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新攻略
2009-08-17谭绍鹏
谭绍鹏
不怕做不到,就怕没想到!
最近两年,中国企业的日子一直不好过。先是2007年底的“紧缩政策”,给企业套上了一个现金流的“紧箍咒”,企业的“外源融资”途径基本被切断。2008年,全球金融海啸来袭,国际市场急速萎缩,企业的“内源融资”渠道也日益枯竭。
现金不仅是“粮食”,更是“过冬的棉袄”。如何融资,或者更准确地说,如何变现自己的资产,成为企业的“第一命题”。
越严酷的环境,越能激发企业的创新潜能,融资创新亦不例外。根据我们的持续跟踪研究,自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中国本土企业通过不同方式,完成了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融资创新。
攻略一:“定价权”融资
北京某地产商仅仅依靠向投资方出让楼盘的“定价权”和“销售权”,就获得了5000万元的进账。该地产商拥有一个公寓楼盘,投资约5.7亿,面积约3.45万平米,定价2.8万元/平米。2008年上半年销售低迷,该地产商的现金流危机越来越严重。
一位叫夏航的民间商人找到开发商谈判—他愿意为开发商提供其所急需的流动资金,条件是获得楼盘的定价权与销售权。夏航以楼盘托管方的身份和地产商达成协议:托管方支付5000万元给地产商,地产商将楼盘的“定价权”出让给托管方,同时楼盘由托管方来代销,销售利润与地产商按7:3的比例分成。托管方获得定价权之后,直接将房价从2.8万元/平米降至2万元/平米销售。
降价后,楼盘总销售额为6.78亿元,除去5.7亿元的成本,还有1.08亿元的净利润。托管方获得其中的7560万元,开发商获得其中的3240万元。
托管方所获得的7560万收入,除去其5000万买断定价权的投资成本,获得2560万利润。而开发商的收益为:3240万销售利润分成加上5000万“定价权融资”,合计8240万元。
攻略二:“桥隧式”融资
杭州峰景动漫公司规模很小,通常像动漫公司这样的轻资产公司,根本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但通过“桥隧模式”,峰景获得了所需的资金。
桥隧模式具体运作为: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由VC和担保公司联合向银行提供担保(VC作为主担保人),同时企业主将自己一定比率的股权,质押给担保公司及VC作为反担保。
VC承诺,如果峰景动漫出现财务危机,致使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时,将和担保公司按事先约定的比率,偿还相应的贷款(通常VC占70%以上),同时获得企业相应的股份。并且在此基础上,VC还将继续向峰景动漫注资,进一步购买一定比率的股权,使得公司能继续运营。如果公司能按时偿还贷款,那么质押给VC及担保公司的股权就自动解除。但由于VC在此期间也承担了潜在的风险,所以公司仍要给VC一个股份期权,作为其承担潜在风险的回报。
在担保贷款里引入VC,就相当于把信贷市场上厌恶风险的银行,和资本市场上趋于风险的VC捆绑到一个项目上。企业不仅搭上了信贷市场的“桥”,还打通了资本市场的“隧”。
攻略三:“媒企分账”融资
企业生产的产品物美价廉,但由于缺乏广告“轰炸”的高额推广费用,无法扩大产品销售。“媒企分账”融资就是企业、媒体、负责监控销售量的独立第三方,共同签署定期协议:企业先做广告,但不支付(或只支付小部分)广告费;广告带来的新增销售额,企业和媒体按约定比率分成,双方向第三方支付服务费用。
作为监控销售的独立第三方,则会采用电话号码识别、促销号码识别、会员卡号码识别、短信号码识别、射频识别等方式,监控企业新增销售额。
保健品B2C网站“益生康健”,曾与《参考消息》、《人民日报》、《北京青年报》等近20家媒体签署了分账合作协议。在媒体上频频“露脸”后,该网站开始“大爆发”,销售额从6000余万元增长至3.5亿元。虽然因为分账,网站的支付额大大高于广告版面价格,但是网站在不投入广告资金的情况下,获得了销售的巨大增长,对企业来说也是非常有利的。
攻略四:股份收益权信托
对“大小非”的持有企业来说,由于流通受限,无法即时在二级市场变现;而低迷的股市也让“大小非”减持不划算。这些企业可以采取“股份收益权信托”方式融资。
所谓股份收益权信托,就是企业将股权质押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从券商或银行客户手中获取融资,交给企业支配。企业支付给信托的不是利息,而是所质押的“大小非”收益,如现金分红、股票分红、股权增值、转让股权获得的增值收入等。
以“上信-G-1601”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计划为例,该信托计划的融资方为“上海瑞晨”,该公司持有海通证券200万股限售股(可于2009年1月31日上市流通)。该信托计划的设立方和管理方为“上海信托”。上海信托最终以12.5元/股受让上海瑞晨所持200万股海通证券收益权,同时,为上海瑞晨融资2500万元。
但是,这类信托期限较短(一般为一年),如果企业一年之内无法筹集资金还款,很可能必须二级市场减持(此时已解禁)还款,但股价是个未知数。
攻略五:“化整为零”筹资
2008年,中联重科以人民币28.8亿元的代价,收购CIFA100%的股份。在这起巨额并购中,中联重科表现得相当“轻巧”,对现金流也没有不利影响。究其原因,与其并购前合理的“化整为零”筹资设计是分不开的。
第一步,以“股转债”的方式降低实际并购金额。总值40亿元的股权收购,中联重科实际支付26.7亿元。即CIFA的全资股东把40亿股权当中的13.3亿转变成债权,然后CIFA的原股东将剩余股权以26.7亿元出让。
第二步,设计收购“杠杆”,联合财务投资者。高盛、曼达琳基金、弘毅投资3家机构介入,承诺共计出资40%。中联重科只需出资17.3亿元,就可以确保其成为CIFA控股股东。
第三步,申请外资银行贷款,搭“人民币升值”的便车。中联重科通过境外子公司,在香港获得巴克莱银行13.8亿人民币(2亿美元)贷款。由于人民币升值趋势明显,美元贷款到期归还时,同等金额的人民币能够兑换到更多的美元,减少用于归还美元贷款的人民币支出。
第四步,发行公司债券,解决最后的资金缺口。中联重科发行了一笔10.8亿元的公司债,这笔资金用于收购子公
司的资产和股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剩余的3.5亿元收购资金也最终解决。
攻略六:“押余融”贷款
银行不会按照抵押物的估价直接贷出百分百等额的资金。然而,宁波银行“押余融”模式可以获得抵押物价值100%的贷款。它其实是“再抵押”融资中的一种独特模式。
宁波银行南京分行某经理是这么描述的:“如果企业的抵押物估值为1000万元,我们银行除了当即提供700万元资金外,还可能在随后的3~4个月内,以‘余值再抵押的方式,逐步把剩余的300万追加贷给企业—这种模式相当于把抵押物的价值运用发挥到了100%。”
当然,再抵押贷款获得的资金,使用时间相对较短—最长为一年,且不能长于首次抵押贷款;利率相对较高—原则上按同期同档基准利率上浮30%,具体则视实际情况而定。
过去企业运用再抵押融资时,容易出现总债权超过抵押物总价值的情况,变成“重复抵押”。“押余融”将企业的首次抵押、残额再抵押,都归到了自己身上,只要能确保抵押物的总价值大于贷款额,银行就既控制了风险,又赚取了更多的利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