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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影视化

2009-09-11

声屏世界 2009年7期
关键词:文学作品影视作家

郭 平 郭 婷

大众文化的形成造就了大众传媒时代激烈竞争的态势,在这样的环境中,一向优雅的文学似乎搭不上这列高速的“新干线”。文学形式、内容的僵化,它的非通俗易懂性让拥有海量信息选择的受众毫不在意。被边缘化的文学究竟该何去何从?是继续维持清高的形象,还是有所突破?在现实面前,文学选择了创新、嬗变、发展,文学协同影视,以文学影视化的全新姿态步入了大众传媒时代的传播新格局之中,开一代传播媒介新潮流。

文学影视化:文学与媒介冲突的产物

从工具论角度来看,媒介是文学的语言与意义得以传播的物质形态及渠道,包括口头传播、文字、电子和网络等传播类型。在今天,文学的常见体裁如诗歌、小说、散文、报告文学等都需要以特定的物质媒介如书籍、报纸、杂志等传送,而文学的一些交叉形态,如戏剧文学、影视文学和网络文学等则分别是用影视、网络等媒介传达的。随着媒体力量的强大,传媒开始从各个方面发出自己的声音,并逐渐改变了与文学的关系格局。技术的发达使媒体得以改造文学,大众传媒成为文化空间里占据主导地位的结构性力量。换句话说,在文学创作中,传媒不仅影响到文学的传播途径、传播方式,而且影响到文学的思想意识、审美趣味、语言工具等,深深潜入到创作者、读者和批评家的思维和意识中,改变了文学创作和接受的视野。传媒不仅在有形和无形中影响着文学的产生,更为关键的是它对文学的干预。电视网络的异军突起并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向前发展,在为文学提供新的传播方式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了文学的表现空间,塑造出新的文学形态。正如金元浦先生分析的那样:“今天,电子媒介引起的传媒革命,又一次引起了文学自身的变革。文学面临着又一次越界、扩容与转向。一大批新型的文学样式如电影文学、电视文学、网络文学甚至广告文学,一大批边缘文体如大众流行文学、通俗歌曲(歌词)艺术、各种休闲文化艺术方式,都已进入文学研究的视野,由文学而及文化,更多的新兴文化艺术样式被创造出来,成为今日文学关注和研究的对象。正是这些文学新的生命力。”①媒体对文学的影响再也不是单单局限于流通领域,而是囊括了作品从生产消费接受到评论的全过程。尤其是“文化产业”形成后,媒体逐渐成为文学产业链条上的一环,这就意味着媒体已经进入文学生产内部。一种力量从外部的渗透到内部的延伸其变化是不言而喻的,这种介入必然打破传统文学的发展轨迹,促使其在断裂中生成新的形态。当人们以创新思维去对待影视与文学这对大众传媒发展的老冤家时,它们的联姻,形成了电视界著名的“文学影视化”现象,文学影视化带给当下几乎所有通俗文学以及大部分精英文学的巨大冲击力。我们对文学思考的重心必然是文学向影视靠拢,是作家在新的历史语境中找回话语权势在必行的选择?是文学向影视卸甲投降,在孤岛上完成“西西弗斯式”的徒劳无功,②为普罗米修斯的火种加薪?这恐怕是所有缪斯之信徒、文学之膜拜者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电影电视的历史就是从各种艺术门类中脱颖而出并逐步获得独立性的历史,其中在文学中接受的滋养尤为丰富,尤其是20世纪中叶以来,影响更甚。近几年,我国大量出产的影视作品中约40%是根据文学文本改编的。文学与电影电视的联姻,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已成为一种维系文学生存、避免读者流失的特殊方式,文学不再独立成阵,我们时时可在电视电影上看到文学优雅而时尚的身影,而影视也通过吸收文学养分发展壮大。从这个意义上说,影视与文学相辅相成,他们都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妥协、改变,才能最终实现共同满足社会大众的审美需要。

影视的文学出身

早在20世纪20年代起中国银幕就向文学作品取材。二十年代一部部鸳鸯蝴蝶派小说纳入电影改编范畴,五六十年代的电影《祝福》《林家铺子》《青春之歌》《林海雪原》《红岩》等均是从中国现当代文学取材的。在中国文坛“各领风骚三五年”的文学思潮期,影坛也相应出现了“伤痕”电影、反思电影、改革电影、寻根电影,实现了电影对文学资源的共享。八九十年代在国际电影节上频频获奖的《红高粱》《大红灯笼高高挂》《活着》《一个和八个》均为改编作品。历届“金鸡奖”的获奖作品也是一个有利的佐证,《被爱情遗忘的角落》《人到中年》《骆驼祥子》《红衣少女》《老井》《秋菊打官司》《凤凰琴》等都是文学改编的作品。

