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援的村庄
2009-09-27张浩文
狼比警察管用
去年暑假回家,听到了一个令人惊诧的消息:狼来了!
这实在是太出乎意料了。在我的记忆当中,狼曾经惊扰过我童年的睡梦,那时候家乡一带交通闭塞人口稀少,野坡荒山草厚树高,一到夜晚,凄厉的狼叫常把熟睡的人们惊醒,吓出一身冷汗。一晃数十年过去了,家乡的变化可谓天翻地覆,人口剧增。村庄规模迅速扩张,为了弥补耕地的不足,昔日的野坡荒山早在农业学大寨时代就被开垦了,四处都是光秃秃的,很少有灌木和草窠。在这样一个人口稠密、坦荡无垠的平原上,怎么可能有狼?
但家乡人言之凿凿,狼吃人的消息此起彼伏。为了安定民心,家乡的有线电视在那些天里反复播放县政府的通告,要求全县人民提高警惕,说狼来了的传说是别有用心的人在造谣,企图破坏我县的经济发展,干扰我县人民迎接北京奥运会云云。
可老百姓愣是不相信。电视通告的结果不但没有消除谣言,相反倒佐证了谣言——老百姓总是从反面理解政府的声音!随着秋庄稼的日趋成熟,有关狼的传闻越闹越大,它不仅仅是出没于我们村庄、我们县、我们邻县,而是游荡在广袤的西府地区(关中西部)甚至整个关中平原。陕西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华商报》在2008年8月28日就发表了一篇长篇报道,题目是《宝鸡西府一带谣传“狼吃人”,群众夜间不敢出门》。
那么,到底有没有狼呢?
在我看来,应该是没有。我之所以这么肯定,是因为传说中的狼就活动在我们家乡或者家乡附近,传说的全盛期间适逢我就在家乡度暑假,我认真地核查过本地的有关传闻,结果都是似是而非。至于超出我调查范围的远方传言,我大致可以推断出是以讹传讹,这有《华商报》的那篇报道佐证,该报记者亲自调查了所有涉狼传闻,没有一条可以落实,报道也指出各级公安机关在此期间始终没有接到一起狼伤人的报案。
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应该不算太难,我并不比我的乡亲们高明多少。奇怪的是他们为什么异口同声地说狼来了?
以我的观察所得,结论是:狼可以吓贼!
我家乡一带的社会治安这些年一直很糟糕,这主要是因为人多地少导致剩余劳动力膨胀,有一部分通过到城市打工被分流出去了,但大部分人仍然滞留乡下。这些人有的是由于素质太低无法在城里谋生,有的是出于好逸恶劳受不了打工之累,他们无法就业或者不愿意操持农活,于是生计就成了问题。不能从正当途径谋生,他们就会走上邪路。乡村治安的恶化是结构性的,是由于制度安排造成的,与道德教化的关系不大。正因为是结构性的,所以治理的难度很大,前景也不甚乐观。
发生在乡村的罪案很有特点,即恶性案件很少,杀人越货之类不多见,而盗贼盛行——起码在我老家一带是这样。这大概是与财富的分配不均有关,城市是社会财富的囤积处,所以以谋财为目的的杀人抢劫之类自然就多;而乡下人没有多少钱——现在有钱的乡下人很多都迁居到城市了,为了不多的钱是不值得杀人的,最合算的方式是偷。
