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文理分科的对策建议
2009-08-22张亚群
张亚群
我国中学文理分科由来已久,它与高校招生分科考试密切相关。自清末引入近代学校教育制度后,国人开始接受西方知识分类系统,大量引入近代科学知识,并将其纳入系统化、学科化的学校教学之中,建立高校分科招生考试及中学文理分科制度。文理分科作为高中课程分科教学的典型代表,反映了人才培养的个性化要求与客观需要:
其一,适应高校分科选才的客观需要。实践表明,已实行的高考6门学科“大综合”试题犹如一个大拼盘,虽名为“综合”而实多为不同学科孤立题目的简单罗列,少有真正的“综合”。学习、考试都是以知识点为基础,由点概面,考查重点。简单的学科综合,使学生形成的知识体系缺乏连贯性、系统性,大都点到为止,无暇深入。
其二,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效率。我国高等教育正大力推行“通才”培养模式,但高等教育的“专业性”特征不会改变。与此相应,高中后期适当的文理分科,有利于高校的生源选拔和人才培养。
其三,有利于展示和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教育理论与实践表明,学生资质存在个体差异性。在智力与非智力因素的作用下,很多学生到了一定年龄便会显示出不同的学科倾向。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今后的发展方向,学生自愿选择侧重文科或理科学习,既尊重了学生的学习自主权,也符合因材施教原则,避免一刀切。这有利于学生扬长避短,做到“术业有专攻”,为今后学术或兴趣发展奠定了基础。
其四,有利于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高中生学习时间有限,应对高考大多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转,当前“减负”、“松绑”呼声甚高。2002年,江苏高考实行“3+大综合”,初衷在于打破文理分科弊端,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其“大综合”把6门课程合为一门综合科目,学生须同时学好9门功课,内容涵盖约30本教科书。这套改革方案仅实施一年,即因学生负担太重而不得不取消。2003年,辽宁高考实行“大综合”,也只维持了3年而退出考场。可见,高中文理分科并非完全是学校管理者、教学者的主观愿望,是减轻学生学习负担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也反映了广大考生的意愿和利益。
另一方面,由于过早、盲目的文理分科,也会衍生一系列消极影响。恢复高考以来,在“应试”的驱使下,高中文理分科越来越早。如果说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从高三开始的文理分科对学生知识结构的影响尚有限的话,那么当今高一甚至一进入高中便分科教学,则严重阻碍了学生全面接受基础文化的学习,也不利于高中、大学的教育教学的正常衔接。盲目分科不利于学生长远发展,也影响基础教育教学质量。
从现实可行性来看,矫正高中文理分科弊端,不是简单地取消分科,而应是在优化高考科目组合的基础上适当进行文理分科,同时改进中学教学管理,发挥会考的积极功能,从而推动各类人才的培养与选拔。为此笔者建议:
一应优化高考科目组合,引导基础教育全面发展。选拔性考试内容与形式的变革可以引导中学教学。2004年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以来,广东等省市区陆续实施或出台新课改高考方案,既保持了考试科目的覆盖性,也增加了科目的选择性,并引入了综合评定等多元评价手段,有利于基础教育发展。这类改革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考生学业负担过重以及偏科等问题,但为今后中等教育寻求更为合理的科目组合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应采取有效举措,矫正过早分科弊端。高中文理分科虽属必要,但不宜分得过早,也不应盲目分科。文理分科的前提,应是让高中学生完成高中所有学科学习之后,再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学科优势、发展潜能,选读文科或理科。高中前两年用于学习各门学科,打好文化课基础,高三一年集中精力分科复习、备考。此举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淡化高考的唯一指向性,有利于拓宽学生的学术视野和知识基础。
三应适当增加高中选修课,发挥会考积极作用。高中选课制在我国部分地区已经试点施行,并初见成效,应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在高中后期教学课程中,建议文理科学生互选一定比例的课程,在保证学生基础知识学习质量的同时,发挥特长,拓宽眼界。改进高中会考制度,加强会考管理。有的省市新课改高考方案拟将会考成绩纳入高校招生评价体系,这些举措对于矫正文理分科弊端具有积极作用。
总之,高中文理分科问题关系到高考改革导向、推进中学素质教育、“减负”以及高等教育发展等多方面的问题,我们应有全面的认识。纵观我国高校招生考试中科目与中学教学模式的演化历程,分科考试始终是主流,文理适当分科有其一定的合理性。我们应兴利除弊,既要发挥高考分科考试的长处,也必须杜绝过早、盲目的文理分科,以推动中学素质教育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