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何必太执著
2009-08-03付洋
付 洋
相传,高僧在船头静坐,忽然看见一个女子跳河。他将女子救起后问:“你年纪轻轻,为何要寻短见呢?”女子泪流满面:“我刚成亲三年,却被丈夫抛弃,孩子也病死了。一个人孤苦伶仃,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高僧问:“三年前,你是什么样子?”女子答:“自由自在,无忧无虑。”高僧一笑,慢声说道:“你只不过是被命运送回到三年前,现在你又可以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了。”女子恍然大悟,起身离去,自此努力生活,再不轻生。
每个人都想拥有一帆风顺的人生,但是人世间常常蛰伏着数不清的意外,让我们带着遗憾与心伤在痛苦中沉浮不定。高僧只是让女子领悟了一个道理:只要不再执著,那么痛苦的经历只是人生中的一段河,撑一撑竿子,每个人都可以安然渡过。再回首萧瑟过往,也无风雨也无晴。
但很多人还是执著于痛苦的过去,就如同不幸的她。她与他相恋三年,不想新婚一个月,他却莫名其妙地杀了她的朋友。她这才知道,原来自己的丈夫竟然是一个精神病。怀疑丈夫婚前故意隐瞒病情,愤然起诉撤销婚姻,却因证据不足而败诉。律师劝她干脆离婚,这样万无一失,但是她却执意不肯:我要的不是离婚,而是宣告这段婚姻无效。我不要背负杀人犯妻子的骂名,我不要活在他的阴影里,我要从此清清白白地重新开始人生。
恐怕,她真正想撤销的不是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而是自己曾与精神病患者在一起的三年,那段令她不堪回首的过去,那块儿扎在亲朋好友心头的碎片。她对过去避之不及,所以想借着撤销婚姻来宣告天下:我跟这个男人,从始至终就没有关系;我,不认识他。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她离开精神异常的丈夫,谁都能理解;每个人也都有捍卫自己尊严的权利,她起诉丈夫婚前诈欺,也无可厚非。但是,当她对这段婚姻的存在耿耿于怀时,真的能够重新开始人生吗?
或许随着法律制度的健全,随着取证程序的完备,这段婚姻可能被撤销。但是,这段过往却无法从她的生命中撤销。因为在这个过往里,不仅有男人的精神失常与失手杀人,还有他三年来对她的温柔体贴,呵护备至。他或许有错,但却非十恶不赦,当她执著地想要对过去毁尸灭迹的时候,偏偏那些过去就会阴魂不散。可能一段时间过去,尘埃落定,别人都忘记了她曾是他的妻,她自己却还放不下,反复掂量着别人看她的目光是善是恶。
佛曰:执著如渊,是渐入死亡的沿线;执著如尘,是徒劳的无功而返;执著如泪,是滴入心的破碎。放下执著,释怀过去,才能享受这难免遗憾和不乏痛苦的婆娑人生。
——请参阅本期P24《不小心嫁给精神病,撤销婚姻难于上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