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分居”,撞入老人生活
2009-09-07蔡清辉
蔡清辉
“少年夫妻老来伴”,在许多人的观念中,老年再婚似乎就是找个伴而已。然而,为了尊重对方,也为了不压抑自己的个性,更为了爱情保鲜、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如今,不少老人开始尝试“再婚分居”,这种老年婚姻的新现象,已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是时髦?还是无奈?
“距离确实可以产生美”
家住福州金山新区的张老先生中年丧偶,在朋友的帮助下,他结识了一位丧偶不久的中学退休教师王怡。不久便结了婚。
然而,再婚后由于个性差异,没几天两人就因鸡毛蒜皮的小事吵了起来。后来越吵越频繁,两人终于闹成分居,不到半年,两人的婚姻已濒临崩溃的边缘。
一天,王怡因食物中毒住进了医院。纯朴善良的老张,义无反顾地担当起王怡子女无法承担的照料重担。王怡感受到从未有过的温馨,便决定不再离婚,但要求与老张进行“婚内分居”:每周一、二,两人一起过,其他时间则分开。刚开始时,老张还想不通,可时间长了,慢慢也就习惯了。如今,两位老人就这样分居着。两人都拥有各自原有的生活空间,互不干涉,不在一起的时间,也会打打电话聊聊天,有时也会结伴到各自子女家做客。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两人说话很直率:老张尽管善良,但个性太强,有点神经质,经常为一些小事发脾气、砸东西,过后又后悔,而且,可能还因为过早丧偶,不大会料理生活,总是到处乱扔东西,卫生观念很差。而王怡是教师出身,为人比较呆板,又有洁癖。两人现在分了居,眼不见为净,距离产生了美。
当笔者问及他们将来如何打算,会不会考虑一起生活时?两人都表态:“万事随缘。但至少在现在,还没考虑这个问题。”
人们对“再婚分居”褒贬不一
针对这种新潮而又无奈的老年婚姻新现象,笔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大致说法如下:
王先生(66岁,退休干部):老人“再婚分居”,有助老人再婚走出“短平快”的怪圈。有资料表明,全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无配偶的达35%。在无配偶老人中,有再婚意愿的达37.6%,付诸行动的只有6.9%,然而,再婚后的离婚率却高达70%~80%。在我所认识的再婚老年朋友中,再婚后离婚的概率更高,13对中只有1对感情还算稳定,其余8对已经散了伙,另外4对,前景很不乐观,估计“兔子尾巴长不了”。我个人琢磨着,老人再婚缘何如此这般“短、平、快”?然有子女、财产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但我个人认为,性格无法协调、过于“实用化”择偶是导致其失败的最根本原因。夫妻相处是一门艺术,如果是“再婚分居”,每个人都拥有各自独立的生活空间,保持自己的个性和爱好,减少相互干扰,这种夫妻更像情人或朋友,除了人格平等、性格方面较好协调外,而且还去除了“女方想在经济上找依靠、男方想找个保姆型老伴”有碍感情的成分,这种做法,可以给婚姻注入新的活力,增添更多的内涵。
许女士(45岁,公务员):老人“再婚分居”,我个人认为是不正常的生活方式。正常的夫妻是不会找各种理由分居的。幸福的婚姻,除了感情要素外,在一起生活、相扶相携,融为一体、共御一切人生风浪,我认为这才是高尚爱情的全部。当然,老年人有别于中青年人,但老年夫妻更需要的还是在晚年生活相随相伴,互相照顾,共度余生。而这种“再婚分居”,给人感觉似乎是怪怪的,也有点不大现实。我个人觉得,这些不能常住在一起的老年夫妻,大多不是出于浪漫,更多还是因为无奈,其中不乏不好相处、子女不同意或不愿为对方付出太多等诸多因素。我只觉得,正常的夫妻是不会找各种理由分开的,分居的背后,其实就是逃避。如果两人真的相爱,他们不可能不想住在一起。人为地制造距离,不是爱情的淡化,就是爱情的死亡。这种婚姻生活,名不副实,外表华丽、情节动人,但给我的感觉,更多的只是虚假和造作。
老人再婚还是住在一起好
福建省老年学会有关专家说,老人再婚,关键还是签好一个比较完备的再婚协议。如今,在人们法律意识日渐成熟的今天,婚姻更多的还是遵从法律准则,重视婚前和婚后的财产划分,保存自我空间,安排更加丰富多彩的生活。而且,对于广大老年人来说,再婚已经没有培育下一代的紧急任务,更多的还是体现情感上的慰藉。因此,无论人们对“再婚分居”做法如何评价,也不管他们到底是出于时髦还是无奈,这些都不重要,但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们这样做是合法的,与“同居”性质迥然不同,真正体现了合法与情感的有机结合,是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
“不过,话还得说回来。”这位专家强调说,“从人性需求、养老需要以及爱情追求的角度看,老人丧偶再婚,最后还是住在一起为好。把分居当成相互磨合的缓冲期,有时还是很有必要的。在老人再婚前签订一个比较完备的协议,将双方财产、与子女关系、养老、生病护理以及百年之后等比较重要的事情都规定下来,最好还要进行公证,在法律框架保护下,再注重情感的培养、维护。这样的老年婚姻,才会更加稳定、幸福,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