一起,就上床了。我不可能再像从前一样,觉得摸一个姑娘的乳房将她扒光是一件难为情的事。她的眼睛真的和“阿姨”像极了,她们俩怎么会如此相像呢?“阿姨”是魏丽红的阿姨,又不是吴佳的阿姨。真叫人

搞不懂。吴佳的眼里,有“阿姨”一样神秘的光,会说话,却又很难明白说的究竟是什么。我为吴佳身上这种神秘所吸引。女人身上的神秘,真是要人的命。它比质朴、纯真、美丽等等女人的优点,都要来得致命。那种神秘,你一旦靠近它,就会身不由己,被它吸引,被它牵着走,愿意为它堕落,甚至为它死。

自从有了吴佳,我的婚姻就开始动摇了。

魏丽红也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她平朴、真实。但平朴真实,并不等于说我们就能够轻易地懂她。我以前不明白这一点。当她从别人的嘴里知道了我和吴佳的事之后,她并没有大吵大闹,也没有哭。她从来都是一个直性子,心里怎么想,脸上就怎么表现。她知道我有了外遇,正常的反应是气得大哭,然后对我进行指责。但她没有。她跟我提起这事,平静得就像是在说别人家的事。魏丽红对我说,她还在读高中的时候,就见到过吴佳了。那时候她们是同一所学校的。只不过吴佳比她小好多。魏丽红说,她对吴佳有特别的印象,是因为,“她长得很像我阿姨。”

最先离婚是我提出来的。我以为,魏丽红对这个提议一定不会同意。她显得很平静,好像离婚跟取消一次旅行计划一样的无足轻重。她表现得很无所谓的样子,让我感到有些失落。我因此判断,我们的婚姻在她心目中,根本也没啥重要。而我一向还颇自作多情地以为,她很爱我,很爱家庭,非我莫嫁,没了我就活不下去了呢。看来事实并非如此。她根本就不在乎。事实是反过来的,反倒是我,真提到离婚了,却有点不舍了,反倒退缩了。两个人在一起过了五年,五年中似乎也从没反目过,日子过得虽然平淡些,却也恩爱。现在要离了,我还真有点下不了决心,缺乏勇气。

最终还是离了。最终是魏丽红提出来要离。由此可见,她表面上对我的背叛不在乎,其实在乎得很哩。她对我一下子就彻底失望,连改正的机会都不给。“是不是她也早就另外有人了?”我曾这么小人地想。我对她的了解看来是非常有限啊,我一直以为她是纯朴率真的人,不会装假,不善掩饰自己。谁知道她比谁都深藏不露。她主动提出来离,具体方案她都想好了,她让我拿出十万块钱给她,房子则归我。

她说到这个份上,我心里对她也就没有什么留恋了。我对她也失望了。我觉得,我外遇固然不对,固然是对不起她,但是,她这么绝情,也是少见。“离就离!”我在心里喊了一声。

要是我们有个孩子,我想。离婚就没这么简单了。离了婚的夫妇,其实并不能彻底拜拜,还是会经常被迫联络,为了孩子,还要见面。那很不爽。

没有孩子,两个人之间就没有任何瓜葛了。离婚之后,一切都割断了。

离婚之后,我一个人住在这套房子里,从来也没有感到孤单或者寂寞。这让我自己都感到不解。很多人离婚后会很快地再婚,就是因为过惯了两个人的生活,一下子不习惯不适应。甚至有的人离婚了又复婚,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吧。突然不适应得很,觉得还是以前那种日子好。虽然平庸,虽然缺少些激情,但安全呀,踏实呀。安全踏实,对人的一生来说,对过日子来说,是比激情浪漫更为重要的。

我却不。我觉得突然一个人过日子了,很好。离开她很好啊,一个人有什么不好呢?想睡就睡,想起就起。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想吃就不吃。

何况,对我来说,寂寞还真不是一个问题。我不可能孤单的。因为我有吴佳嘛。

最早提出来要离婚,其实也并不是为了吴佳。我和吴佳,谁都没想过我们俩要结婚。事实也是这样。和魏丽红离了之后,我也并没有跟吴佳结婚。我们还是像从前一样,彼此都觉得需要了,就碰个面,做一下爱。与以前不同的是,我们之间,似乎激情开始迅速减退。按理说,我重新恢复了自由身,一个人住着一套房子,应该有更多的机会和吴佳在一起。可事实上,我们比以前见面少了,越来越少。有时候,她来了,我俩竟然只是坐在一起看看电视。即使做爱,也有点勉强了。好像觉得,两个人到了一起,不做一下爱,说不过去。是啊,有点说不过去。要是不做爱,我们又为什么要在一起呢?我们之间难道真有超越性别的革命友谊么?笑死人了!

我发现,我和吴佳,真是凭着一种惯性在交往了。

当然刚刚离婚的那一段日子里,我对和吴佳做爱,似乎热情稍稍恢复了一些。因为毕竟刚离了婚,原来两个人的生活,变成了一个人。原来两个人住的屋子,少了一个人。多少有些不习惯嘛。有时候,我真的非常希望吴佳来。但我从不打电话请她来。她来,我欢迎;她不来,我也不请她来。倒不是要什么臭架子,而是懒得打电话。她不来,总有她的理由,打电话让她来,她说不定也没空来。她要来,总会来的。

慢慢地,有时候变得怕她来了。有时候一个人呆着,半躺着看看电视,觉得挺好。于是就心想,但愿吴佳现在不要来,不要来打破我这份不错的宁静。如果她这时候偏偏来了,那么心里就会觉得挺别扭的。当然也不想赶她走。还没到那个地步嘛。经常就是两个人也没多少话说,就坐在一起看看电视。傻不傻你说?

做爱当然还是有的。不过热情不再了。好像就是完成任务,就像人们说的“交公粮”。但是不对呀,我们又不是夫妻,交什么“公粮”呢?公私不分了呀!

做完爱,就更希望一个人呆着,希望她快点儿穿上衣服走人。当然这样想很自私,一点不考虑对方的感受。性爱专家指出,做爱之后,男方不宜马上酣然入睡,而应该继续抚慰女方。因为女人的性感受与男人不同,她们的潮退比较缓慢,不像男的那样,说完就完了。所以这时候依然需要爱抚。用这样的高标准严要求来对照自己,我就太渺小了。我哪里愿意再耐心地爱抚她,只希望她立刻穿上衣服走人。

吴佳当然能感觉到在我身上发生的变化。她也许非常不解,我这是怎么啦?按理说(又是按理,其实生活是没有道理的,从来不按理),我离了婚,无牵无挂了,不用再像以前那样偷偷摸摸了,应该更放肆地和她潮起潮落才对呀。再说了,我现在变成一个人了,多少会有点寂寞孤单,哪怕只是做爱消遣,也应该比以前更积极呀。反常,她一定觉得我反常。她多次不满地给我一个白眼。她的眼神,因为太像魏丽红的阿姨,那么神秘性感——不过后来在我看来,也不再神秘了。

很久都没有空虚寂寞的感觉了。只是无聊。只是感到无聊。

空虚的感觉,是突然来到的。而且是那么严重。手脚都没地方放似的,不知道干什么好。

现在我最希望发生的事,就是来短信。当然并不是我的手机上来短信,而是那只索爱手机,小偷的遗物。

我把它放在沙发前的茶几上,看着它,期待它突然震动,像甲虫一样爬起来。

但是它没有。一天没有,两天没有,三天还是没有。

小马,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呢?她姓马,还是属马,或者“小马”只是和姓氏属相都无关的一个昵称?她和死者是同乡呢,还是他们来自不同的省份,只是来我们这个县城后才得以相识?她脸蛋漂亮么?身材好么?皮肤白晰么?她的性格又是怎样?她有着好听的声音,而且年轻,这些,我在两次接听她电话之后便知道了。她小猫一样呜呜的哭声,尤其给我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我愿意把她看成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

孩子。那种声音的轻柔美好,那哭声传递出的深情,我在别的女人身上从未看到过。

她来本城有多久了?她认识他很久了么?她是在何种场合下,认识一个小偷的呢?她知道他是一个小偷么?她怎么会认识一个小偷的呢?那么她又是干什么的呢?

她为什么会爱上他?她是喜欢上他的外表么?他的外表好么?对于他的外表,我有点记不太清了。我只知道他个头不高,瘦瘦的,皮肤比较白。眼睛似乎也比较大。他死了之后,_直睁大了眼睛,不肯闭上。我几次替他将眼睛合上,他总是很快又倔强地睁开了。似乎他的大眼睛是多么了不起的优点,他要张扬这优点。唉,我越是要努力回忆,就越想不起他的长相了。她是不是看上了他的外表?为这个问题所困扰的时候,我真想打开冰箱的门,将他的脑袋搬出来,再认真地看上几眼。

我真的这么做了。我先去掉链锁,然后把冰箱打开了。情况良好。因为我将温度设置为最冷,所以冷藏箱里的东西,有些也冻起来了。我想取出那颗头颅,它却不肯出来。原来,一些头发与冰箱壁冰冻在一起了,粘住了。我用力一扯,才把它搬出来。

它真凉啊!并且重。我赶紧把它放在厨房的地上。否则的话,我吃不消它的凉。那股凉气,捧在手上的话,它通过我的掌心,直往我身体里钻。仿佛有刀子在扎我的手心。它在地上不很稳定。是啊,要将球形的东西在地上一下子放稳,那可不容易。它动了好几动,既像是旋转,又像是滚动。总之我感觉它是不肯正对我,它不屑于看到我。或者是不愿意被我看吧。它将面孔歪向一边。脸歪向一边,它就不动了。是它一侧的耳朵起了作用,它像一个支点,把整个脑袋固定了。

我因为不想捧住它,所以我只得也歪过脑袋来看它。它的眼睛,这时候似睁非睁,跟放进冰箱前,已经是大不一样了。完全没有了那时候的神采。它的鼻子和嘴唇,看上去也让我感到陌生。我开始怀疑,这张脸,是不是那个小偷的脸?这是不是我放进去的那一颗?

