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道德责任的实现
2009-09-05史晓燕
史晓燕
摘要:企业道德责任是靠企业自觉履行且以国家强制力以外的其他手段作为其履行保障,是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使国内乳制品行业陷入信任危机的“三鹿奶粉”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是部分企业长期以来道德责任意识淡漠所造成的。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除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外,还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褒奖和行为约束,增强员工自觉履行道德责任的能力。政府应建立企业道德责任的规范体系,对企业道德责任的履行进行评价和监管。加之社会舆论对企业履行道德责任的监督。我们有理由相信,企业道德责任会得到全面实现,国内乳制品行业会把危机转化为契机,重塑行业形象,重新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关键词:企业 道德责任 实现
1 问题的提出
2008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当全国人民慢慢走出“5.12”大地震的伤痛,正沉浸在奥运会所带来的兴奋和喜悦时,震惊中外的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了。人们不理解企业竟然以这种方式“回报”厚爱自己的消费者。公众在对宝宝们的身体伤痛、家长们的精神痛苦给予无私关心的同时,也对企业的经济损失、民族品牌的名誉扫地感到深深的惋惜,甚至对市场经济秩序充满忧虑,因为这不仅仅是消费者对个别企业个别品牌的不放心,事实上已经造成了国内乳制品行业的信任危机,甚至可能冲击消费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
事件发生后,愤怒的人们不禁要问:乳制品企业对乳制品原料是如何把关的?政府部门是如何监管的?免检产品就是不管产品吗?我们相信对违法的单位和个人法律自有公断。但是法律之外永远都有一个拷问良知的道德法庭,真正触动人们内心的是长期深受广大消费者信任的知名乳品企业的道德责任意识竟如此淡漠。如果相关企业在原料的采购、产品的生产和售后服务各个环节都能多几份用心,多想想这些奶粉的消费者是那些被家长们视为宝贝的以你们的奶粉作为唯一营养来源的孩子们,作为企业不仅应该达到法律对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而是应该尽到更高的道义上的注意义务,如果这些并不难做到也是应该尽到的道德义务企业很好履行了,就不会有此次事件的发生。但是令人遗憾的是不该发生已经发生了。既然事件已经发生,愤怒之余,需要思考的是: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这场危机来挽回消费者的心?让人们感到些许欣慰的是,国家有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些积极的应对措施。我们也相信,此次事件后国家质检部门一定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下大力气对乳制品行业进行整治。但是从长远来说,企业如果没有良好的道德责任意识,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因为再完善的法律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法律空白,再严格的监管也不可能没有一丝漏洞。如果企业在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承担起法律之外的道德责任,真正为消费者着想,产品质量问题才能得到彻底地解决。
2 企业的道德责任
企业道德责任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该承担的但没有写入法律规范中的其内容存在于一定社会道德意识之中,靠企业自觉履行且以国家强制力以外的其他手段作为其履行保障的责任。企业对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应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各种利益相关者包括消费者、员工、债权人、客户、社区、政府、非政府组织以及整个社会等。[1]由于与经营者在经济实力、市场信息等方面的不对称,消费者在市场中总是处于弱势地位,所以人们把更多的目光投向了企业对消费者应该承担的道德责任。作为乳品企业,首先应该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强制性要求的产品。除此之外,从乳制品的生产到售后的整个过程中,企业都应对消费者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对自己所采购的原料严格把关,而不应该以企业没有检验能力等作为推卸一切责任的借口。如果“三鹿”企业有关人员有高度的职业责任心,就不可能在长达几年的时间里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奶源没有任何察觉。由于奶源紧张,奶站经营者道德意识的淡漠,奶站没有任何监管等多种原因导致奶站经营的无序。但是“三鹿”企业道德责任的缺失,使这些非法奶站更加肆无忌惮。作为知名企业,为了消费者也为了企业自身,在乳制品生产过程中,应该承担高于法律责任的道德责任,应该执行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在产品进入消费领域后,仍应该尽到一定的道德责任,了解产品的使用情况以及消费者的反应,对有质量缺陷的产品应立即召回并以有效方式告知其他消费者。即使“三鹿”企业仅仅把握住了其中的某一个环节,也不会有此次事件的发生,至少不会发展到如此严重的程度。
作为特殊的社会成员,承担道德责任,任何企业都不可推卸。其实,良好的道德形象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所以,承担道德责任与企业发展并不矛盾,企业自觉地承担了相应的道德责任,虽然增加了当前的经营成本,但会给企业带来长远利益,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道德责任缺失的企业可能一时会增加利润,但往往得不偿失或名誉扫地,“三鹿奶粉”事件又一次用惨痛的事实证明了这个道理。同时,作为市场主体,企业承担道德责任,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的有序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持续发展。
3 企业道德责任的实现
企业承担道德责任的最高境界是在企业积极的道德意识和理性自觉支配下,主动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这种以道德理性为基础的道德风尚一旦形成,将具有持久的稳定性,这也是企业道德责任建设的最终目标。但是,从人类社会发展及道德责任建设的规律来看,人们所期望的这种理性道德责任的承担,并不是人类社会产生后就自然而然形成的,而是有一个从道德习惯到道德理性的发展过程。
人类社会产生后,也就逐步形成了相应的道德规范,在社会道德规范的约束下,企业会被动地服从社会规范,久而久之,会逐渐形成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道德习惯。但是,由于这种道德习惯的形成是被动地受到外来力量的制约而实现的,所以具有不稳定性,一旦体制方面的约束或社会舆论导向发生问题,便会引起道德行为的普遍退化。[2]为此,应该在培养道德习惯的基础上,形成企业积极主动承担道德责任的道德意识。就我国目前而言,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达到道德理性的阶段,我们不能奢望所有企业自觉遵规守徳,当然也不能允许企业的趋利本性恣意横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所以要使企业道德责任能够得到全面实现,既要注重外在道德力量对企业行为的约束,又要注意逐步培养企业承担道德责任的自觉意识。
