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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冤案

2009-09-23赵承中

文史天地 2009年9期
关键词:魏忠贤徽州黄山

赵承中

这宗发生于明朝的政治冤案,是政治腐败的恶果,至今仍有警醒作用。

发生在天启年间的“黄山案”又名“吴养春私占黄山木植案”,与“汪文言案”、“吴怀贤案”合称“明末徽州三大冤狱”。这一冤案。不仅《明史》《明熹宗实录》《国榷》《明史纪事本末》《明通鉴》等史籍有载,而且,在《魏忠贤小说斥奸书》《皇明中兴圣烈传》(坊刻本题《魏忠贤轶事》)《祷杌闲评》等明清的时事小说中亦有描绘。不过,史籍记载语焉不详,小说描绘又颇多虚构,致使后人对它的详情不甚了然。那么,这起吴氏家族内部的财产纠葛又是如何演变成为政治大案的呢?

素封之家

吴养春,字百昌,歙县溪南村人。溪南吴氏是徽州府著姓,“黄山多其世业”。他祖上正是以采卖黄山上的木材起家的。吴养春的祖父吴守礼又客居扬州从事盐策,多年以后,遂资雄一方。

“求贵”,是古代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在明代,一般人通过科举考试,释褐入仕,然后改变原先的经济状况,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由贵致富”。但那些素封之家要获得政治身份,比较便捷的途径则是捐纳,即所谓“由富致贵”。徽商中以捐纳来光耀门楣者,不乏其例。吴家也不能免俗。

吴家的捐纳共有两次。第一次约在万历之初。鉴于神宗皇帝初政,京师地震,南北多省迭遭旱涝灾害,吴守礼主动捐银20万两助赈,获褒奖,并实授南京光禄寺属官两员。他的长子时修赴任去了,第四子时佐未做官,他承继父业。“顾善任时,诸循海而煮,授计而出,转毂于齐楚燕赵者,所赢得过当”,成为业盐强宗。

第二次应在万历二十五年(1597)。其时,乾清、坤宁两宫,皇极、中极、建极三殿相继烧毁,援朝征倭战事尚未结束,西南地区烽火复起,朝廷急需用钱。吴时修、时佐、时俸兄弟率子侄辈再次输金30万,于是“一日而五中书之命下”。吴家领中书衔的有养京、养都、养春、继志、希元五人。其中养都是时修之子,养春是时佐之子。一日之内出了五个中书,这不仅对吴家,就是在本朝也称得上罕见的盛事了,一时间传为美谈。

300多年后,有人在整理这起冤案的史料时指出:吴家的两次捐纳,凸显出一种“耀富贪贵”的心态。虽然满足了一时的虚荣心,但“其欲免为世所嫉妒,魏忠贤所注目,殆不可矣。致祸之由,此亦或一端也”,把它看作是引发黄山案的原因之一。

其实,这种说法理由不够充分。第一,吴家之富有,在当时当地早已家喻户晓,并不是因为两次捐纳才显山露水的。第二,吴家的后一次捐纳,距黄山案发尚有近30年的漫长岁月,而此时魏忠贤人宫未满10年,还只是一个昏天黑地度日的小阉人,“逆贤日与(徐)应元、赵进教为嫖友,呼卢饮博,罔论昼夜”,根本没有时间关心外廷之事。他日后知悉吴养春其人则另有更直接的来源。

致祸之由

黄山案的真正原因有两个。

一是吴养春与胞弟吴养泽的构讼。吴养泽是时佐次子,太学生。析产时,吴养春分得了2400亩黄山山场地和淮扬、天津、仁和等处的盐务。吴养泽不甘心这些黄山山场地让吴养春一人独占,因此与兄长对簿公堂。这场官司的年月和经过,史无记载,其间的是非曲直也无从评说。其结果是万历四十四年(1616)前后,巡按直隶监察御史骆骎曾以吴家隐报黄山官税为由,拟将黄山山场地的一半没收人官,但上奏皇帝的题本一直留中未发。从司法程序上说,判决虽已形成文字,但未曾获得批复,手续并不完备。不久,吴养泽去世,他一手抚养长大的家仆吴荣起了黑心,不仅私吞了主人家产,还占有了主人小妾。吴养春便告到县衙,要求将吴荣置之重典。本以为此事已算了结。可是,他低估了这位对手。吴荣本非等闲之辈,当然懂得破财消灾的道理。果然,他很快获释出狱,潜逃于外。这就为黄山案留下了一条祸根。

二是吴养春与族人吴孔嘉的恩怨。吴孔嘉,字元会,号天石,也有称文石者,万历十六年(1588)生于歙县溪南村。这一宗支在宋元间曾经“派主宗盟,奕叶荣显”,后来虽渐式微,但仍经常参与族中事务。一次议事时,吴孔嘉的父亲与吴养春意见不一,“众辱之,文石之父因郁郁死”。俞正燮《癸已存稿》卷14《芦城评话叙录》也说:“其实,孑L嘉父以弱病死。”对年幼失怙的吴孔嘉。吴养春是照顾有加,从饮食起居、赡养母亲,到读书赶考,一应费用都由他供给。然而,令他始料未及的是,吴孔嘉还是把父亲之死归怨于他。成年后,吴孔嘉寄居黄山祥符寺发愤攻读,6年间竟在帐上写满了“死”字,借以渲泄内心的仇恨。

