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革命中的红色商人与商业
2009-09-28何友良
何友良
从古到今,商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始终在社会进步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在农村革命中尤其是这样。对于在红色区域经商的商人,过去研究得不够,对他们经历的生命苦难和走过的坎坷历程更是忽略。历史证明,在红色区域经商的人士,往往拥有自己对形势、战争和商业的独到见解,能够看到并把握被别人忽略的东西,拥有极高的经商智慧。研究农村革命中的红色商业与商人。是一个很有现实意义的课题。
一、商人与商业是农村地区接受现代文明的重要渠道
这里主要列举两条历史记载:
一条是,赣西南苏区领导人刘士奇等1930年10月12日在上海向党中央报告《赣西南苏维埃区域的经济状况及经济政策》,说到革命前赣西南地区的商业状况:“吉安、赣州,都有很新的洋货店,依照上海的模样商店,街道门面渐趋现代化(资本主义化)。吉安新开了很多新式饭店,如中山大旅社、大陆饭店,以及原有之吉祥旅馆等之改新。洋货店、绸缎铺,都是依照上海、汉口的式样渐渐改新。吉安附近比较大的县城市镇,如永新、永阳、横江渡一带,都是如此。几处很小圩场(吉、赣各地的小街各圩,按三六九、一四七或逢单日、逢双日为“逢圩”。商家将洋货及商业品挑来,农民挑农产品来,如古时日中为市一样)都有洋货。”
另一条,是毛泽东在1930年5月所作的《寻乌调查》。毛泽东专门调查了寻乌的商业与商人情况,他认为这是了解城市的重要方法,明确指出对商业始终是门外汉的人,要决定对待商业资产阶级和争取城市贫民群众的策略,是非错不可的。毛泽东在调查中揭示了寻乌商业盛衰以及寻乌民众生活的重要关系,可以让我们了解很多社会的实际状况。
毛泽东调查发现。寻乌这个小小市场竟然什么洋货也有卖。他举出了131种洋货,其中以皮鞋、胶底鞋、运动鞋、牙刷、牙粉、毛巾、洋袜子、肥皂、电池、洋火、染料、洋油、马灯、洋钉等23种销量较多。这些洋货,都是商人分别从梅县、兴宁、赣州等地运来。洋货给当地民众带来的变化,除了衣服式样,特别显著的是鞋子。1929年分田后,“农村中三十岁以下的青年人,十分之七以上都穿起胶底鞋和运动鞋来(这种鞋的底是从广州运到兴宁,兴宁做成鞋子,每双十毛左右)。赤卫队和苏维埃办事人,不但一概是新式衣和新式鞋,他们还要佩个电简,系条围巾,有些还要穿薄毛羽的夹褂子裤”。毛泽东还发现:寻乌不论城乡,不论工农商学,凡是青年男女,差不多一概打着洋伞,使用化学梳,理平头装、陆军装、博士装、西装等发式,这些新式发式,“它的来源是从南洋传到梅县,由梅县传到寻乌的。”
这种新式商品在城乡流行的情况,一方面如教科书所指出,是帝国主义经济侵略的结果。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出,随着这些新式工业品的流通,也同时将现代物质文明以及依附于其上的精神文化。带到了长期闭塞的农村,例如牙刷牙粉、电池肥皂之类。它们对于农民群众接触新的东西,接受现代文明,开阔眼界视野,起着无言而极大的作用。承担传输这种现代文明任务的。主要是商人。从当时记载看,这些在赣西南地区传输文明的商人,主要是吉安商人和广东商人:“赣州大商人大都是广东佬。吉安则本地人为多。赣西各比较大的县城及大市镇。如永阳、阜田、永新、莲花一带,大半是吉安人为多,赣州亦有很多商人是吉安的。在湖南经商的江西老表,亦大半是吉安人,所以吉安在赣西南占了商业的经济中心。”显然,商人在革命前江西城乡的商品流通与文明传输中,发挥着极大的进步作用。
从人类发展史上看,商业即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人的开拓冒险精神,始终是人类社会发展和变化的一个深层原因。中国是这样,外国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也是这样。我们所熟知的英国资本主义向全球扩张殖民地、成为所谓日不落帝国,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即是英国国内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促使新兴农场主、手工工场主和商人不满足国内狭小的市场。要求向外扩大商业市场、获取高额的商业利润。从这个事实看,我国真正走向世界、扩大国威,在很大程度上。也要依赖于中国的商人和商品。