现在的乡下真是盗贼蜂起啊!他们是见啥偷啥。我们那里有养羊的传统,因为有塬坡,种不了庄稼,只能放牧,但塬坡面积不大,周围是庄稼地,所以只能小范围的约束性放牧。那天村里的刘有粮手牵着放羊,在外面晒了一阵太阳后老人有些迷糊,三番五次地抽旱烟也不解困,止不住地要打盹。他知道贼厉害,万一睡着了手一松,羊缰绳就脱落了,被贼顺手牵了羊,就把羊缰绳绑在自己腿上,而且系的是死结。可他没有想到是,一个盹儿醒来后,羊早就不见了踪影,半截羊缰绳还好好地拴在他腿上。
我们村是这样,别的地方也好不到那里去。《南方周末》2008年5月1的“特别报道”栏目里有两篇文章,分别是《偷猪贼扫过的村庄》和《小镇猪事》,说的都是陕西省蓝田县的养猪农户遭贼灾的事,可恶的贼娃子把农民逼得无法可想,只得跟猪吃在一起睡在一起。
贼一年四季不消停,但相对而言秋季闹得最厉害。因为这时青纱帐起来了,便于藏匿和逃跑,而且瓜果庄稼都成熟了,有充足的盗窃资源。秋天在战争年代曾经是游击队活动的黄金季节,但现在整个成了盗贼的狂欢节!他们神出鬼没,所向无敌。
所以到了秋季就是正经庄稼人最难过的季节。首先是果农。这些年我们老家一带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种瓜果特别多,甚至出现了整村整村的专业种植户,如西瓜村、葡萄村、苹果村、猕猴桃村等。白天相对好办一些,他们就在果园里摘果卸果,小偷一般也没有胆量公开抢夺。可晚上就麻烦了,他们只能在果园里搭了庵棚,睡在里面守夜。但暑期闷热,野外蚊虫成群,叮得人难以入睡,个把晚上尚且可以支持,连续十天八天就熬不住了,白天还得干活啊。所以有些人守一阵子夜就不守了,在果园放一两条狗护园,可很快连瓜果带狗都被盗贼偷走了。有些果农豁出去了,特别坚毅,就在庵棚里跟小偷对峙着,可架不住自己终有瞌睡的时候,还是免不了被偷。那真是防不胜防!
瓜果尚且好办,因为果园毕竟面积不大,一个人、一家人坚苦卓绝勉强可以顾得住,可秋庄稼成熟了就难办了,漫山遍野的玉米、高粱、大豆、棉花,你怎么看守得住!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偷去糟蹋!
有人一定会问:难道没有警察吗?
警察是有,但警力有限,面对广袤的乡村,他们在人数上少得可怜,如果他们抓贼,那他们就会淹没在盗贼的汪洋大海里。所以他们只顾得上大案要案,农民一般也不会拿这样的案子去麻烦他们。被偷了自认倒霉。
万幸有狼!
狼就是这样出笼的。政府说造假者别有用心,他们确实是别有用心,不过他们的用心不是“试图破坏我县的经济发展,干扰我县人民迎接北京奥运会”——他们没有那么远大的志向,也没有那样的闲工夫,他们仅仅是想保卫自己的劳动果实。
说起来这真是一个令人心酸的话题,我们的社会不能给农民提供应有的安全保障,他们不得不把希望寄托在狼身上。
人民公社的幽灵
狼不可能年年来,这种唬人的把戏也不可能年年玩。没有狼的日子怎么办呢?
