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光”
2009-09-03易家彦
易家彦
和作者交谈的时候,经常会不厌其烦地告诫,多写阳光的东西,少写消极的东西。话说得多了,就有了一些异议:只喜栽花,不敢摘刺,官办刊物,粉饰太平。
我觉得此论有失偏颇。
不错,这应该说是一种文学普遍现象:通常情况下作者表现消极、落后、阴暗甚至丑陋的时候,会有一种宣泄的快感,文章往往能得心应手,作品的“感染力”也强,读者也读得过瘾;反之,作者写光明,写进步,写温暖,写善,则有点力不从心,作品的表现力也会打折扣,甚至会被指责为虚假。这是什么问题呢?
我觉得原因应该是两方面的。
一是作者的功力。
首先,阳光的东西的确比较难写。王跃文说:把光明和温暖重新邀请到文学里,是一种有难度的写作。而这难度写作是因为,这样的写作是一种以写作者自己灵魂作抵押,以爱和人格为文学立法的灵魂写作。
所以,作为一个自觉的写作者,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敢于或者叫舍得把自己的灵魂亮出来,只有这样,我们的笔下才会营造感动,才不会刻意制造眩晕。我们的作品才会温暖人心,才不会只是感官的刺激。我们才会自觉地用作者的良知给生活以鲜花和微笑,而不是板着一副“城管”式的面孔,到处指责这也不是那也不是。
其次是对解构主义认识的片面性导致。所谓的批判性,说白了是一种高级牢骚。殊不知,解构要和建构同时并存才对。毛泽东说过:我们不但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他还说:破字当头,立在其中。所以,你对旧秩序说“不”的时候,千万想着你手里已经握着一套新秩序的蓝本了。这和说真话,揭露阴暗面是两码事。真实的生活应该是善恶并存,美丑杂糅的,作者的任务就是用你手中的笔将其剔除和分割,然后再决定取舍。而取什么,舍什么就成了问题的关键。
二是作者的心灵。
作者有没有体验感动心灵的能力,这会决定他作品的价值取向。卡佛说,一个作家要具备面对一轮落日,一只旧鞋惊讶得张口结舌的资质。这种能力不是哪一个人都具有的,天资是一方面,后天培养和修炼也相当重要。那么我们就好好写“落日”和“旧鞋”吧。这里不是说作家不可以批判,作家对社会的批判要看这么几点:第一,作家是理想主义,理想永远和这个社会不符合。第二,作家非常敏感,在表达感情上相当夸张。这是事实。第三,不管多少黑暗的描写,他背后仍然有一个声音,他是期待一种正面的价值。并不是世界冷酷,使你自己的心态冷酷,如果你的心不冷酷,那就会感觉到这些鸟儿飞过来是给你唱歌;如果你的心不冷酷,你就会认识哪些黄叶在落在地上以前,轻轻的叹息一声,是跟你打招呼。
悲喜过人,是一个人能否成为艺术家的基本点;生命原本的感受能力,是一个人能否成为艺术家的前提。
不阳光的艺术也许痛快,但决不会感人。
托尔斯泰说,不感动人的艺术是坏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