我被自己的想法吓着了。我真的吃惊不小!如果这颗头颅不是小偷的,而是另外一个人,那又如何来解释这件事?它被调包了?

太可怕了!我安慰自己,绝对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我这屋子里,吴佳是不可能进来的,她没有钥匙。惟一可能进来的,就是魏丽红。但她会来么?她还会有兴趣到这里来么?也许,她是来取什么东西的。可是,即便如此,她也不可能拎一个脑袋来换进去。她没有链锁的钥匙,她又如何打开冰箱?

神经过敏!完全是我神经过敏了!

然而我的怀疑是有道理的。这颗头颅,这头颅上的面孔,五官,真的对我来说太陌生了。我从来都没见过这个人!我印象中的死者,那个被我杀死的小偷,他的面孔可要清秀得多。如果他长成这样,小马会喜欢他么?

人们通常都认为,女人对男人的长相,一般是不太挑剔的。可是我发现,在生活中,许多女人都是因为外貌而爱上一个男人的。谁说女人不在乎男人的长相!这个小马,我想,她喜欢死者,多半就是这种情况。一个女孩喜欢上一个男的,总要有个理由的。或者是因为他有钱,或者是因为他健壮,或者是因为他是权贵,或者是因为他成熟。如果这些都不具备,那么他就要凭英俊的外貌来获取女孩子的芳心了。死者是个偷儿,他有什么呢?他除了长得帅气一点,又有什么本事能让小马喜欢他呢?有个印度老电影《流浪者》,里面的小偷拉兹,就是因为长得帅,才令丽达爱他爱得如痴如狂的。小马是美丽的丽达么?可是这个已成碎尸的“拉兹”,看上去却一点也不英俊啊。

当然也有另外的情况,有一些女人,是因为男人身上的特殊气味而爱上他的。就像麋鹿以麝香来迷惑吸引异性。也许小马就属于这种情况吧。我突然感到心里酸溜溜的。我吃醋了。我忽然妒忌起这个已经成为碎尸的人,这个小偷,他何德何能,竟然骗得小马的芳心!现在他不辞而别,他死了(他死了就等于是抛弃了她),她却还在想他,等他。还因为他不理她而伤心,而赌气。这真是个幸福的小偷!

我去街上无目的地漫步。我走过一条条街道,看街上走来走去的人。街上好像大多是年轻人,很少见到老年人。我们这个县城,是从哪一天开始变得满街尽是年轻人的呢?我记得,我小时候上街,街上很多老年人的。慢悠悠地走着,有的还支着雨伞柄充当拐杖。他们在街上咳嗽,吐痰。那时候年轻人反倒是不多的。县城里总是显得冷冷清清的,人不多,年轻人尤其是年轻女人更少。可是现在,街上的人真多啊!而且熙来攘往的,都是年轻人。他们大多是从外地农村来的,河南、安徽、四川、江西,还有苏北。他们纷纷来到我们的县城,大部分进入工厂打工。这些厂,都是台湾人、日本人和韩国人来开的,大多是电子企业。他们工资不高,一天却要干十几个小时的活。但比起家乡来,他们是挣到了大钱了。我听说,许多打工者都很节省。他们在工厂的食堂用餐,有的一天只花费两块钱。早上一块钱买两个馒头,稀饭是免费的。中餐和晚餐,他们各打五角钱饭。汤辣椒酱是免费的。就这样省吃俭用,才把挣到的工资省下来,寄回家里去。地方政府慷慨提供土地,外资企业越办越多,所以外地打工者来得也越多。廉价劳动力越多,这样的企业便也越办越多。拿地方政府的话来说,是进入了良性互动。所以小小的县城,变得这么多人了呀!到处是人,任何时间街上都挤满了人——工厂都是三班倒,所以任何时候都有人不用上班,到街上闲逛。

我一个人在街上走,不太担心碰到熟人。很难在街上见到熟人的。现在的县城,真的已经是成了打工者的天下,外来人的天下了。

这么多来自世界不同角落的年轻人,他们蝼蚁一样攒动。在他们中间,哪些人是小偷呢?他们脸上没有写着“小偷两个字,但是,他们确实就是小偷。他们有的是团伙犯罪,有的则是单枪匹马——就像此刻装在我冰箱里的那一个。他们在阳光灿烂的大街上走,行走在人流中,脸上一样带着青春烂漫的笑容。谁说贼就一定是獐头鼠目?我知道年轻女孩中间也有干这个的。你去邮局营业厅,就可以看到那里写着醒目的提示语:“请保管好你的钱物,谨防男女扒手!”尽管如此,但是我相信,做小偷的女孩,毕竟还是少数。很多外来妹,不进工厂,而去餐馆、飙歌房、浴场、洗头房、美容院打工,倒是事实。小小的县城,不知道有多少餐馆和娱乐场所。所以街上人多了呀,那么多年轻人,尤其那么多年轻女人!

大部分外来妹,都穿着时尚,卡通图案的T恤,紧绷绷的牛仔裤。染发的也不在少数。一望而知,她们的衣服都是很廉价的。廉价的衣着,凸现了她们外来妹的特征,但丝毫也不能掩盖她们年轻的活力和魅力。饱满的胸部,紧绷绷的腿,还有清澈的目光、灿烂的笑容,她们让县城的大街小巷变得热闹了,同时也变得充满了诱惑。在这些走来走去的女孩中,谁又是小马呢?

我几乎是盯着她们一个个看。虽然有些应接不暇,但还是努力一个都不放过。哪个才是小马?是这一个么?还是那一个?我凭着直觉,在外来妹的大海里辨别小马。这显然是徒劳无功的。

许多女孩子发现我在看她们,她们便也将目光投

向我。她们有的像惊慌的小兔子一样,看了我一眼后,赶紧将目光躲开了:有的则落落大方地对我微笑。每个人都带着一些故事走在阳光下。每个人的心里,却都装着一个也许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阴暗世界。我和她们一起走在街上,我不知道她们中间哪个是小马,也不知道她们各自都有怎样的身世——来我们县城之后,又有什么样的人生际遇。而她们,也一定不知道我是谁,更不知道我在不久前杀了一个人——这个人的尸块,如今还藏在我家的冰箱里。彼此都无法了解。我在大街上漫步,感到很安全。每个人的故事和心事,都锁在心里,别人哪里看得出来!只有在经过有警察的地方,我才会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心在阴暗的胸膛里嘭嘭乱跳。

我相信我在任何一个街口,放声喊一下“小马”,都会有不少人答应。这么多外来妹,里面姓马的肯定远不止一个两个。但哪一个又是我真正想看见的小马呢?她们会认为我是神经病的。

既然小马不再发短信过来,既然我一天天莫名其妙地在焦灼不安中无望地等待,我又为什么不主动发短信给她呢?这个念头是突然在我脑中出现的。它仿佛电灯一样,突然亮了,把沉闷的黑暗顿时驱赶掉了。

我激动起来,我拿起索爱手机,我看到自己的手在发抖。“我想你!”我把这句话发给了小马。我想像她收到之后,一定会很高兴,高兴得流泪也说不定。她和他,已经中断联络好几天了。他们至少已经有一个礼拜没见面了。他们正在闹别扭。这一礼拜来,她心情坏透了。因为他两次接她电话都没说一句话。他阴阳怪气的,他一定是变了心。她为此感到伤心。她几次下决心,跟他算了吧,结束了吧,但最后还是舍不得放弃他。女人变了心,九头牛也拉不回来。但女人死心眼起来,上帝都不能把她从牛角尖里救出来。这三天来,虽然她赌气不再给他发短信,却并不表明她已经想开了。恰恰相反,她时刻都在痛苦着。一个人的时候她常常流泪。现在,他主动发信给她,对她说“我想你”,她又怎能不喜出望外呢!

发出之后,我是那么热切地期待着她的回复。我相信她一定会很快回复。她会像我一样,因为激动而颤抖,大拇指颤抖着按键,键出“我也想你”,或者“你这个该死的!”

我把手机抓在手,上,它的突然震动,一定会像电流一样刺激我。

可是没有回音。

是不是没发出去呢?我有理由怀疑,因为激动,其实并没有把“我想你”三个字发出去。或者就是,把它错发到另外一个人的手机上了。

于是我重新键入“我想你”。这下确定是发给了小马。

依然没有回复。看来,她是真生气了。她的心被伤透了。虽然说,两次收到“我想你”,她得到了些许安慰。但是,她还是不想这么快就理他。“凭什么要这样对我?她想。

“我错了,请原谅!”我又把这句话发过去。

不管发什么过去,都没有回复。

是不是我手上的索爱手机坏了?我用家里的电话拨打它,它立刻呜呜地震动起来。我用我自己的手机给它发短信,我刚发出,它的屏幕上就出现了“我想你”三个字。我又用它给我的手机回复,“我也想你便立刻在我手机上出现了。

我又给它发:“你是个贱人!”

