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把握惠农政策的三个层次
2009-09-24康嘉伟
康嘉伟
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当前社会热点之一。为了深刻理解党的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内涵,笔者就此采访了长期研究“三农”问题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历史文化研究所所长樊志民教授。
樊教授说,我们应该从制度、政策、措施三个层面去梳理、归纳。第一层次,是党和国家对于“三农”问题的战略性判断和决策。
即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事关惠农强农的重要体制与制度性规定。包括“家庭承包经营”、“免除农业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体现了执政党对现代化建设进程和规律的新认识,为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和基础,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第二层次,是中央及各部委、省市为贯彻惠农强农出台的相关政策。
研读2004年以来的五个一号文件,每一个文件都有一个惠农强农的特定主题,并围绕主题配套了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以“要求”的形式出现,上承惠农强农制度,下启惠农强农措施,直接针对主题,导向性、规范性、制约性很强,是强农惠农的行动依据和政策准则。
第三层次是进入操作层面的相关具体措施、项目与技术规范。
体现为惠农强农的具体项目、资金来源、补贴对象、标准、规模、方法和运行程序。
第一类,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
包括:粮食直补、小麦(水稻)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地膜玉米补贴、退耕还林还草等补助。这些补贴从项目资金投入来源上讲,分为中省共投、部省共投、省财政单一投人三种类型;从适用性上讲,分为一般性和地域性两种;从时效性上讲,分为长期性和时段性两种;从内容上讲涵盖种养殖业发展、农技推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
要确保补贴得到落实。不要出现应该得到补贴的拿不到补贴,拿到补贴的又未用于发展生产,这样补贴的激励与帮扶作用就得不到应有体现。
第二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包括:通村公路建设补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农村区服务中心建设等,涵盖路、水、电、气、场地等五个方面。
第三类,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方面。
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这是关注农村社会发展、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助(贴)措施。
从它们的不同用途和起到的社会作用可以分两种:
第一种属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范畴,具有长远性。涉及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公共福利、公共服务等领域,在以往的惠农政策中较少涉及,属于相对比较薄弱的领域和环节,是当前惠农强农政策应该重点扶持和建设的领域。
农村公共产品建设对于加强农业,发展农村,富裕农民具有基础性、长远性的作用与影响。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看,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基础平台,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密切相关。惠农强农政策使农村公共产品建设供给主体发生了转化,由农业自身积累资金向公共财政的转变,有利于农民有较多资金投入到生产发展与生活改善方面。
第二种是属于农产品方面,具有短期性和直接性。比如粮食直补、小麦(水稻)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还草等补助,这些属于短期内可以看的到、农民可以直接感受到的补助,近几年,国家在这方面的投入很大。
目前亦有惠农强农并提的说法,其实惠农和强农的侧重点略有不同。惠农重在扶持,着重于解决眼前问题。惠农具有比较浓郁的补偿色彩。强农着眼于发展,主旨侧重于未来。惠农体制的确立,统筹考虑工农与城乡的发展问题,在主观上不再区分彼此、不再把惠农看做是恩惠性的东西,这才是惠政的最高境界。这就决定了惠农必须重视,但强农不能忽略,从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更应关注强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