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阳光曲”
2009-09-14赵海远春兰
赵海远 春 兰
走进大余县审计局,五层高的办公大楼显得朴实而不失庄严,简约又不失现代,处处透出一股正义之气,和谐之风。进入办公室,镌刻着“全市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县直单位工作考评先进单位”、“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字样的奖牌琳琅满目。近年来,该局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工作质量,形成了干事创业、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审计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铁面无私”的经济卫士在真诚服务中流露“无限柔情”,谱写了一曲阳光审计的动人乐章。
强化监督忠诚履职
勇于探索、勇于实践,多年来大余县审计局实现了自身的不断发展、不断深化,为大余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凭着出色的工作赢得了县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信赖和支持。
在审计业务中,该局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加大审计执法力度、提高工作质量、创造一流业绩作为工作目标,认真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国有资产流失和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审计业务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四年多来,该县审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159个,查出违规金额3 425万元,为县财政增收节支1 828万元,查处“小金库”、账外账58个,涉及金额1 651万元,查出“三乱”行为25起,涉及金额328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41个,送审金额3 060万元,核减金额410万元;提出审计建议95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事项8件,已被纪律处分12人。大余审计人辛勤的汗水铸就了骄人的业绩,该局连续四年被赣州市审计局评为“全市审计工作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综合考核先进单位”;2005年、2006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省审计厅评为“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两个审计项目被省审计厅评为“优秀项目三等奖”。
依法审计亮点频呈
全面履行职责,服务地方经济。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审计任务,仅在去年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16个审计项目中,为县财政节省资金306.86万元,更为政府建设提供了全面、稳定而有效的监督保障服务。大余审计人对审计业务不懈努力、甘于奉献和付出,换来了丰硕成果:在对某公司开发建设该县新城镇农贸市场项目前期投资的审计调查中,审计人员不辞辛苦多次到现场勘测土方回填工程量,核减该项工程量9 393立方米,在已审核确认工程投资额的基础上,再核减该项目工程前期投资额159万元;对县城钨都广场的审核,在有关单位已核减工程价款40.92万元的基础上,再核减工程价款5.76万元;在对县城陶园城房地产开发项目征地拆迁补偿以及市政工程资金投入情况的核查中,严格按照合同条款,逐条逐项进行核查,为县财政增收节支70.87万元。
经济责任审计健康发展。该局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注重抓大案要案的突破,四年多来查处了一系列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涉案金额都在10万元以上,其中某局一案涉及金额高达200多万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案人员9人。在对原某小学校长离任审计中发现,该小学通过虚列支出、资金返还等形式将资金转到账外,私设“小金库”、账外账4个,涉及金额176.14万元;将单位资金转入个人储蓄账户,公款私存50.3万元;部分支出超范围、超标准、乱支滥用;虚报预算拨款,多获取财政拨款“吃空饷”78.68万元等情况。该局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案人员3人,涉及金额318万元,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对3人立案侦查,追究其责任。
协助办案成效明显。在联合有关部门查办案件中,该局积极协作配合,不推诿、不失职与渎职,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审计成果的充分运用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去年,该局协调配合执法执纪机关,查处了某局两年内将出售安置房及办证费存入个人存折,公款私存金额达236.27万元;2005年至2006年截留资产处置收入私设“小金库”计68.7万元;低价和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合伙私分办证费用约3.82万元。
投资审计稳步推进。该局在协助县财政局、国资局对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贷款资金使用及梅关景区旅游开发工程情况进行清理时,不仅摸清了贷款资金的资金流向、理顺了景区开发工程项目资产负债情况,而且还审核出应扣减财政拨款2.45万元;在协助县财政局、教育局、国资局对梅国中学资产清查过程中,核实了资金来源,查实了资产存量,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效益审计大胆实践。在审计方式上,以专项审计调查为主;在审计内容上,以揭示查处损失浪费为主;在审计目标上,以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深化改革和提高管理水平为主。去年该局共完成效益审计项目45个,审计后增收节支82万元,审计后避免损失629万元,审计提出建议32条,被采纳的审计建议20条。
文明审计构建和谐
构筑防线,注重廉洁自律。廉洁是公正的基础和前提,该局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注重审计队伍廉洁自律。从教育入手,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纪党规、政纪法规和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使全局党员干部和职工时刻警醒,自我约束,不触碰“高压线”;从防范入手,该局建立健全了一系列预防腐败的工作制度:制定了反腐倡廉工作意见,重申了审计工作人员廉洁从审“八不准”规定,健全了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从监督入手,该局着力打造“阳光政务”,推行政务公开,该局将单位领导分工、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审计工作的程序、审计工作的纪律等,通过公开栏和政府网向社会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这些措施的实施,促使全局党员干部职工都能够做到廉洁从审,树立了审计干部队伍在全县干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学习创新,提升队伍素质。“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这个充满激情的口号不仅是大余县审计局开展“五比五赛”活动的主题,也被各被审计单位广为熟悉。“五比五赛”活动一是比学习,赛水平;二是比技能,赛贡献;三是比作风,赛质量;四是比勤奋,赛敬业;五是比清廉,赛形象。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去年年初该局先后出台了《大余县审计局2008年宣传、信息、调研工作方案》、《大余县审计局机关工作、学习制度》和《大余县审计局关于开展“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比严谨细致作风、评精品优秀项目、赛水平技能贡献”活动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
全面“洗礼”,塑造文明形象。文明不是来自一朝一夕,它的生成是一个渐进的沉淀过程,必须有浓厚的文化底蕴。该局多年以来坚持不懈组织开展文明审计活动,使审计人在活动中经受全面“洗礼”,夯实了创建文明机关的根基,丰富了文明审计的内涵。首先成立了文明审计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为开展文明审计活动营造了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局办公室还建立起重大审计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审计法》、《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审计机关文明礼仪公约》和《大余县审计局审计人员行为规范》,积极构建完善、管用、有效的审计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做到依法审计与文明审计同行,寓服务于监督中。三年来,大余县审计局被授予“赣州市第五届文明单位”等称号,审计文明形象已经成为庾岭大地上一道亮丽的风景。
(作者单位:大余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