然后用它将“你妈才是贱人”发送到我的手机上。

它没坏!我再次用它给小马发短信,我说:“真的对不起,我错了!”

尚未得到回复,我又发:“你真的不再理我了么?”

“你要我怎么样?”

“要我跪着求你么?”

“……?”

不管我发多少短信过去,她就是不理。

我快要疯了!我无法控制自己,我开始疯狂地给她发短信。我现在的颤抖,不是因为激动,而是因为疯狂。疯狂让我的手抖得像有病一样。我像扔炸弹一样将一个又一个短信向她扔过去。“你病了么?”“你的心是铁的还是石头的?”“你是不是死了?“‘贱人!”“你妈也是贱人!你们全家都是贱人!”“去死吧!”“你这个卖逼的!”“我杀了你!”“别再让老子见到你!”“……!”“……!”“……!!”“……!!”“……!!”“……!!”“……!!”“……!!”“……!!”“……!!”“……!!”

我真的疯了,一条条短信,不经思考地发出去,真的就像扔炸弹一样,疯狂地扔到了小马的手机上。她读到这些短信,会是什么感受?也许她早就铁了心不想再理他了,现在看到这些疯狂的短信,就更坚定了她的想法。“神经病!”她会在心里骂上一句,然后干脆把手机也关掉了。当然也许,原本她只是想暂时不理他。他伤害了她,她不可能做到很快就消气。她要再看看他的表现。可是,他竟然铺天盖地地发过来,下流的咒骂像屎尿一样向她泼过来。她感到惊愕,同时也彻底绝望了。她没想到他是这样的人。她为自己感到悲哀。她可怜自己,怎么会喜欢上这么一个人!她怪自己不长眼睛,居然将芳心交给了一个神经病,流氓!

我不知道,这个小偷要是活着,他会不会这样对她。现在他死了,变成碎块,被塞在冰箱里。他要是能够感知到有一个人以他的名义,把铺天盖地的短信,脏水一样泼向她,他又会作何感想。他会跳起来,卡住我的喉咙,将我掐死。或者夺过本属于他的手机,和她通话,赶紧向她解释,这一切并不是他干的。那是别人冒他之名。而他不可能对她说这些,他仍然爱她,一如既往地爱着她。

直到这天半夜,我从一个奇怪的梦中醒来,我才感到后悔。我为发了那么多骂人的短信给小马而感到后悔。是的,我后悔极了。许多悔恨之意,常常发生在半夜,常常发生在一个奇怪的梦醒来之时。在我这个梦里,小马的形象是那么清晰,她的眼睛鼻子,她的嘴唇,她的下巴,我现在闭上眼,都能一样样回忆起来。她微笑着出现在我面前。是的,她到我家来了。她推开门的时候,好像还带进来一股香气。我向她迎上去,她却一定要查看我的手上是不是有刀。“你已经把我杀死了,让我变成了鬼,你难道还要再杀我一次么?”她幽怨地说。

我醒来之后,感到后悔极了。我为什么要发那么多侮辱的短信给她?我为什么要平白无故地侮辱她?她一定非常气愤,感到伤心。她再也不可能给这个索爱手机上发来任何信息了。也不可能再打电话来。她与这只手机的联系,一定是就此割断了。她多半已经将这个号码从她的手机上删除。一个再没有自尊的姑娘,也无法忍受这样下流的辱骂。

我知道后悔也来不及了。我再也不能与小马取得任何联系了。就像那个死去的人,永远也不能活过来了。小马与死者的联系吧,硬是让我给两刀斩断了。第一刀,我是葬送了小偷的生命,让他与她阴阳相隔。如果没有第二刀,她其实并不知道他已经死了,她还以为他只是有些变了,但仍然与她互通手机短信,总有一天,他们还是会通话的,还是会见面的,甚至最终会结婚。但是现在,一切都不再可能。他们之间彻底完了。在小马看来,他其实是和死了一样了。是的,她不知道他已经死了,但她觉得他跟死了也差不多。

对于死者来说,她怎么认为,已经没有意义了。她以为他活着,或者以为他跟死了差不多,或者确定他已经死了,都是一样。反正他已经死了。但小马怎么

想,对我来说,却意义不一样。我一点都不希望她对他绝望,我希望她不光不知道他死了,甚至都不要认为他和死了差不多。我要她坚信他仍然活着,并且割舍不了与他的联系。可是现在已经说什么都没用了。已经断了,我相信小马与“他”,与这只索爱手机,联系已经无可挽回地中断了。

我难过极了。在深夜里我第一次感到自己是那么孤独无援。我打电话给吴佳,我埋怨她这么多天也不想到过来看看我。我一边埋怨她,一边也向她表示自责,认为我做得也不够好,我早就应该主动打电话给她。我向她表示,虽然这些日子里我没有和她联系,但是,我非常想她。我想她想得都有点神经不正常了。同时,我也为她居然一个电话都不给我而感到伤心。“你简直是把我忘了!”我对她说。

对吴佳说这些,我说得很动情。埋怨是真的,自责也是真的,倾诉思念之情也是真的。只不过,其实我好像并不是在跟吴佳通话,而是在对小马说。所有的话,都好像是在对小马说,所以才说得这么真诚而动情。

吴佳开始有点不耐烦,她为被我半夜吵醒而不满。但很快我就听到她笑了。她一定是觉得我用这样的语气跟她说话很可笑吧。“你怎么了?吃错药了?”她笑着问我。她又说:“你是做噩梦了吧?”

她让我乖乖地继续睡。她说,翻一个身,换一个姿势睡,噩梦就不会继续下去了。最后她调侃道:“你怎么啦?是不是想吃奶呀?”

她说到吃奶,我就真的希望她能立刻到我这儿来。这时候如果将吴佳光滑的裸体抱紧在怀里,我就不会这么孤独了。是的,我要吃奶。她的乳房虽然不大,但如果此刻我能将她的乳头含在嘴里,倒也不错。事实上我也经常假装自己是一个吃奶的婴儿,钻在她怀里,含住她粉红的乳头,轻轻地咬它。“你过来吧!”我说。

“我不。我困死了。你快睡吧!再不睡天都亮了!”她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孤独、悔恨,再加上沮丧,我觉得我的身体在急速地向下坠落。这时候惟一可做的事情,就是自慰了。只有自慰才可以让我羽毛一样在空中悬浮,不要一路下坠。甚至能够快乐地飘浮起来,飞升起来。我在漆黑的夜里飘浮着,脑海里浮现出小马的面容——尽管只是我想像中的面容——快乐便如潮水涌起来了。“小马!小马!,我嘴里含糊地喊着。我真的变成了一片羽毛,被邪恶的风吹着托着,在空中舞蹈,不再坠落。

不过这股快乐的潮水,还未及将我真正托上忘乎所以的虚无快乐之境,就突然退去了。因为这时又响起了警笛声,它像闪电一样将黑夜撕裂。它由远及近,那呜呜的怪声,就像一根针,将我这个气球一下子戳破了。我像被腾起的大潮扔到沙滩上的一条鱼,恐惧得瑟瑟发抖。我张大嘴拼命地呼吸,却越发感到胸闷气短。

小城的夜晚,经常会突然响起警笛声。虽然我知道警车并非冲着我来。但是,每当这样的声音响起,我都会恐惧得发抖。我竖起耳朵,仿佛看到警车在深夜的街道上,就像一只萤火虫,发着光飞舞。它向我家飞过来,飞过来……

中午的时候,我还懒在床上。吴佳来了。她在外面敲门。她从来都不按门铃。她敲门总像是在打暗号,我一听就听出来了。我只穿一条短裤去开门。她进来之后,东张西望一番。我知道,她是怀疑屋子里是不是藏了一个女人。“我坏了你好事了吧?”如果她这样说,我也不会感到意外。

“你也来睡吧!”我邀请她上床。

“我还没吃呢,你吃了么?”她说。

我当然没吃。不要说中饭,我连早饭都没吃。最近常常是这样,晚上睡不好,等到天亮之后,反倒能够熟睡了。

“先躺一会儿再说吧!”我对她说。她很久没来了,不请她吃饭,也不给她倒杯水,似乎让她上床,才是最好的一种招待。这不足为怪。事实上,此前几乎每次她到我这儿来,一进来,基本上都是脱衣服上床。做爱就是她来的目的,就是我们之间的全部。是啊,要是不做爱,她来干什么!她来我家,就是这个目的。一路过来,心理上就是作好了这样的准备的。二话不用多说,她大部分时间甚至是洗好了澡过来的。她把衣裳一脱,我就闻到了润肤露的气味。她说她皮肤不好,洗过澡之后一定要全身涂抹润肤露,否则的话,皮肤干得直掉屑。

当然,也有的时候,她会先跑到厨房里,从冰箱里取出一个冰淇淋蛋筒,吃了再做。做的时候,我于是经常能闻到她嘴里冰淇淋的味道。有时候,她一边吃,一边让我为她脱衣裳。等她全裸了,还没有吃完的话,她就一边做一边吃。我不喜欢她这样。有时候冰淇淋滴在我皮肤上,那种冰凉的刺激,让我有些恼火。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急着要她上床来。我怕她不立刻上床的话,就会去开冰箱。

“来吧,躺一会儿再出去吃饭吧!”我伸过手去拉她。

“那么急啊?,她邪恶地笑了:“那为什么不早几天就打电话给我?”

“我昨晚不是叫你马上来的么?”

