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内
2009-08-21韩天馨
韩天馨
结束为期三天的旅行,身上还残留着海风的腥湿,我很想打电话给启悦。
事实上在海边我曾拨响过他的电话,头顶是一枚锈迹斑斑的礼帽形喇叭,播放着贝多芬交响乐。脚下的沙子被海浪带走,我站在随时会塌陷的沙之小丘上,耳边鼓动着海风和音乐,一句话也没说就默默挂了电话。
往回跑,夕阳落在远处高空弹跳的孩子们肩膀上,随着橡皮弹力绳的上下,稚嫩的尖叫声不绝于耳。淡色的棉质衣服下摆,粘在腿部隐隐泛光的金色沙粒,每个人的脸都涨满了兴奋的欢乐。
管理员见我看得入神,上前招呼我一起参与。我脱了鞋子踩上深蓝色的充气垫,两胯被绑上粗大的绳索,绳索在腰后固定,另有一股绳索绑定腰部。五分钟后我便像出膛的子弹一样被射到几十米高的空中,身体两侧仅有两根橡皮绳维系,脱离地面,看不见人们互相交谈的脸,海在遥远的地方持续泛浪。
我原以为这过程会像一次模拟飞翔,却不曾料到在到达至高点后的飞速下降令我猝不及防。身体似乎总比心脏的位置落得更靠下,身体似乎被不知名的磁石牢牢吸住拼命往地心坠去。
我害怕在到达地面以后这力量仍然会拖着我不停向下直到钻破地壳捣入地核。就在这时,橡皮绳的弹力带着我再次飞升。不断重复这个过程,上升、至高点、下落、地面。视线变得模糊,景物与人都像被扭转的漩涡,色彩缤纷,我的眼体会出这迷人的黏腻。太阳逐渐落山,橡皮绳起伏的幅度也逐渐变小,最后只剩我张着腿悬在充气垫上方前后不自控地摆动,管理员过来帮我解开绳索。
他说:“结束了。”最后一缕阳光照着他油光锃亮的侧脸,他的表情竟带着一丝悲悯。结束了。上升和下落。海滩上的人们四散归去,浪头一阵接一阵,打上沙滩白沫飞溅。
风越来越大,人们忙不迭地收起遮阳伞和折叠椅。和同来的几个人光着脚往回走,踩过沙滩踩上潮湿的水泥板,一股寒意经由脚底往上钻。天色彻底暗下来,雨点劈里啪啦往地下砸,逐渐连成线。雨声雷声经我耳却不再清晰,被更响亮的人声遮盖,是那位管理员诅咒般地在我耳边重复:结束了结束了结束了结束了……
令我悲伤的不是启悦即将离开我去澳洲这件事,而是启悦和我在这些年里苦心经营起的这个“我们”即将土崩瓦解灰飞烟灭,也或许那个苦心经营的人一直只有我,所以启悦才能如此坦诚地提出离开。
启悦的眼睛里闪着光,默默地向每个人昭示他即将奔向更好的生活,那里有一望无际的草原,木结构平房,无尾熊与袋鼠,路上行人稀少。他瞒着我考了试办了手续,我想起那些他不在家的周末,还有书架上逐渐多起来的英文原版书,这才知道他计划离开已经很久。
启悦提前一个星期通知我这件事,在与我同居五年之后。
我决定去旅行几天,接下来几天再回去帮他整理行李。于是我在冰箱上贴了一张留言条就带了几件衣服去了海边,吃海鲜看落日,每天沿着海滩走很久,脑海里尽是启悦。眼泪不停下坠,却能一边流泪一边保持正常的语速语调与人交谈。
第三天晚上我坐上回城的大巴睡得人事不省。
回到家已经午夜一点,我蹑手蹑脚地打开门,将脏衣服放进洗衣机,洗掉喝剩果汁的杯子,换上睡衣走进卧室。如我所料,启悦睡得格外踏实。记得留言上我没有写归家日期,在旅途中他也一次不曾问候,真是个粗线条的家伙。
或者他在生我的气,不好好解释就忽然消失?如果是这样,那他的离开又怎么解释?我晃着头,觉得很难理清思路,只得大步赶去冰箱拿出冰啤酒狠狠地往喉咙里灌。待到喝得微醺回到床上倒头就睡,蒙蒙矇眬间听见启悦嘟囔了几句梦话,阳台外花园里的虫鸣不曾停过。
待起床启悦早已去上班了,计算一下剩余的相处时间,算上今晚也就四天,当中扣除他在单位的时间,三个晚上一个白天,第四天下午五点钟的飞机。四天,连一个“正”字都画不到,我该不该在厨房醒目的位置贴上倒计时纸条?
