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各国国家资格框架的开发及进展
2009-09-07李建忠
摘要:为实施“欧洲资格框架”。欧盟系统32个欧洲国家都在开发国家资格框架,目的是建立不同学习系统的对接和不同系统的资格的等值互认,使终身学习从理念走向现实。大部分国家采用8级资格等级水平方案,出现三种国家资格框架类型。欧盟实施了“欧洲资格框架”测试试点项目。“欧盟资格框架”引发了全球兴趣,开发国家资格框架成为一个世界性发展趋势。
关键词:欧盟:教育:培训;国家资格框架
作者简介:李建忠,男,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国际比较教育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G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09)16-0056-05
2008年4月23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联合通过“关于建立终身学习欧洲资格框架的建议”,这标志着“欧洲资格框架”完成了立法程序并进入到实施阶段。“欧洲资格框架”的核心是它的8级资格水平,每一级资格水平均从知识、技能和能力三个维度进行描述。作为一种转换设计和欧洲共同参照标准,它可使国家资格在全欧范围更为易读、更好理解和更好比较,因而会促进人员和学习者在国家间的流动,推动终身学习的发展。欧盟建议指出,到2010年各国把本国的国家资格框架同欧洲资格框架联系起来,到2012年在欧盟范围内颁发的每个新的资格证书上都应注明相应的欧洲资格框架参照水平。目前,欧盟系统32个国家正在开发或已完成了国家资格框架的开发工作。
一、国家资格框架开发系列活动和会议
为实施欧洲资格框架,开发国家资格框架,欧盟组织了系列活动和会议,推动国家资格框架的开发进程。
2008年6月3日至4日,欧盟委员会教育和文化总司、欧洲职业培训发展中心和教育、视听与文化执行局在布鲁塞尔联合举办了“实施欧洲资格框架”会议。会议分为5个专题,就下列问题进行了研讨:国家资格框架与欧洲资格框架相联系,质量保障和自评标准如何促进互信:欧洲资格框架和国家资格框架如何促进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的认证:如何使欧洲资格框架作为所有资格(包括那些由产业部门、企业和专业组织开发的资格)的参照标准;国家资格框架在实施欧洲资格框架中发挥的作用:如何运用欧洲资格框架建立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高等教育子系统间的联系。欧盟负责教育、培训、文化和青年事务的委员杨菲格尔在讲话中指出:自2006年布达佩斯欧洲资格框架公开征询意见总结会议以来,建立国家资格框架是欧洲教育最重大的变化。在2005年欧洲资格框架首次提出之前,仅有少数几个国家有自己的国家框架,现在参加欧盟“教育和培训2010计划”的绝大多数国家都在规划开发国家资格框架。这反映了欧洲教育和培训的广泛变化,许多国家正在走向真正的终身学习。他认为,开发国家资格框架需要建立利益攸关方的互信,遵循共同原则,充分发挥行业的作用,在职业教育和培训与高等教育子系统间以及正规和非正规学习系统间建立更好的联系。
2008年11月10日至11日欧洲职业培训发展中心在设于希腊塞萨洛尼基的总部举行了“测试欧洲资格框架:国际、国家和行业资格与欧洲资格框架对接”的研讨会。会议对在“达芬奇职业教育项目”资助下实施的测试欧洲资格框架试点项目实施两年来的结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会议研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使国家资格系统与欧洲资格框架相对接,如何解决定义学习结果和构建国家资格框架面临的挑战,如何使两个框架最佳拟合:如何使欧洲资格框架服务于行业和企业的利益和需要,在何种程度上欧洲资格框架能成为部分行业和地域的所有资格的参照标准。会议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需要运用共同方法界定和设计资格及资格分类,增加透明度;(2)需要开发共同的原型,以定义和鉴定学习结果;(3)需要使用共同语言,以建立互信区。
2009年1月29日至30日,欧洲培训基金、欧盟议会就业和社会事务委员会、欧盟轮值主席国捷克、欧盟委员会教育和文化总司以及欧洲职业培训发展中心共同在欧盟议会总部举办了“首届欧洲资格框架全球会议”,来自摩洛哥、博茨瓦纳、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马来西亚、加拿大等58个国家的15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探讨世界各国资格的兼容性问题,欧洲资格框架与欧盟之外的国际社会相对接的潜力,资格框架开发的世界共同发展趋势。欧盟负责教育、培训、文化和青年事务的委员杨菲格尔说:“欧洲资格框架激发了欧盟各国改革的热情,它将成为一个非常有用的共同工具”。欧洲培训基金主任Muriel Dunbar说:“我们看到国际社会对欧洲资格框架的巨大兴趣。我们希望全球聚焦资格系统,以使人们在不同系统和国家间的流动变得更为容易,使他们的技能得到承认。”欧洲资格框架不仅是一个欧洲工具,而且成为了世界趋势的一部分。欧洲培训基金和欧洲职业培训发展中心估计目前世界上正在规划或开发的资格框架有49个,按照欧洲培训基金Arien Deii的说法,“这意味着全球约一半的国家正在开发国家资格框架”。