她退后了一步,说:“我刚睡着,被你电话吵醒。半夜三更的,你神经病啊!当我应召女郎啊?”

“脱吧!”我说。

她却转身往厨房去了。

我从床上跳下来,在客厅追上了她,一把将她拉住了。

我们就在客厅的地上做爱。我把她脱光了之后发现,她的皮肤确实有点干燥,好像真的正在脱落雪花似的皮屑。她今天没有洗了澡过来,没有给自己全身抹上润肤露。我突然觉得有点倒胃口,加上昨夜在惊恐中半途而废的自慰,我软了下来,我环顾左右,看到了地板上的拖鞋和餐桌椅乱七八糟的腿。吴佳一翻身,到了我的身上。无论她怎样努力,我的下面还是毫无动静。“你怎么啦?,她盯着我的眼睛问。“像条蚯蚓!”她抓着我的东西说。

“吴佳我们结婚吧!”我突然莫名其妙地对她说。我这么说,连我自己都感到非常意外。我怎么啦?为什么要对她说这个?

她咯咯咯咯笑起来。她的样子,是那么玩世不恭。我确实说了一句好笑的话,但是她笑成那样,似乎也有点太夸张了吧。她笑得全身的肉都在打颤,那对小乳房,更是晃动不休。我钻进她怀里,像婴儿一样含住了她的一个乳头。我突然感到温暖极了,内心同时还有一种非常脆弱委屈的感觉。好像真的是回到了婴儿时代,在妈妈的怀里,含着妈妈的乳头,妈妈轻轻拍着我的背,嘴里哼着“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我踏实地闭上了眼睛。

吴佳却把我推开了。她不再大笑,态度冷淡地将我推开,然后穿上了衣裳。

“我走了!”她在卫生间一边梳头一边说。

我站在她的身后。我看到了镜子里的我,光着身子,那东西无力地挂着,看上去是那样的垂头丧气。

镜子里的吴佳,脸色看上去有点灰暗。我听人家说,只有人才会出现在镜子里。如果是鬼,镜子里就不会有影像。我和吴佳一前一后站着,我在镜子里也看到了两个人。我看到了镜子里的我,也看到了镜子里的她。她看到我了么?她自始至终也没有瞥我一眼。她把头发梳好了,在脑后扎成一把。她侧过脸,发现了眼角的一个色斑。她用手指擦拭它,好像它只是一个脏点,是可以擦掉的。她当然失败了。她擦了好几下,色斑非但没有消失,反而像是更明显了。

“我走了!”她转过身来看了我一眼。

谢天谢地,她没有去厨房开冰箱。她的脚步声在门外的楼道里咯咯咯响得就像是什么人家装修的声音。她走得那么放肆,放肆中透露出懒散和无聊的信息。想当初,我和魏丽红还没有离婚的时候,有两次吴佳到我这儿来,她走的时候,是把皮鞋拎在手上下楼的。为的是不让邻居听到她的脚步声。她拎着鞋,猫一样潜下楼去。虽然几乎听不到脚步声,但我探出头去看她,发现她的步子是悄然有力的,蕴含着偷情者谨慎的喜悦和澎湃的激情。

这天晚上,吴佳又来了。她带来了一张碟。她显得略有些不好意思地将碟放进DvD机里,然后和我并排坐在沙发上看别人做爱。以前我也看过A片,都是西方男女做爱。而这张碟,是两个亚洲女子的同性性爱。好像是两个泰国姑娘吧,个头不高,饱满得有点嫌胖了。她们先是在浴缸里嬉戏,后来又把战场转移到了床上。看上去环境不怎么卫生,有一只苍蝇老在她们头上飞来飞去。起先她们还扬手驱赶它,但后来,就懒得再理它了。她们变得非常投入,很有激情,一点儿都不像是在演戏。苍蝇停歇在她们的肩膀上,甚至脸颊上,她们也不管。吴佳选了这样一张片子来放给我看,显然是要激发起我的性欲。她对我中午的表现很不满意。我听说这个办法四川卧龙山大熊猫培育基地也曾采用:研究人员为了让大熊猫多交配多生育,也曾播放动物交配的片子给大熊猫观赏。吴佳知道我其实更喜欢略胖一点的女人,所以才选择了这样一张碟,而且是两个胖女孩。她真是用心良苦。

听说大熊猫是不解风情的。它们观看了动物A片后,一点反应都没有。照样还是懒洋洋地吃竹叶,看见异性从身边走过,也是不为所动。甚至在观赏的时候,都心不在焉。我就不一样了。吴佳带来的片子,让我很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片子还没有播完,我就和吴佳在沙发上做了起来。泰国姑娘哼哼唧唧的声音,刺激得我热情高涨。我们甚至有意无意地摹仿了一些她们的动作。我又闻到吴佳身上润肤露的香味了。她洗过了澡来,全身涂抹了润肤露,她的皮肤,也理所当然地变得润滑细腻了。她很快就高叫起来,叫得比电视机里的两个泰国女孩还要响,还要放肆。

“小马是谁?”做爱结束之后,吴佳突然问我。

我一惊心,她怎么会知道小马?我马上想到,是不是她发现了索爱手机?她在手机上看到小马的短信了?

“恭喜你,又有了新欢!”她说。

“没有,别瞎说!”我说。

她冷笑了一下,说:“我刚才听到你喊她的。”

是么?我喊了么?刚才和吴佳在沙发上做爱,我喊“小马”了么?我感到有点糊涂了。忘乎所以的时候,我真的喊了“小马”了?也许激发起我高涨热情的,并不完全是电视机里两个饱满性感的泰国女郎,也许更应该是小马。我想到小马了,我喊着她的名字。虽然我并没见过这个人,但她照样能够激起我饱涨的欲望。这是一个符号,一种信息,就像神奇的药丸一样,一旦进入我的身体,进入我的意识,它就发挥作用,让我兴奋,让我激情如潮。小马,小马,现在和吴佳在刚刚做爱完毕之后谈论起小马,我的激情再一次高涨起来。吴佳还没有全部穿好衣裳,就又被我剥掉了。我突然又将她按在沙发上,脱去了她的上衣,扯掉了她的胸罩。是“小马,这两个字在起作用,让我越战越勇,并且舍生忘死地要投入又一次战斗。

吴佳不干。她捂住她的裤衩,不让我脱。她挣扎起来,从地上捡起她的衣裳,躲到一边去穿。她说:“一说小马你就又来劲了。我不是小马!”

“过来!”我命令她。

“不!”她很干脆。

我跳起来要抓她,她就跑。结果她跑进厨房里去了。她一进去,就迅速将门关上。她把厨房门的插销插上了。我没办法进去,我只得在外面推门。“开门!开门!”我喊。但她不予理会。

透过门上的毛玻璃,我能看到她模糊的身影。我看出来,她正在整理她的头发。

“开门!”我开始踢门。

我听到了哗哗的水声。我知道她在里面打开了水龙头洗手。水声让我焦躁。她慢慢地洗,水龙头一直开着,哗哗的水声响得很夸张,似乎在嘲笑我。她似乎故意在气我。

你知道我有多着急。现在,支配我要赶紧将吴佳拖出来的,已经不再是我的欲望。自从她跑进厨房,将门关起来那刻起,我的欲望就一下子退去了。我现在最为担心的,就是她去打开冰箱。她早已经习惯于从我的冰箱里取出冰淇淋蛋筒来吃。而事实上,冰箱里也确实总是为她存放着。虽然说冰箱被长长的铁链锁着,但是,她只要用力拉几下冰箱门,也许就能拉开一道缝。通过缝隙,她就能看见里面装着些什么。

我猛踢门,踢得山响。

换了平时,她也许就是躲在厨房里吃冰淇淋蛋筒。她有时候能一气吃三个。据说她为了减肥,常常不吃主食,每天只是吃几只苹果,以及冰淇淋蛋筒。我不知道她这样做是否真的有利于减肥。吃那么多冰淇淋,反而更胖也未可知。不过事实表明,她这样做也许真是有用的,因为她看上去总是那么瘦。像她这样的女人,在我看来,不仅不用减肥,反而应该增肥。她要是再减肥,就只剩下一把骨头了。而我向来是喜欢略胖一点的女人的。尤其是年轻女人,我认为,胖一点没什么问题。多一点肉,会显得更加健康性感。就像A片里那两个泰国女郎一样。胖一点的人通常更容易叫人接受。女人略胖一点,抱在怀里会感到格外温暖。我真不明白吴佳为什么还要减肥。她有什么资格减肥?可笑的是她还常常把减肥挂在嘴上。每次到我这儿来,她几乎都要吃冰淇淋蛋简。好像它是减肥药。如果不是急着做爱,她就会在厨房里吃。就站在冰箱边上。吃完一个,如果觉得不够,就再从冰箱里取一个出来。

问题是,她现在不可能是在吃冰淇淋蛋筒!冰箱锁着。况且里面根本没有冰淇淋蛋筒,也没有其他任何可吃的东西。除了一块块碎尸,里面什么都没有!