叠好被子,我拿出柜子里启悦的衣服进行归类,冬装秋装放在一旁,剩下夏装里浅色系与深色系的衣服再分成两堆。先将浅色系衣服放入洗衣机,随后拿着冬秋装出门干洗。走过两个街口,我把衣服放在干洗店,将单据收好,回程的时候买了葡萄。
小时候并不喜欢葡萄,这种水果的颜色让我觉得恐怖,葡萄表皮白色的斑点,会令我想起武侠片里中毒的人们泛紫泡的嘴唇。而它的口感中饱含特有的涩味总会在果肉下肚后残留在舌根久久不去,那味道曾引发了我一次呕吐。
启悦却恰恰相反地热爱葡萄。他一手一颗,吃葡萄比嗑瓜子还快。同住后的第一个夏天,他让我平躺在地板上,洗干净手,剥一颗送进我嘴里,随后拿起手边的矿泉水喝一口喂我。剥开葡萄是为了避免让我看见它紫色的表皮,而矿泉水是为了洗掉葡萄在口中的残味。
我眼望着天花板接受水果的清甜和水的润滑,吃下了全部他送来的葡萄,启悦没有说出口的“希望分享”令我深受触动。
我记得他从不反对我的决定和喜好,买来的书他会等我看完后借来看。启悦更喜欢地理和历史,平日里看传记居多,而我偏好小说和诗歌。启悦会在我回来后问我要来放书的袋子,一本一本边念叨边往外拿:“福克纳、王尔德、村上龙、叶芝、纪德……你要先看谁的?”
我选出我比较喜欢的几本,他拿剩下的。启悦看书一向比我快,大约以一周三本书的速度进行,看完之后他会提出他的意见,建议我在心情糟乱时看哪本,心情明朗时看哪本。而先前我挑出的书,启悦会在我看完后看上两遍以上,并经常会在交谈里冒出一两句书中的话。我惊讶的是,他选中的往往是我在阅读过程中会格外注意的词句。
体现在音乐上也同样。刚认识启悦的时候他更偏好爵士和古典乐,当房间里放着舒伯特的钢琴曲而启悦静静闭目坐在阳台上时,他显得格外恬静美好,而舒伯特的音乐则因了他偶尔被风撩起的衬衣领口而显得越发生动。
但在有我的场合,启悦会微笑着鼓励我:“去放你喜欢的音乐,不要管我。”
我偏爱暗潮、Trip-Hop、哥特一类,和启悦的喜好风马牛不相及,每次当音响里传出那些乐队主唱们歇斯底里的尖叫和呻吟,我都会战战兢兢地回头瞥一眼启悦的表情。启悦从不因此而皱眉,倒是显出特别认真的神情,食指蜷曲着抵住下颚。他会在之后告诉我,这支曲子的solo不合适,那支曲子的键盘很优美,他甚至能在杂乱的电音里清楚地找出三角铃的节奏……我惊奇地问他之前是否有组乐队的经历,他笑着摇头:“完全没有。”
周末我们开着音乐各自占据房间一隅看书,时不时有人“噗嗤”笑出声,看到对方狐疑的眼神,就将整段文章朗读一遍,两人会心地笑。空气在音乐里流转,时间也像凝滞了般,我经常幻觉我和启悦居住的这个时空有异于我们这个用钟表计算时间的时空。在我们的时空里,无论是十八世纪的欧洲公爵还是公元前的春秋哲人都是来往穿梭的客人,他们脸上的褶皱衣帽的光彩脑中转动的各样念头徐徐向我们展开,以至于从天亮到天黑我们看得入神忘记冷暖饥饿。
洗完衣服我将它们翻到反面挂起来晾晒,中午时分日头变得毒辣起来,我为盆花洒了点水回到电脑前开始工作。目前我的工作是为几家杂志社供图,没有规定坐班,每月带着拍摄的照片去杂志社给编辑挑选他们中意的就可以。上个星期刚结束这个月的工作,也拿到了不菲的稿酬,但今天我无论如何没法闲适地呆在家里,必须给自己找点可以聚精会神的事情来做才成。于是我打开几张海边拍摄的图片,开始细节调色和修正。
一直干到下午四点,家里电话响了,是启悦。
——我现在在回来的路上。
——想吃什么?