以狼为警,这无奈的举动从侧面反映了农村令人忧心的社会现状:公共服务的缺失。
公共服务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旨在有效地增进公平、推进合理分配、协调公共利益的调控活动,农村公共产品是用来满足农村公共需要的社会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共安全、生态保护、基础教育、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任何一个社会如果缺少公共服务就会陷入失序和失衡状态,其成员就有强烈的不安全感,他们对社会的发展就不会有正面预期。
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经济确实有了很大的发展,农民也的确比以前富裕了。拿我们老家来说,以前住的是窑洞,现在都住上楼房了,有些楼房就外观看来跟城里没有什么差别,甚至都有人搞玻璃幕墙了,高档电器如空调、摩托车、汽车也不再是稀罕物了。但这些物质享受并没有必然地给他们带来相应的幸福感,相反,比之以前他们更有一种危机感。
这种危机感根源于个体与超越性力量对
比的悬殊性。改革开放让农民较之以前普遍地富裕了,但同时他们惊讶地发现较之以前他们现在完全个体化了,他们或者他们的家庭没有任何组织依托,所有的农户都是一盘散沙,这样的个体一旦遭遇超过个人或家庭力量之外的事务需要应对时,他们马上发现自己的无能为力和势单力薄。他们需要一种超越个人和家庭之上的强力支持,来帮助自己度过危机。这实际上就是对公共服务的需求。
那么,公共服务由谁来提供或者组织实施呢?当然是政府,是农村的各级政权。在我印象当中,当年的人民公社就承担了这种功能。比如合作医疗制度,今天看来当然是很低级的服务,但当年却在农村发挥了重要的防病治病作用;再如治安,我始终认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是中国近代以来乡村治安最好的时期,说是道不拾遗夜不闭户也不为过,这当然与政治高压有关,但也有赖于当时基层政权政社合一的全能性质,生产大队和生产队都有基干民兵队伍,一年四季都有民兵巡逻,收获季节和节假日更是武装巡逻,这有力地震慑了不法之徒。
至于其他的公共事业,比如兴修水利、整治卫生、铺建道路等等,生产队、生产大队更是在农闲时间见缝插针地组织实施。
但今天农村的基层政权基本上失去这样的功能了,它们的不作为或者无法作为让老百姓几乎忽略了它们的存在——起码在我老家是这样。这里举一个例子就可说明。暑假在家期间正逢奥运盛会,大家都争看体育比赛,但不巧村里有一户人家修建沼气池,挖松了街道上一棵电线杆的基座,电线杆倾斜了,供电公司怕出事故立即切断了电源,我们村顿时没电了。村民怨声载道,找村民组长,要他责令那家人加固电线杆,村民组长说电这事他管不着,请找电工,大家找到电工,电工说我只管电不管人,施工的事情请找村民组长。他们这样扯皮,村民们只好找到村长,村长说你们村的事情自己解决,不要把矛盾上交。一个星期过去了,大家心里着急,最后村里三大姓的族长出面协商,组织大家凑钱买了一些水泥砖头把电线杆扶正了,这才了事。
不妨把这种现象称作基层政权的空壳化。由于长期以来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导致农村公共财政投入严重不足,税费改革后取消了村提留、乡统筹,更加剧了农村基层政权的财政困境,根本拿不出钱来搞公共事业。虽然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转移支付政策,用于弥补因税费改革所带来的经费缺口,但转移支付只是将原来制度外的财政收入纳入到制度内管理,且转移支付比例低,数额小,一定几年不变,难以适应农村飞速发展的现实。再加上现在实行的农村公共服务县管体制仅是初步确立,县乡行政管理体制还没有充分理顺,财权上交了,事权却下移了,乡镇政府履行事权所需财力与其可用财权不对称,他们有心无力或者不愿作为,到村级干部就更不用提了,领了国家补贴之后就人间蒸发了,少一事少一份麻烦。
