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作风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2009-08-17李秀连
李秀连
一、牢固树立履职尽责、勤政为民的思想作风,大力弘扬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当好法律的守护者、维护者,时时处处讲政治、谋全局、重开拓、创一流,真正从思想上形成浓厚的共识和氛围
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对于推动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执法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立检为公、执政为民思想的真正落实。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利益的重要使命,与广大的人民群众有着广泛密切的联系,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重新审视面临的复杂问题和矛盾,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在广大干警中广泛开展、深入发动、积极践行,查找差距,把加强作风建设活动看成既是对以往成绩的检验,又是人民群众对我们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真抓实干、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教育引导干警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深刻揭摆、防微杜渐、改进作风,从小事抓起,从一点一滴抓起,通过走访、座谈、接防等方式,听民声、察民情、顺民意,真正把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统一到为民执法的每一项工作中去,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的能力,为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增添动力。要加强政治学习,增强责任意识,锤炼思想作风,增强组织观念,改进执法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把树立履职尽责、勤政为民的理念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突破口和核心要求,长期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树立执法威信,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以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去谋划、发展、检验工作的成效和得失,作为履职尽责、勤政为民的重要标尺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不断强化执法为民的意识,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坚持把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统一到为民执法的工作中去;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深入农村,深入社区,深入群众,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群众的满意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高度重视涉农检察工作,加强对“三农”问题的了解和研究,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通过完善农村制度建设,依法坚决打击各种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注重以人为本,深化对检察工作人民性的认识,自觉把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不断满足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谋划工作,思民之所忧,想民之所盼,急民之所急,确保人民赋予的检察权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
要进一步增强人权意识,提高人权保障能力,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既要坚决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又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障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证人在内的所有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充分尊重其人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等违法行为,让“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中。当前,越来越多的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以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形式出现,必须不断加强民行检察工作,维护民事、行政裁判的严肃性,使公正的判决、裁定得到有效执行,使不公的判决裁定得到及时纠正,同时,进一步提高处理涉法渉检信访工作水平,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力促进社会和谐。
三、紧紧围绕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开展执法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意识,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政绩观、作风观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推进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提高素质,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难度较大的重要工作,监督职能履行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关系到人民权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顺应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呼声,真正把功夫下在监督上,努力使法律监督有“软”变“硬,在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实效、解决司法不公问题上见到更大成效,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维护人民权益,不辜负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要着力发现和解决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和纠正起诉证据不扎实、定性不准等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着眼于监督能力建设、着眼于规范执法、着眼于严格加强自身监督制约、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民行审判、监所检察监督等各项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
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形成执法共识,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解决好“四观”问题:即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牢固树立办案数量、质量、效率与效果相统一的政绩观;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要着力解决思想不够解放,改革创新意识不强,不思进取,工作不实,患得患失,脱离群众,做表面文章等问题;在执法办案上,着力解决少数检察人员有案不办、压案不查、干扰办案、违法办案,特别是受利益驱动办案和以权谋私办案等突出问题;在监督问题上,着力解决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不相适应,缺乏必备的能力和知识,以及在履行职责中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规范、不到位等制约职能发挥的问题;在服务大局上,着力解决如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如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问题,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四、打牢思想作风工作机制,营造科学发展工作氛围,健全作风建设的各项机制,勇于探索,奋发进取,以监督机制的新突破谋求执法作风建设的最大成效
要把完善体制机制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动力和保障,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有利于执法作风建设的体制机制,增强统筹协调意识,推动各项工作均衡发展。要进一步优化检察权配置,建立健全完善分工合理、权责明确、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提高素质、改进作风、树牢发展理念、营造发展环境建章立制,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作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评机制对执法作风建设的科学指引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流程和执法行为规范,深入推行检务公开,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探索司法活动规律,深刻认识国际金融危机和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给我们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透彻剖析自身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以解决思想作风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政治工作规章制度建设,细化工作程序,完善制度机制,立足本职,发挥作用,按照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特别能战斗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