我击碎了玻璃。厨房门上的毛玻璃不算厚,我一拳就把它打碎了。当然我的手破了,血立刻就流出来了。不过我不管它了,流血不流血无所谓了。我伸进手去,拔掉了门上的插销。我进去发现,吴佳正在使劲拉冰箱的门。她用力地摇晃着,已经将铁链摇松了,她已经将一只手伸进冰箱门缝里了。

她显然是伸进去摸冰淇淋的。我想把她拉开,她却凄厉地大叫了一声。我知道完了。她绝对不会是因为我扳住了她的肩膀而这么神经质地大叫。她一定是摸到了冰箱里的什么了。是摸到了里面的一只手,还是一只脚?从她的高分贝的惊叫分析,她摸到了一颗冰凉脑袋的可能性更大。

她的尖叫刺激了我的神经。我的手臂本能地勾住了她的脖子。我已经失控,所做的一切,未经大脑思考,完全出于本能。或者说是受冥冥中的一股什么力量操纵。我的手臂迅速而有力地勾紧,将她细细的脖子几乎掐断。她的叫声被扑灭了。

我必须强调,杀死她不是我的本意。你一定会觉得我虚伪,讨厌我如此为自己辩解。你会说,瞧,他又在强调并非故意杀人了。瞧这个杀人犯,他总是说自己杀人只是过失。不管是小偷,还是吴佳,他的本意都并不想把他们杀死,是他们自己撞上来找死的。瞧他多会为自己辩解啊!他是不是要我们大家都同情他,

觉得他两次杀人,其实都是情有可原的,而被杀的人,反倒是活该?他让我们感到气愤,更感到恶心!杀人理当偿命,何况他杀了两个。让他偿命,其实已经被他赚了。何况他还碎尸。让人家身首异处,把人家大卸八块都不止,这样的人,还好意思说什么“无意杀人”!如果在清朝,像他这样的人,应该处以极刑,腰斩或凌迟!连坐就不必了,他的家人亲戚朋友又有什么错呢?错只在他一个人。

我知道不管我怎么说,都开脱不了我的罪过。虽然杀人不是我的本意,但人终究是我杀的,这是事实,说什么也无法改变事实。对于你的指责,我并不想辩解。我只愿意把发生在我生活中的可怕的事情详细地说出来。

吴佳倒在地上,没气了。我给她做了人工呼吸,进行了心脏起搏的按压,都无济于事。请不要以为我是在粉饰自己,我并非要让人相信我是在奋力救人。我知道你也不会相信。你只会对我更加厌恶,觉得我不光是个杀人犯,而且是个伪君子。但我说的是事实,请允许我说出事实。她刚软绵绵地倒在地上的时候,我马上就对她进行了人工呼吸。那时候我认为是有百分之七八十的希望能将她救活的。谁想到她竟是那么脆弱。她毕竟是个女人,而且那么瘦小。她断了气,任我怎么抢救,也活不过来了。我看着她半裸的身体,躺在厨房的地上,那么瘦弱,那么苍白。我呆呆地看着她,内心感到无比悲哀。我是否落泪,已经不记得了。她的面庞越来越苍白,脸颊和嘴唇渐渐退尽了血色。我蹲下来抚摸她的脸、她的肩,还有她的手臂,感到她越来越凉,没有了往日令我深感愉悦的温度。只有她的两只小乳房,依然还是柔软的。

我把她抱起来。我让她赤裸的上身,躺进我的怀里。我紧紧地抱着她。眼泪再也控制不住,哗哗地淌下来。我甚至还亲吻了她,吻了她冰凉的脸颊,和同样冰凉的嘴唇。我还把头埋在她的胸前,我的脸压在她依然小巧柔软的乳房上,我泣不成声。

想当初,我是因为她的一双眼睛才迷恋上她的。她的眼睛,和我前妻魏丽红的阿姨是那么相像。每当她向我投来一瞥的时候,那眼里的神秘、风情,甚至有一些轻佻,让我深深着迷。这双眼睛,它的流波,曾经给了我多少心荡神驰的时刻!多少颠鸾倒凤欲仙欲死的夜晚或者白天!正是因为有了她,我的婚姻才显出了它的平庸和乏味。是她让魏丽红变得黯淡了。虽然说我和魏丽红离婚并不是为了要和吴佳结婚,但不能不说我婚姻的解体,是与吴佳有关的,而且是很有关的。

现在这双眼睛闭上了,怎么都无法让它睁开了。我的悲伤和眼泪,我对往日深情的追怀,对她来说,已经是一点意义都没有了。死有时候来得可真容易啊!直到现在,我才明白这一点。而在从前,我向来都认为死是一件遥远的事,陌生的事,往往是属于别人的,更多的是出现在书里、电影和电视剧中的。我一向认为,死是一件很困难的事。要一个人死,绝对不是那么容易的。死是一件天大的事。现在我改变了想法。死来得太快了,太频繁了。两份死,就像两个盒饭一样送到了我的面前,就那么简单。如果这两份死不是我一手造成的,如果它们是别人所为,那么我会认为,凶手一定是蓄谋已久的,必定是大动干戈一番才夺走这两条生命的。事实上却是这么简单。甚至我都没有来得及感觉一下,它们就接踵而至。就像一颗流星划过夜空,或者像一片树叶,突然就在风中飘落下来。瞬间就成为现实。

我对死有了重新认识,就变得更害怕它了。从前不太怕死,是因为觉得死很遥远,觉得它与己无关。现在我知道,它说来就来,来得就像送一个盒饭那么容易。生命因此显得非常脆弱。生命真的就像玻璃器皿,一不小心就碎了。而且无法挽回,无法修复。

我决定不把吴佳的尸体切碎。对于这样一具我曾经喜爱有加的身体,我不能将它剁成一块一块。我下不了手。再说了,冰箱也已经装满。冰箱里塞得满满的是小偷的尸块,再容不下一点儿东西。即使冰箱足够大,还能够装得下一个人,我也不会将吴佳放进去。让她和一个陌生的男人,一个瘦小的外来人,一个偷儿,紧紧地挤在一起,会让我感到极度不安。我不会这么做的。我决定用塑料布将吴佳包裹起来,暂时放在我的床底下。为了防止她腐烂淌水,为了防止臭气散发出来,我想好了,我会买多一点塑料布,将她一层层包裹。缝隙处,将用涤纶胶带小心地粘好。我想这样,在床底下放个一两个月,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而一两个月的时间,足够我慢慢想办法处理尸体。至少我可以先把冰箱里的碎尸处理掉。处理掉之后,我也保证不会把吴佳塞进去。

在裹上塑料布之前,我把她抱到卫生间里,认真地为她洗了个澡。我让她半躺在浴缸里,这是她平时最喜欢的洗澡姿势。她经常在浴缸里这样半躺着,两只手弄泡沫玩。所不同的是,我没有在浴缸里放上水。我给她洗淋浴。我用莲蓬头冲洗她的身子,然后再给她涂抹肥皂。她的身体不那么柔软了,她显得有点不配合。好像很不愿意我为她洗澡。她真的有点瘦,能够在乳房下方看到她清晰的肋骨。她的膝盖也显得过于突出。但她并不是一个干瘪的女人。对于这样瘦小的女人来说,她的乳房已经显得饱满。还有她的臀,也很饱满,翘翘的,结实的。她不是那种平胸的、没屁股的瘦。我在她的脖子里发现了瘀血。我真的没想到,我的手臂就那么一勾,一使劲,就要了她的命。我轻轻地抚摸着青紫的瘀血处,我想要是她还活着,那么用不了多少天,这青紫就会退掉。,我知道青紫是因为毛细血管破裂。内出血很快就会被吸收掉,也就看不到青紫了。但是她死了,她的身体已经不再具有吸收的功能,青紫的痕迹将烙印一样永远不会退去。

我洗得非常仔细。我还为她剪了脚趾甲。以前我可从未仔细看过她的脚趾头。我没想到她的大脚趾甲会是如此坚硬。剪它的时候,嘎嘣一下,剪刀的刀刃都差一点儿弄出一个缺口。这与她瘦弱的身体很不相称。不过她的其他脚趾甲都很好剪,薄薄的,透明的,涂着粉红色的指甲油。好几只脚趾上,指甲油都有一些脱落。我把她所有的脚趾甲,都修剪得很光滑。她活着的时候,我从来没这么做过。否则的话,她一定会很开心吧?她会觉得我是一个温柔细心的好男人。

为她洗澡,我发现她的阴毛有那么两三根竟然是白的。我因此想,她的确不再是小姑娘了,她已经悄悄开始老了。我们都不能再算是青年了。她体内的黑色素正慢慢变少。我很犹豫,要不要将她的白毛拔掉?既然出现了白阴毛,那么,她有没有白头发呢?我仔细检查了她的头发,果然发现了好几根白发。最后,我将白发一根根拔去,阴毛则没有去动它。

在为她穿上衣裳之前,我和她做爱。我把她抱到浴缸的边沿上,亲吻她,抚摸她,就像她还活着一样。当然她跟活着的时候不一样了。她是那么被动。而她活着的时候,每和我做爱,她都表现得十分主动。她虽然瘦弱,却总是不遗余力。她的叫声也总是那么激越,因而显得有些夸张。现在她一动不动,完全听凭我的摆布。我把她的两根手臂拿起来,放到我的头颈里,我要让她像往常一样。搂住我的脖子。但是,刚放上去,它们就掉下来了。好像她是十分不情愿搂着我。

然而她的冷漠,丝毫没有影响我的激情。我亢奋得有些反常。她冰冷的身体,僵硬的姿态,给了我前所未有的体验。我强烈地希望贴紧她,进入她的深处,与她融合在一起。我一点都没有意识到她已死去,而我是一个活人。什么是生什么是死,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世界是混沌一片,没有天地,没有方向,没有重量,没有时间,没有空间,没有声音,没有光。

直到结束,我的意识才渐渐清醒。罪恶和堕落的感觉,烟一样弥漫于我的全部身心。我感到难过,身体似乎变得和吴佳一样冰凉。我又一次给吴佳洗澡,将她全身上下,用热水反反复复地冲洗。但我看到,她身上的鸡皮疙瘩,却始终无法冲洗掉。死去的人,还会有鸡皮疙瘩么?

