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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家礼的家庭德育价值研究

2009-08-27陈一秀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09年7期
关键词:家风子女道德

在中国传统道德中,“礼”是道德的核心,但“礼”又不是完全意义上的道德,而是道德原则的法律化。“礼”相对于德,德是内容,“礼”是形式;德是内在的道德情感,“礼”是外在的行为规范。“礼”在先秦主要用于规范、协调贵族之间的行为, 后经孔子等人整合为蕴含着儒家思想的治国之“礼”,直到宋初,由于平民阶层的崛起,“士”开始转化为“四民”之一,统称平民或庶民,与品官相对;也由于释、道二教的流行,世俗民风多为其所浸淫,进一步削弱了礼教的影响,一些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积极投身到民间礼仪的建设之中,为了强化对庶民阶层的约束,维护封建统治,以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产生了一大批家礼、家仪、乡约之类的著作。自此,“礼”的功用重心开始向下层社会转移。家礼因具有传统礼仪的共性,作为一种普适的伦理规范,隶属于普遍的人性,在中国传统家庭德育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德育功能的本质在于内在的道德主体精神,在于道德主体性意识的自觉与确立。而道德学习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以体验为核心的知情行整合学习。1因而,中国传统家礼用具体的行为规范将德育融于家庭生活之中,能在很大程度上实现儿童的道德体验,满足道德学习过程中完整心理因素参与的需要,为道德内化创造最有利的条件,具有其家庭德育价值。笔者从以下三个方面论述了家礼的德育价值,借作当今家庭德育的明鉴之用。

一.家礼重视家风的熏陶,有助于子女道德品质的培养

中国传统家礼这种寓道德教育于家庭生活之中的家庭德育方法,十分注重其潜移默化的影响,并以良好的家风熏陶培养家庭成员的道德品质,它一方面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家风,另一方面又借助家风影响家庭德育。中国传统家礼以人伦亲情为切入点,将其儒家思想贯彻于实实在在的生活之中,从而实现传统道德与家庭教育的相互结合,体现了一个家庭较为稳定的生活习惯及道德面貌,有助于营造纯朴、正派的家风,并直接影响着对子女良好品行的培养。另外,中国传统家礼还强调家庭成员在营造良好家风中的重要作用,认为良好的家风应以家长“以身作则”为前提,以子女“孝亲敬长”为基础。刘清之在《戒子通录·张商英诫子》中说,“父孝子必孝, 不教亦须孝,自己身不孝,养子谩劳教。”这样说虽然过于绝对化,但儿童的道德化是以模仿的方式开始学习的,其父母的言行必然成为他们最直接的模仿对象。而且,由于他们尚缺乏区分善恶的能力,致使这种模仿常常是非理性的、机械的、外在的,这就要求父母必须时刻注意自身的言行,树立正确模仿的榜样。在当代,由于我国社会的转型,文化的多元,使得很多家庭道德问题严重。一个家庭,长辈间的互相指责与争斗,孩子心灵深处就会留下痛苦的伤痕,感染到他的身心,影响其道德品质的培养。只有家长正身率下,憎爱不偏,家庭才能和睦,家风才能优良。司马光在《沫水家仪》中指出:“凡为家长,必谨守礼法,以御群子弟及家众。”因此,家长树立良好的榜样,营造良好的家风,责无旁贷、任重道远。此外,随着独生子女的大量出现,家长将所有的爱倾注于子女,使得家庭中厌老问题严重。子女受家长以及自身优越心理影响,“孝亲敬长”的观念也日益淡薄。范质《戒从子诗》一开始就提出:“戒尔学立身,莫若先孝梯。怡怡奉尊长,不敢生骄易。”朱熹《训学斋规》中也指出,“若父母长上有所召唤,却当疾走而前,不可舒缓”,并要求儿童“自冠巾,衣服,鞋袜皆须收拾爱护,常令洁净整齐”,2这就是家礼通过对儿童基本行为习惯的规范,以其稳定性和反复性的实施方式,使家庭的行为规范得以延续和传承,并内化为儿童根深蒂固的道德观念,形成良好家风,从而影响家庭德育。

