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尼采哲学视阈中的理想人格
2009-09-25查芳灵
查芳灵
摘 要:尼采关于理想人格的思想是其批判西方基督教世界观的重要一环。在批判基督教文化设置的“偶像”--上帝及其理想人格的基础上,解构了基督教的道德价值体系。以“强力意志”理论为本体论依据,建构起新型理想人格,“超人”是此理想人格的范型,即将强力意志充分发扬和实现了的人,是强力意志、新的价值观念和酒神--狄俄尼索斯精神的理想化和人格化。
关键词:理想人格;强力意志;超人
中图分类号:B51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09)17-0060-02
一、批判——基督教文化中的理想人格
“上帝死了”如同霹雳响彻西方思想界乃至整个生活世界。基督教世界观中的理想人格是尼采哲学的重要批判对象。
笔者认为基督教理想人格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上帝本身。上帝作为至上神是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具有一切完美的属性:全能、全知、全善、全美、全在,至公、至正、至高无尚。尘世俗人应当遵奉一套道德价值体系,在此岸世界全力恪守以获得彼岸世界的解脱与完善。第二个层次由此存在,即上帝为人类确立的理想人格范型——耶稣,耶稣是基督教道德价值的人格化,具有上帝的一切属性和美德,却没有人的一切缺陷,是人和上帝的中介者。怜悯、谦卑、同情、博爱、安于现状等是基督教追求的理想人格的品质。
尼采猛烈批判了基督教伦理及理想人格,深度解构基督教理想人格的构成元素。其一,批判其敌对生命。基督教道德价值观及理想人格极力贬抑人的本能、身体、感情、心灵自由及美的价值,而强调驯服、忍让、怜悯。“只要有上帝这观念,对生命就已经是宣战了!只要有上帝这观念,对大自然与存在的意义,就已经是宣战了!”[1]其二,批判原罪说和博爱论。原罪说认为人来到世界上都带有原罪,赎罪应是人生的本质意义,要爱他人而将自己作为可恨的对象。这是对生命的最大仇视,“如黑铅一般地压着”,使信徒们个个变成“病夫”;博爱论将否定自我、牺牲自我当作美德,严重压制个性发展。其三,批判怜悯说。怜悯是基督教理想人格的必要元素。尼采抨击这种怜悯意识如病菌般蔓延,助长虚无和颓废。敏锐指出:“怜悯与那些提高我们活力而使人奋发的情绪相反;它具有一种抑郁的效果。当我们感到可怜的时候,我们的力量便被剥夺了……怜悯使痛苦蔓延。在某种情况下,它可以导致生命与活力的完全丧失。”[2]要拯救一切不幸的难人,不是靠“慈悲”或“怜悯”,而要靠人们“勇往直前”。其四,批判其视安于现状为善,视创新为恶。这种道德标准严重扼杀人类的创新精神,尼采提出新的坚强者的道德,鼓舞人们积极进取、高奏凯歌。“但在我心中,我有着名为勇敢的一种力:勇敢自来杀死了我的一切的怯懦……因为勇敢是最强的战士,——勇敢袭击着一切:在一切的袭击中高奏着战歌。人是最勇敢的动物……他高唱着战歌征服了一切的痛苦……”[3]
摧毁是新建构的前提。尼采摧毁基督教之根基(“上帝已死”),西方人的思想世界必定陷入虚无主义。但“主动的虚无主义”(与“被动的虚无主义”相反)正是必需的,人们主动从基督教价值体系中解放出来,价值世界得以清空,为新价值和新型理想人格的确立提供空间。尼采首先自称“炸药”、“破坏者”,“那不能不做一个善和恶的创造者的人——真的, 他最先不能不做一个破坏者, 将一切评价破坏的粉碎……在我们的真理所能破碎的——都让它破碎吧!许多新房子正要建立起来!”[4]
二、尼采理想人格说之本体论基础
新型理想人格的确立以“强力意志”为本体论依据。尼采作为“最后一个形而上学家”对叔本华的意志主义作了巨大修正。其一,尼采反对叔本华将作为人和世界的本质的意志当作现象之外的自在之物,认为意志即存在于现象世界中;其二,尼采的“意志”不是叔本华那种消极地追求生存的“生存意志”,而是积极扩张、追求增长的“强力意志”,尼采解释道:“在求生存的意志的信条上去觅真理,必然迷途:因为求生存的意志并不存在!不能存在的便不能意欲:但已存在的又何能再求存在!只是有着生命的地方有着意志但不是求生的意志, 我教你,——只是‘求强力的意志!”[5]
强力意志(the will to power)是“创造生命的意志”,尼采认为哪里有生命,哪里就有强力意志。“我看出有生物的地方,那里便有着求强力的意志。”[6]它是人的一切认识和行动的动力,决定了生命中所发生的一切,不论是各种肉体过程还是最高级的精神活动无不是强力意志的表现。“强力意志分化为追求食物的意志,追求财产的意志,追求工具的意志,追求奴仆(听命者)和主子的意志:这是以肉体为例。”“精神的功能就是陶铸的意志,同化的意志等等。”[7]推广至人之外的一切存在,强力意志上升为世界本质,一切事物都是强力意志的外化;它是一切生命的原动力,推动着自我发展,每个人都有一种“创造意志”(will to procreation);是道德善恶的评价标尺,凡是有助于最大化发挥强力意志的就是善,反之则是恶;是艺术美丑的审视依据,艺术只是服务于强力意志的直观性工具,美感与强力感的获得息息相关。
這种本体思想决定其人生观及新型理想人格。叔本华认为人是受生存意志支配的被动,意欲意味着匮乏,匮乏是一种痛苦,而意欲的满足则会产生无聊,本质同为痛苦,人生就在痛苦和无聊之间像钟摆一样来回摆动,得出人生悲观主义的结论。而尼采则基于强力意志思想从生命整体出发,认为个体生命过程中的痛苦是值得的,是人类整体生命生生不息的前提。尼采给自己确立的课题是在承认人生悲剧性的前提下,如何肯定人生,确立一种对待人生悲剧的积极立场。可以说,在尼采而言,人生是悲剧的,但绝不悲观!两者不同的“意志”观导致不同的人生观,除了“强力意志”较“生存意志”本身内涵上的不同之外,还因为叔本华将意志看作现象世界之外的自在之物,由此意志和人的关系是一种外在关系,人在“意志”面前就如同在“宇宙精神”、“绝对观念”、“上帝”面前一样仍处于消极被动、无所作为的地位,仍是受动存在。与之相反,尼采极力反对按照古老划分世界的方法将世界划分为现象界和本体界,强力意志并非人之外的自在之物,而是处于人的存在本身之中。人的欲望、本能冲动等非理性的生命力与人的肉体存在及人的思想、行动共同构成个人存在的统一整体。这样,个人不受其本身之外的任何力量支配,是完全独立自主的。