除了电影,电视对中国当代文学的取材也不遗余力,从纯文学的《蹉跎岁月》《雷雨》《家春秋》《四世同堂》《我这一辈子》到雅俗共赏的《金粉世家》《半生缘》,从琼瑶的言情到金庸的武侠,电视剧改编文学作品的风潮风起云涌,此起彼伏,而改编作品名列前茅的收视率更可以体现影视与文学联姻的实力。不论是《还珠格格》的火爆荧屏,还是《京华烟云》的众口难调,褒贬不一,亦或《雍正王朝》的专家、看客一致好评,这些成功的电视剧都是改编自早已出版的文学作品。文学影视化还可以为研究时下电视剧题材的开放性和雷同性提供丰富的机会,借此来审视热播电视剧对文学题材变迁的影响。

被誉为“最成功的商业作家”——海岩凭借《永不瞑目》《便衣警察》《一场风花雪月的事》《玉观音》《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你的生命如此多情》等六部小说成功影视化,不仅让海岩的写作实力得到了舆论的认可,还为海岩赚得亿万身家,而热播这些电视剧的电视台也是名利双收;石钟山的《父亲进城》改编成经典军旅题材剧《激情燃烧的岁月》,从此开军旅题材热播之先河;二月河的《雍正王朝》《康熙大帝》成功的奠定了清宫辫子戏甚至是古装宫廷剧在电视剧中大牌的地位;张成功的《黑洞》《黑雾》《黑冰》让坐在冷板凳上的反腐题材开始升温;池莉的《来来往往》《小姐,你早》《生活秀》更是市井题材中炙手可热的代表。为了符合影视播出的需要,虽然这些文学作品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编,但是它却为面向大众读者的通俗文学开辟了大有可为的疆域。

文学影视化的四种主要方式

文学的影视化过程主要集中在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剧本的阶段,所以文学的影视化方式也就是剧本改编的四种模式。

首先是作家亲自参与将自己的作品改编成影视作品。比较成功的例子有1995年谢飞导演根据张承志的同名小说《黑骏马》改编,由张承志创作剧本第一稿。这种模式的出现也就诞生了像叶蔚林、古华、王安忆等身兼写作编剧双职的“作家编剧”。由于作家个人化的创作和改编思路往往很难与导演或制片人达成共识,所以这种方式后果难料,故而更多的作者选择第二种方式:出售作品的改编权。2003年,海岩、池莉相继将作品的影视优先改编权出售,这样既可以避免作家直接介入作品的电影化过程当中,又可以给予作家与改编者双方更大的自由。第三种模式是作家直接介入作品的电影化当中去,有的作家干脆当起了导演,曾经以《我爱美元》闻名的作家朱文,自编自导的电影《海鲜》《云的南方》在国际上获奖。第四种就是作家与导演合作,剧本与小说不分先后,在电影推出的当口,及时将文学作品推向市场。比如张艺谋与李冯合作的武侠片《英雄》《十面埋伏》,冯小刚与刘震云合作的贺岁片《手机》。

文学影视化的形式从表面上来看是影视的文学化,其实是文学暂时阙如的电影化工程,即作家的构思——文学底本——改编剧本——影视作品——文学成品的过程。其实这就是文学的再生,让文学作品如凤凰涅槃般重生,这样经过大众传媒之火焚浴的“重生”必将使作品得到升华,能够在保留作品文学养分的同时又贴近大众传播的土壤。这是文学影视化效应作用的显现,也是创新思维在文学发展历程中的充分运用。

当然,在文学影视化的过程中,很多学者担心文学存在被影视同化的隐患。他们害怕影视作品剥离了小说原有的灵魂,简单地在几个主要人物上注水,然后表现为一个最通俗、最平庸的故事。当文学向影视靠拢、取经的同时,文学思想性削弱的现实也必须引起充分重视。在文学影视化的道路上,文学最大的不良反应就是文学作品的精神性正面临着被物化与商品化的危机,这也是文学主体性可能丧失的一记警钟。

(作者单位:吉安电视台)

栏目责编:曾鸣

注释

①金元浦:《文化研究:学科大联合的事业》,http://xz.bokee.com/87/2005-04-27/22639.html

②“西西弗斯”式的徒劳:上帝令西西弗斯推巨石上山,等推到山顶时,巨石又重新滚落到山底,周而复始。这是上帝对西西弗斯的一种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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