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的模糊语言
2009-09-19史媛娜
模糊语言在日常生活中比比皆是,例如,“昨天晚上我看了一场电影”。“白天”与“晚上”之间很难找到一条明确的分界线。但这些信息对于听者来说就已经足够了,如果非要换成精确语言来表达,“昨天十九点三十分我看了一场电影”,这样的表达方式反倒会让人听着别扭。再如,让你到会场上找一个人,如果告诉你要找的是一个高个子、大耳朵、身体胖胖的中年人,你比较好找;如果告诉你身材的准确高度、耳朵的准确长度,准确的体重和年龄,你反倒不容易找到。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模糊语言是指自然语言中存在的某些不精确、不固定的因素,这些因素致使自然语言具有模糊的性质。下面就生活中的语言的这种模糊性质进行讨论。
第一.模糊语言是言语交际的一种手段。
美国语言哲学家Grice提出“合作原则”,他指出为了保证会话的顺利进行,谈话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一些基本原则,他将这些原则概括为“合作原则”。根据Grice的这一理论,人们的言语交际总是互相合作的,谈话双方都希望能够互相理解,共同配合,以促成言语交际的成功,因此,他们总是遵守着某些合作的原则,以求实现这一愿望。1983年,Leech在他的《语用学原则》中提出了一个“礼貌原则”,作为对“合作原则”的补充。Leech提出的“礼貌原则”包含了六条准则,即:得体准则、宽宏准则、赞誉准则、谦虚准则、一致准则和同情准则。在言语交际的过程中,为了遵守“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人们有时不得不采用模糊语言。模糊语言具有劝说效果,使语言礼貌,可以缓和气氛以使谈话进行下去,也可以自我保护等。当说话者要表达一些可能对听话者造成面子威胁或者无礼的信息时,经常会选用模糊语言。在交际中,礼貌、谦虚、谨慎是不可少的,它能创造一种和谐的气氛,避免或减少语言的刺激性,使语言委婉动听。
第二.大众传播媒体中的模糊语言。
报纸、杂志、电影、广播电视等是大众传播的主要媒体,大众传播媒体在进行大众宣传、教育、娱乐等方面起重要作用,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大众的思想、工作及生活等诸方面有着深刻影响。传播的过程,简单说,是传播者把要传递的信息,通过一定的媒介或渠道,传递给接收者(即受众)。在大众的社会生活中,传播是无处不在的。而在当代传媒世界和大众生活中,语言(包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无疑是最普遍使用的方式。
单单从广告角度来说,传媒在表述的过程中大量运用了模糊语言。模糊词语的外延不确定给旅游广告商提供了可以发挥的空间,可以更好地宣传自己的产品,留给顾客以想象的余地,从而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广告语中正是大量地运用模糊语言来达到既定目的的。例如,某旅游景点的广告词,“五彩缤纷××游;你给我一天,我给你一个世界”。这则广告中,广告商为了迎合顾客想得到精确信息的心理需求,使用看似精确其实很模糊的数词来表达某些概念,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一说到新闻,人们就会很自然地认为模糊语言就是新闻真实性的对立面,在新闻报道中是站不住脚的。模糊语言一旦出现在新闻中,按常理来说,这无疑是对新闻生命的一种谋杀,但模糊作为人类自然语言的内在属性,普遍存在于各种文体中,当然新闻也不例外。新闻报道的模糊性主要体现在模糊词的运用上。随意翻看报纸,我们就会发现各类模糊字眼在新闻报道中并不少见。“有关专家、基本上、更加、偏重、有关方面、不久前、立即、多方”,这些都是在新闻中经常出现的模糊词语。使用正确有助于新闻事实、事件的准确表达,反之,不能将其在新闻事实、事件和新闻体例的某要素中正确使用,就会导致新闻失真。另外,对具有保密要求的新闻事实的报道,必须采用模糊语言表述。比如:军队报道中涉及部队的番号、编制、住址、武器装备数量等都属于保密范畴,一般都采用约定俗成的格式化的模糊语言表述。
总之,语言的模糊性是普遍存在的,我们的日常生活需要模糊语言。
史媛娜,女,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文科学系中文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