用很多塑料布将吴佳的尸体一层层包裹起来之后,我的日子变得越发的不安稳。她在我的床底下,半夜经常发出悉悉索索的声音。难道她笔直地躺着,是嫌我将她绑得太紧,经常要动一动身子,松松筋骨?不可能呀,我知道人一死,就再也动不了啦。但悉悉索索的声音确实是有的,我绝对不会听错。我曾经将床头灯放到地上,趴下来观察。我看到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吴佳,确实是直挺挺地躺着,一动不动。

我知道吴佳的失踪,很快就会引起一些人的警觉。她与小偷不同。她是当地人。在我们的县城里,至少有三五个,甚至十多个人,是既认识她,同时又认识我的。而且这些人中间,很难保证没有一两个是知道我和吴佳的关系的。当吴佳的失踪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后,他们自然会联想到我。“问问他呀,也许他知道吴佳去了哪里。”有人会这么说。或者干脆就有人打电话给我,问我最近是否见到过吴佳,是否知道她的去向。

面对人们的询问,面对他们询问时深邃的目光,我能保持镇静么?我相信,能保持镇静是非常困难的,除非是经过了特殊的训练。面对怀疑的目光,我无法让自己镇定。我的目光,一定会不由自主地躲躲闪闪,从而让他们一眼识破。

死吧!除了死,我没有更好的逃避办法了。如果我逃走,那么等于是不打自招。人们很自然地就会把两个人的失踪联系在一起。先是吴佳不见了,然后是我。这不是明摆的事?他们会报警。然后呢,刊登寻人启事。印有我和吴佳照片的启事,会在相当的范围内到处张贴。网上也会贴出来。在过了一段时间仍无结果的情况下,警方也许会到吴佳的住处和我的住处进行搜查。当他们在我的床底下发现吴佳的尸体,进而在我的冰箱里发现小偷的尸块后,就会在全国发出一级通缉令。我又将藏身于何处?

每当我进卫生间,都会在镜子里看到吴佳的影子。她站在我身后,头发长长地披着。眼睛瞪得大大的。她总是在镜子中一闪现,然后就不见了。我只听说过鬼是不能在镜子里照出形象来的,怎么会她身体不在,反倒在镜中出现?

有时候我呆呆地站在镜子前,看着镜中的自己,突然发现镜子里是一张陌生的脸。他是谁?他呆呆地看着我,脸上一些向下垂挂的皱纹令他的神情有些凄苦。我不认识他,他又怎么会跑进镜子里与我面面相觑?那么我呢,我在哪?我站在镜子前,镜子里却是另外一个人。我又到哪里去了呢?

我知道我活不久了,死已在眼前。但究竟哪一天死,我现在还不太清楚。有时候我半夜醒来,想到我的床底下躺着吴佳,冰箱里蜷缩着小偷,就觉得自己也是一个死人。我是什么时候死的?我努力地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我只知道自己直挺挺地躺在床上,手脚都动不了。我已经开始腐烂,鼻子和耳朵好像已经不在。如果我能抬起手来摸一摸,我敢肯定它们确实已经没了。我的眼窝里蠕动着蛆虫。我的身子在淌水。恶臭弥漫了整个屋子。

白天的时光似乎更难熬。我经常播放吴佳带来的影碟,看两个泰国女郎千姿百态地做爱,以此来驱赶内心的恐惧。我频繁地自慰,精液喷射到她们身上——其实是电视机屏幕上。离婚前我在镇粮管所上班,朝九晚五,生活很有规律。离婚前我很少手淫。离婚后,我就辞去了公职,出去跑了半年电缆推销。挣到了一些钱。但很快我就厌倦了那种求爹爹告奶奶的工作,干脆歇在家里什么都不干了。我打算租一个店面,开网吧,或者卖影碟。但合适的门面一直没有觅到。因为离了婚,吴佳又并不是召之即来,所以我经常自慰。我想每个男人在青春期都有自慰的经历。但我不知道像我这样的成熟男人,结过婚的,还会这样,究竟又有多少。女人也自慰吧?但看不出来。我走在街上,看那么多女人,各种年龄的,朴实的,矜持的,走来走去,我无法判断出她们哪个是有过自慰经历的,而哪些人,又是目前仍然有这一习惯的。我曾问过吴佳:“你自摸过么?”她的脸腾地红了,说:“神经病!”我缠着她,一定要她说实话,“有没有过?”我问她。最后,她很勉强地说:“读高中的时候有过啦。”我让她做给我看,她死活不肯,还骂我“变态”。

我这一辈子,也算有一个仇人,他就是我以前工作单位粮管所的所长,人们背后都叫他狼所长。粮,狼,看起来人们是念了别字,但狼确实是这个人本性的一种写照。他是从部队转业回来的,年纪并不太大,却有很深的城府,工于心计。我看很少有人斗得过他。他曾经把上级主管部门,也就是县粮食局的一位副局长都拉下了马。他对我很不好,开始我还看不出来,因为他不是个直来直去的人,暗地里捅刀子是他的强项。开始我还觉得他对我很好。有时候单位来客人了,他让我去给客人倒茶。我不太愿意干这个,我既不是负责接待工作的,又不是什么美女。但是狼所长让我去,我认为他是看得起我,就去倒了几次茶。但后来我就拒绝了,不去了。因为陪客人吃饭,他从来不叫我一起去。粮管所一共没几个人,除了我,所有的人都陪客人吃饭去了,却让我一个人留下来看门,还要负责清理,洗茶杯、倒烟缸、扔掉水果皮,等等。我感到不公平,甚至有点羞辱,因此就对狼所长有意见,不再去为客人倒茶。开头都是小事情。狼所长因此对我怀恨在心,以后就处处给我穿小鞋,打击报复我。比方说,单位发年货,他经常故意漏掉我一些东西。还有,节假日总是安排我值班。最气人的是,房改的时候,不让我享受房改房。我住的房子,还是我前妻魏丽红单位的,那时候买下来,才两万多块钱。而我们粮管所的房子,要好得多。但狼所长就是不分给我,我就没能享受到福利房。我很气,就找他论理。他先是笑面老虎,装得很公正很可怜,说单位没有多余的房子了,希望我能理解,支持他工作。后来则凶相毕露,说我犯有严重错误,让我好自为之。我的所谓“犯错误”,就是有一次国庆值班,约了几个兄弟来打牌,一边吃点啤酒。结果有一个弟兄烟头乱扔,差点儿引起火灾。但火并没有烧起来,只是烧焦了一只柜子脚,被我们及时用啤酒浇灭了。狼所长却抓住这一点,暗地里大做文章。他串通局里的书记,让书记找我谈话,希望我识相一点。书记说,大幅度的机构改革将要展开,县局所属的各部门,也都有精简指标。像我这样犯过严重错误的人,如果不表现好一点,那么下岗将是首当其冲的。

我的辞职,应该说主因是在单位心情不舒畅,不愿再受狼所长的气。除了狼所长,我再没有别的仇人。

奇怪的是,我杀了两个人,两个人都不是我的仇人。小偷我与他素不相识,如果不是他夜里偷偷爬进我家来,我与他八辈子也扯不上关系。吴佳就更不是什么仇人了,而是情人,一直情意绵绵,没有到反目成仇的时候,却死于我手。对于真正算得上仇人的狼所长,我却反而没杀他。这好像有点说不过去吧!不对头呀!

我于是决定,在我自杀之前,要去把狼所长干掉。这个念头,也是突然在我脑中出现的。此前我没想还要杀人。我一直都认为行凶杀人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直到我将小偷和吴佳相继杀死之后,我还这么认为。我在惶惶不可终日中决定一死。但死真的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绝对不是想死就能死的。现在我才体会到,每一个自杀的人,在他死之前,脑子里一定是想得特别多特别多。不可能说是想死马上就实施了。都有一个思想过程,有时候并且是十分漫长而痛苦的。决定要死,就会想很多很多。想很多事,想起很多人,想很多的道理。

我在想自己的死是否值得时,突然想到了狼所长。我想自己反正要死了,何不在死前把他杀了呢?一来算清一段旧账,二来也算为民除害——粮管所的人,其实心里都恨死了这条狼。包括局里的一些人,也一定会在得到狼所长的死讯时拍手称快的。我这样一想,觉得要是自己死前不杀了狼所长,反倒是失职。一件应该完成的事没有完成,我会死不瞑目的。一个人在死前,总要将所有该安排的事安排好,将没完成的工作尽量完成了,这样才不会留下遗憾,才能放心地去死。

我于是又重新找到了生活的目标,内心不再那么惶恐不安,甚至不再压着乌云一样黑沉沉了。好像突然获得了新生,好像肩头担上了神圣的重任,变得充实了,有奔头了。变得像其他的人们一样,生活又有意义了,有方向了。

我开始琢磨怎么样才能将狼所长杀掉。杀掉他不被别人发现,这一点不是我考虑的重点。我反正要死了,没必要再隐瞒。重要的是怎样才能将他顺利地杀掉,别出意外。我所指的意外,是指晟终杀不掉他,那就达不到目的,白费心机了。当然杀了他之后,我也不希望自己立刻被捕。我希望能自杀。如果被抓,那么我将不能马上死掉。而关押、受审、判决,到最后行刑,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那将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那种痛苦将是比死还要可怕一百倍的。我不能被抓,我必须要有时间自杀。杀了他马上被抓的话,自杀的机会就永远都不会再有了。