二、敌军的封锁和左倾政策的危害,更加突显出商人与商业在农村革命中的特殊重要性
土地革命兴起后,很快导致了农村地区市场格局和消费结构的改变。市场格局的改变,主要是随着新的政治权力的建立,在保留原来政治与市场中心的同时,增加了新的市场力量与场所,特别是红色政权建立公营商业,成为苏区市场的主导力量;消费结构的改变,主要是各类消费品的改变与消费群体的扩大,消费品中高档次高档商品大量退出,因战争原因诸如药品等商品需求大量增加,消费人群则除了原来的乡村消费者外。新出现和增加了党政机构和红军这一庞大的消费群体。同时,由于大量的国民党军进入苏区所在的地区,也大大增加了当地商品的消费。加剧了日用消费品的紧缺。因此。从本质上说,苏区地区对商业的需求,比革命前更加巨大和迫切。
一方面需求巨大,另一方面是供应严重不足。供应严重不足的根本原因有两个:苏区革命,从大的方面看,除了面临着国民党军事“围剿”这样一种强硬的武力“杀死政策”外,还受到两种危险政策的损害:一是国民党的经济封锁政策,这被称为是一种不流血的“饿死政策”;二是苏区党内的“左”倾错误政策,这被认为是一种“自杀政策”,对苏区地区内的商人乱杀乱没收即属于“自杀政策”。
先看封锁政策。
封锁政策是从井冈山斗争一开始就有的。在红色革命时期从来没有间断过,只是前期还不太严厉,而到1933年夏进入极端严厉时期。国民党当局将紧邻苏区的江西40个县,划分为8个封锁区:
第一封锁区:上饶、玉山、广丰、铅山、弋阳。
第二封锁区:东乡、余江、贵溪、金溪、余干。
第三封锁区:浮粱、万年、乐平、德兴、鄱阳。
第四封锁区:临川、南城、南丰、崇仁、宜黄。
第五封锁区:丰城、新淦、峡江、永丰、乐安。
第六封锁区:吉安、吉水、泰和、万安、安福。
第七封锁区:清江、新喻、分宜、宜春、萍乡。
第八封锁区:修水、铜鼓、宜丰、上高、万载。
南昌行营颁发了13种封锁令,各封锁区及封锁事务由驻军长官监督指挥,每个区设立有监督官和巡查员,每个县设管理所、分所和检查卡。封锁任务主要为三大项:
物质封锁:第一限制运输,第二限制屯积,第三限制购买,第四取缔负贩。
邮电封锁:凡“全匪区”邮电禁止拍送,“邻匪区”“半匪区”邮电严密检查。
交通封锁:进入“全匪区”者,须有特别任务,携有特证,始准其进;外出“全匪区”者,须经严密检查,始准其出。出入“邻匪区”“半匪区”者,均须持有通告证,始可通行。
封锁目标,最典型的为一句话:使苏区和红军“无粒米勺水之接济,无蚍蜉蚊蚁之通报”,也就是说,不能让一粒米、一勺水进入苏区,不能有丝毫情报通往苏区、连蚊子蚂
蚁之类的也不行,从而使苏区军民“未剿而先灭”“不战而自亡”。国民党的封锁政策,可称极为严密。
再看“左”倾政策。
在商业和商人方面的“左”倾错误政策,集中表现在革命初起时,各地存在的“盲动主义烧毁城市,红军赤卫队不守纪律”的行为,导致苏区的一些县城、市镇受到破坏,如赣西南的永新、莲花、宁冈、遂川等地,都发生了盲动主义的破坏,商人被当成土豪或奸商,受到严重打击。以至国统区商人不敢靠拢苏区,苏区商人不敢营业,有的停业或出逃,最严重的地方有十分之七的商人走向反动。1929年底到湘鄂赣边巡视工作的蒋长卿,认为烧毁农村小市镇、进攻小资产商人导致在赤色区域一切日用品都没有卖,“这是自杀的政策”,应该从速纠正。毛泽东1930年在《兴国调查》中也说到,“本钱五十元以上的商店(其实多数均是小商店),在革命中受了严重打击,是当地过左政策的结果”。这类记载很多,不多说。
封锁政策和左倾政策对红色革命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当时记载说:“因对土地革命政策的错误,连小资产阶级、富农、小商人也在被打倒之列……加之反动派又厉行经济封锁政策,货物、金融彼此不能流通,生息困难,坐之待毙,需用缺乏,供不应求。年年农民的丝、木、茶油、米、花生……等生产品不能运出卖钱,而需用食盐、棉花、布匹等日用必需品,亦无法取得,生息停滞,有溃败而不可收拾之势……因为供不应求之故,价值的昂贵,等于上海的物价……一般民众感觉到非常的痛苦,而找不到出路。所以富农多反水,中农动摇,贫农不安,农村中革命战线问题发生了严重的危机。”1928年八月失败后,宁冈农民逃出境外的即达四千之多。
