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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赖昌星说:好自为之

2009-09-15丁果

博客天下 2009年20期
关键词:赖昌星加拿大

■文 / 丁果

我对赖昌星说:好自为之

■文 / 丁果

■http://www.gcpnews.com/viewer.php?aid=34160&cid=1063&pid=1

赖昌星虽然没什么文化,但他远比许多文化人知道如何对付媒体,如何对付采访。他知道什么样的表达,可以上头条,让舆论来为自己“漂白”。

国家大事

2月4日,据加拿大《环球华报》等媒体证实,潜逃加拿大的中国“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获得加拿大移民部工作许可。此前,因厦门远华走私大案,他已逃亡加拿大近10年。拥有工作签证后,赖昌星只要每月上交54加元的保险,就可获得全面的医疗保障。同时,他也可以全天24小时离开住所,有了更大的自由空间。

人民记忆

赖昌星获得加拿大临时工作签证,再次惊动世界媒体。

因为人们猜想,这是不是官司缠身10年,导致加中两国关系不断摩擦的罕见走私嫌犯赖昌星逃出生天的一个信号?

我再次面对面采访了赖昌星。这个采访历时好几个小时,换了好几个场景,是此次工作签证风波后,全球首次对赖昌星的深入访谈。他还是招牌式地戴着一顶帽子,也是老一套地奉承我:是你丁果,我才接受长时间访谈。毕竟,赖昌星潜逃加拿大10年,我是目前“硕果仅存”的、只是从新闻媒体角度追踪采访他的记者。

我曾经在之前一篇采访文章的开头,写过这样一段话:

我和远华走私案头号嫌疑犯赖昌星之间,只隔着一个玻璃桌,桌上是他倒的两杯清茶。

当他倒茶的时候,我想象远华红极一时的时候,他在那座闻名遐迩、如今已经被拍卖掉的红楼里,被人簇拥着招待八方来宾,哪里用得着如今这般谦恭地让座倒茶?不过,再把时光往前回溯,一个靠捡垃圾起家的赖昌星,如果没有时势的推波助澜,又哪会有之后人生的大起大落?性格决定成败,素质决定大局。乱世出枭雄,但是如今的时代,是法制规范的时代,枭雄如果不入正途,那就难以翻腾长久,最终会沦为“贼子”,赖昌星是否这样的人物,历史自会论断。

如今,我又与他对面相遇。

赖昌星的一个朋友,也是曾经投资界呼风唤雨的大亨对我说,赖昌星这个人读书不多,却悟性很高。这样的评价,或许在江湖上有一定的道理,但讽刺的是,赖昌星的存亡,目前则端赖加拿大死板而不无是处的体制规范,赖昌星的江湖气派不上任何用场,所以他的诉说,都是“政治正确”的体制内用语。

显然,与上次遣返风声颇紧时的采访不同,一张临时的工作签证,给赖昌星带来了相当轻松的“好”感觉,这从他的神色和语气中可以清楚看到。

此前一段时间,正值国内的歌唱家董文华在蛰居十年后复出,从而引发了媒体的大幅报道。对此,赖昌星主动开口回应了外界对其“跟董文华的关系一度被传得纷纷扬扬,内情到底如何”的疑问。

他说,“我自己没有文化,怎么可能跟董文华有什么关系(赖停顿一下,言下之意,是双方地位背景太悬殊,不可能有深入关系)?不过,我也承认,和董文华确实是好朋友。跟她交往四五年,感到彼此合得来做朋友,没有坏心。仅此而已。那时候‘远华’有些项目开张,邀请她来演出,给她报酬,她都不要,因为是朋友帮忙。她甚至曾经问过我,做生意周转急需钱的时候,她可以帮忙。”

2006年6月,赖昌星在温哥华出庭

他还为董辩解说,“我觉得舆论对董文华不公平”,“外边的传言太离谱下流,我跟她是一种患难时可以彼此关心帮助的朋友”,“虽然我不认为董文华再次出台,就是政府对我立场的改变,但对她总是一件好事情”,“我当然为她高兴,但不会托人带口信,免得再给她添麻烦”。

