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论集萃5则
2009-09-24
民众对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新期待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全社会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关注也不断深入,不仅关注政府是否履行了职责,而且关注政府是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不仅关注政府应该做什么,而且关注政府不能做什么;不仅关注政府为什么这么做,而且关注政府凭什么这么做。这就迫切需要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实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加强行政监督,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依法解决人民群众的各种合理诉求。
县政必须和中央政府建立直接关联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权力大幅度下放到省级,县政成了各省的省内事务,再由省级政权往下分权。每一层级政府只和上下两级政府发生关系。无论是往下还是往上,越级的关系很难发生。从政策的决定和执行来说,这种政治结构无时无刻不呈现出脆弱性来。
从信息流通的角度来看,县政必须和中央政府建立直接的关联,甚至说县政必须是中央权力的内在部分。在任何国家,真实的信息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县级可以收集到最基层、也因此是最真实的信息。尽管中国体制内部的信息传递有不同的管道,但很难说现在县级信息可以直接传送到中央政府。
当然,反之亦然,中央的政策到了县级,往往就变得面目全非了。原因在于在县政和中央政府之间有太多的行政“过滤器”。当中央权力被省市级政府阻隔的时候,县政就被边缘化了;当县政信息被省市级政府过滤的时候,中央就很有可能变成瞎子和聋子了。
省管县财政改革不应搞“一刀切”
7月9日,财政部发布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核心内容就是在政府间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方面,力争2012年底前实现“省一市”、“省一县”财政直接联系。对于这项改革的实际效果,我个人认为尚需仔细观察。
我曾经在10个城市进行过专题调研,听到最多的反映是,财政省管以后,行政仍由市管,一些地方出现了人权、财权与事权管理上的不一致,产生了摩擦,市里尴尬,县里为难。从1982年算起,“市管县”体制已经实际运行了27年,基本上与改革开放30年同步,形成了完整配套的法律和制度框架。现在要剥离开来,相当于对地级市的“断筋取肋”,无形中架空了地级市。
操作上的可行性,决定着“省管县”财政改革的实际效果。一些试点省已经出现了省辖市与扩权县(市)争夺中央与省下拨款项的情况,财政直管而行政改革不能及时跟上,导致扩权县(市)由省、市两个婆婆共管。由此可以看出,要想全面推进“省管县”财政改革,就必须正视法律规范、经济利益、行政管理和城乡关系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不能搞“一刀切”,应当尊重并吸收地级市的建议,在细节上全面考虑,统筹兼顾,区别对待,慎重试点。
警惕机会主义、实用主义的代价
在我们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中,普遍地实行着机会主义、实用主义的原则,其突出特征就是不择手段。
在这种机会主义、实用主义的价值观中,没有任何原则是神圣不可动摇的,能否得到眼前的利益就是最高标准,为了这种眼前的利益,即使破坏了原则和程序也在所不惜。在这种短视的视野之下,许多为维护社会的基础秩序所必需的公平和正义,就被当作“交易成本”节省掉了。结果是由此造成的基础秩序的解体。对此,有人自以为得意地将其称之为中国人的智慧,但实际上,由此造成的代价恐怕需要我们这个社会用极为漫长的时间来偿付。
环境政策将主宰一切政策
环境问题主要是由发达国家带来的问题,比如美国、欧洲、日本。中国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也成为非常重要的二氧化碳排放者。在19世纪发展经济的时候,不用担心全球的气候变暖,现在却面临这个问题。
长远来看,环境政策将主宰一切政策,环境问题将成为世界上最关键的问题,这比金融系统、国际贸易等所有问题都要关键。可能明年还看不到这种趋势,但是10年、15年以后,特别是伴随气候的变化,它将会成为一切社会活动的中心,一切经济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