电线杆的事让村民们很生气,他们说这样的事情搁在人民公社时期根本就不是问题,队长一句话就解决了!人民公社确实有很多缺点,这决定了它必然走向消亡,但是人民公社也有它的优点,我们不能在倒洗澡水时连婴儿也泼掉了——起码在公共服务的某些方面,它还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有人会说人民公社是通过使用大量劳动力的方式以人力资本替代物质成本,将公共服务供给的责任推给了农民自己,这话大体不错,可改革开放后实行乡镇统筹,经费来源还不是农民掏腰包?可见问题不在于公共服务的成本由谁负担,而在于公共事业的主体缺位。农民自己出钱出力,总得有人出面协调、组织和实施吧?人民公社起码勇于承担这种责任,而现在空壳化的基础政权却躲之唯恐不及!这就难怪在农村至今现在还存在一和有趣的现象:几乎所有的人在称呼自己或他人为“社员”!人民公社已经寿终正寝快三十年了,依然有这么多人自认为它的成员,岂非咄咄怪事?这当然可以说只是一种语言习惯,是无意识的举动,可现代心理学的理论告诉我们,无意识举动恰恰揭示了人们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对农民而言,它反映了他们一种根深蒂固的怀恋,一种挥之不去的记忆。
神仙和祖宗适时出场
当基层政权不能提供公共服务的时候,农民出于自己的本能需求,必然要寻找替代者,宗教和宗族在这时适时出场了。
今天在我老家一带,凡是最富丽堂皇的建筑不用问,都是庙宇。而且每个村庄都有自己的保护神,其职责也仅止于村界,就像我们村,它的保护神是“药王爷”。今年也是碰巧了,暑假正好赶上药王庙重修之后的开光大典,那真是盛况空前。村里三天三夜唱大戏,摆开流水席招待四乡八村前来贺喜的善男信女。
我们村的药王庙据老人说已经有数百年的历史了,“文革”中被彻底毁坏,前几年恢复了,但基于当时的财力物力,比较简陋,这些年大家有钱了,于是再次重修。我粗略估计了一下这宏大的建筑,没有五六十万元是拿不下来的。这些钱全是村里捐献的,在庙门的一侧赫然矗立一座功德碑,上面镌刻者捐款人的名单,从万元到百元不等,其中当然也有我家人的名字。我母亲是虔诚的信徒,每天都要去庙里烧香,她有严重的腿疾,走路极不方便,但却风雨无阻。我问母亲知不知道“药王爷”是谁,她很惊讶,说“药王爷”怎么能是“谁”呢,是天上的神啊!我告诉她不是神,他就是咱们陕西耀县的人,叫孙思邈,是唐朝时的一位名医。我笑她糊里糊涂乱磕头,她说我不管他是谁,只要他保咱们平安我就拜他!
母亲的话说出了我们村大多数人的心愿,他们捐钱修庙,重金塑神,顶礼膜拜,其实只是为了祈求平安。平安即身体健康、财产安全,因此我们村的“保护神”其实是充当了人间治保主任兼乡村医生的角色。
在这里千万不要把乡村宗教往高处抬,以为农民是追求心灵慰藉、终极关怀之类,那是象牙塔里的天真臆想。农民是很实际的,他们花了钱就要有回报,这种回报不是灵魂的而是肉身的,不是精神的而是物质的,当治安、医疗之类公共服务不能由政府提供的时候,他们就转而乞求神灵。
面对当今村村有庙宇、处处闻香火的现状,很多农村基层干部不知道该怎么办。前些年我们老家那里曾有过基层政权出动警力强行扒庙的行动,他们一是担心封建迷信活动猖獗,二是怜惜农民把大量钱财无谓耗费。但这样的强制行动不能从根本上解开农民的心理疙瘩,风头过后那些被扒掉的庙宇又被重新建起来了,而且比先前的更气派。这些年提倡“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基层政权不敢轻易跟农民闹别扭,因此也只能任由这种现状蔓延。
与宗教迷信相伴的,是农村宗族势力的坐大。
