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专业主义与新闻道德的关系
2009-09-02李超颖
李超颖
一、新闻专业主义
从19世纪30年代开始,美国便士报产生并逐步发展,其中立、公正的理想追求,带来了以新闻为主、关注百姓生活
的新闻理念。报人对新闻报道以及新闻关注公众生活的高度重视和对政党信息的有意偏离,表明新闻专业理念在传播者意识领域的初步萌芽,体现出新闻从业者理想追求和职业伦理的单纯维度。这一时期的专业理念和职业道德以及由此而来的传媒实践都给新闻专业主义套上了无形的镣铐,致使其步调踏不上“专业”的正常轨道。从而对新闻专业主义的追求形成一种缺乏自觉的职业意识,或是一种偏离本来面目的行业利用。而自觉以新闻为职业,并运用专业理想和专业实践逐步完善新闻专业主义,那是19世纪末独立报刊时期才有的历史事实。19世纪70年代,美国独立报刊兴盛而促使雇佣专职记者逐渐涌现,直至80~90年代,记者已成为一个社会职业,以尊重事实、精确新闻报道的实践,开启了新闻专业主义的理论雏形。
二、美国独立报刊与社会责任理论
独立报刊在美国新闻史上的独特地位,及其呈现出的“职业化报刊样式”和“新闻信息模式”,为西方新闻专业主义实践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摹本,也为西方新闻专业主义研究提供了一条清晰的路径。美国独立报刊是一个复杂的新闻现象:新闻专业理念已成为他们的职业道德理想、新闻报道、写作和编辑的行为准则。1947年,以美国芝加哥大学校长哈钦斯为首的新闻自由委员会出版了名为《自由和负责人的报刊——关于大众传播系统:报纸、广播、电影、杂志和书籍的总报告》的小册子,对美国新闻自由的历史、现状和前景进行了调查分析,对受到垄断报刊威胁的新闻自由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观点,形成了报刊的新理论的基本框架。到1956年施拉姆等多位学者合著的《报刊的四种理论》出版,书中西奥多·彼得森[U1]写了《报刊的四种理论》一文,以“报刊的社会责任理论”命名的新理论得到了确认。
社会责任理论强调大众传播媒介在享有自由权利的同时,必须尽责,否则,政府就应该加以干预。为使传播媒介达到上述要求,新闻自由委员会认为应由传播媒介、公众、政府三个方面共同努力。传播媒介要加强自律,坚持专业精神,不为金钱驱使,减少广告客户对节目的控制,并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公众则可通过设立非赢利的传播机构和新闻研究中心来对媒介进行督促;政府在面对滥用新闻自由的现象时,可采取新的法律手段来制止。社会责任论为新闻专业主义的成熟打下了充分的理论基础,但并未否定媒介自由。
三、新闻专业主义与新闻职业道德
新闻专业主义在现今时代受到了巨大的挑战。媒介的独立受到来自政府、商业利益团体的越来越大的威胁。媒介的独立性是新闻专业主义的基石,然而现在媒介与政府、利益团体的关系远比表面上密切得多,同时有人认为,新闻的客观性是难以实现的目标,新闻事实根本就是不可能中立的,无价值判断的,新闻不是直接从现实事实中产生出来的自然现象,而是新闻行业的产品,是对客观事实进行高度选择后的解释。新闻专业主义并没有一个明确不变的定义和标准,在不同的社会和政治制度下尤为如此。不管是新闻从业者自我认同的职业道德,还是官方所倡导的外部职业道德,两者要想发挥效用,必须得共同作用于新闻从业者的心理层次之上。新闻专业主义的各项要求促使有关机构和部门制定符合新闻专业主义的新闻职业道德,使新闻从业者能够从道德层次上符合新闻专业主义的各项要求,满足统治阶级和上层意识形态对新闻报道的要求。但同时,新闻职业道德的实施和执行,也可以在实际层面上维护和落实新闻专业主义。
新闻专业主义从本质上说,至少包含三方面的理念:新闻传媒的社会功能、新闻从业者的使命和社会责任、新闻从业者的行为准则。而新闻职业道德的背后应该包括职业职责、职业权利和职业利益等三方面的内容。新闻专业主义中的社会功能、新闻从业者的使命和社会责任应该对应着新闻职业道德中的职业职责和职业权利,同样,新闻专业主义中的行为准则和新闻职业道德中的职业利益密切相关,新闻从业者只有在满足一定的行为准则前提下,才能够获得其应有的职业利益,获得别人的赏识和尊重。
总的来说,新闻专业主义和新闻道德之间在概念所包含的维度上有相似之处。新闻专业主义的核心元素在新闻职业道德之中有所体现,但不同国家、不同意识形态、不同社会制度的职业道德体系并不相同。新闻专业主义是从职业视角上来考量新闻从业过程中的一些指导原则,而新闻职业道德则是从内在和外在规范或调整的角度来研究新闻从业者在新闻报道活动中所应遵从的规范。前者是业务性和实践性的,而后者是规范性和约束性的,二者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关系。在新闻专业主义形成过程中,新闻职业道德是一个必要条件;在新闻专业主义形成之后,二者就构成一对相互影响和作用的关系,这种关系不是恒定不变的,而是一种动态平衡过程。
参考文献
[1]侯迎忠,赵志明.《西方新闻专业主义初探》.《当代传播》.2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