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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的成因及服刑人员的心理矫治

2009-09-28张伟亚

法制与社会 2009年5期
关键词:犯罪心理服刑人员

张伟亚

摘要本文指出在押服刑人员由于情绪和适应问题严重威胁着监管改造场所的安全与稳定,文中通过对犯罪心理成因的分析,提出了心理矫治的策略,以提高服刑人员个体改造质量和监狱整体改造质量。

关键词犯罪心理 服刑人员 心理矫治

中图分类号:D9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342-02

犯罪心理学以犯罪心理为研究对象。但关于犯罪心理学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说法。狭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所谓犯罪成因,一般是指犯罪原因及犯罪原因和其他因素、条件在犯罪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和引起的结果。

一、有关犯罪心理成因的理论研究

(一)犯罪行为的生理基础研究

人的行为都是生物性和社会性共同作用的结果,人的犯罪行为也是生物性和社会性共同作用的结果。中国目前的犯罪心理学界并未对犯罪行为的生物性因素进行确认。在这一点上西方犯罪心理学界进行了长期的研究,已经形成了理论体系,特别是现阶段的研究则更为深入。包括研究体型-性格与犯罪的关系,染色体变异-性格异常与犯罪的关系,内分泌失调-情绪障碍与犯罪的关系,脑电图紊乱-意识障碍与犯罪的关系,血型-人格类型与犯罪的关系等等。这方面的研究大量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进行。美国犯罪心理学家提特斯说:“我们的犯罪心理学研究只有依靠生物学家、精神病学家、内分泌学家、脑电学家等的共同努力才能面目一新。”这位犯罪心理学家还指出:“社会应当承认,如果我们希望树立这样一种对待犯罪心理的态度,这种态度既有社会科学的根据,又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与当代最新的生理学、医学科学、心理学的成就相结合,那么我们的犯罪心理学就能以崭新的姿态,在20世纪末之前出现”。

(二)犯罪行为的人际因素研究

Newman和Ferracuti的整理研究根据Newman和Ferracuti在1977年的研究,将已有的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学理论学说分为两大类:人际因素论和个体因素论。其中,个体因素论又具体分为不可变个体因素论和可变个体因素论两种。(1)人际因素论人际因素论的学者认为影响犯罪行为产生的因素主要在人际交往中出现了问题。而这一问题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青少年所在的家庭、社会团体或者同侪团体本身出了问题,或者是这些机构或者团体的成员与青少年之间的互动关系出了问题。这派理论可分为家庭动力论、归因理论与社会学习理论等。(2)不可变个体因素论不可变个体因素论的学者,认为犯罪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来自于个体的内在特质,而这些内在因素是一些无法或难以改变的因素(3)可变个体因素论可变个体因素论的学者,认为犯罪的主要原因,来自于少年个体的一些可改变的内在特质。持此观念的学者将这派理论至少可区分为情绪冲突论、同一性理论、道德发展论与情绪控制论等。

(三)犯罪行为的社会学习机制研究

有些犯罪心理学家在50年代流行的行为主义心理学观点的基础上提出,犯罪行为同其他一切社会行为一样,也是由学习而获得的。他们致力于提示或阐明个体产生犯罪行为的社会学习机制,提出了多种犯罪行为的学习理论,如埃森克的条件性回避反应理论,萨瑟兰的不同接触理论(亦称为分化性联结理论),伯杰斯等人所提出的犯罪行为操作性学习理论,A.班图拉的社会学习理论,费尔德曼的完整学习理论等。

(四)犯罪行为的自我控制研究

Gottfredson与Hirschi在1990年所提出一般犯罪理论。在此之前,Hirschi的社会控制理论在犯罪学领域中流行了20多年,后来Hirschi修正了自己的理论观点,不再持完全的社会成因论,而开始加入心理层面的考虑,终与Gottfredson共同提出了一般犯罪理论。一般犯罪理论提出“低自我控制”与“犯罪机会”两个概念。Gottfredson研究发现,犯罪行为并不是像一般人所理解的那样是极端、反常的行为,事实上,大多数犯罪行为是微不足道的生活琐事,造成的损失很微小,犯罪者获益也不大;而且受害者调查发现,大部分的犯罪并没有成功。一般犯罪理论认为不同类型的犯罪都具有共同的特质——为了追寻立即、明确、简单的利益,因此犯罪的定义就是:“以暴力或欺骗的行为来满足个体趋乐避苦的倾向”。绝大多数会采取犯罪行为的人,只不过是想追求立即满足、不顾长远后果、行动缺乏计划的犯罪性倾向者,或称低自我控制者。一般犯罪理论认为犯罪人是低自我控制者,当具有适当的犯罪时机时他们容易选择从事犯罪行为。

