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农村学校勤工俭学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2009-08-28万普海
万普海
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优良传统和特色之一,是广大中小学教职工在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在经济还比较落后的情况下,依靠自力更生改善办学条件的一条成功之路。它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特征,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要求,为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及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小学勤工俭学所面临的时代背景和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对勤工俭学工作带来了一些影响。有的人认为,学校开展勤工俭学过时了;有的学校偏离了勤工俭学的宗旨,一味追求经济效益;有的家长担心影响孩子的学习,还有的担心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伤害等等。因此,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对促进勤工俭学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第一,要正确处理好育人和创收的关系。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目的主要是育人。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要求学校教育不仅要抓好智育,更要重视德育,还要加强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中也强调要“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要求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对学生进行劳动技术教育,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开展勤工俭学,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既是加强中小学德育的重要途径,又是开展劳动技术教育的重要渠道,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一环。
在新的形势下,有的单位或部门对勤工俭学的认识出现了偏差,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认为勤工俭学就是搞创收,把育人的宗旨丢了。当然在勤工俭学过程中也有一定经济收益,要把育人和创收有机统一起来,不能顾此失彼。育人是第一位的,创收也是为了更好地育人。只讲创收,不讲育人,就失掉了勤工俭学的根本目的,勤工俭学也就没有了生命力。有些学校搞勤工俭学,只把眼光盯在经济收入上,很少去考虑育人的作用和社会效益,这是一种错误的倾向。勤工俭学的育人和创收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是相辅相成的,有着有机的内在联系。应该在育人的前提下搞创收,在创收的过程中促育人,使之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各地开展勤工俭学的实践也证明,只要能够正确处理好育人与创收的关系,始终把育人放在第一位,就能够稳定、持久地把勤工俭学坚持下去。凡是认真坚持勤工俭学,在育人方面取得良好成绩的,也一定能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实现育人、创收共同发展,全面丰收。
第二,要正确处理好教学与勤工俭学的关系。随着社会的转型,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并引发了一系列价值冲突,像个体价值与群体价值冲突,单一价值取向与价值多元化冲突,市场经济与传统价值的冲突,社会公正原则与社会功利矛盾等,这些矛盾和冲突都不可避免地给学校、社会和家庭的教育带来冲击。我们的教育到底是要培养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生活、实践能力的千千万万劳动者,还是牺牲全体学生的素质造就一小部分知识广博、成绩优异,且能在社会上找到一份体面而又收入丰厚的职业的高级打工仔?在这种矛盾中,勤工俭学就更显得无所适从。一些学校、家长、学生虽然认识到了勤工俭学的重要性,但还是不愿上这门课,关键是与升学没有关系,与他们的长远利益没有关系;一些校长没有下功夫、花力气去抓勤工俭学,是因为这与他的业绩考核不挂钩。按照社会功利的目的,学生的最好出路就是考上重点中学,继而上好的大学,然后找一份好的工作。他们认为,勤工俭学虽然重要,有着不可估量的教育功能,但它与考试、升学没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难度还是比较大的。
搞好学校常规教学是学校工作的根本任务,开展勤工俭学也是教学工作的一部分,在国家新出台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中,已把通过勤工俭学开展综合实践活动作为广大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程。因此,中小学校要对勤工俭学活动进行统筹安排,按照课程方案要求,确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上好劳动实践课,不得随意增减劳动实践时间。要把劳动实践活动纳入教育教学的考核评估体系。
第三,要正确处理好创收与助学帮困的关系。开展勤工俭学是在当前教育经费短缺情况下,加强农村教育、巩固“普九”成果的现实要求。我国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近年来,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增加农村教育投入,比如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列为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等等,由于我国农村地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普九”巩固提高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部分农村居民缺乏基本的教育支付能力,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首先面临的是解决生活上的困难问题。近年来,由于撤乡并镇、学校网点布局调整和农民进城务工人数增多,使农村寄宿制学校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但学生寄宿后生活成本增加,又增加了农民负担。孩子即使上学了,往往由于生活困难而中途辍学。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将直接影响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影响农村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不少学校就是通过勤工俭学,从“养猪、种菜、办食堂”发展到“建好一片基地,办好一个食堂,资助一批困难学生”,降低学生的生活开支,解决学生的生活困难,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在学校得以安心学习、健康成长,保证了学校正常运转,改善了办学条件,从而实实在在为农民带来了实惠,有效支持了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农村“普九”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勤工俭学收入应该主要用于补充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服务师生生活,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从目前的情况看,各地开展勤工俭学的收入大部分用在改善办学条件上,而用于服务师生生活,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支出相对较少。鉴于当前的实际,要建立贫困学生资助体系,不断调整勤工俭学收入的支出结构,从勤工俭学收入中拿出一大部分资金,用于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四,要处理好勤工俭学与安全问题的关系。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就可能要组织学生走出校门,与大自然打交道,有的学校担心安全问题,不敢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开展勤工俭学要根据中小学生年龄特点和勤工俭学活动的特点,高度重视并全力抓好师生安全工作。要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年龄特征,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勤工俭学活动,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劳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勤工俭学和劳动实践活动,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交通、溺水等事故发生。凡组织的集体勤工俭学和劳动实践活动,要针对活动地点、内容制订安全预案,并切实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发生。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省教育风险防范服务体系,维护学校和师生的正当权益,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
另外,要正确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发展是永恒的主题,规范管理是为了更好发展。目前,有些学校在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中把勤工俭学劳动实践基地承包给农民耕种,学校坐地收租,或给学生下达勤工俭学创收指标,主管部门给勤工俭学管理部门下达收益上交任务,有的学校甚至以勤工俭学的名义乱收费,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勤工俭学的发展。要通过建章立制等各种措施,规范勤工俭学行为,使勤工俭学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使勤工俭学沿着健康的轨道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