——出来吧,今晚我请客。街角的法式餐厅。
——好,等我半小时。
半小时里我换上我们第一次去这家餐厅时穿的酒红色裙装,喷上他送我的香水。四年前的某天他在马路上被推销香水的小姐拦住,闻到这味道想起我,就当场买下了它带回来给我。薰衣草?玫瑰?麝香?柳橙?都像,又都不是。各类植物混在一起却营造出一个清雅恬淡的香氛,实在不可思议。我不晓得原来在启悦的眼里我是静谧的人,一直以来在他面前我从不掩饰地大笑和大哭,他仍然不认为我浓烈,而是选了这安宁凛冽得像秋夜的香氛。
走进餐厅,启悦在抽烟,视线投向窗外却不似在看景而像望着遥远空间的某个点。当他发现了我,微微一笑,心不在焉又竭尽温柔。我不禁想到这世上的确有这样一种人,他们生性体贴,但当他们靠近你时你无法感受出这种体贴究竟出自他们对你的爱情抑或仅仅出自温柔的天性。
被启悦的笑容搅得心绪不宁的我眼泪在眼眶中打转,这个人几天后就将离开我去遥远的大洋彼岸,望着桌对面这张如此轻描淡写的脸,着实令人心酸。
启悦说道:“很好,第一次约会时的裙子和圣洛朗香水。”我沉默几秒,抬眼看他,咄咄逼人的语气:“你看到这样的我则是最后一次。”说完,直直望着启悦的眼睛,似要望穿他的瞳孔一路望进他的心。我原以为我们会相处到所谓的永远。
启悦深深地陷进椅背,垂下眼睑。我仍然不依不饶盯着他,周围桌的人们时而有谈笑声传来,更加重了我们之间沉默的分量,服务生手里端着菜单几次想过来要求点单,被这架势骇住,踌躇着不知如何是好。这种相处令人窒息,我竟然开始渴望启悦现在就离开,以后未来都不要再见到这张脸。
终于,他说话了,声音略带沙哑,很艰难地从喉部发出,似乎是个多么难以启齿的秘密:“我只是……想试试别的生活方式……”
自那句话以后我们就没有交谈过,点单,沉默着吃完晚餐,沉默着并肩穿过夜间闷热的街道回家。我的红裙子被汗水浸透腻在皮肤上令人不快,而启悦,说完餐桌上那句话后仿佛耗尽了全身气力,连走路都不复有往日的稳健。
没错,或许这真是我们最后一次来这家法式餐厅,也真是我最后一次为了启悦而穿上这条红裙子,我原本可以选择更合适的场合来进行这对话。只是我真的无法再忍受启悦临走了还一副故作太平的样子,我到底是他的什么人?他凭什么不找我商量就决定离开?这些问题重新像鼓槌一般敲打着我的脑壳,七上八下急吼吼地寻找着发泄的出口,如果此刻我能尽情地放声大喊,声音一定能震破沿街所有房子的玻璃窗。
第二天早晨醒来,启悦又如常上班去了,我不曾问过他有没有告诉公司里的人他即将去澳洲的事情,他真的要挨到最后一天么?这份工作对现在的他来说岂不是没有意义了,为何不能多腾些时间留在家里陪着我呢?这样一想,悲从中来,眼泪又如断线的珠子般往下坠,落在被单上晕开好几朵花。
哭得精疲力竭,中午时分决定起床觅食。冰箱里的核桃牛奶,几个鸡蛋和西红柿,芦笋与腊肉,做完午餐边看卡通频道边将它们吃完,随后拿出相机出门下楼。带上MP3,不顾烈日于城市街头闲晃。启悦昨晚的话在我心里起伏,关在房间里哭泣是找不出答案的,我决定将我们经常去的地方都走一遍,找寻一下话语背后的答案。
日头下没过多久就开始眩晕,我拿起相机拍下每一处我们到过的地方:百盛是我们每季抢购大减价商品的地方。绿色LOGO下每天都聚着各个阶层的年轻人,偷闲出来逛街的白领、时尚街拍杂志编辑、甚至是无所事事的中专逃课学生。在楼上三层和四层,我们习惯与人群肉搏只为了抢白色筐篓里一件一折的品牌上衣。
滨江大道是我们一起蜷着双腿抽烟的地方。夜晚九十点钟的江风和对岸象征这座城市纸醉金迷的万国建筑楼群在我们眼底闪烁不止。那样的时刻我们两人鬓角的头发都被吹开,打火机往往要按上四五下才能点燃香烟。沉默着在江边滞留几个小时,抽完所有的烟并排往家的方向行走。