(五)犯罪行为的社会性缺陷研究

有些犯罪心理学家认为,犯罪心理的产生要源主要在于犯罪者的社会性缺陷。社会性缺陷不是个人所造成的,而是环境的产物。他们致力于研究造成社会性缺陷的环境因素,提出了种种形成犯罪者社会性缺陷的理论,例如美国的希利及其妻子提出了情绪障碍理论;雷克利斯提出遏制理论;米德等人提出社会标定理论;米勒等人提出亚文化理论;塔克和昆尼等人提出冲突理论;科恩提出对抗理论;克洛瓦德和奥林提出不同机会理论等。

(六)犯罪行为的心理结构研究

犯罪心理结构不是天生的、也不是自发的。犯罪心理结构存在的前提是主体一般心理结构和人格的先前存在。也就是说,任何犯罪心理结构的产生,都是在原有的一定的心理结构、一定的自主独立性的主体人格的基础上发生的。犯罪个案表明,任何犯罪行为的发生,不管其看起来有多么偶然,都可以从犯罪人即有人格中存在着的某些消极面和缺陷找到一致性和对应性。这正是我们犯罪心理结构立论的事实依据。因此,我们认为犯罪人的即有人格,即人格倾向,是一切犯罪心理结构存在的基础和演化的出发点,就是一个具有对内外刺激信息发生最一般反应倾向的心理图式所组成的图式系统(图式指一定的结构或组织)。当主体面临特殊的内外环境刺激时,就会依据其最概括化的心理图式,积极能动选择和处理来自主体外部刺激和内部状态的心理结构组织。研究犯罪心理结构的形成就是要探讨犯罪人的人格倾向是如何由图式演化为结构的这一过程。

二、犯罪心理的矫治

针对服刑人员的情绪不稳、同众性低、自卑、焦虑不安、聪慧性低、有较为明显的心理变态倾向和犯罪思维模式等心理特点,可采取以下方法进行矫正。

(一)内省法

詹姆士说过:谁也不会否认人能观察到自己的感觉、情感和意愿这个主观世界。这话既承认人主观的心理世界,又承认了人能通过内省来了解这个世界。人能控制自己的冲动,约束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活动合乎客观规律,这些正是自我审视的客观性反映。作为一种自我心理调控的方法,服刑人员要经常内省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三思而后行,行后再三思”;面对矛盾,要从善于从自身找原因,勇于检点自己的行为;待人接物要做到:无理要让人,有理也要让人。在内省方式上,将自己与他人比较,明确自己是由于哪些因素才获得改造成果或导致失败的;在内省内容上,要对照标准自我检查。

(二)厌恶法

是指运用惩罚的、厌恶性的刺激,通过直接的或间接的想象,以消除或减少某种适应不良行为的方法。心理辅导常用的方法是运用想象产生厌恶以抑制不良心理与行为。想象厌恶法,是将辅导者口头描述的某些厌恶情境与当事人想象中的刺激联系在一起,从而产生厌恶反应,以达到减少或中止某种不良行为的辅导目的。以服刑人员性心理变态为例,当患者出现不良性冲动时,要他立即闭上双眼,想象眼前站着一个高大警察,或是想象被人当场抓住,在众人面前受到批评指责和羞辱的场面,想象在这种场合又如何身败名裂,无地自容,羞愧难忍,从而达到厌恶此种行为的目的。事实上此种方法,人们有时无意中常用。

(三)宣泄疗法

服刑人员具有情绪不稳、易冲动、易激惹等特点,在情绪或行为自我克制的情况下容易导致不良清感的积蓄,如没有及时宣泄、疏导,在外界的刺激下易产生突发事件,鼓励服刑人员把自己的内心矛盾与痛苦情绪体验宣泄出来,减轻心理上的压力,减轻或消除紧张的情绪,易使服刑人员恢复平静的心情。宣泄疗法的效果取决于服刑人员的心理状态与他对管教或者心理咨询人员的信赖程度,若想让服刑人员把内心的痛苦倾吐出来并不是轻而易举的。因此,管教或者心理治疗师对服刑人员宣泄自己内心的积郁,不能操之过急。真心诚意地向服刑人员讲清道理,逐步与服刑人员建立起信任关系。