天启五年(1625),吴孔嘉题名金榜,举一甲第三名进士,授翰林院编修。翌年,即参与编修臭名昭著的《三朝要典》,由此巴结上了魏忠贤,成为他的义子。清华之地的尊荣,未能清除他内心的阴影。此时,他意识到报父仇的日子不会太远了。

变生意外

就在吴孔嘉高中探花的这一年,烧毁近30年的三殿重建工程终于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九月,刑科给事中霍维华提议采取黄山木材,供殿工使用。吴养春听说这个消息后大为不安,吩咐家人吴文节持亲笔书信一封,赶赴京师疏通关节,以期打消采办黄山木材的旨意。

吴文节于次年三月二十日来到天津,因吴家派驻天津作盐的吴逢元、方中凡都回徽州去了,便让留守在此的吴君实取了3万两本金,随同他进京,下榻于箔子街吴蹇叔寓所,由吴蹇叔、程梦庚、许应章、许应荐、茅培等人拿着这笔银两四处打点。程梦庚是监生,在京师熟人较多,居然活动到了内阁首辅冯铨府中。

百忙之中,吴文节未曾忘记去拜访族中新贵吴孔嘉,可万万没有想到会在那里遇上寻找多年不见形迹的吴荣!他顿时血脉贲张。紧抓着吴荣要去见官,只是碍于吴孔嘉的面子才不得不作罢。临走还恨声不已。吴荣这些年来行踪飘忽,居无定所,前不久听说吴孔嘉已成为京师有头有脸的人物,才来投靠他的。当夜,吴荣以见证人的身份绘声绘色地讲述吴养春“杀死”吴孔嘉父亲的那段往事,借以激发他埋藏心底的旧恨。第二天,吴孔嘉果真去诉求于阉父魏忠贤,恳请为自己作主。这对大权在握的魏忠贤来说,无疑是区区小事。他笑着安慰道:“吾得财,汝复憾,吾义儿固孝子也!汝使吴荣来,吾为杀文节。”

闰六月初一日,魏忠贤具疏题奏,称徽州小民吴荣到东厂状告吴养春,随差旗尉王应元等将在京吴君实、吴蹇叔、程梦庚、许应章、许应荐、茅培等人拘押在镇抚司狱。现供认:一、“吴养春家资巨万,交结缙绅,霸占黄山,盗卖木植。近闻黄山取木之旨,挟资打点,希求停侵”。二、私创崇文书院,不遵旨拆毁,“巧立名色”,“招聚朋党”;三、“有弟吴养泽,因家财不均具告抚按成仇,养春父子将亲弟弟养泽谋死,后将七岁孤子嗣鹏鸩死,希图鲸吞”。对“为恶多端”的吴养春等徽州府涉案人犯,他请旨刻日前往缉拿,被他玩弄于股掌的熹宗皇帝应允了。

七月间,吴养春、吴继序、吴继武父子,及

吴用誉、吴邦宰、汪时胤、吴逢元、方中凡8名钦犯坐上槛车,在锦衣卫千户王莅民所率缇骑的押送下抵达京师。吴养春顾不上道途劳顿,带着“就逮时卖数万金,随王莅民至田尔耕家,张筵剧饮,意图续命”。他以为这些馈遗已有足够的份量使天平向自己倾斜。然而往昔屡试不爽的经验在这位掌锦衣卫事的左都督、魏忠贤的“大儿”田尔耕身上全然失效了。他仍被拖进了镇抚司狱。

经过几次严刑拷问,当堂质对,到九月间,此案就审结了。坐“吴养春赃银六十余万两”,“程梦庚等赃银十三万六千两”,“其山场木植银三十余万两,工部即差官会同抚按估计变价解进,以助大工”。吴养春父子都未能听到这一判决。由于经受不住镇抚司的非人折磨,当理刑官还没有来得及从《大明律》中找到可供比照的律例为其量刑时,父子三人就已命归黄泉了。为平息议论,阉党徒众将吴养春列入了东林党人黑名册《盗柄东林夥》和《东林同志录》。后者还特地在他名下注上了“东林府库”几字,把他编造成一个专门为东林党提供经济支持的幕后人物。就这样,黄山案变成了事关东林党禁的政治大案,吴养春是死有余辜了。而魏忠贤以缉获有功,则得到了银两、钞币和荫叙弟侄的奖赏。