狼所长是非常狡猾的。我已经一年多没见过他了,如果我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他一定会非常警觉。而要杀一个警觉的人,是很难的。再说他在部队当过兵,据说当的还是特种兵,擒拿格斗是他的本行。也正因为此,他到了地方上才恃才傲物,不把别人放在眼里。跟这样的人面对面搏斗,无疑是以卵击石,找死。

去他家里暗杀他,也没那么容易。我认识他家,他已经搬过两次别墅了,新的别墅更加戒备森严。除了防盗门窗,还有电子报警设施,另有一只和他一样凶恶的大狼狗。想要突破这三道防线,简直是不可能的。这也正是许多小偷明知豪华别墅里有大油水,却不愿去偷,而到我们这种寒舍来行窃的原因。狼所长每次搬家,都要邀请我们全体工作人员去他新居参观。我知道他的目的有二,一是借机收一点礼金和礼物,二是向我们炫耀。大家参观的时候,就一致认为,狼所长豪宅的安全系数是高的,本事再大的小偷也不会进得来。除非是出了内贼。

我回想起当初不知是谁讲的这句话,“除非是内贼”,是啊,要杀狼所长,只有在这上头动脑筋。但是,怎样又能成为一个“内贼”呢?凭我自己,当然不行。那么买通谁呢?他妻子么?他儿女么(这个狗日的明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先是生了一个女儿,后来又生了儿子)?不可能啊,怎么可能呢!在他家里,惟一可能收买的,就是保姆了。但是我又不认识他家保姆,怎么去收买她?

真是谈何容易!我感到伤脑筋。

各种各样可能的方案,都在我脑子里盘算过了。比方说,用自制炸药,把他的别墅,连同他们一家都炸掉,不是很爽么!但到哪里去再炸药?我怪自己中学时没有把化学学好,书到用时方恨少,现在即使上网查资料,也是一知半解的,看到那些怪里怪气的化学品名字,头就晕了。弄不明白,又怎么去购买原料,然后配制呢?再比方说,我想可以在他的食物中下毒。要买到老鼠药不难,小菜场门口就经常有摆鼠药摊的。只要买的时候谨慎一点,不买到假药就行了。如果买到的是假鼠药,那么狼所长吃下去不光不会死,反倒精神更好一些也有可能。因为我听说微量的毒药能美容。问题是,我怎么接近他?怎样才能将药放在菜里,或者放在茶杯里,让他吃下去?我还幻想,我要是有一支枪就好了。装上子弹,潜伏在他出没的地方,对着他一扣扳机,就行了。担心枪法不准,就在他倒地之后冲上去补上两枪,一定能让他先走一步去见阎王。但是哪里搞得到枪呢?我还没听说过我们县城哪儿有卖枪的——平时没注意收集这些信息。倒是听人家说,云南广西边境能找到卖枪的人。可远水解不了近渴,我千里迢迢去那儿买枪?等我买枪回来,恐怕警方早已布下天罗地网了。

怎么想都想不出一个万全之策。

我也曾想到过放弃。我思前想后,觉得要杀掉狼所长,实在是太难了。许多时候,面对很难的事情,一旦决定放弃,心情立刻就会轻松起来。但我没有。我现在的情况恰恰相反。我一想到放弃,心里便马上感到无比空洞,这是一种叫人恐慌不已的空洞。这种感觉很难受,让我坐立不安。

我救不了自己。我已经陷得太深了。我能将床底下的吴佳拖出来,剥掉她身上一层层的塑料布,然后扶她坐起来,让她睁开眼,让她呼吸,让她能够重新站起来,活动起来么?我能打开冰箱,将里面的尸块取出来,像修复瓷器一样,将它一块块拼接起来,将四肢安装到躯干上,将脑袋安放到他的肩膀上,他就能活过来么?不能!我知道不能。我只能越陷越深,朝一条漆黑的弄堂里走,越走越黑,而不是返身出来。只有往里走,往深处走,才是自然的,才是必然的选择。

唉,不管怎么样,我想,我还是先去粮管所走一趟吧。辞职之后,我就再没有去过。辞职之后,和几个曾经的同事,倒是一起喝过一次酒,但没在单位,而是在附近一个小饭店里。辞职前,我们经常在那儿聚餐。那个饭店不大,名叫“样样红”,因为做黄焖鸡做得出色,所以我们很喜欢上那儿去。老板娘很有意思,我们去用餐,如果是签单,收费就比较高。如果是我们自掏腰包,就会很便宜。有时候,如果是两三个人去吃饭,点几个菜,要两瓶啤酒,老板娘干脆就不收我们钱了。“算了算了,下次记在公家账上吧!”她说。她真的很会做生意,很会做人,菜做得也不错,所以大家都乐意去。狼所长也经常去。但是,他很少带我们职工吃饭,尤其是我,我基本没和他一起吃过饭。他通常是陪客人,或者就是一帮他的狐朋狗友,经常和他在一起搓麻将的,在那儿公款消费。

我骑着破自行车,快到粮管所的时候,突然紧张起来。倒不是什么“近乡情怯”,而是因为,我突然不知道我走进前单位,应该跟前同事们说些什么。辞职之

后,就没再来过,他们会问,是什么风把你吹来的呀?是不是发了大财过来请客的呀?我该何言以对?我的惶恐不安,他们肯定一眼就能看出来。他们会发现我的表情怪怪的,辞不达意,甚至是鬼鬼祟祟,心怀鬼胎。我没有能力让自己镇定,我没本事做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来。我对自己一点儿把握都没有。

我调转车头,准备回去。我又一次打算放弃了。

我急匆匆地骑车,好像怕被他们发现。好像已经有人发现了,我赶紧要逃走。

我太慌张了,竟然在“样样红”饭店门口摔倒了。

时间是下午三点多,正是饭店的营业空档。店门关着,但我摔倒,还是被里面的人看到了。两名服务小姐通过玻璃门,看到了我的狼狈相。老板娘正在埋头做账,她没有看到。等她颇感兴趣地站起来,走到门口来看的时候,我已经从地上爬起来了。她认出了我,不假思索就叫出了我的名字。她仿佛他乡遇故知,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喔哟哟,发了财就忘记我们啦?以为你再也不会来了呢!”

我觉得很难为情。我竟然是以这样的狼狈相出现在她面前。我扶着我的破自行车,觉得她说我“发了财”,其实是在挖苦讽刺。一辆破自行车,一副慌慌张张的样子,哪里有半点发了财衣锦还乡的味道i分明是一个落魄潦倒之人。

“坐坐吧,喝杯茶!”老板娘上前,一只手抓住了我的自行车龙头,另一只手拖住了我的手臂,好像怕我逃掉。我看出来了,她的热情是真的。

饭店里的一切,跟我上次来吃饭的时候完全一样。久违了的熟悉的环境,让我感到一丝伤感。看我正四顾打量,老板娘说:“下个月就要重新装修了,太旧了!”

“小马,倒杯茶来!”我听到她朗声喊。

我心里一惊。小马?什么小马?谁是小马?

“哎!”正在门口擦玻璃的女孩脆脆地答应了一声,就去提了热水瓶来,沏了一杯茶递到我面前。她是两个服务小姐中的一个,刚才我在门外摔倒,她们都看到了。当时她们两个都咧开嘴巴笑了起来。

我盯着她看。她个子不高,却肥瘦有度,是丰腴得恰到好处的那种。她的皮肤很白,一双眼睛就像孩子一般清纯美丽。“你就是小马么?能有这样的巧事么?你真的就是小马么?”我在心里这么问。

她被我看得有点不好意思。放下茶杯,她就匆匆走开,继续去擦门上的玻璃了。

我呆呆地用目光追逐着她。我很难说清楚心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她就是“那个”小马么?她认真地擦着玻璃,把背影给我。我看到她脑袋下面的一截脖子,又白,又秀气。还有她同样秀气的腰和臀部。我一眼不眨地盯着她看。并且我能感觉得到,她虽然背对着我,但她一定能感觉到我的目光。她用她的后背注意着我。

老板娘端了一把茶壶,坐到了我的面前。她托起茶壶,含住壶嘴,直接喝里面的茶水。她呼噜噜喝茶的声音,显得非常粗俗。“发了财就忘记我们了呀?”她又这么说。

“哪里发财,只是在家里歇着,”我心不在焉地说。

她提高了嗓音,说:“又不让你请客,你急什么!”

“我真的什么都不做,只是歇在家里,,我说。

小马已经擦好了玻璃,她和另外一个女孩一起,坐到一张餐桌前,两个人开始折餐巾纸。她们将劣质的餐巾纸,折成一个个三角,放在一只只透明的玻璃杯里。她的眼睛始终垂着,但我知道,她即使垂着眼,也能看到我。她能看到我一直在看她。

这一刻,我好像已经忘记了自己的使命。我到这儿来,究竟是为了什么?我已经把狼所长忘得一千二净了。我为什么坐在这个充满了厨房气味的小饭店里?为什么坐在呼噜噜就着茶壶喝水的老板娘对面?我的目光,始终都没有离开过小马。我看到她的刘海垂下来,使她一双眼睛变得更加充满诱惑。“她们都是刚来的,”老板娘说:“你以前没见过吧?”