敌军的封锁,实际上也就是割断了苏区的市场链条,将苏区与外面的市场分离了开来,使商品无法流入苏区:“左”倾政策的危害:则是对商业和商人的驱赶,是从苏区内部消灭市场,使得没有人去做商品流通。这样,就使苏区处于物资断流、经济恐慌的危险中,进而可能导致革命的夭折。显然,商业和商人对红色革命而言,同样具有决定生死的重要意义。
三、红色政权保护商人、发展商业的政策与行为
商人的出走和市场的凋零,给红色政权很大的警醒,认为这与革命的目标不相融合,“是新社会的重要缺点。苏维埃政权如不能挽救这些毛病。便不能根本解决工农群众的生活问题,而使社会经济向前发展”。因此,调整政策,保护商人,恢复市场,发展商业,被确定为各级“苏维埃的重要任务”。
1、保护私营商业和商人,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从1929年秋冬开始,苏区从商人与市场的利害关系着眼,制定并推行自由贸易和保护商人政策。赣南闽西相继出台政策,乃至专门制定《商人条例》,要求“切实保护小商人”、“避免与商人冲突致市场破坏而受经济封锁”,规定“贸易完全自由,政府不加妨害”。1931年临时中央政府成立时,又颁布法律法令和政策,“保证商业自由、不应干涉经常的商品市场关系”,允许私人资本在苏区“自由投资、经营工商业”。在1934年1月二苏大的经济建设决议中,特别重申“苏维埃对于那些遵守苏维埃法律进行生产与贸易的商人与资本家,则保护他们生命与财产的安全,以及营业与生活上的自由。对于在苏维埃的经济机关与合作社内忠实为苏维埃与民众工作的地主、资产阶级的专门家与知识分子。苏维埃政府则给他们以优待”。这些政策很快收到了成效。当时。视察中央苏区的欧阳钦向中央报告说:在苏区腹地,“因为策略的改变,允许自由贸易,所以商业又渐渐的恢复起来,市场的东西慢慢多了……在新发展的红色区,均执行我们的经济政策,商业没有多大的破坏,市场的情形比较好”。
2、建立公营商业贸易,发挥其在市场体系中的主导地位。
公营商业贸易也就是苏区政府经营的商业贸易。主要机构是中央苏区的对外贸易局、赣东北苏区的对外贸易处、湘鄂赣苏区的物资转运局等,到1933年,基本形成覆盖全苏区的三大商贸网络:国家、省级外贸局——县外贸分局(处)——重要市镇、口岸、边界采办处(点)的对外贸易网:国家总局——省局——县分局——圩镇支局的粮食流通调剂网;国家、省级商业企业生产、经销公司,如中央苏区的中央钨砂公司、中华商业公司、博生县纸业公司、兴国樟脑公司等。公营商业贸易在苏区主导着物资的流通。
3、发展由群众集股兴办的合作社商业,使之成为苏区市场的重要力量。
少量的合作社在苏区出现较早,到1932年形成规模。合作社是一种集体性质的经济体,又是商品交换所和商品流通对象相对固定的小市场。在管理上,形成了中央、省、县总社。区分社、乡支社到村合作社的体系。在经营上。受到政府从贷款、免税到提供房屋、人力和工具等帮助。苏区政府号召广大群众“集股组织消费合作社,寻找许多交通小道到白区去。有组织的去进行买卖,使敌人无法封锁我们”。也提倡在获利的原则、做生意的原则上来经营合作社业务,主张一方面要使社员有利,一方面亦要使合作社有利。要求尽量物色有专门技能的人到经济贸易机关工作。必须培养训练一大批会做生意的“生意人”,也就是红色商人。据民国《瑞金县志》记载:瑞金的消费总社对于货物,“按各区乡需要,整批向外采办,整批发卖与区分社。区分社转批60%与乡支社,自留40%发卖门市”。湘赣苏区也说到,由于自由贸易政策的执行和合作社的建立,“各种普通日用品都能买到”,“苏区内部农村经济有相当的恢复”。
4、兼顾公私与内外,形成新的市场体系下的商人新群体。
红色政权一般对公私商业和苏区内外商人,采取兼顾扶持的政策,因此在新的市场体系下,形成了与革命前农村不同的新的商人群体。