衡山路酒吧是我们跟随人群看球起哄的地方。手里举着果子酒,身体四下摇摆,启悦会蒙上我眼睛将我身体掰转,待我站稳后举起右手指向某个臆想地。随后他放开我眼,我们向着我指的那个方向前进,走人第一家遭遇的酒吧。
上海美术馆是我们看画展摄影展的地方。进馆后我和启悦往往会迅速离开对方,在观展时我们避免言谈避免接触甚至避免眼神交流。柔和的乳白色光线下,我经常看见启悦对着某件雕塑如痴如醉地伸出手,似乎想要握住它纤细的某处转折。而他在馆内的神态和步履都让我有种陌生感,似乎平日的他是伪装,只有在这空旷之地享受色彩和光影盛宴时他的封印才被真正解开,成为那个强大独立的启悦。
我们的足迹踏遍上海各条繁华街道,每家电影院,每家中高档餐厅我们都去过两次以上。重复地在这座城市里生存,我因为工作原因经常可以出差在外,而启悦常年过着公司到家两点一线的生活。我总是回忆起舒伯特钢琴曲里启悦真实的忧伤神情,这忧伤具有某种神圣性,它不是发源于现实中某次挫败或仅仅是当下心情低潮的表情体现,它是一种与生俱来,是启悦下意识里的失落,这令他显得与周遭环境甚至与我如此格格不入。
我恍然大悟地放下相机,原来启悦要远离的不是我,而是以我为代表的周遭。
他在话语里表达得很明晰,是要换一种“生活方式”,不是单纯地换一个女人,换一个国家一个城市。他在无意识的忧伤里彷徨了多久没人知晓,但终于他找到了他认为可行的方式。
启悦试图用离开来完成改变,而这种改变能否达成对启悦来说目前全然是个谜。我这才想起来我根本没有问过他去澳洲做什么,像是赌气他不发一言地筹备出国,我原本也打定主意不再过问他出国的一切事宜,但此时此刻我开始好奇,甚至等不及他下班回家就想问个清楚。
赶去他公司,大楼的一角挂着夕阳,橙色柔光下,白领们拖着长长的影子鱼贯而出。启悦疲惫地笑着与几个同事边聊边往外走,看见我愣了半秒,趁机举起相机拍下他。待到反应过来,启悦冲上前打我头,我回打他,一时间闹作一团,最后他帮我背起相机三脚架,两人和和气气地往回走。对于前夜的冷战,两人像是忘得一干二净了。
快到家的时候问他:“启悦,去澳洲做什么?”
启悦一惊,回头看我,试图从我表情里判断我问这件事的用意。
我笑:“只是想知道,不愿说也没关系。”
“学摄影。”启悦用我几乎刚好能听见的轻柔嗓音回答了我的问题,旋即不再开口。他眼里不再有某种落寞和忧伤,是一种下了决定后的坚定和如释重负。
手里的相机似乎瞬间变得沉重起来,我低下头看着手中这架惯用的相机,镜头里朦朦胧胧地映照出我们的影子,一忽儿紫一忽儿绿,搅在光影里怎样也看不通透。
夜色袭来,又一天眼看就要过去了,启悦留在这里的时间只剩两日,我自无力留他在身边,但至少目前作为他女友我起码应该做到弄清楚他离开的原因并且让他走得的愉快吧。我把手放在启悦的肩膀,对他微笑,告诉他我买好了大瓶可乐,冰箱里也做了满满一桶冰块。想到启悦像个小孩子般贪着可乐令我觉得不可思议,他在任何场合都不喝酒,每次与我去酒吧只点可乐,待我喝醉后他背我回家,朦胧间瞥见他将我的高跟鞋脱下来拿在手里。
第三天启悦还是准时出发上班去了,他一走我就迅速起身收拾停当,今天必须将事情搞个水落石出。
我走进我们的书房,把我和他的书进行归类整理,包括我的杂志他的杂志。看一个人收藏的书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基本性格,我这个与启悦朝夕相处的人却要用这种方法来探寻启悦的秘密,实在是讽刺。
在一堆人物传记和各国地图后面,我惊讶地发现了好几本大开页的画册,分别是伦勃朗、透纳、莫奈和格列柯……从印刷的精美度以及纸张的质地来看这几本画册相当昂贵,更令我惊讶的是在这几本画册最底层压着一本漆黑封面的速写本。