赖昌星确实没有文化,但他远远比许多文化人知道如何对付媒体,如何对付采访,知道什么样的表达,可以上媒体的头条,让舆论来为自己“漂白”。

这不是悟性,而是一种冒险家在经历危险时保护自己的本能,他有“卓越”的本能反应,这或许是他发迹的一个原因。

他说他没有钱,你信吗?在采访中,他自己也发生了矛盾,不过,我不必去争论,读者一猜就清楚。

他说,他最钟意地瓜稀饭咸鱼,我相信。但这不是他刻意保持发迹前的“农家本色”,也不同于李嘉诚吃三明治,而是他固执性格的体现。赖昌星绝对是好吃之人,他现在的一个家中,放着多口大锅,烹饪不停,招待八方来客,用一个朋友的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门下食客三百,陪他消磨无聊的时光,而这并不犯法。

赖昌星绝对不会把这些透露给媒体,他一贯说的是,我自由了,要做一个农夫。媒体标题一出,就博得了加拿大纯朴百姓的同情。在加拿大这样的国家,说是司法独立,但民意舆论的走向很重要,法官是顺着民意走的。

赖昌星是一个“赌徒”,不轻易放弃,他不可能成为被美国遣返回中国的余振东(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因挪用4.8亿美金而于2001年10月潜逃美国。2005年4月被美国警方转给中国,后被判刑12年,迄今在押)。

他会为他的生存,做每一步的努力。这或许是他的律师教他的。没有人怀疑,赖昌星官司能打到今天,除了钱以外,他还是找到了一个专门跟中国过不去的“好律师”马塔斯,这个被加拿大法律界称为第一块招牌的人权律师,刚刚在去年底的加拿大总督年度授勋中,获得加拿大最高的市民荣誉—加拿大勋章。

有意思的是,在中国家喻户晓的“大山”,也是同年度的得奖者。马塔斯的得奖,对赖昌星的官司来说,当然是利多。

“远华案”在国内已经“盖棺论定”,但主犯赖昌星逃到被某些媒体誉为是“犯罪者天堂”的加拿大。我曾经这样描述赖昌星选择的逃亡之地:这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是美国的近邻,但也是西方七强的一员,这是一个富裕的国家,也是一个温和平静的国家。在历史上,美国独立战争的时候,那批对英国王室怀有忠诚的保守人士,带着他们的黑奴,辗转逃到加拿大。因此,这个国家对逃亡者,会有一种本能的“同情”,而且常常是是非不分的“同情”。

再加上地大物博人稀,也颇有来者不拒的“慷慨”。有时候,传统就是与现代的法制格格不入,形成“悖论”。

赖昌星说要赚钱交税,这也是说给加拿大人听的,说给加拿大媒体听的。守法纳税,在加拿大就是良民的标准。而赖昌星一生最大的“遗产”就是走私逃税,这是否有点反讽?在全球化的时代,赖昌星要说服全世界:逃中国的税是好的,这恐怕不容易。如果中国改口,说就用罚款补税来惩罚赖昌星,赖昌星会付吗?他付得起吗?

就我所知,今天的加拿大保守党政府,很想把赖昌星、高山等驱逐出境,以脱掉包庇罪犯天堂的“帽子”。2006年那一次遣返,还差点真的成功。我相信赖昌星说的,他事前不知道,还以为末日来临,结果冒死撞柱,搞得很狼狈,至今羞于提起。因此,工作签证到手,并非等于赖案终审,广大群众可以慢一点“义愤填膺”,谴责加拿大,还是等待司法程序走完再说。

不过,采访赖昌星,我体会最深的是,中加关系,不应该再将此人作为政治经贸交往的筹码,而是要从更大的格局出发,拓展友谊,比如旅游目的地的协议,可以搞得快一点,不然双方都有损失。中加两国,有白求恩,有大山,赖昌星算得了什么?

不过,话又说回来,因为要处理赖昌星遣返案,中国知道了那些司法程序,那些呈堂证据,需要与西方国家,尤其是加拿大这样刻板却又宽容得让人觉得有点迂的国家接轨,这是赖案的意外收获,对中国的司法改革是有好处的。

而加拿大也可能知道,像中国这样人口众多的国家,要照搬加拿大的司法程序,恐怕不需要金融危机,早就破产了。

赖昌星还是需要等待,从人道主义出发,他拿到工作签证,高兴一下,人们不必愤怒。一个死刑犯,临走时,还要给他吃饱喝足,何况赖昌星。在等待最终命运来临之前,可以缓一口气,做点工作分分心,那就随他去吧。结束采访时,我对赖说:好自为之。

赖昌星在加拿大到处找工作

赖昌星在加拿大的住宅内景

赖昌星在加拿大的住宅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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