生命意志的本质在于“增长”、“改善”、“超越”本身,“可以清楚地表明,生物所做的一切不是保存自身而是变得更丰富。”[8]这将催生积极奋进、创造进取的人生理念。其“重新估价一切价值”的反传统号召亦正是对这种人生理念的肯定,“人只是将评价分派于事物中以维持自己,——他最先给事物以意义,一种人类的意义!因此他称自己以‘人,即评价者。评价就是创造,……评价最初给予价值;没有评价则生存不过是空胡桃壳。”[9]人在这种积极评价、创造的活动中给事物以意义,这个过程本身也是对人自身价值和意义的确定。
三、“超人是大地的意义”——尼采理想人格的确立
“强力意志”作为世界本质决定人生本质在于积极表现、扩张这种生命意志。尼采主张最大限度地发挥强力意志以实现生命的意义。“超人”即是其所确立的理想人格的范型。
理想人格的确立是与其道德价值观密不可分的。尼采认为存在两种道德类型——主人道德和奴隶道德。“主人”意指具有旺盛生命力和独立人格、不满现状奋发进取的人,充分发扬强力意志,不受任何普遍道德原则的约束,完全以自己的尺度来创造价值、制定道德观念,将一切能发挥个人内在生命力、能动创造性的东西当作善,反之视为恶;“奴隶”意指无旺盛生命力和独立人格、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人,将怜悯、忍让、谦卑等赞为美德,将强者和具有独立个性的人当作恶人。奴隶道德是基督教道德价值,贬抑人的生命和本能,扼杀了人的自我创造和积极进取的精神;而主人道德是真正的道德,激励人们朝着更高方向发展,这类型道德“包含了更加肯定的世界观。”[10]
狄俄尼索斯精神是贯穿尼采哲学的一个重要维度和新型理想人格的关键基点。首次提出于《悲剧的诞生》,它象征着迷狂、非理性、情感的恣意发泄、对规律和法则的蔑视以及形式的破坏,充分释放、表现和增长原始本能生命力。酒神精神就是一种通过艺术来战胜人生悲剧、肯定人生的精神,表现着旺盛的生命力。其重要标志就是使人们自己支配自己,使自己坚强。具有酒神精神的人就是人生的强者,既敢于正视人生的痛苦,是生之痛苦的超越者;又充分释放、表现原始生命力,纵情欢乐,狂歌狂舞,是生之快乐的享受者,达到酒神式的陶醉,这是一种强盛的生命力感。
尼采在打倒基督教上帝之后为人们寻找到新“上帝”,不是处于彼岸世界的造物主,而是处于此岸世界的有血有肉的“超人”。尼采宣称:“我教你们以超人。人是要被超越的一种东西。你们将怎样超越人?自来的一切生物都创造某种东西超越了自己……我教你们以超人,超人是大地的意义。让你们的意志说,超人当是大地的意义!”[11]超人是尼采所倡导的理想道德的人格化,是所希望的现实人类发展的目标。
“超人”到底具有哪些规定性?它以强力意志为其生命本质,是强力意志充分发扬和实现的人。其基本含义是上文所论述的三个基点即强力意志、新的道德价值观念、狄俄尼索斯精神的理想化和人格化。其形象是在与“末人”的比较中展现的。末人是缺乏旺盛强力意志的人,亦即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人,他们丧失个性而按习惯的、传统的思维方式和道德规范进行思想和行动;缺乏创造性和自主性,习惯于模仿和听从;秉持因循苟且、消极自保的人生观,过着庸庸碌碌、浑浑噩噩的生活。
“超人”不是实体性范畴,而是过程性范畴。“超人”的基本特征是自我超越、自我创造,是超越过去而面向未来的。超人的精神始终处在变迁的过程中,历经由“骆驼”到“狮子”再到“婴孩”的三种变迁。人是要超越自身的某种东西,“人类是一根系在兽与超人之间的软索……人类之所以伟大,就在于它是一座桥而不是一个目的。人类之可爱处,正在于它是一个过程。”[12]
參考文献:
[1][2]陈鼓应.尼采新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69-73.
[3][4][5][6][9]尼采.查拉斯图拉如是说[M].楚图南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65-164.
[7]尼采.权力意志:重估一切价值的尝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286;刘放桐.新编现代西方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57.
[8]尼采.权力意志:重估一切价值的尝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10]宾克莱(L.J.Binkley).理想的冲突[M].马元德,王太庆,译.第四章.陈鼓应.尼采新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70.
[11]尼采.查拉斯图拉如是说[M].楚图南,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13.
[12]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M].王常柱,译.北京:北京出版社,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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