窗外阳光正透进房间,细小的灰尘在光柱里飞扬跌宕,我抬起头作深呼吸,心里隐约感到这速写本里藏着启悦真正的秘密,那些从来不曾对我说过的秘密。这些秘密或许是我解开他心底落寞的钥匙,但我既然了解他落寞又为何不早些去深究呢?我们总是将身旁的人轻易忽略,像忽略一个烟灰缸忽略一个床头柜。
我闭了闭眼睛,数到三,毅然打开速写本。
是个女人,长发披拂在脸上,五官模糊,寥寥几笔勾勒而出,线条既不流畅也不生硬,是一种奇特的时断时续,显出轻盈灵动的节奏。虽看似随意,却一定携带着作者大量的思考和修改,因为每一处被隐去和被强调的部分都恰到好处,令我不禁暗暗叫绝。
因为没有对五官的格外刻画,这个女人可以是任何女人,但启悦却强调了她脖颈处一颗黑痣,位置与我的痣相同。这才晓得,她是启悦眼中的我,一个长相模糊肢体线条模糊的女人。蓦地,我感到一丝悲哀,是否这画像也正传递出启悦的无奈,即便我在他右边睡了五年他亦无法辨清我是谁?
画中没有对床和枕头的交代,我睡着,肢体仿佛悬置在空气中,带着醒时没有的疲惫和空虚,脸和身体都在传递着一种无可奈何。这画的分明是我,却委婉地表达了启悦的心绪。第二张、第三张,乃至整本,遍布着我的躯体和五官特写。用笔轻柔,色调深浅不一的灰,还很专业地用了定画液。
启悦的画轮廓不尽精准,线条犹豫而飘渺,但却有种稚拙的勾人魅力。某张画着眼睛的画,空白处写道:“我们看到的世界,同一或迥异?”在某张脚踝的特写上,他用鲜红的水笔描上一枚鸡心,突兀又刺眼,不像表达情感,倒像是恶作剧地体现出情感与这一片祥和的黑白世界如此格格不入。是他对情感的恐惧还仅仅是某种搏出位的艺术加工,不得而知。
这是整本速写里除铅笔本色外唯一的其他颜色,启悦写道:“唯有离开才能确认。”
合上速写本,长久地闭着眼睛,阳光照着眼皮,一片光灿灿的橙红色,漫天漫地将我吞噬。和启悦在一起太久,以至于无法将那个真正的他从我日积月累的习惯里剥离出来了解,启悦却一直努力试图看清我内心世界的样子。也许,在情感之路上他一直走得比我坚定,只是我的不敏感和疏忽使我们越离越远。
走出房间看见桌上的相机,我似乎又明白了一些,我与启悦迥异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成果令他不再相信我们位于同侧。他在人民广场某栋新建的通体玻璃构造大厦30层写字楼里做一名活动策划主管,负责策划监督各类化妆品品牌的推广活动,每天要召集手下开或辗转不同客户开数个策划会。
我怎样去劝导他,难道要这样说:“我们生活在这世界上各自有各自的位置和分工,而每份工作也仅仅是我们谋生的一种手段?”这种不痛不痒的话对启悦丝毫不会奏效而只能加深彼此之间的隔阂。除了沉默,我什么也做不了。
太晚了,路上下班的人们搅出无尽的喧哗,我站在阳台上看着启悦从街道那一头向这一头走来,穿着洁白的衬衫和整洁的裤子,右手夹着方方正正的公文包。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他似乎又再次变成了那日法国餐厅里对着窗外抽烟的启悦。是我所未知的,神秘的崭新的启悦。或者其实启悦从来不曾改变,不够有危机感的人是我,没有在适当的时间点发现渐行渐远那个孤单的他,过去牵他手,带回由我们两个人构建至今的安全地带。
这个晚上我失眠了。启悦在身边睡得一如既往的深沉,我蹑手蹑脚地取来相机,拧亮手电筒。仅仅利用点光源来拍摄在我是第一次,突出拍摄主体,周围景物却将彻底隐作黑暗。启悦的踝骨饱满而鲜明,大腿部若隐若现的肌肉舒展地延升至臀部,弯曲的手肘,有节奏的手肘鼓突,锁骨似两座有始无终的桥梁,中间是阴影的凹畦。