“以前的呢?”我记得,我还没辞职的时候,“样样红”里的两个服务小姐,都是苏北人,一个是响水的,一个是宿迁的。响水的那个是小眼睛,我从来看不到她的眼珠子。宿迁的那个,比较高大,剪着男孩子的头发,说话声音也粗里粗气的。

“早就走啦!”老板娘说:“这一年里换了好几拨啦。她们是刚来的。”

我一点都没有心思跟老板娘聊天。我的注意力,全部都在小马身上。可是老板娘话那么多,她好像是找不到人讲话,憋得难受。好不容易见了我,把我拖进来,就是要跟我说个天昏地暗。我依稀听她说,现在找服务员挺难,工资低了没人来干,高工资她又出不起。她好像还说,以前响水的那个小眼睛姑娘,离开“样样红”之后,去做洗脚工了,一个月能挣两三千。“两三千我哪里付得起!”她说话的声音和喝水的声音,越来越夸张了。

小马那边,另一个服务小姐似乎也一直在轻轻地与她讲话。但小马低着头,并不说话。我知道她虽然低着头,垂着眼,但她一定在注意着我。她知道我一直在看着她。她也许并不感到奇怪,因为来吃饭的客人中,这样盯着她看的人,肯定也不止我一个。许多人都有这个毛病,到饭店用餐,喜欢看服务小姐。碰上好看的,就一直盯着看。逮到机会,还要和她说话。小马一定遇见得多了。她的对策就是低下头,或者转过身子去。

我摸出索爱手机,发了一条短信给小马。我不能肯定眼前的这个小马,一定就是这只手机电话簿里存着的小马。“我看见你了!”我把这条短信发了出去。

谁知道,她们那里立刻就响了一下接收到短消息的声音。我的心咚咚地跳起来。

但我还是不能确定真的就是小马收到了我的短信。万一是另外一个姑娘的手机响了呢?即使是小马收到了短信,也并不一定就是我发的呀。其他什么人也正好在这个时候给她发短信,这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我看到小马摸出手机来了,她看短信了!

“狼所长要离婚了,你听说了么?”老板娘压低声音,神秘地说。

“啊,什么?俄迷茫地抬起头,看到老板娘的嘴唇涂得那么红。

她的红唇蠕动着:“狼所长,她老婆跟他闹离婚呢!你不晓得呀?”她的牙齿很不干净,黑乎乎的。我想,一定是喝茶太多的缘故吧。

“哦,没听说,”我完全是在敷衍。

我发现小马的头抬起来了。不过她并没有向我这边看。她在打量外面。她向着大门外面张望。

“他找小姐,被捉到了!老板娘的声音越来越神秘,好像是在讲一个扣人心弦的鬼故事:“局里保他的。要是局里不保他,他就双规啦。”

“真的么?”对于狼所长嫖娼,我一点不觉得意外。我不敢相信的是,他被捉住了,局里会保他?看来他跟局长关系真是非同一般。怪不得以前他能把一个副局长扳倒。

“他老婆要跟他离!到单位来吵过几趟啦!”老板娘无疑是幸灾乐祸的。

“哦,”我说。

我看到小马几乎要站起来了。她尽量将脑袋升起来,要看到外面那个人。现在我可以肯定,眼前的小马,就是索爱手机电话簿里的小马了。正是她!她就是那个小偷的女朋友!她一定至今都不太清楚,她的男朋友到底是怎么啦。她和他好久没联系了,不打电话,也不发短信。他们处在一种僵持的状态一至少她是这么认为的,因为她并不知道他其实已经死了。最早是她打电话给他,他不说话。发短信给他,他也不回。

后来,他竟然将许多骂人的短信,污水一样泼向她。她感到受辱,她委屈、气愤,她没想到他是这样的人。她决定不再理他。她直到现在,都没有理他。

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已经死了。而后来发生的一切,都是另外一个男人所为。对于后来这一切,她的男朋友一无所知。这一切,都是杀害她男朋友的凶手所为。她更不知道的是,现在这个人就在她的面前。他正坐在那里,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我看见你了!”这条短信,就是从距离她不到五米的地方发过来的。

而她以为,是她的男朋友回心转意了,他突然良心发现,又打算和她重归于好了。他打听到她在“样样红”打工,就过来看她了。他不好意思一下子进来,所以他躲在外面,给她发了一个短信。

她一点都没往我这儿看。她做梦也不会想到,短信是从这我儿发出去的。她只知道我是老板娘的一个熟客,是一个有点对她不怀好意的陌生男人而已。

“他的老婆凶得不得了,真是一只雌老虎啊!”老板娘咕噜噜喝了一口水,语气夸张地说。

小马急切寻找的姿态,让我既有点儿感动,又感到心里酸酸的不是个滋味。我在心里想,那个瘦巴巴的男人,而且还是个小偷,他何德何能,居然有小马这样一个女朋友!

“不过她长得蛮漂亮的。老婆这么漂亮,不知道他为什么还要找小姐,”老板娘说。

“呵呵,”我对老板娘笑笑。

“男人就是像猫一样馋!你们男人是不是都这么贪?”老板娘的眉毛跳动了几下,她变得有点儿咄咄逼人。

我摇摇头,又点点头。

我埋下头,又给小马发了一条短信:“我爱你!”

老板娘说:“你怎么一直在发短信呀?给谁发呀?”

“一个朋友,”我说。

“男人不停地发短信,就是有情况!”老板娘说完,一个人哈哈笑起来。

短信发出后,就听到小马那里又“布谷”响了一下。

现在,已经完全不用再有丝毫的怀疑,这个小马,就是那个小马!如此的巧合出现,我感到的已经不是兴奋,而是悲凉。小马,你是那么美。如果什么都没有发生,我一定会坚定不移地追求你。不管追到追不到,我都要竭尽全力。你的神态,你的举手投足,都让我着迷。你忽闪忽闪的眼睛,你眼睛里忧郁的光,你洁白的头颈,还有你秀气的肩膀、好看的臀部,让我感到悲凉。

我把‘我爱你”三个字发过去,其实又有什么意义呢?你根本不知道这条火热的短信,是从我这儿发出去的。你永远都不可能知道。不知道这三个字是否打动了你。我看到你的脸上似乎出现了一丝红晕。你低头看手机时,脸上是不是感到了一点儿烫?然而你感动与否,对我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只是一个死人飞过来的吻,你接受它么?

小马站起来了。她走到门口,向外面左右望了望。来来往往的,只是一些不相干的人,不相干的车。没有她所熟悉的瘦小的身影。她终于走到门外去了。“小马!”老板娘对她喊:“你出去做啥?”

我的手插在上衣口袋里,手里握着索爱手机。它震动了一下!它在我手心里震动了,它已经很久都没有这样了,它让我怀疑它已经坏了。它让我的手心有一阵颤栗的麻!这麻像电击一样,让我的身体都为之一振。

“冬妹,你来倒点茶!”老板娘吩咐另一个服务小姐。

“你去看看,小马到哪里去了!”她又吩咐冬妹。

短信是小马发来的:“你在哪里?”

我的心狂跳起来。我可以走出门,向站在外面四处眺望的小马挥挥手,然后对她说“我在这里”么?我可以这样做么?“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她一定会这么对我说。是啊,我怎么可能直接与她面对,跟她说“我在这里”呢,我不能啊!我永远都不能。我和她的距离,不是几步十几步的距离,而是天与地的距离,是比银河还要宽的距离。是比生死还要残酷的距离啊!

是人间与地狱的距离。

“狼所长阿要死,他一个人要了两个小姐!”老板娘说。

我发现她的眉毛有点问题。虽然精心画了,两道眉都是又细又长,但我发现了问题,她的两条眉毛是一高一低的,左高右低。这使她看上去表情总是很夸张。

“你们男人真的是蛮恶心的!”她继续夸张地说。

“你找不到我的。你永远都不可能找到我。”发出这条短信,我看到小马在门外出现了。透过玻璃门,我看到她站着抹眼泪。我肯定她是在那里哭。我看不太清她的脸,但她的身体告诉我,她正在哭泣。她哭得那么伤心,绝望地抽泣。我还看到冬妹在一旁劝慰她,她似乎想拉住她的手,把她拉进屋子里来。但小马将她的手甩脱了。

“冬妹!怎么啦?”老板娘大吼了一声,吓我一跳。

“小马——'老板娘又用摇滚的嗓子喊小马。

小马站在马路边,她失控了,她大哭了起来。她的哭声都传进屋子里来了。

老板娘起身向外面走去。这时候我也站了起来,跟她往外走。

我们刚推门出去,小马就撒开腿跑了。她跑到马路上,一边大哭,一边向南飞奔。“小马——”老板娘的嗓门真是大得惊人,马路上很多人都因为她这一吼而停下了脚步。许多张脸都转过来,朝向我们这边。“小马——她又大吼了一声。

但是小马好像什么都没听到,她在马路上飞奔。

不知道是一股什么力量将我推动,我跑到马路上,也撒开腿飞跑起来。我完全不理会老板娘大声地喊我,我只是跟在小马身后,不顾一切地狂奔。

她跑得真快啊,她的头发散开了,像一只黑色的鸟在我前面飞。我跟在她后面跑,感觉脸上、额头上淋到了一些雨。不,不对,那不是雨,天晴着呢,阳光那么好,哪里会有雨!那一定是小马的泪水。她的泪水在马路上挥洒。

责任编辑: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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