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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职教师专业化培养模式探讨

2009-09-07

职教论坛 2009年18期
关键词:教师专业化培养模式高职教育

林 楠

摘要: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大发展使师资问题进一步凸显,师资队伍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双师型”教师偏少等问题在许多高职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而实践技能缺乏也成为高职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瓶颈”。科学地分析高职师资的专业化培养问题并适当借鉴国外成型的职教师资培养经验,构建富有中国特色的高职教师专业化培养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高职教育;教师专业化;培养模式;德国职业教育

作者简介:林楠(1973-),女,辽宁营口人,沈阳师范大学教师专业发展学院教师,教育硕士,研究方向为教师教育和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09)18-0033-03

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高等职业教育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影响和作用。高职师资队伍建设也日益成为了提升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高职教师既担负着普通教师的专业化成长任务,同时也具备着特殊的专业成长轨迹。

一、我国高职教师专业化现状

纵观教师职业发展的历史,我们看到教师必须提高其专业化的水平,使教师成为象医生、律师、工程师类似的专业工作者。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除了要完成这种“专业化”的外显形式的转变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实现从事这个职业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结构的构建。

职业教育是一种特殊的教育类型,与人的工作及所从事的职业密切相关。我国职教学者姜大源指出:“任何职业工作和职业教育,都是以职业的形式进行的。它意味着。职业的内涵既规范了职业工作(实际的社会职业或工作岗位、的维度,又规范了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专业,职业教育的课程和职业教育的考试)的标准。”职业教育的特殊性就体现在其所涵蓝的职业教育领域的知识内容上,作为一名职业教育教师,除了要掌握普通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等教师教育方面的知识外,还需要具备对其所涉及的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与普通高等学校教师相比,知识储备应更为全面,专业技术的应用和实践能力更高,相关常识和知识面更广。

从目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师资情况分析来看,无论是综合性大学办高职或独立高职院校,在师资上由本校相关专业教师转岗,或由普通文化课教师改行担任专业课教师的比例相当大,其中只有部分转岗教师所学专业与所授专业相近或相关。由此产生的问题如下:

第一,专业理论知识陈旧。虽然有些教师具备一定的职业知识基础,但绝大部分也是从学校走向学校,从课堂走向课堂,再加上高职教材的更新不及时,就导致所授专业理论知识严重滞后,很多老师在课堂上讲的仪器及实验方法早已在生产实践中被淘汰。

第二,专业实践技能差。很多高职教师缺乏企业工作、生产实践的经历,因此在教学中避重就轻,缩减实践教育学时。偏重理论教学,导致高职生毕业后无法直接参与企业生产实践,根本达不到高职教育培养“实用型”人才的目标。

第三,职业教育理论薄弱。绝大多数高职教师没有学习过职业教育学和职业教学论等相关知识,其本身对职业教育的特征、规律、专业教学法等都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在教学中无法对高职学生进行有效的职业教育指导。

二、可借鉴的德国职业教育教师培养经验

从国际范围来看,德国的职业教育走在世界各国的前列,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也成为战后德国经济腾飞的重要因素。德国对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有严格的规定,职业教育教师的培养也有其鲜明的特点,不仅有一套完整的培训体系,而且采取严格的国家考试认证制度,德国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

(一)职教教师培训立法

德国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完善的立法,一系列相应的法规如《职业教育法》、《职业促进法》、《手工业学徒结业考试条例》、《实训教师资格条例》、《职业学校教师培养框架协议》等明确了职教师资的任职资格、课程设置、培养方案等。

法律规定,德国职教教师需经过4年大学学习,在大学要传授给他们的主要是教育学和教学法的知识,以及如何把他们掌握的专业知识传授给学生。并且只有通过两个阶级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有资格成为职业学校的教师。第一个阶段师资培养的主要特点是教学内容广泛,学生学习自主、灵活,让学生参与到教学全过程,对学生的教学技能与方法进行训练等。通过了第一次国家考试的学生,且证明拥有了与专业方向相应的职业经历,或者完成了职业培训,才能进入第二个阶段。第二个阶段是为期4个学期的见习期,包括学术研讨及在职业学校的见习。见习期以第二次国家考试结束为终点。

(二)职教师资继续教育

德国法律规定,职教师资需要不断进修。德国职教师资的继续途径很多,有专门的培训中心举办的培训,有大学参与的培训。此外,许多企业为推广新技术、新产品,也举办一些培训,邀请职业学校的教师参加。还有的学校为教师提供参加有关的研讨会、学术会、经验交流会等交互式学习机会。在德国无论是实训教师还是职业学校的教师,都可以依据《职业教育法》或《教师培养法》的规定,带薪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有规范、系统的激励措施、具体的操作办法和进修内容。对于实训教师而言,他们一般参加由教育培训部门定期举办的实训教师进修班和研讨会。职业学校的教师在30年内,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合格者自然晋升一级,不合格者必须参加进修。另外,德国还把进修与评定教师日常工作相结合,不仅可以督促检查教师的日常工作,帮助教师找出业务上的不足和进修方式,而且还有利于进修质量的提高。