启悦的五官此刻隐在暗沉的环境里,与满是褶皱的床单枕头融为一体。小心翼翼地将手电的光移向他,苍白的脸上,眉眼,鼻梁,柔软的唇,组成一幅多么协调的图画。不禁笑了,这么多年与这英俊男子相濡以沫,在旁的女人看来我该是幸福的吧。也的确真幸福。
按下快门,罗马式鼻梁,弧度优美像波浪般起伏生动的唇,微颤的睫毛。
拍摄眼部定焦时,启悦的眼角忽然滑落一颗晶莹的泪水,其下坠速度之快令我措手不及。它无声地盛开蒸发在夜色里,落在我心底烫似火炭,瞬间以摧枯拉朽的架势融化我所有的冷静。
待到拍摄几近完毕我才幡然醒悟,先前几乎百分之九十以上取景构图都来自对启悦那本画满我肢体速写的模仿。我下意识地采取了启悦的构图,以往可能会被轻易带过的细节这次凸显在镜头前,充满张力和情绪。我所拍摄的不再是一个男人的肢体,而是爱情本身。
我放下相机关掉手电筒,默默地滑坐在地板上哭泣。天空逐渐转亮,看橙红色一点一点攻占深黛色直到完全将其吞噬绽放出柔白天光,我在鸟叫声里沉沉睡去。
醒来已经中午,启悦早已打点好了行李,对我微微一笑,说午餐不用麻烦我,这就赶去机场。我看看自己,红肿的双眼,衣衫不整,长头发乱糟糟地纠缠在脑后,这样的我也不好意思开口提出要送机。只得抱歉地回他一个微笑。
两个大行李箱,里面装着洗好的衣服,我甚至不敢问他何时回来,启悦也不提。
离开时他头也不回的步履还是深深把我刺伤了,不甘不愿地,我大喊他的名字。启悦困惑地转过脸,带着一种如梦初醒的迷惑,似乎在责怪我不该打扰他对新生活的“奔向”。
一瞬间,我们愣在那里,我的大脑一片空
白,不知道接下去该怎么办。
我们曾经相处得如此和谐,像一首由两种乐器奏出的乐曲,起承转合后也得有个终章,狗尾续貂的事情绝不能发生。
这样想着,我飞速返去房间拿出那架我最常使用的相机塞进他手里。
启悦看着我,全心全意地看着我。这一刻我没有怀疑他的心他的魂也一起留在这个躯体里用力地在看我。没有语言,极其戏剧化地,启悦的嘴角微微颤动,向上,弯出我最熟悉的弧线。他在笑。
这是我收到过最刻骨铭心的笑容,那一刻启悦的原意是要哭泣,眼泪早已在他眼底汇成细流等待进发,可是转瞬间他却笑着。这让我想起童年时见过的太阳雨,雨水在阳光照射下如万道金丝,虽华丽却难掩哀愁,一如启悦的告别微笑。
恍惚间启悦真的走了,我还光脚站在门口,直到打扫楼道的中年妇女拿着拖把对我狐疑地上下打量。
重新回到阳台,对于这个城市其他人来说这是极其平常的日子,而对于我,我清楚地感觉到身体灵魂活生生地被不知名的手扯掉了一半。心的疼痛竟然可以影响肉体至深,长久地,我站在阳光和夹着灰尘的热风中不知闪躲,我望着碧蓝的天空,那里即将划过一架载着我爱人的飞机,我憎恨这高科技的交通工具,瞬间就运走了我的血我的肉我的魂,去到大洋那头只能凭网络与电视了解的陌生国度。
大病一场之后我不顾家人劝阻还是执意要留在我和启悦共同居住的房子里。渐渐地我经常会在夜里产生幻觉,以为身边还躺着启悦,他均匀地呼吸着并带着人类特有的充溢汗味的暖度。忽然惊醒,当意识到只有我自己时竟有种身在梦中的错觉,我多么希望这一切是场梦,而在现实世界里我和启悦仍然波澜不惊地相处着啊。
经常地,我翻看那本速写,如今里面每一句话我都能倒背如流,如今在我看来那本速写里记满了启悦下意识里想与我融为一体的渴望,希望用我的眼睛看这个世界,希望用我的身体去拥抱这个世界。他没有带走这本速写,或许是刻意将它留给我,倾诉他隐藏的如火渴望和梦想。
我和启悦,拥有不同的肉体和喜好,从眼睛瞳孔的颜色到呼吸的频率,从音乐书籍类型的甄选到食物的偏好,怎样才能完成这个同一?怎样才能完成这难度系数远远高于身体交合的心灵交合?