二.家礼注重及早行教,有助于子女道德价值观的建立

中国传统家礼在家庭德育的时机上强调一个“早”字。刘清之的《戒子通录·列女传》中说:“妇人妊子,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跸,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于邪色,耳不听于淫声。夜则令瞽者诵诗,道正事。如此则生子形容端正,才德过人矣。”其中所谈到的胎教主要是指孕期母亲通过有节制的、高雅的行为影响胎儿发育的过程。当代很多准父母都存在惧怕心理,不知道如何应对子女的培养,出现急躁、排斥等不良情绪,对胎教更是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虽然尚没有实验性的报告和科学性的结论证实胎教是否可以直接影响个体的道德生成和发展,但是,强调夫妇在怀孕期间遵守社会道德规范从而形成和睦的家庭氛围,无疑对胎儿的正常发育有着积极的意义。而一个生理健康的孩子诞生,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也就是为家庭道德教育提供了对象性的良好自然基础。人类个体社会化的过程也就是个体道德发生发展的过程,这一过程从出生之时起就开始了。初生婴儿用他的全部感官去探索这个陌生的世界,接受来自外部世界的各类信息刺激,从而在其心灵上留下最初的印记。东汉杰出的思想家王充从“性命在本”出发,非常赞成《尚书》、《礼记》中的胎教主张。他说:“《礼记》有胎教之法子在身时,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非正色目不视,非正声耳不听。及长,置于贤师良傅,教君臣父子之道。贤不肖在此时完。”3同时,现代心理学研究也证明,通过观察新生婴儿,发现他们很早便以主动的姿态介入到社会关系之中了。因此,从子女一出生便对其进行家庭道德教育可以及时地为子女的道德发展提供社会价值标准,并通过家礼这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引导子女以社会的价值标准来建构自己的道德思维。在当今新一代的家长,大多是80后的独生子女,自身存在一定的优越感并缺乏相应的责任感,对哺育子女没有良好的认识,加之外来文化的严重冲击和传统家庭德育思想的淡化,致使家长对子女早期德育引导的漠视。袁采在《袁氏世范·教子当在幼》中提到,“幼而示之以均一,则长无争财之患;幼而教之以严谨,则长无悖慢之患;幼而有所分别,则长无为恶之患。”所以,家庭道德教育要尽早开始,才可以引导子女树立其自身的道德观念。

三.家礼强调节俭教育,有助于子女道德人格的养成

家礼作为“礼下庶人”的体现,承袭“礼”的思想内涵,贯彻“礼源于情”。鲁国林放追问“礼之本”,孔子并未给予正面回答,而是说:“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通过选择礼之“俭”而放弃礼之“奢”,提醒人们不为礼节仪式所局限,而要看重礼背后所包含的情,然后,以丧礼为例,说明丧礼所包含的哀戚之情比丧礼本身更重要。这是从情礼关系的角度突出强调情之于礼的根基作用。4遍览历代家礼,不论豪门贵族,还是普通百姓,无不谆谆告诫他们要勤俭持家。朱子在《家礼》开篇卷一《通礼》中就指出,“凡为家长,必谨守礼法,以御群子弟及家众。分之以职,授之以事,而责其成功,制财用之节,量入以为出,称家之有无以给,上下之衣食,及吉凶之费,皆有品节,而莫不均壹,裁省冗费,禁止奢华,常须稍有赢余,以备不虞”。清代官吏、学者许汝霖在《德星堂家订》中针对当时奢靡之风,分别制定了“宴会”、“衣服”、“嫁娶”、“凶丧”、“安葬”、“祭祀”几个方面的礼节及标准,其目的是力求既合礼节又要节俭。如:他要求家人衣着朴素;来客时只以“二羹一汤”招待;婚嫁、葬祭一切从简,不许“鼓乐张筵”,将省下的钱济孤寡、助婚丧、立家塾。5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大大改善,新一代的少年儿童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享乐主义以及物质至上的思想,他们不但无法承受物质上的艰苦,更不能承受精神上的挫折。虽然外界也实施一些“挫折教育”、“磨练教育”,但往往都是流于形式。坚强的品质是在日常生活中磨砺出来的,只有不断地磨练自己才可以修养成“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高尚人格。只有每个人具有了这种高尚的人格,才能形成中华民族的气节,中华民族才能成为一个不可战胜的民族。

当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社会正迈向具有工业化、理性化、开放性、多元性特征的现代化。同时中国社会又处在社会转型时期,选择的多元化,情感价值判断的两重性,道德领域的失范,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发展的不一致,使得整个社会正处于一个变动和整合的时期。这一特殊时期给我国的家庭,特别是家庭德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影响和严峻挑战。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指出,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要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 而家庭德育是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而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家庭道德教育也始终受到统治者和社会大众的重视。家礼作为中国传统家庭德育的主要实施方式,其蕴含的家庭德育价值值得我们重新思考与认识。

参考文献:

1朱小蔓.情感教育论纲[M].南京:南京出版社,1993:84,126-127.

2张书丰.中国古代教育精粹的现代解读[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293.

3王维娅.我国传统家庭德育观对现今家庭教育的启示[J].山东教育科研,1999,(1):50-55.

4陆建华.先秦诸子礼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228-229.

5陈彩云.朱子《家礼》中的禁奢思想及对后世的影响[J].孔子研究,2008,(4):103-109.

陈一秀,女,重庆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07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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