2009年3月16日至17日在欧盟轮值国主席捷克政府的支持下,欧洲职业培训发展中心在塞萨洛尼基举行以“连续性、巩固和变革:迈向欧洲职业教育和培训区”为题的全体大会(Agora),会议主要讨论了实施欧洲共同工具和支持终身学习,促进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卓越和创新,改进职业教育和培训与劳动力市场的关系等问题,同时还就2010年之后欧洲职业教育和培训未来前景规划提出建议。欧盟负责教育、培训、文化和青年事务的委员杨菲格尔在讲话中指出,欧盟2008年教育进展评价报告表明欧盟教育和培训合作在三个主要领域取得了具体成果:促进终身学习战略实施,推动各国资格制度改革:实现高等教育及职业教育和培训现代化:开发欧洲工具,提高质量和透明度,促进流动。会议指出,欧洲资格框架是与国家资格系统相联系的欧洲共同参照框架,它作为转换设计将使资格在欧洲的不同国家和不同系统间更为易读和更好理解,参加欧盟“教育和培训2010计划”的32个国家的国家资格框架开发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二、国家资格框架类型
国家资格框架是指按照一系列规定的学习水平的标准进行资格分级的工具,旨在整合和统筹国家资格次级系统,改善与劳动力市场和公民社会相关的资格的透明度、机会、进步和质量。国家资格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根据职业标准对资格的评价、承认和授予作出的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和实施措施,国家资格制度可由若干次级系统组成,包含国家资格框架。
在国家资格框架开发中,其中一个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是确定国家资格框架的等级数目,以体现资格的层次水平。由于各国的教育传统不同,国家资格框架的等级数目也不完全一样。与欧洲资格框架8个等级水平相一致的国家有马耳他,其他国家如比利时、捷克、西班牙、立陶宛和斯洛伐克也准备
采用8个等级水平方案。与欧洲资格框架等级数目不一致的国家有爱尔兰,设计了10个等级,英国各地的标准电不完全一样,苏格兰有12个等级,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有9个等级(含一入门级)。开发国家资格框架是一个动态过程,从目前的进展看,欧盟各国国家资格框架大致有以下三种类型:
以部门为基础的资格框架。按照教育的子系统(部门)设计资格等级水平和水平描述,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教育和培训部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高等教育)的资格框架,但部门资格框架间缺乏明确的联系,代表性国家有西班牙和荷兰等国。有的国家如保加利亚、冰岛、拉脱维亚、挪威、瑞典、土耳其等国,在集中力量开发单个部门的资格框架,如高等教育的资格框架:有的国家如罗马尼亚在开发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框架。目前,有越来越多的国家表示要开发部门间相互联系的桥梁式资格框架或涵盖所有部门的综合性一体化资格框架,尽管这是一个长期的目标,需要时间和所有利益攸关方的强力参与。
桥梁式的资格框架。有一个统一的国家资格框架,同时存在单独的部门资格框架,国家资格框架可与每个教育和培训部门的资格框架相联系。国家资格框架的水平描述在一定意义上可与部门资格框架的水平描述有所不同。桥梁式资格框架建立了不同教育或培训部门间的正式联系,代表国家和地区有丹麦、爱沙尼亚和英国的苏格兰等。
一体化资格框架。资格框架设计成单一系列的等级水平和水平描述,覆盖所有的教育和培训部门,每个部门的资格框架都使用同一系列的等级水平和水平描述,没有单独的部门资格框架。一体化资格框架建立了不同教育或培训部门间的正式联系,代表国家为爱尔兰。
欧盟各国开发国家资格框架的共同发展趋势是,建立以学习结果为导向的国家资格框架,涵盖从义务教育后到博士学位的各级各类教育的资格,为不同学习系统间资格的对接和学习结果的等值互认提供一个基础平台。
三、部分国家资格框架开发进展工作
目前,所有参加“欧盟教育和培训2010计划”的32个欧洲国家都在开发国家资格框架。但各国进度不平衡。进展情况分三种:(1)捷克、法国、爱尔兰、马耳他和英国等5国已经完成或正在完善国家资格框架:(2)德国、芬兰等23国国家资格框架开发工作正处于进展中:(3)国家资格框架开发进展缓慢的有塞浦路斯、马其顿、希腊和荷兰等4国。