具体分析。当时苏区或与苏区有关系的商人,大体上有这么几类:第一类,最主要的,是公营性质的商人,或者说是公营商业贸易机关的从业者。主要是国家贸易局、各种商业公司及其下属机构。苏区的商业贸易,最主要是由他们承担,如钨砂等大宗贸易生意。第二类,集体性质的商人。也就是合作社的经办人,他们一方面直接从苏区生产者手中收集生产物品,推销给境外或更大的商人,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贩运商品,低价或平价销售给入股加入合作社的农民,因此,他们也可称为自己并不赚钱而自愿为苏区人民服务的中间商人。第三类,是散布于城乡的中小商人。这类中小商人,在苏区革命初起时人数比较多,革命起来后或被杀或逃走。人数已经不太多,但因苏区商业政策的快速调整,也仍然还有一些人经商,他们主要从事小型的日用消费品的经销。如瑞金县,1933年9月有个统计,合计并交纳商业税的商店有178家。尚未登记的商店有500多家。第四类,是来自国统区的商人,说到苏区的商人,其实不仅仅只是红色商人,也还有与苏区做生意的国统区商人。他们主要是在苏区边境与苏区做生意。也有一些人得到允许进入苏区内经销商品。这类商人主要又可分
成三种,一是与中共组织有联系、能够按照苏区的要求为苏区采办商品者;二是在国统区有较大军政背景。敢于与苏区做生意而赚大钱者。如在广东军阀支持下的广东商人;三是自由商人,生意不大,不大引人注目,能够进入苏区进行小额交易。
当时的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主席曾山,在制定正确的商业政策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1930年10月7日,在他就任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签发宣布政府成立及政纲的第一号布告中,明确宣布:政府帮助贫苦农民组织生产、贩卖、借贷等合作社,改良农田水利,增进农村生产;取消一切苛捐杂税,实行统一的累进税;除军阀官僚及反革命分子所经营的商店工厂一律没收外。凡是确遵苏维埃政府一切法令的私人资本,准许其自由经营商业。1932年、5月起,他还亲自兼任省苏财政部长。主持制定了发达苏区商业的政策:“一、坚决的执行全苏大会的经济政策和中央政府的投资政策,来鼓励私人经营工商业,来发达商业,便利工农群众的消费,恢复和提高苏区的生产。二、详细调查和清理江西全省的各种特产(如纸业、油、煤、钨砂、木料、夏布),并根据实际情形,拟定恢复和提高生产的计划,省苏应迅速成立财产经济委员会,来专负这一责任。三、对于许多特产(如纸木料夏布等)要尽可能的鼓动私人投资,对于这些特产的出口,政府须加以奖励……十、消费合作社主要的要成为广大工农群众的组织,要作广大宣传,来发动群众踊跃参加,消费合作社主要的贩卖群众的必须日常品。信用合作社……特别是要以最低的利息便于农民对耕种所需的周转(如购买肥料种子耕具等)。”7月5日,他在《我对于财政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发展苏区经济确实重要,他提出了发展经济的一些独到的意见,并再次强调要在商业方面,号召群众多开办消费合作社,和准许商人自由营业。江西苏区以出境贸易和消费合作社为主体的商业建设,在曾山的领导组织下,开展得有声有色,轰轰烈烈。特别是在敌军严密封锁的极端困难中,在赣县、公略县等地建立了与国统区商人的商贸通道。成功地保持了商品的进出交易,为保证红军和苏区人民的急需物品,支持反围剿作战和苏区运转,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四、农村革命中红色商人的经商特点与精神
苏区商业与商人在革命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无论是从革命的兴起和发展看,还是从后来的失败和转移看,商业与商人对红色政权和红军,可以说起了一种支柱性的作用。学界对此研究不少,这里主要看看红色商人的经商特点与精神。
1、志向高远,经商为人民、经商干革命。苏区的商业是与革命、战争和新社会的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决定了商业的从业者,主要是公营和集体商业的从业者。首先是革命者,他们的经商,是革命事业中的分工,他们做的是从发展商业方面来干革命,是为了以商业的发展来支持革命和战争,供应人民与社会。一开始,他们就明白自己的使命,就具有很高的境界,这是苏区公营和集体商业及商人的本质特点。因此,说他们是红色商人,确实很贴切、很准确。
