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谨防“十面埋伏”
2009-08-31梁煜璋
梁煜璋
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前提和政治保障。
基于对历史和现实经验教训的回顾总结,笔者认为以下十个方面的问题构成了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十面埋伏”,必须引起高度警惕,认真加以防范治理:
一是“土皇帝”式治理。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无视中央的政策法令及其权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种现象在封闭落后的地区以及“长官意志”突出的单位时常出现。
二是对中央政策采取“实用主义”和“利己主义”的态度。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就不执行,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和有关政策“断章取义”,或者只顾一点不及其余。不少地区只讲第一要义,不讲核心、基本要求和根本方法。
三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式的“变通”。故意曲解中央的政策意图,按照所谓的“变通法”执行。有些地区借助中央4万亿大规模投资的“契机”,轰轰烈烈大兴土木,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四是对中央政策“阳奉阴违”。口头上、宣传上按照中央的调子喊,下面想怎么办还怎么办,实际上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墙上写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留住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的醒目标语,但墙里墙外却是黑矿照开,污水照排。
五是与中央政策对着干以捕捉所谓“先机”。认为凡是中央叫干的,大家一哄而上,没什么文章可做,于是反其道而行之,把握所谓“先机”,逆潮流而动,争当“一枝独秀”。比如去年的楼市泡沫,中央越是加强宏观调控,一些地方在房地产商的蛊惑下越是开“绿灯”。
六是对中央政策“搭便车”、搞“附加值”。趁着中央政策“东风”,肆意放大政策空间,夹杂自己的“土政策”一并执行。比如中央提出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在具体实施时,农民拿钱“入保”容易,等到看病报销医药费时就障碍重重,用这个条件、那个程序层层”掣肘”。
七是对中央政策搞”空对付”。执行中央的政策,采取走形式和走过场的一套。以开会、讲话、发文代替抓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是“直来直去”,听起来倒是“脱口有声、入耳有音”,却就是不落地生根、不开花结果。
八是与中央政策“打擦边球”。在中央政策的“边际”和空档处做文章,以探索和试验的名义恣意妄为,甚至冲破道德底线。现在很多地方打着“以人为本、发展服务业”的旗号,满城尽是发廊、洗浴、按摩、歌厅、麻将馆,搞得乌烟瘴气,有伤风化。
九是“攻上”以求庇护。采取中央严禁的高标准、高规格对上边的干部进行“攻关”,在中央政策上“撕”开一道口子。从近年披露的一些案例来看,中央的个别部门成为腐败“重灾区”,一些干部被下面的“糖衣炮弹”击中,然后以“法外开恩”作为回报。
十是绑架“民意”抗上。采取地方人大立法形式,以老百姓要求为由,按照“地方意志”行事和谋求发展。这是一种新现象,不过耍的仍是老把戏。所谓“民意”只不过是少数人的意志,尤其是一些身为“老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十个方面,未必涵盖全面。不论中央和地方,都可以进行“对号入座”式的督查和反省。不切实解决这“十面埋伏”的问题,“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就是一句空话,“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也就失掉了根本的前提和可靠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