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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职十年遭辞退,没准一退天地阔

2009-09-18屈拙讷

师道 2009年7期
关键词:来宾市优秀人才村官

屈拙讷

1999年,广西出台有关文件:选拔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村级组织工作。336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因此被选拔到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挂职任“村官”。然而十年过后,他们中的201人却不得不面临被解聘辞退的尴尬。期间,13名选拔生不满个人处境,还曾因上访被强制进行法制培训。

我们无需详细回顾中组部等部门1999年下发的“鼓励大专学历以上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农村基层工作”的67号文件精神,也无需详细比对同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下发的《关于选拔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村级组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实际上,有几个关键点大家应该清楚无误:一是这些选拔生是挂职而非任职。说明白点,是不带编制的非正式工作。二是“纳入干部管理”并不等于就是正式干部。三是“可择优录用到政府机关工作,甚至被提拔为乡镇领导”,只是一种可能,一种努力方向,一种“诱惑手段”,并非“一定、必须”。四是“优先获得事业单位编制”并非是绝对优先。

须知,在有正式工作都可以失业、下岗的情况下,挂职期满后“穷途末路”实属正常情况。我想,不管是国家还是自治区,当初鼓励选拔生去基层,“号召”并不等于包办。如果是优秀人才,相信十年时间早已锋芒毕露,脱颖而出。如果十年之后还为不能续约而心烦头疼,还为工作没有着落而心虚发慌,这还是一个“优秀人才”的表现吗?

这件事看上去很尴尬,但在社会竞争激烈、一岗难求的残酷现实面前仍属正常。我想奉劝那些想不通的选拔生:尴尬可以理解,但却不必干戈。说文雅些,天无绝人之路,是金子总会发光;说通俗些,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与其在“村官”的位子上苦苦挣扎而不被重用、认可,何不趁年青潇洒转身,另谋出路?与其在这里纠缠浪费时间,何不正视、接受现实,另起炉灶?其实,生活中不公平、不合理的事太多了,想不通可以慢慢想,但千万不要走极端,在一棵树上吊死。当务之急还是要平心静气,充实并发掘自己的特长,积极开创人生的职场第二春,没准这一“退”还真的是海阔天空,闯出了一番天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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