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修身”之道对职业道德教育的当代启示
2009-09-23张爱菊陈凤文
张爱菊 陈凤文
【摘 要】当下,我国的职业道德教育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以礼、义、廉、耻为核心的儒学“修身”之道对解决这一问题有着重要借鉴。
【关键词】儒学 修身 职业道德教育
一、职业道德建设面临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经济有了巨大的发展,道德水平也有很大提高。但是,由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处于完善过程,职业道德建设面临着新的问题:职业态度消极。在某些部门和行业,仍然存在人们常说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现象;职业责任心不强。某些人过多地考虑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本人的利益,缺乏大局意识、公益心、责任心;职业作风不实。某些地方或部门的领导不是立足本地实际,而是“唯上”、“唯书”、“跟风”,热衷于提新口号、出新思路、出政绩,不深入调查研究,大搞形式主义,往往是决策的事项多、执行的少,执行后达到预定目标的少、群众满意的少,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
职业道德建设所面临的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种种社会问题,正在严重威胁着和谐社会的构建。那么,职业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源自何处?追本溯源,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职业道德教育的不力。我们的教育一路高唱科技、技能之歌,却往往忽略了对人文、道德层面的追求。职业道德水平的滑坡,职业道德教育难脱其咎。那么,如果从更深层次作进一步的精神性追问的话,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如何提升职业道德教育的境界?不妨把目光投向投向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儒学,到那里去寻求答案。
二、儒学“修身”之道对职业道德教育的当代启示
一种学说能否得到人们的青睐,从而大行其道,大放异彩,特别是其能否为现实服务,以实现它超越时空的历史价值,主要取决于其是否适应现代人类的需要或时代精神的呼唤。儒学即是如此。挖掘儒学,尤其是儒学“修身”之道之功用,必能迸发其积淀数千年的能量,更好地为现代职业道德教育所用。
儒学一向以修身作为教育的中心,在中国社会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她对中国传统理想人格、价值观念与社会心理等都产生过深远影响。当下职业道德教育更应受到儒学这一传统的影响。
1.“礼”对职业道德教育的当代启示
“礼”的起源甚早,与中华原始先民的宗教信仰、生活习惯有很大的关系。据文献记载,夏、商、周三朝都曾拥有自己较为完备的礼仪系统。到了西周,已发展成了较完备的礼制,可以用她来定亲疏、别贵贱、决嫌疑、明是非,使人迁善远罪。礼位居“四维”之首,地位十分重要,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诚如孔子所言:“不学礼,无以立。”
礼的基本精神有两点:一是恭敬;二是逊让。古人云:“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恭者,礼之本也。”“礼者,敬而已矣。”这些都说明,对他人的恭敬是礼的基本精神之一。同时,古人亦云:“让,礼之主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让,是那礼之实处。”这些又说明,逊让亦是礼的基本精神。虽然,恭敬与逊让在分别使用时,其具体含义与要求不尽相同,但在这里,二者又有不可分离的紧密联系,共同要求人们“辞尊居卑”、“自卑而尊人”。而就层次来说,恭敬更为根本。让是由敬派生出来的,无敬便不能让。从更深的层次去思考,对他人的敬让又出自于对他人的仁爱。所以,孔子一再将礼与仁并举,强调礼是仁的外在表现,仁是礼的内在本质,并发出了“人而不仁,如礼何”的感叹。礼贵在真诚,因而礼的隆重与铺张浪费又是有严格区别的。孔子曾说:“礼,与其奢也,宁俭。”认为礼过于铺张,反而有损于隆重,不是真的行礼,而是害礼。这种发自仁心的恭敬与逊让之礼,正是做人的根本,是职业道德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2.“义”对职业道德教育的当代启示
“义”是一个人处事、做事的标准。《论语•卫灵公》中有“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里仁》有“富与贵,是人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义”是高于生命的道德意志,强调宁可牺牲生命,也不可丧失这种道德意志,同样,“义”也不可为富贵、贫贱左右。但儒学并不反对人们追求富贵,摆脱贫贱,只是如果得到富贵与摆脱贫贱有损于人的道德意志,那就不可为之,这种思想在孟子那里就成了“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义,是为谋求整体利益、维护人格尊严、实现个人价值服务的一种道德规范。
3.“廉”对职业道德教育的当代启示
廉,即清廉、洁白的意思,古人云:“不受曰廉,不洁曰污。”不受,就是不受贿赂,不接受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污,就是不贪不图,不沾不染。廉,在中华民族历来被视为是“人生大纲”。廉,首先要求少、们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古代许多格言谚语、家训家诫都强调为人清正廉洁,如“勿贪意外之财”,“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贫贱不能移”,“出淤泥而不染”等等。古人认为,只有清廉自守才能保持自己的名节与尊严,才能有安宁坦荡的生活,所谓“为人不做亏心事,夜来不怕敲门声”,“廉者常乐无求,贪者常忧不足”。廉,还与俭相通,崇俭反奢同倡廉戒贪,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廉,不仅是关系到做人,而且是关系到各个职业的的重要道德规范。
4.“耻”对职业道德教育的当代启示
耻,即耻辱,是一种伦理意识;“知耻”,就是知道羞愧与荣辱,它是一个正常人所具有的最基本的道德感。孟子曰:“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这种道德感体现着人性的尊严,是社会正义的心理基础。禽兽没有羞耻感,完全依赖本能而生活,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孟子提出:“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把这种道德感看成是人与禽兽相区别的标志之一。“知耻”对于人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康有为曾说:“人之有所不为,皆赖有耻心”,就是说,凡为善之心,皆起自人的正确的荣辱观念;凡为恶之念,皆起自人羞耻感的丧失。“耻”,是与爱护他人荣誉与尊严、讲究个人人格密不可分的一种重要道德规范。
当下,我们应认真研究与吸纳古代礼义廉耻思想的精华与历代进行礼义廉耻教育的经验,结合时代精神,开展有效的工作,从整体上提高职业道德教育的水平。这是广大教育者的呼声,是教育事业的重要战略措施,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管子•牧民.
[2]论语•季氏.
[3]左传(僖公二十一年).
[4]王符.潜夫论•交际.
[5]孝经•广要道章.
[6]左传(襄公十三年).
[7]孟子•离娄下.
[8]朱子语类(卷二十六).
[9]论语•八佾.
[10]孟子•滕文公(下).
[11]王逸注.楚辞•招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