2、不畏艰险,敢于面对经济和政治的双重风险。在农村与革命的双重背景下经商,与一般商业经营具有很大的不同。这种不同。既表现为经商环境的恶劣,更表现为经商风险的巨大,其风险不仅是经济的,而且是政治乃至生命安全的。当时任外贸局江口办事处主任的王贤选回忆说,在从赣州往苏区运送物资时,不时有人牺牲,如一次运盐队牺牲了7人,一次货船被敌发现牺牲了3人,就是这样。这种风险,不仅苏区商人,与苏区作生意的国统区商人也是这样,如萍乡春和生药店的少老板为人正直,倾向革命,为帮助苏区采办药品和医疗材料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最后在1932年被敌人发现而被杀害。因此,不畏艰险,也是苏区商人突出的品格特点。
3、义利兼顾,既追求商业的成功,又追求政治的进步。红色政权最反对商人谋求暴利、高利,苏区红色商人与其他地域商人的一个很大区别,是不仅在商言商,而且还有很强的政治观念,自觉做到兼顾义利,既能以低利服务于苏区军民,又能积极追求政治上的进步。这样,在红色政权中,各地各级都有一些商人的代表。例如湘赣苏区,1932年5月时,商人成分的党员有175人,其中有1人担任省级干部、12位县级干部、12位区乡级干部。商人入党的在苏区各县也都有一定的比例,例如瑞金县1932年商人成分的党员有81人、团员131人,任党支部干事的有29人,加入反帝同盟会为会员的有172人。尽管比例不高。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红色商人在苏区的政治地位及其进步精神。义利兼顾,追求进步,可以说是苏区商人的群体特点。当然,这里也提出了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就是当时对国营和集体之外的商人,是当作苏区社会变革的一支力量还是仅仅看重其实用性?现在看来,这方面还有深刻的教训需要总结。
4、足智多谋,克难通变,运用高度的智慧力保赤白交易的成功。在严密封锁下与国统区经商,成功与否取决于红色商人的智慧和社会关系。史实证明,在这中间,充分地显示出了红色商人的大智大勇、多谋善断。他们利用各种关系,在赣州与以广东军阀陈济棠、李振球等为后台的大商家“广裕兴”、“广益昌”等相结识,互派代表,进行大宗商品交易,每月的营业额高达60-150万元:他们以诚信、便利和利润吸引国统区商人,取得信任,互订贸易合同,使得苏区与赣州边界的贸易日形发达,“每圩都有赣州商人的成百条货船,载着一船一船的盐和布到江口圩来,还有肩挑的小商人”。交易量在1932年成倍增长;他们还“使用了许多巧妙的方法”运送物品进苏区。如打通竹节装盐、再扎成竹排漂流到苏区,或者用抬棺材、抬轿子等办法运送物品。湘赣苏区的赣西采运处,也是利用与萍乡春和生药店少老板的朋友关系,采购红军急需的西药,为了顺利将药物运往苏区,他们有时把粪桶分成上下两层,上层装尿水,下层装西药;有时化装为富豪,买来通行证,雇轿子藏西药并通过检查;有时雇挑夫一次挑七八担货物,利用宗教等关系进入苏区。因此,国民党人对封锁的效果。也不很满意,咒骂在封锁线上存在着所谓“奸商土劣贿买放行,各机关亦闻有朋比为奸”等情事。这说明,苏区内外的商人及其有关人员,为打破封锁、流通物资,竭心尽力,克难通变,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参考文献:
[1]《封锁匪区概况》。南昌行营《军政旬刊》第1期,1933年10月20日。
[2]蒋介石《军人教育之精义》,1933年9月12日;《国家存亡决于剿匪》1933年10月2日。
[3]《湖南省委巡视员蒋长卿巡视湘鄂赣边境的报告》,1929年12月20日。
[4]杨克敏《关于湘赣迎苏区情况的综合报告》,1929年2月25日。
[5]欧阳钦《关于中央苏维埃区域报告》,1931年9月3日。
[6]临时中央政府《为打破敌人对苏区的经济封锁告群众书》,1933年2月26日。
[7]《江西省第一次工农兵苏维埃大会财政与经济问题的决议案》,1932年5月。
[8]姚名琨《对外贸易局江口分局》,《回忆中央苏区》第345-348页。
[9]王贤选等《中央苏区反经济封锁的片断回忆》,《回忆中央苏区》第355页。
[10]刘娥姬《对赣西采运处的回忆》。《回忆湘赣苏区》第127-129页。
[11]《封锁匪区概况》,南昌行营《军政旬刊》第1期,1933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梅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