3.1 政府行为 首先政府应注重培养企业领导者或经营者的道德责任意识。企业领导者或经营者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有充分的决策权,只有经营管理者有良好的道德责任意识,才能在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自觉地履行企业的道德责任,培养员工的道德责任意识,有利于在企业内部形成自觉承担道德责任的良好风气。同时,中国市场经济中的小企业居多,企业之间往往以关系网络的形式发生联系,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之间领导者的行为在相互间会有重要影响,领导者道德责任意识的培养还有利于形成道德的领导群体。所以企业道德责任实现的关键条件是领导者或经营者道德责任意识的培养。史玉柱在九十年代成立的“巨人”公司,由于巨人大厦项目的失败负债累累,他完全可以通过申请破产而合法地摆脱所有债务,但是他选择了几年后东山再起时清偿了债务。不可否认,今天史玉柱旗下的巨人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成功登陆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并成为在美国发行规模最大的中国民营企业,与他当年对债权人负责的道德意识不无关系。假如“三鹿”企业的经营者具备了这种为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消费者负责的高尚的道德责任意识,就不会允许产品生产中的任何环节特别是原料采购环节有任何疏漏,当然就不会有经营者本人由于玩忽职守而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后果,企业也不会因失去消费者的信任而面临危机。而企业领导者或经营者道德责任意识的培养不能单纯依赖其自身行为,虽然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部门不能直接参与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但是政府除了服务于企业,还有对产生失德行为的企业进行管理的职责。所以为了进行有效的管理,政府应承担起培养企业领导者道德责任意识的义务。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组织对企业领导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通过学习使企业领导者首先从理论上明确履行道德责任对企业的重要性,同时用国内外一些成功或失败的案例具体说明承担道德责任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也可以通过对自觉履行道德责任的企业领导者的精神及物质褒奖予以激励。同时确立企业领导者道德责任规范对其予以约束。
其次,政府应该承担起建立企业道德责任的规范体系并对企业履行道德责任进行评价和监督的职责。人们可以通过对作为市场经济参与者的企业从道德的方面相互比较,对企业施加社会压力,用来改善企业的道德质量。但是,目前我国尚没有确立企业道德责任的规范体系,也没有把企业道德责任的评价作为企业评价的一项经常性内容。因此,应由政府部门牵头,确立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企业应该承担那些道德责任的企业道德责任规范体系,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评价机构、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把企业道德责任的评价纳入企业评价之中,作为考核企业的重要依据。更重要的是企业道德责任规范体系的建立可以对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约束和监督,防患于未然。至少可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酿成大错,损害消费者利益,也影响企业及行业的发展。[3]
3.2 社会舆论 企业道德责任的实现,离不开社会舆论的褒贬和教育劝导。一旦企业的道德责任出现缺位,社会舆论的谴责和抗议等软约束力量会起到对企业履行道德责任进行引导和监督的积极作用。当今,社会舆论的评价主体主要包括各级协会、传媒和社会公众。各级协会、媒体以及社会公众可以实事求是地指出企业的不道德行为并进行曝光,引起广大社会公众的关注和评论。企业会慑于公众和舆论的压力,注重自己的企业形象,履行道德责任。虽然社会舆论的约束力并没有法律的强制性,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成熟,社会团体的力量会不断壮大,在市场中的影响力和对市场的约束力也会日渐增强。而传媒的发展之快,力量之大、覆盖面之广也是我们有目共睹的。同时随着网络的发展,网民也可以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力量,在正确引导下,会起到对失德企业的道德审判作用。在这次乳制品事件中,社会舆论同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使消费者了解了更多事实真相。社会团体、传媒以及社会公众已经成为企业道德责任实现中不可或缺的有效力量,并将会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政府行为的系统性、常态性和社会舆论的灵活性相结合就形成了对企业道德行为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外部力量监督制约体系,从而迫使企业在承担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的同时,承担起一定的道德责任。
3.3 企业内部 企业道德责任的实现,在企业内部主要是对员工进行道德意识的培养。虽然企业行为并不等同于个人行为,但企业行为最终表现为个人行为。所以,员工道德意识的培养是企业道德责任实现的必要条件。员工道德意识的培养一方面可以结合员工的工作岗位,让员工明确并遵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另一方面通过专门的培训让员工从理论和实践上明确遵守职业道德是员工的本分,履行道德责任是企业的本分,也是促进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其次,对遵守自己的职业操守,道德高尚的员工进行奖励,以弘扬良好的道德风尚,在企业内部形成遵规守德的良好风气。最后,制定企业的道德守则、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道德约束,慢慢形成习惯,逐步提高员工的道德素质。[1]
4 结论
综上所述,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府有关部门应该严格监管,不辜负消费者的重托。同时,从长远来说,政府应该建立企业道德责任的规范体系,对企业履行道德责任进行评价和监督,培养企业承担道德责任的意识。企业也应该通过对员工的培训、褒奖以及行为约束培养员工的道德意识。加之社会舆论对企业履行道德责任的监督,企业自觉履行道德责任的意识会进一步增强。这样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相信企业道德责任会得到全面实现。我们同样相信国内乳制品企业会以“三鹿奶粉”事件为契机,自觉履行道德责任,重塑行业形象,重新赢得消费者的青睐,尽快走出信任危机。
参考文献:
[1]许敬媛.论企业道德责任的实现路径[J].企业经济.2008(2):62~64.
[2]蒋云根.培育良好社会道德规范.促进市场经济有序发展[J].党政论坛.1999(9):32~34.
[3]边一民.论企业道德责任的政府关怀[J].商界.2003(13):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