1、爱尔兰国家资格框架。爱尔兰自2003年开始实施国家资格框架。爱尔兰国家资格框架有10个等级水平。达到了实施的高级阶段。所有的继续教育和培训资格现已纳入国家资格框架。从2006年7月起,爱尔兰国家资格署发布了系列有关原有资格与国家资格框架对接以及某些国际和专业颁证机构资格授予的政策和标准。从2008年1月起,完全按照统一的资格标准开发新的资格。爱尔兰国家资格框架已成功地完成与欧洲高等教育区资格框架的兼容,与欧洲资格框架的对接工作从2009年春季开始。
博洛尼亚进程有三级学位资格(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对应于欧洲资格框架的第六、七和八级,短期高等教育对应于欧洲资格框架的五级。爱尔兰的第七级和八级是两种学士学位资格(普通和优等级学士学位)对应于博洛尼亚进程学位资格的第一级和欧洲资格框架的第六级,爱尔兰第六级至第二级分别对应于欧洲资格框架的第五级至第一级。见下图。
2、英国国家资格框架。英国有5个国家资格框架:(1)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国家资格框架;(2)苏格兰学分和资格框架;(3)威尔士学分和资格框架;(4)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高等教育资格框架:(5)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资格和学分框架。英国从2004年开始修订国家资格框架,增加了水平,等级的数目,以使资格水平的划分和描述更为精确。
在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国家资格框架中,原来的国家职业资格共有5个等级加一入门级,其中第一至三级没有变化,而第四至五级分成了国家资格框架的第四至八级,即由2个等级分成了5个等级。从理论上说,英国的职业性资格是目前世界上资格等级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达到了博士学位水平。国家资格框架从入门级到第八级,计有9个等级。高等教育资格框架,从大专到博士学位层次,计有5个等级。可以看出,英国的国家资格框架是由职业资格和学术资格两个系统合并组成,国家资格框架搭建了两个学习系统之间的桥梁,为两个学习系统的对接提供了基础。英国的国家资格框架第一至三级大体对应于我国的高中阶段教育:英国的国家资格框架第四级对应于我国的大专教育:英国的国家资格框架第五级和第六级对应于我国的本科教育,英国的学士学位分为两种:优等级学士学位和普通学士学位,我国未作区分:英国的国家资格框架第七级和第八级分别对应于我国的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见下图。
2008年10月英国通过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资格和学分框架(QCF),以使之成为对接E—OF的工具,该框架是承认和认证资格的框架,是承认技能和资格的一种新的方式,赋予资格和资格单元以学分,使人们能够按照自己的学习进度和弹性学习路线取得资格。该框架是英国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以使整个资格制度更易于理解和使用,更具包容性,使资格制度和资格与雇主的需要更具相关性,使学习者的学习更具弹性和更方便地享有学习机会,英国资格和学分框架的突出特点是实行单元化、学分化和规格化,对资格进行细分处理。缩小资格的计量单位。框架计有9个资格等级(含一入门级),每个资格由若干单元组成,每个资格和资格单元都赋予学分分值(一个学分表示10个学习小时),同时每一级资格都有三种规格,即证明(1-12学分)、证书(13-36学分)和文凭(37及以上学分),以学分表示资格的不同规格,这样在整个资格框架中共有27种资格规格。在通过该框架之前,从2006年9月至2008年6月英国对资格和学分框架进行了测试和实验,学习者、雇主、颁证机构、行业技能委员会、学校和培训提供者都参加了测验活动。见下图。
3、马耳他国家资格框架。2005年10月马耳他通过347号立法通知,建立终身学习国家资格框架。马耳他国家资格框架有8级水平,与欧洲高等教育区资格框架和欧洲资格框架(EOF)完全兼容。从资格类型划分,六至八级属于专业和管理型资格,四至五级属于技术和行政事务型资格。一至三级属于操作人员资格。
4、捷克国家资格框架。2006年捷克提出了整合初始和继续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国家资格框架方案,2008年8月生效,目前正在实施。该框架以有关继续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结果的认证和承认的法律为基础。国家资格框架的核心是建立了所有完全和部分资格可公开查询的登记注册系统。国家资格框架使用8级结构,突出完全和部分资格单元化以及资