(四)自我激励法

自我激励通过充分肯定自己的优点来评激发鼓励白己去争取进步、取得成绩。激励是一个人争取积极向上的动力,它是一种发自内在的力量。因此,它比一般外力对人的作用要强烈得多,持久得多。服刑人员在自我激励时可采用的主要方法:一是,目标激励,就是通过服刑人员设立的改造目标,来激发勉励他们去实现目标;二是,成绩激励,就是通过取得的荣誉和成绩,来激发自己朝新的荣誉和新的成绩去努力,即把荣誉和成绩作为自己努力的动力;三是,名言激励,就是把喜爱的名人名言,转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来激发勉励自己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对于改造中暂时受到挫折、遇到困难和烦恼、遭到不幸等情况的服刑人员都有用;四是,责任激励,就是把自己应承担的责任转化为激发勉励自己积极改造的动力;五是,特长激励,就是把自己独特的特长、优点长处作为自己激发勉励自己积极改造的动力,以此来获得心理上平衡。

(五)心理置换法

心理置换法指服刑人员用新的良性心理去代替旧的缺陷心理的方法。就是说在服刑期间,经过教育改造,在对服刑人员自身的心理特点和心理问题有了比较全面、深刻、正确的认识的基础上,使服刑人员自觉地进行心理置换,以健康的积极心理结构代替原有的病态或变态的心理结构。心理置换包括观念、思维方式和需要等心理内容,如通过置换使服刑人员原有的目无法纪观念变为坚定的守法观念;使抢劫罪服刑人员原有的非分、畸形的物质需要欲望变为合理的物质需要;使抢劫罪服刑人员原有的冲动、野蛮行为变为守法、文明行为等。

(六)自我安慰法

自我安慰就是在不良情绪发生后,自己给自己找出不去激动、生气的理由,或是想想比自己目前更可悲的、更不利的后果,来和现状比较,或是想一想,可能还会有更好的机会和变化,从而达到平静情绪,调节心理的一种方法。服刑人员情绪不稳,易冲动、自卑,如在改造中受挫折就容易焦虑不安,在受到讥笑时易失去信心。所以在日常改造生活中要适当地应用自我安慰法,以起到稳定心态的作用。

(七)理性情绪法

它是认知心理治疗方法中的一种疗法。其关于心理失调原因和机制的看法集中表现在ABC理论中,理性情绪法治疗过程可归纳为诱发事件—信念—后果—诘难—效应五个因素。非理性信念有三个特点:一是要求绝对化,二是过分概括化,三是糟糕可怕化。这三种负面化的想法,都是一场灾难。这种想法会导致个体陷入极端不良的情绪体验之中而难以自拔。如耻辱、自责自罪、焦虑、悲观、抑郁等等。所以在矫正服刑人员时,要帮助他们重新构建新理性认知结构,重新选择自己,重新确立对自己的信心,更改错误的认知,通过认知的矫正以达到行为的重塑。

(八)松弛练习法

也称放松训练法,它是一种通过训练有意识地控制自身的心理生理活动,降低激活水平,改善机体紊乱功能的心理辅导方法。一般来说,其方法是紧缩肌肉,深呼吸,释放现在的思想,注意自己的心跳次数等,帮助当事人经历和感受紧张状态和松弛状态,并比较其间的差异。放松训练可以帮助服刑人员减轻或消除各种不良的身心反应,提高他们的自我控制能力,以达到减少意外事故发生的目的。

三、结语

犯罪心理是心理学研究中一个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其中犯罪心理的成因研究是犯罪心理学中研究较早,内容较丰富的一部分。这些研究不仅对我们的犯罪预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还能指导我们采取有效的措施改造犯罪者。在运用犯罪心理学改造犯罪的具体实践中,我们侧重对服刑犯的矫治。由于矫正对象心理上敏感、自卑、怕与人接触,惧怕执法人员找其谈话,不愿与人沟通,形成自我封闭的个人小圈子。所以在心理工作的开展上更要耐心的疏导,消除其心理上的阴影,为矫正对象营造宽松的环境,积极帮其改造。做好矫正工作十分复杂,十分艰难,一方面要依靠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共同努力完成,另一方面要懂得矫正对象的心理,对症下药,才能使矫正工作卓有成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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