德国对职业教育教师的学历资格和考核等方面都有具体而严格的法律规定,同时国家也给他们的岗位培训、知识更新、进修提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从而形成了一支力量强、素质高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三、构建中国高职教师专业化培养模式

(一)完善高职教师专业化培养的法律、法规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教师专业化进程取得了很大进展。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对规范我国教师队伍,保证教师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因此我们既要看到高职教师资格与其他类型的高校资格有相同的一方面,更要关注高职教育的本质属性,由此所决定的职业教师的资格必须有别于其他种类高校教师的资格。因此,高职专业教师必须要对自己所授科目及所对应的职业有深入的了解。我们的高职师资培养不能等同于普通师范生的培养,不能直接从大学毕业的学生直接选来当职教专业课教师,要重视教师的实际工作经验,并建立起我国高职教师专业化培养的特定模式。

首先,制订高职教师专业化培养的相关法规,包括入学资格、考核、培养目标及模式设定等方面。

从政策法规的角度,鼓励优秀的复合型人才担任高职教育的教师,发挥“双师型”教师的理论性与实践性紧密结合的优势,在职称方面可享受教师及行业专业人员双重评聘的待遇。

其次,从国家、地方政策倾斜和资金配套方面,给予高职教师培养最大的支持,使高职教师成为全社会所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人才选择这一职业。从根源上讲,高职院校不应该被视为“二流高校”,随着高职教育地位的提升,高职教师的专业化培养体系也将日益成熟。

最后,虽然国家鼓励高职院校聘用具有行业企业背景的能工巧匠为职教教师,但毕竟没有将这一鼓励性措施作为职教教师资格的法定内容。这是我国高职教育教师资格制度内容上的缺失,也是制约我国高职教师熟悉真实职业活动的瓶颈,而国外很多国家都对职教教师的企业工作经历有年限要求,职业经验不仅可使职教教师通过工作比较深入地了解职业的真实情况,而且通过职业工作可以获得与职业相关最新知识。

(二)构建终身化的高职教师培养体系

建立学习化社会和终身教育体制是21世纪教育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高职教育的师资培养不仅仅是职前的学历教育培养,而应是贯穿教师整个专业生涯的终身培养。职业教育是一种紧贴社会需求的岗位教育,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从事高职教育的教师就更需要一种终身学习。针对我国高职师资数量不足的问题,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学历和非学历,培养和培训并举的方针,构建职前、职后一体的、个性化、终身化的培养体系,培养高素质的高职专业教师。

首先,针对目前高职学校中任职的教师来源复杂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对由普通高校教师转岗的专业课教师进行相关职业知识方面的培训,并在教师培养计划中规定要定期到企业实践的时数,高职教师培养中应培养教师职业技术科学知识和职业实践能力。高职教师应了解企业的文化、产品的技术含量、生产流程、岗位人员的职责和需求等;对来自于企业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高职教师工作的,进行教师教育相关科目的培训,使其掌握教育教学的方法和技巧,成为优秀的高职教师。

其次,从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对接入手,培养职业教育方向的研究生。在对其进行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教学法等教学的同时,安排6—10个月的企业实训,把他们培养成专业理论知识深厚、教育教学技巧灵活、实践技能过硬的优秀高职专业教师。

(三)建设先进的高职教师实习、实训基地

以“培训专业教师,研究高职教育”为目标,建设先进的高职教师实习、实训基地。一方面可以通过高职学院与企业合作,为高职教师提供专业实践场所;另一方面也可以在政府、社会、学校三方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国范围内,建设各类高职师资培训基地,同时也要将职业教育研究作为高职教师培训基地的重要任务。

1进行整体规划,建立现代化的高职教师专业化实训网络。整体规划国内各高职教师培训基地的专业设置,尤其是短线专业或特殊专业,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设高职教师培训的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区域现有的优势教育资源,为高职教师提供最贴近现代化生产实践的实习、实训。

2发挥实训基地的研究功能,弥补高职教育、教学的不足。职业教育研究是高职师资培训基地的重要任务之一。这是由高职师资培训基地的高层次、对高职教师培训的具体任务所决定的。这种研究的范畴应该包括所有与高职教育有关的问题,在实训中研究和探讨高职教学内容的开发、教学目标的制定、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学手段的选择与应用等内容,以弥补高职教育、教学的不足。

3满足知识经济时代的需求,灵活调整和设置培训基地的专业。我国地域广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再加上知识经济时代对社会产业的特定要求,高职教育的专业设置必须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快速变化的产业结构、职业结构变化的要求,而高职教师实习、实训的专业和内容也要进行灵活的调整。

我国高职教育师资力量严重不足,至今尚未形成稳定、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格局。我们要以创新的理念和思维,合理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实践,构建科学的高职教师专业化培养模式,实现中国高职教育跨越式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姜大源,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理论、策略与方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9

[2]陈幼德,德国职业教育教师资格及其培养模武的启迪[J]教育发展研究,2000(2)

[3]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内容

[4]牛晓燕,德国职教师资培养体系及其特点,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3):34—35

[5]贺文瑾,石伟平,我国职教师资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问题与对策[J],职业教育与培训,2005(10)

[6]吴雪萍,国际职业技术教育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徐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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