格和评价标准的特色。
5、法国国家资格框架。法国自2002年开始实施国家资格框架,目前正在修改框架,与“博洛尼亚进程”三级学位体系和欧洲资格框架对接。法国框架的关键因素是专业资格的国家目录,拟收录1,5万种资格。法国可能重新考虑现使用的等级数目,目前为5个等级。
6、德国国家资格框架。与欧洲高等教育区对接的德国高等教育资格框架已于2005年5月开始实施。2007年1月,联邦政府和州政府联合成立了一个开发涵盖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的德国资格框架的协调小组。框架按资格分类设计为8级结构。2009年1月协调小组提出资格框架方案,接下来要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和开始测试工作,全部开发工作预计在2010年底完成。
7、希腊国家资格框架。希腊国家资格框架开发工作进展较缓慢。2008年春季希腊成立了一个由国民教育和宗教事务部直属的高层委员会。在职业教育和培训与就业相联系的国家制度框架内,2006年希腊发布部颁110998号决定,建立以学习结果为导向的专业资格认证的新制度。希腊近来成立了一个由高等教育秘书担任主席的高层小组,负责开发高等教育国家资格框架,以与欧洲高等教育区学位资格相衔接。
建立国家资格框架有助于促进欧洲职业教育和培训区的实现,其意义是:引入一体化的以学习结果为基础的资格等级和水平描述,消除资格系统间的分割,促进学习系统对接和等值承认,特别是能够对接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两个学习系统,改变职业教育一直作为终结性教育的状态,明确职业教育路径进步路线,等值承认在两个学习系统取得的资格:建立统一的国家资格标准参照:有助于鼓励各行业和部门利益攸关方的参与,消除行业部门间的分割,增强主体意识,推进国家教育改革;增强系统和资格的透明度:尊重各种学习结果,包括尊重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的结果,促进终身学习,通过制度和机制创新使终身学习从理念走向现实。
四、资格框架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为测试欧洲资格框架,在“达芬奇职业教育项目”资助下,欧盟2006年立项12个试点项目,平均每个项目预算116670欧元,2007年立项11个项目,平均每个项目预算183112欧元,2008年立项10个项目。在2006年和2007年立项项目中,德国协调7个项目,欧洲职业培训发展中心协调3个项目,法国协调2个项目。奥地利、比利时、匈牙利、马耳他、罗马尼亚、瑞典、丹麦、西班牙、爱尔兰、立陶宛和荷兰各协调1个项目,总计23个项目。
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制定参照水平和自我认证:使行业资格和框架与国家资格框架和欧洲资格框架对接;使职业教育和培训与高等教育对接:提供相应的指导服务和支持性材料。涉及的行业部门包括体育、汽车、建筑、市场营销、金融服务、卫生保健、美容美发、家庭服务等。2008年11月10日至11日欧洲职业培训发展中心举行了“测试欧洲资格框架:国际、国家和行业资格与欧洲资格框架对接”的研讨会,对2006年和2007年立项项目的初步成果进行了研讨。试点项目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但在测试中也发现了下面一些问题:
资格框架水平描述解读方式不同。在试点项目实施中,各行业和部门以不同方式解读欧洲资格框架水平描述。有的项目用行业语言将水平描述背景化(如金融服务部门),有的将知识、技能和能力因素各自分开,有的将之解读为一个完整水平表述的相关因素。会议建议,要加强分析和研究,增强参照过程的互信和质量保障,研究制定描述和分类资格的共同方法,如画出资格图。列出资格类型,以理解多元性,增加透明度,确保互信,发现和树立项目中的最佳案例,以展示不同资格类型和水平的参照过程。
对学习结果存在多种解释。对试点项目的测试发现,不仅在不同教育层次和部门,即使在同一教育层次和部门对学习结果都存在多种解释。以学习结果形式表示的能力同人力资源专家界定的能力性质并不一样(如在市场营销部门),某些职业的能力要求的表述是不透明和不适当的(如在卫生服务部门)。会议认为,尽管目前缺乏一种概化方法鉴定和界定学习结果,但可采用学习结果分步鉴定和界定的方法。会议指出,需要按行业和领域为利益攸关方提供如何鉴定和定义学习结果的更为具体的指导,例如开发原型。同时,也需要建立欧洲通行证证书补充文件和欧洲通行证文凭补充文件的工作机制。
术语官方译文信度较差。“欧洲资格框架建议”中涉及的大部分现有定义都能被各利益攸关方和各国充分接受和理解,但其他语言的官方译文却存在一些问题(如能力、资格等术语的翻译),各试点项目都有类似问题存在,水平描述的官方译文水准信度较差(如金融服务部门)。会议建议,应继续做好包含在“欧洲资格框架建议”中的术语的翻译和整理工作,汇集在测试和试点阶段出现的一些新术语,以编制一份更为综合性的欧洲资格框架——国家资格框架——行业资格框架术语表。