在一个更广袤的空间里,我看见孤零零的启悦手拿调色板,努力刻画一种属于我的灵魂颜色。色彩的差异有时细小得令我们难以察觉,但启悦从不放弃任何一个细节,他的愿望是终于有一天会完成我的灵魂色,那时,以这颜色为代表的我的灵魂就真正属于他了。那时,或者我们可以接触到真正的永恒也不一定。
想到这里我不禁泪如雨下,启悦的离开是暂时抑或永久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曾获得过的是这样特别的具有真正份量的情感。
我想起他看过书架上所有我看过的书和音乐,从来安静地等我做DJ的启悦,总是可以在唱片店第一时间挑选出我喜爱的类型唱片。如今我也真的开始喜欢吃葡萄,也真的认为我是那款香水所描述的那类女人,不知不觉,我笑起来嘴角的上扬弧度,说话时习惯性地停顿以便思考的方式,都与远在澳洲的启悦如出一辙。
时间越久越感觉不到孤单,启悦成为我的一部分永远存在下去,开始错觉每天夜间喝着可乐遵循着他饮食习惯的我,某天血管里流动的血液各项系数会与启悦如出一辙。若这假设某天真能成立,我会不会因此变成另一个性别的启悦呢?
仍然来往于各地,为好几家杂志社供图,有一天下午接到电话去某家从未有过交涉的杂志社拿稿酬。我满腹狐疑,那笔稿酬数目不小,但那却是一本我心仪却没能获得拍摄工作的境外杂志。
主编开场的一番赞扬令我如坠云里雾里,直到他将杂志放在我手里打开到那页,我再次感受到了那天看见启悦的速写本时实实在在的震惊:
被点光源照亮的肢体黑白照,从脚踝到臀部,从手肘到锁骨,有种忧伤迷茫的美。而那张面部特写里的男性,紧闭双眼,右眼眼角一滴晶莹的泪水酝酿而落。整组照片的标题在右下角用一个鲜红的图章标出:IN ME
IN ME,意味着“与我同在”,“在我以内”,组照下署的是我的名字,有别于我以往色彩艳丽的图片,它们隐忍深情,饱含悲痛。这组题为《IN ME》的照片是一年前我为即将离开的启悦而拍的,离开时送给启悦的相机里保存着它们。而照片里的男性,是启悦没错。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体会过这种感受,当你由衷地赞叹某件作品时蓦然发现它竟然出自你的手。激动和澎湃鼓噪着我的心脏,以至于我一时很难张口说话。好不容易调整过来,我尽量使用平静的声音告诉主编:
“这是我一年前拍的,但投稿的人不是我。”我说。
“您能帮我个忙查出投稿者的联系方式么?”
主编笑了:“当然可以,投稿的是我们杂志社澳洲记者站点的图片记者,我给你他的电话。”
启悦。始终光明,强烈。他的存在感不容忽略,鲜明如太阳,隐忍似皓月。竟然只用了短短一年时间就成为这家杂志的图片记者,实在厉害。他的镜头如今更爱对准茫茫草原上棕色的袋鼠还是沙滩堤岸边女模特的长腿?
心脏以每秒三百跳的速度高速活动,外界一切声音在耳边轰然隐去。当我清醒过来,我笨拙的手指早已拨响了启悦的电话。
——“喂?”
——“是我,小堇。谢谢你帮我投稿。”
——“不谢,很美的图。”
短暂的沉默,我大脑一片空白,似乎应该挂掉电话,但我真想不出从此以后还会有比今天更好的理由联系他。距离在沉默中拉长,是电话出了故障?或是启悦早就把我当作一个普通相识?我开始因为自己这通莽撞的电话感到懊恼,原可以一直将启悦留在内心与他同在,为何要主动去打破这种形而上的相处方式要将他硬生生拉进现实强迫他来接受被遗弃在此处的我呢?
忽然,听见启悦在电话那头轻声地笑。一如既往,他的笑声带着几下温柔短促的呼气,虽毫无来由,却总是具有平复人心境的神奇功效。
——“小堇,来我这里。”启悦说。
(责编:钱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