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形资产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
2009-09-19周其春赵莉娟等
周其春 赵莉娟等
摘要:1995年财政部发布无形资产准则,于2001年1月1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于2006年修改,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7年在上市公司全面执行,2008年在国有企业执行,2009年所有企业执行。新旧会计准则在无形资产确认、计量、摊销和披露等方面的规定不尽相同,本文对此进行了比较和分析。
关键词:无形资产比较确认摊销披露
1对无形资产的认识
无形资产指企业长期控制或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对生产经营与服务持续发挥作用并能带来经济利益的一切经济资源。企业无形资产的构成种类繁多。目前,美国资产评估公司所涉及的企业无形资产已达数10种,我国国内对无形资产的认识和划分仍未统一。
笔者对企业的无形资产的分类:①商誉。包括对企业有利的各种商业关系:与其它企业间、与金融机构间、与顾客间的各种关系,以及企业内部的干群关系;②工业产权。指企业从事产品制造、销售的特定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企业独有的非专利技术及其它高新技术成果:③版权。包括科学研究、文学艺术诸方面的著述和创作所依法具有的各种权利:④土地使用权。包括企业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租用期限等;⑤通过认证的资格。旨有助于企业生产和销售的资格认证,包括ISO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杈、信用等级的评定等;⑥企业能力。包括企业的生产流程能力、营销渠道能力和文化能力;⑦其它。指企业具有的满足无形资产特征的其它经济资源,如企业的广告材料。
2无形资产的内涵比较
2.1无形资产的概念比较原准则中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分为可辨认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但不包括自创商誉,外购商誉按照无形资产核算,在一定年限内摊销。新准则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强调了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商誉因不符合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标准,被明确规定排除在无形资产准则之外。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而不用按照一定的年限每年进行摊销。
2.2基本特征比较无形资产主要具有如下特征:①不具有实物形态;②无形资产具有可辨认性;③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④企业持有的目的只是为了使用;⑤在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方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新准则中,增加了“可辨认性”的特征,“可辨认性”要求该非货币性资产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对不可辨认的不作为无形资产。
3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计量比较
旧准则规定“自行开发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旧准则中未明确研究与开发的含义,也未明确哪些支出项目属于研究开发的范围。
新准则的一个重要变动是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做了划分,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在符合准则规定的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应计入当期损益。研发支出无法明确分配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开发活动的成本。这突破了原准则中对于企业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研究与开发费用都是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而只有依法申请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才计入无形资产价值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企业提高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兼顾企业的长远利益。
4无形资产摊销的比较
无形资产摊销主要涉及无形资产成本、摊销开始月份、摊销方法、摊销年限、残值等因素。
4.1摊销年限的比较
4.1.1旧准则认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①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②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有效年限:③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与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4.1.2新准则中摊销区分了寿命的可确定和不可确定,对不可确定的不予摊销。认为:无形资产成本即为入账价值,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分期摊销。也就是说,无形资产摊销的开始月份为取得当月,摊销年限为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
①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不同于以前的估计,则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改变其摊销年限,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处理。②对于根据可获得的情况判断,无法合理估计其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应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③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摊销,但需要至少于每一会计期末进行减值测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应计提有关的减值准备。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应按照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并按照无形资产准则中关于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4.2摊销方法的比较新准则认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合理摊销,即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无法可靠确定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可见,新准则采用的摊销方法更灵活,不再局限于旧准则规定的直线法,更能反映摊销的经济实质。
5无形资产披露的比较
旧准则中,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信息:①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②各类无形资产当期期初和期末账面余额、变动情况及其原因:③当期确认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对土地使用权,除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披露外,还应披露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成本。
新准则与原准则相比,要求披露的内容增加了4项,分别为: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披露企业对于该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及判断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依据,如按照合同规定、法律规定或是其他方面的情况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估计其使用寿命的原因说明。②无形资产摊销方法;③用于担保的无形资产的有关情况。④当期进行当部研究开发项目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总额,并说明其中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及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金额。这种修订,充分体现了相关性原则,为利益相关者进行价值判断和相应决策提供了更多有用的会计信息。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3]于晓镭.新企业会计准则实务指南与讲解[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4]丁涛简述新旧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的不同之处财经纵横2006.09
[5]孙明浅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几个主要变化.经济问题探索.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