殃及徽扬

奉旨前往徽州追缴“赃银”,变卖黄山山场木植的是工部营缮司主事吕下问。这年十二月,他携带着妻妾家人30余口浩浩荡荡进驻这座富足的皖南府城。

然而,事情的进展很不顺利。

吴养春的父辈“派分五支”,自己这一代又有弟兄多人。祖父吴守礼积聚起来的家业,几经分割,到吴养春手中已非外界传闻的那般殷实了。他那幢号称“十二楼”的宅第,加上盐价典本远不足60万之数。从他留在原籍的两个儿子继阶、继节处也只追得五六千两银子。吕下问有些按捺不住了。他先把目光盯上吴氏族党亲友,继而又扩大到通邑富民商户,甚至波及到岩寺镇,向他们派赃强卖,还私闯内宅,非法拘人,用苛刑催逼,闹得怨声载道。徽州知府石万程因无法履行守护地方之责,自劾求罢,又候旨不下,便怀着愧疚的心情弃官当和尚去了。

天启七年(1627)三月初一日,一场反对吕下问放纵衙役,逼辱妇女的民变爆发了。来自歙县、岩寺的万余士民打着“杀吕安民”的旗号冲击监察院公署,砸门而入,举火焚烧吕下问居住的那座新建楼房,打死两名妄图阻挠的衙役,焚毁其尸。吕下问仅与贴身家人仓皇逃窜,“夜奔二百里至绩溪,投空府中,蹲伏梁上者累日”。他的妻妾们翻越后院矮墙,避难于同知署中。愤怒的人群在歙县知县倪元珙的好言劝谕下才慢慢散去。

丢尽脸面的吕下问不能再在徽州立足了。四月初二日,朝廷在接到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杨春茂关于这一事件的奏报后,又将正在扬州追赃的许志吉调去接替吕下问。

许志吉是徽州府歙县本地人,万历朝文渊阁大学士许国之孙,以祖荫历大理寺寺正。他在扬州不足一月,已多次传唤众商户到堂,两厢盛列刑具,手持伪造的黄封册籍,“厉声称说魏上公钦定各各赃数”,妄加指派。众商户不堪忍受,几致罢市。这次调任刚好使他从行将失控的危局中体面地脱身。不仅如此,还实现了他“衣锦还乡”的多年梦想。为在乡人面前炫耀自己的权势和能耐,许志吉处处以肩负圣命的上官自居,趾高气扬,并不惜使出比前任更为肆虐的手段,“罗织巨室,不避戚党,徽人切齿”。他的儿子许鸣皋、仆人林子章也乘机纳贿勒索,鱼肉乡里。

正当遭遇雪上加霜的徽州士民准备再度联袂驱暴的时候,形势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平反昭雪

这一年的八月,熹宗皇帝驾崩,其弟信王朱由检承继大统。他果断地剪除了元凶巨恶魏忠贤,惨死多命的黄山案遂告结束。吴养春恢复了原官,发还了家产,但他父子三人早已杖毙诏狱,妻子汪氏也自缢身亡。其余涉案的十二人中,惟吴用誉、吴逢元、吴邦宰三人劫后余生,得以重返故里。这起冤狱的责任者则受到了应有的惩处。许志吉于十二月从徽州撤回,即交由抚按提问正罪,追缴其父子主仆所得的赃款助饷。接着,又与吕下问、吴孔嘉相继革职为民。到了崇祯二年(1629)三月,“诏刊布中外”的钦定《逆案》,分七等定罪。三人又俱列名其中。许志吉人第三等“交结近侍”,案由为:黄山一案“矫旨派赃,附逆流毒”,依律“斩,秋后处决”。吴孔嘉人第六等“交结近侍又次等”,案由为:“登第即工通内,黄山惨杀多人”,依律“减二等,坐徒三年,纳赎为民”。吕下问因“黄山一案,同许志吉激成徽州民变”而补人“逆案漏网”,视同“赞导,从重拟罪”。吴孔嘉回到歙县后,居住在曲水园,长年闭户不出。于清康熙六年(1667)死去,终年80岁。至于那个恶仆吴荣,到东厂出首后,又不敢与吴养春照面,悄然离开了吴孔嘉。曾任黄山案案发地父母官的倪元珙和曾“查吴荣原供之案,魏珰罗织之疏”,并“进诸人证于庭,面为查勘”的扬州府推官王征,不约而同地奏请缉捕吴荣归案,绳之以法。但迟迟不见下文。王征并没有放弃。不久,他终于打探到吴荣藏身于直隶顺德府邢台县一个缙绅家中,立刻派出两位干练差役,将吴荣秘密锁拿回扬州,亲自提审。吴荣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王征唯恐节外生枝,连夜起草了一份题为《擒解叛奴吴荣一案》的报告。谁知还是晚了一步!这份拟呈抚按的报告尚未送出,速解吴荣来京的刑部揭帖已到。他不由得感慨系之,无奈地叹息道:“若是吴荣者,神通亦可为广大矣!”

后吴荣不知所终。

(作者单位:无锡市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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