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双元制模式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2009-09-22陈刚
陈 刚
摘要: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不只意味着两种不同的教育组织形式和两个办学地点的紧密联系,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的协调和统一才是“双元”的实质。介绍了德国双元制模式的三个层面,德国职业教育经验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有着很好的启示作用。
关键词:德国;职业教育;双元制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2-0200-02
二战以后德国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这与德国先进的职业教育模式是密不可分的。双元制职教模式对德国劳动者的高素质、产品高质量,以及德国在国际上的持久竞争力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不只意昧着两种不同的教育组织形式和两个办学地点的紧密联系,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的协调和统一才是“双元”的实质。在德国人看来,“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缺点与其优点一样突出。目前,德国正在展开完善“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新变革,变革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突出企业在教育培训中的地位和作用。
1德国双元制模式有三个层面
1.1思想层面
德国教育专家胡勃先生认为:“德国的职业教育体系与其称它为一种教育制度,不如称它为一种‘思想,是一种注重实践、技能为未来工作而学习的思想”。这是对双元制指导思想较为精辟的概括,其表达了双元制的思想基础是什么,它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标。这一思想层面的二个重点在于“注重实践、技能”和“为未来工作”,即双元制强调的是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双元制强调的是就业和直接通向生产岗位为未来而工作的一种教育,而不是其他什么“基础教育”和“晋升教育”,在这一思想层面的指导下,德国双元制职教体系无论教育和实践训练时间的分配,还是培训的运行机制;无论是课程目标制定,还是课程方案的描述;教学方法的运用等都体现出强烈的实用性、综合性、岗位性、技能性等特征。这一思想层面为双元制宏观上的展开奠定了基础。
1.2机制层面
双元制是一种制度,其是国家立法双方遵循,校企合作、企业为主的一种办学制度。职业教育是一种具有强烈经济行为,企业行为的教育形式,没有企业的参与将是一种不成功的职业教育。德国政府为了保证职业教育的有效性,便进行职教立法,将职业教育变成校企合作,企业为主的教育体制,双方严格遵循《职业教育法》和《教育法》的规定,履行着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这种制度的保证下,企业均把职业教育作为“企业行为”来看待,企业内不仅有相应的生产岗位供学生生产实践,还有规范的培训车间供学生教学实践;不仅有完整的培训规划,还有充足的培训经费;不仅有合格的培训教师和带班师傅,还有相应的进修措施等等,这一切均使双元制的“机制层面”更为健全、更为完善,而使整个职教体系得以有效而顺利的开展。
1.3模式层面
德国双元制又是一种模式,是一种以能力为本位的课程模式。这种课程模式从总体上讲旨在培养学生将来在社会上的竞争和发展的能力,和在工作中具体的发现、分析、解决和总结问题的能力及其操作、应用、维护和维修能力,以及独立、协作、交往、自学等一系列关键能力的培养。德国双元制课程模式为达到“能力本位”的课程目标,具体体现在课程结构上的宽基础、课程内容的实用性、课程编排的综合性、课程实施上的双元性、课程比例上的实践性、教学方法上的先进性、课程管理上的开放性,以及课程评价上的实效性等,这一系列的有效措施为双元制能力本位的实现并为现代化企业培养适用人才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
2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的启示
德国的职业教育不同于一般的大学教育,大学教育重视理论学习,是学科体系,而职业教育更加具有针对性,重视学生的实践能力。“双元制”是由企业和相应的职业技术学校共同完成的职业教育,它具有严格的法律基础。联邦整体具有完善的职业教育法,明文规定接受“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学生不能直接进入大学,进大学必须获得许可证。各州在联邦职业教育法的基础上,根据各州经济结构特征和具体情况,又有相应的法规,对于职业教育,如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和学校,以及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关系都有明确的规定。联邦政府设有联邦职业教育所,州、地区也有相应的机构,机构中有企业和雇员双方的代表;“双元制”是由企业和相应的职业技术学校共同完成的职业教育,其主要特点一是能够满足企业的需要;二是以技能培训为主;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中起到很大作用,联邦的职业教育法规确定了行业协会的地位,所有企业都是相应行业协会的成员。企业在“双元制”的职业教育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行会中有一个职业教育考试委员会和由企业、雇员、教师代表组成的教育委员会,负责职业考试的相关事宜以及确定企业的培训资格。
在“双元制”教学中,学生分别在企业和学校接受教育。60%~70%的课程在企业中进行,如生产岗位、培训中心、跨企业培训中心;30%~40%的课程在职业学校进行。在不同的教学地点,教学形式与内容就有所不同。比如,在企业所遵循的法律基础是联邦职业教育法,在职业学校所遵循的就是各州制订的学校教育法。企业所执行的教学文件是职业培训条例,职业学校的教学文件就是各州制订的教学计划框架。企业的教学内容是技能以及与技能有关的能力培养,职业学校的则是理论与普通文化课。企业所采用的教材是联邦职业教育所编制的技能模块,职业学校所采用的是基础教材与专业教材,没有统一的教材要求,但教材非常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符合企业实际,贴近职业现实。企业的教育者是实训教师,由企业雇佣,经过职业培训,有2到5年的教学经验,学过教育学、心理学,没有犯罪前科。职业学校的教师,则必须是大学毕业生,经过录用考试,没有犯罪前科。在企业,学生的身份是学徒,并与企业签订合同,合同由行会管理,企业每月向行会交纳一定的费用。在学校,他们则是学生。考试的方式也不同,在企业,由行会组织进行技能考试;在学校,由行会管理进行理论考试。学习期满,企业向学徒颁发培训证书、技工考试合格职业资格证书。学校则颁发结业证书。学生在企业的学习费用由企业负担,在学校的学习费用则由州政府支付。
3德国职业教育及其可借鉴的若干经验
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职前的职业教育,向即将参加工作的学生传授相应的职业知识、必需的职业技能与相应的经验;二是进修,主要为了适应新技术的变化而进行的短期培训;三是转岗,行业的更新与产业结构的调整,原有产业的从业人员面临新的职业选择,必须通过职业教育以适应新职业需求。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培养目标、教学方式和考试方式都围绕职业需要来进行。专业设置由各州根据实际需要,在职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职业教育的能力培养是以社会职业能力为本位的,以受教育者为中心,所以社会的需要会反馈为学生的需要,学生的需要又成为职业教育的出发点。“双元制”教育究其实质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岗前培训,教育各环节的实施都紧密围绕着企业的用人需求,增强了社会实用性,节约了教育资源的投入。它对中国的职业教育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