中国自古就是宗法社会,宗族势力在中国社会,特别是乡村社会里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在经过土地革命、土地改革及农业合作化之后,宗法社会的基础被破坏了,宗族势力也被极大削弱了。但这些年来随着多种所有制的出现和社会自由度的拓宽,宗族活动又重新活跃了起来。
就像所有事物一样,宗族势力也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在稳定基层社会、推行公俗良序
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另一方面它又可能成为现代民主和法制的障碍。在当今的乡村社会中,这两方面同样表现得淋漓尽致。
就拿我们老家来说吧,几乎每个村庄都建有祠堂,逢年过节要祭祖,每姓都有自己的族长,族长下设族委会,重大事件都由族委会议决,类似第二政权——在我看来它实际上是第一政权。我们村有张、刘、赵三大姓,村民小组有什么事,组长必须先跟三位族长商量,协商一致才可以行动,否则根本行不通;相反,如果三大族长商量好了要做什么事,他们只需知会村民组长一声就行,他同不同意都无所谓——族长实际上把村民组长架空了。
不仅如此,与空壳化的基层政权相比,宗族可以给族员提供许多切实的帮助。婚丧嫁娶这样的重大活动由宗族共同操办,族员在外受到威胁可以宗族为后盾,遇到人际纠纷由族长出面摆平,有经济困难可通过族内调剂解决……宗族在这里成了乡村社会的组织形式,它把人民公社解体之后一盘散沙的农民重新组织了起来;宗族势力在某种意义上也代替了基层政权,填补了乡村实际存在的权力真空。这也大概是这些年宗族势力在乡村迅速崛起的原因之一吧,农民需要它,欢迎它,在这里他们找到了归属,有了靠山,它能为他们提供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障。
但宗族势力的过分膨胀也带来许多隐患。有些是大家已经看到的,比如宗族势力对乡村民主进程的干扰,宗族私刑私法对法制社会的阻碍等等;有些尚未浮出水面,没有引起必要的警觉,比如乡村历史的叙述。
暑假期间我接受了一项神圣的使命:重修张姓族谱。这些年来我们老家一带大兴修订族谱之风,这与修建祖祠、祭拜祖宗是配套的。我们村有三姓,另外两姓都搞好了,就剩我们张姓落后了。我们张姓原是有族谱的,“文革”时被当成“四旧”烧毁了。“文革”时我还小,老族谱我见过但记忆不深,今天的新族谱怎么编我没有把握,族长说不要紧,给你找个样本参考一下就会了。
于是我就看到了赵姓的族谱。它让我大开眼界,也让我大吃一惊。
让我大开眼界的地方在于它跟我想象的族谱很不一样,一般的族谱我想应该主要是该族从古至今繁衍生息的世系记录,但赵族谱很别致。它模仿了《史记》的格式,世系表只是它很少的一部分,主要内容是人物传记、大事记、荣誉堂等。通过人物传记对族员进行褒贬评价,在荣誉堂里给模范人物歌功颂德。我特别感兴趣它的荣誉堂,进入其中的有“五好家庭”、“科技示范户”、“孝顺儿子”、“贤惠媳妇”、“公益模范”等个人和集体。据我所知这些年在农村基层政权根本没有举办过此类评优和表彰活动,打听之后才知道这是赵姓一族自己设立的荣誉榜,每年评一次,大年初一披红戴花,全村巡游。这对当事人是莫大的鼓励,因为进入族谱就意味着世代流传下去。它对廓清民风、扶持正义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官方逐渐退出农村道德教化领域的时候,民间组织及时弥补了这个空缺,正所谓“礼失,求诸野”。
让我吃惊的是在人物传记和大事记中隐晦或公开地对历史的歪曲。赵姓一族过去是我们这一带远近闻名的大家富户,解放前与国民党政府的党政军界有密切关系,不过其子女中也有在大学参加学运并秘密加入共产党的。解放后在土地改革中被定为地主成分,有两位成员因为在国民党的县保安大队当大队长和中队长背负血债被人民政府枪决了,其参加革命的子女也在此时与家庭决裂,断绝了关系。改革开放之后彻底摒弃阶级论,赵姓一族中的那些昔日与家庭划清界线的子女们也纷纷认祖归宗,这些人现在差不多都握有权力,再加上他们解放前的那些社会关系们现在都是统战对象,也能给他们帮上忙,近十几年里赵姓一族又发展成远近闻名的富户大家,经营着建筑队、运输队、修理厂等。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他们对昔日的历史进行重述。
