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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白鲁尼卡开始的阅读

2009-09-04金仁顺

语文教学与研究(读写天地) 2009年7期
关键词:卡拉扬买书凡尔纳

金仁顺

我的哥哥姐姐在我读小学的时候已经上高中了,他们有一阵子迷恋外国小说,其直接结果是家里一下子多出两个近视眼。有一天他们在饭桌上争辩起来,是关于一个小说人物的动作——那个人物在一个重大的、读者们以为他会作出激烈举动的时刻保持了沉默——他们争执了好半天,带着一股在我看来是洋洋得意、不乏卖弄的劲头儿唇枪舌战了一番后,最终达成了其核心思想为“沉默胜过千言万语”的共识。我也想读读那本书,想知道那个人到底是怎样地沉默着。我开始在家里翻小说看,没找到他们谈论的那本书,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就不太把他们看的那本书放在心上了。值得喜欢的小说有很多,有魅力的人物也有很多,比如说一个叫白鲁尼卡的女孩子,结了婚才发现丈夫是个无耻之徒,她从家里跑出来,到一个教师家里一边当女仆赚钱,一边读大学。她长得很漂亮,身上散发着丁香花的气息。我最喜欢的情节是那个儿子从外地风尘仆仆地回来,发现家里多了一个动人的女孩子,又惊又喜,他洗脸时。白鲁尼卡在他身后替他准备毛巾之类的东西,他每次只用毛巾擦半边脸,这样就可以留出一只眼睛透过镜子打量她了。

白鲁尼卡带我进入了一个新世界。那时候,爸爸订了二十多种文学刊物,每隔几个月,还会买上一批书,都是世界名著。家里有一间西朝阳的小房间,每天下午不需要上课的时候,我就独自呆在里面看书,看的书很杂,随手抓过来就读,也不管能不能读得懂,我甚至读过《十字军东征》。有一阵子我喜欢过莫泊桑的《漂亮朋友》,后来又迷恋凡尔纳的小说,看到他经常把几个人随随便便地扔到一个岛上,而他们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在岛上过起了衣食不缺的生活,真让我羡慕极了。凡尔纳的小说在某种程度上,也起到了常识课课本的作用。

到初中时,阅读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期间亦舒成为我最喜欢的作家。琼瑶笔下的女子全都是长发中分衣袂翩然,太模式化不说,不管男人女人一恋上爱就变得疯疯颠颠的也让人无法接受。亦舒笔下的人物相比之下聪明又理智,而且有幽默感。她的人物对白写得尤其出色。最早读张爱玲是在《港台文学选刊》上选载的《沉香屑——第一炉香》,一下子就被镇住了,后来陆陆续续的读了她其他的小说,那种心情不是钦佩和崇拜这样的词所能形容的,自先勇的小说也差不多是同时读的,印象就淡得多了。

长期以来,我读书是因为喜欢读,没有目的性,在方式上极其随意,几乎可以在任何状态下阅读,家人看电视或者同学们在宿舍里聊天都不会影响我,如果我喜欢文字为我呈现出来的世界。我就会一直读下去。上大学时假期对我来说差不多是灾难,临放假前要找到合适的地方把书安顿好,开学后再一撂撂地抱回宿舍。有一次搬书的时候,把一本《海子诗集》掉到了水盆里,捞出来晾干后,书的形状变得很可笑,但那是我对诗歌最着迷的一个时期。迷海子的“麦子”和艾吕雅“公共的玫瑰”。除了诗,还到处去买传记读,《卡拉扬传》是朋友专门从外地买来送我的,我一直很珍惜,里面有一句形容卡拉扬的话“他呆在家里,面世界纷纷走向他”很让人唏嘘。

大学临毕业前,有过几次疯狂的购书活动,每次都买五六十本书。数量一多,就难免滥,其中的一半后来都被我送人了。租房子住的那几年,我的书都沿着墙壁撂起来,形成一个特殊的围墙,想看什么随手就能抽出来。

我越来越注意控制买书的数量,我不想做藏书家,买书的惟一目的是为了读,而书架上面的书总有三分之二是没读过的,不能否认的是,某些书的存在本身已经给我带来了喜悦。

读书的习惯也发生着变化。一本新书拿在手里,我喜欢从中间某一页开始看。如果读到的是令人倾心的作品,我会把它合上放回到书架上面,而不是立刻开始阅读。直到我找到适合阅读这本书的时候和心情,我才会把它拿下来。对那些特别喜欢的作品,每天我只读几页,我舍不得把它读完,阅读结束是令人沮丧的,有时则令人如释重负。这样的阅读习惯也使得我总是同时看好几本书。每本书都是带着自己的情绪、氛围的,我也只能随之在几种不同的情绪和氛围中转换。

我从来没有过要为读书而单独预备出一个房间的想法。这太隆重了,而我一向惧怕形式感。但相对安静的环境却是我现在的阅读所需要的。在长沙发上面半躺着,手里拿着一本书,身边再有一杯茶,这差不多就是我眼下对生活的全部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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