五、“欧洲资格框架”引发全球兴趣
“欧洲资格框架”正日益被看作是欧盟/欧洲经济区之外的国家的参照标准。许多国家采用以学习结果为基础的策略和方法开发国家资格框架。自2005年“欧洲资格框架”公开征询意见以来,“博洛尼亚进程”候选国家进行了以学习结果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改革,开始制定国家资格框架,这使得这些国家都开发了两种资格框架系统(职业教育和培训及高等教育)。没有参加“欧盟教育和培训2010计划”但参加了“博洛尼亚进程”的欧洲国家,以及没有参加《欧洲文化公约》的中亚、北非和中东国家目前正在改革本国的资格制度,希望将本国资格制度同欧洲资格框架联系起来,在“博洛尼亚进程”/“欧洲培训基金”合作框架之外的非欧洲国家参考借鉴“欧洲资格框架”的经验,研究制定资格承认和透明度的国家政策。有的国家已建立了综合性的终身学习资格框架(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有的国家正在规划开发国家资格框架(印度、韩国、加拿大、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建立不同学习系统的对接和不同系统的资格的等值互认,使终身学习从理念走向现实,不是欧洲独有的问题,而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问题,通过开发国家资格框架来解决这些问题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发展趋势。
注释:
①Cedefop, workshop Testing the Europe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EQF): Relating international, national and sectoral qualifications to the EQF: Conclusions,Thessaloniki, 25 November 2008.
②http://www.etf.europa.eu/
③European Centr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Train-
ing, Continuity, consolidation and change, Towards a European era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2009.
④European Centr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Training, Continuity, consolidation and change, Towards a European era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s2009, P114.
参考文献:
[1]EuropeanCentr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Training, Continuity, consolidation and change, Towards a European era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2009.
[2]European Centr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Train-ing, the shift to learning outcomes: Policies and practices in Europe. 2009.
[3]European Centr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Train-ing, Cedefop workshop Testing tl~e European1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EQF): Relating international, national and sec-total qualifications to the EQF Conclusions. Thessaloniki, 25 November 2008.
[4]Q ualificationsandCurriculumAuthority,the National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March 2006.
责任编辑韩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