比如对被人民政府镇压的那两位,在他们各自的传记里只标明生卒日期而不注明他们何以短寿的原因,然后对他们进行公然的歌功颂德,历数他们保护地方、维持治安、除暴安良的丰功伟绩,绝口不提以剿匪为名犯下的罪行,其中就包括把我们村一家刘姓人残忍地灭门。因为这家男主人曾给那个大队长当过贴身卫兵,知道大队长的很多隐私,后来因为坏事干多了心虚害怕,干脆脱队逃跑了,大队长为了灭口更为了斩草除根,把他一家全杀了,罪名是他携枪逃跑当了土匪,他们家人藏匿不报与土匪同罪。这件事我们村的老人都知道,我小时候就听人说过。
再比如在大事记里,明确地记载了1950年某月某日上缴地契,某月某日牲口归公,某月某日搬出大院,1966年某月某日某人被批斗,某月某日某人被游街,有些地方还注明罚站多少小时,头被打破、脸被打肿,甚至还有打人者的名单。
村里很多人认为这样的族谱是变天账,我虽然不同意这种阶级斗争意味极为浓厚的说法,但我不否认这种做法或许会带来一些严重的后果。
首先,混淆了历史。赵姓的族谱做得很巧妙,他们以族谱之名行修史之实,这样就在“为尊者隐”的人之常情中轻易地回避了史家的实录原则,把历史按自己的意愿重新剪裁。一般有乡村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族谱在乡村精神生活中的价值,对于盛行祖先崇拜的中国人,它简直就相当于以色列人的《圣经》,其神圣性和真实性是不容怀疑的,赵姓族谱就这样把歪曲了的历史镌刻在其族人的心中。对这样的“历史”,如果当年的见证者尚在,还有纠正的机会,如果他们都辞世了,对后人来说这就是无可辩驳的“信史”了!对普通农民而言,由于眼界和经历的局限,他们没有宏观历史的概念,有的只是家族史和乡村史的具体感受,他们是以小推大,用自己的感同身受去理解国家民族的历史变迁,如果家族史和乡村史被改变了,建立在其上的宏观历史必然随之改变。
其次,离间了族群。由于修族谱的目的是为了光宗耀祖,挟祖宗之威以自重,因此在族谱中必然要夸大甚至虚构祖宗对本乡本村的贡献;如果该族曾经与其他族群有过冲突,他们肯定会记录甚至煽动仇恨。这一切就留下了族群之间冲突的火种。以赵姓族谱而言,他们对那两位被政府枪毙的祖宗的歌颂,明显的有夸大其词的成分。保安队确实有维护地方治安的功绩,但他们也有滥杀无辜的罪责,族谱上这种隐恶扬善的歌颂,已经引起了我们村其他姓氏,特别是刘姓的强烈不满。赵姓在历史上一直是望族,比较得意,但从土地改革到文化大革命他们遭遇了挫折,这种挫折是宏观的历史转折所带来的,并由国家机器以强制的方式施加于他们的,对于这种强力他们不敢对抗也无法对抗,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服膺了这种暴力因而就隐忍了这段不幸。他们要把这段历史告诉子孙,在族谱上他们采取了“避重就轻”的叙述策略,不对政府进行评价,只记录政策执行者的具体言行,当年土改和“文革”中批斗他们的人都是我们刘、张两姓的贫下中农,这些人中的积极分子大多都被赵姓族谱记录在案。我问过村里的老人,他们承认这种记录基本属实,但尽管这样,这些老人还是问我,他们记录这些干嘛?想让他们的后人翻天吗?
赵家族谱不是一个个案,这些年乡村修订族谱已蔚然成风。由于族谱是既不进入学术争鸣领域也不进入政府管制的空白地带,对乡村历史的叙述带有强烈的随意性和褊狭性,它以具体的感性细节瓦解了我们曾经坚信不疑的历史观,其惑乱性的后果还有待观察。
张浩文,作家,现居海口。主要著作有小说集《狼祸》、《三天谋杀一个乡村作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