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
2009-08-03吴昀昇许学军
吴昀昇 许学军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根据司法统计,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突出,数量仍呈上升趋势,违法犯罪人的低龄化趋势明显。我国的刑事法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体现的是特殊保护原则,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实施以后,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然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不是一时一地一个部门所能解决,它需要长期的社会综合治理。本文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特点进行调查分析,并对其预防措施进行探讨。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 社会危害 预防措施
1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分析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跨世纪的接班人,然而,令人痛心的是在当今世界范围内“未成年人犯罪”已被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法律上的擦边球、意识上的不健全以及社会的各种腐朽现象都滋生了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查阅各种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和相关资料,我认为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1 低龄化势头最为明显。未成年的犯罪大多是15-17岁的青少年,但目前已不乏11、12岁的低龄少年。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变,广泛存在儿童的心理早熟现象,其不好的一面反映在青少年刻意模仿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做出一些损害公共利益、破坏社会治安的事。
1.2 犯罪类型多样,所犯罪行严重,暴力性犯罪占很大比例,社会危害性极大。未成年人犯罪经常表现为抢劫、盗窃、聚众斗殴,甚至是故意杀人。因为他们年龄偏轻,模仿性较强,犯罪时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往往不顾一切,不计后果。
1.3 未成年犯罪者的文化素质不高,大部分为中低等文化程序。据统计未成年人犯罪人员初中以下文盲、半文盲的占总数的90%以上。大多数人在犯罪时往往因为一时冲动或好奇,也不懂法律法规,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将会触犯法律。
1.4 团伙犯罪案件较多,甚至还有形成犯罪集团的。青少年往往模仿武侠小说、武打影片中帮派活动的形式,纠集数人共同作案。
1.5 再犯比例高,有前科、构成累犯的人员占很大比例。这说明犯罪者的主观恶性大,应成为打击的重点,从另一侧面也反映出我们在特殊预防上存在的不足。
2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根据以上特点,我分析诱发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五大原因:
2.1 未成年人自身的心理原因。未成年人正处在树立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年龄段,不健康的心理导致不正确的人生观形成,做出违法行为,就如贪婪心理、攀比心理、逆反心理、好奇心理、盲从心理、报复心理等,这些都是产生犯罪的重要原因,不良动机可以诱发很多犯罪,成为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内在动力。
2.2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种种规则,也往往使孩子产生抑郁、焦虑的心理,学生从学校走上社会后,因无业球,在人生道路上出现迷惘,有的会无所适从原来的希望破灭,变得怨恨世道甚至出现心理障碍、发泄于社会。
2.3 家庭因素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也相当大。家庭教育能力的弱化是目前较为普通的一种现象,家庭教育不当是未成年人走进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因素。其次,成长环境也会带来一些问题。比如父母离异给孩子造成的创伤往往会伴随孩子一生,孩子失去家庭应有的温暖和关爱,形成性格孤僻、冷漠、无情或憎恨异性等畸形心理,在成长过程中偏离方向,这些都有可能导致犯罪的发生。因此,实践中单亲家庭子女的犯罪率远远高于正常家庭。
2.4 触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还可能是学校教育的漏洞。当前,有些学校过分追求升学率,对学生的思想和法制教育不够,使得许多学生缺乏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没有理想和信念,也没有法律常识,不会思考自己行为的后果,这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又一个重要原因,学校是造就人类灵魂的重要场所,因此,学校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
2.5 社会中部分文化糟粕的影响。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影响孩子成长的社会因素十分复杂,社会上大量业性的庸俗文化的冲击,很多崇尚文明文物的主流文化渐渐被人们忽略。我认为有几个最关键的因素:①网吧、录像。孩子一旦迷恋上网,对学习就失去兴趣,旷课、弃学、昼夜泡在网吧里,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网络里的不健康内容会诱惑未成年人,久而久之,他们容易误入歧途、步入泥潭,还有市场上出售的一些暴力、淫秽书籍报刊和音像制品更给未成年人提供效仿版本,危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②不良观念对未成年人的负影响。由于市场经济的导向,高消费意识盲目膨胀,追求物质金钱的欲望及腐朽思想之风在社会上蔓延,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品质和行为必须产生直接或间接的负面影响。
3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3.1 教育保护原则。指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为出发点,达到预防其犯罪的目的。
3.2 及时防治原则。我们首先要整顿包围未成年人的不良社会环境,消除产生犯罪的原则和条件,其次是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矫治。这们有利于把未成年人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3.3 综合治理原则。指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才能标本兼治,有效预防犯罪。
3.4 科学性原则。指预防工作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的研究,在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处理上也应与成年人有所区别,应当切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在充分分析和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和预防工作的原则后,我们需要对症下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因此我认为应当着重作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4.1 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培养教育机制,使其在社会化过程中不走弯路。①家长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优化家庭环境,提高家庭精神生活质量。父母对子女的期望值不要仅停留在要求其科学家或大老板这唯一的高层次上,而是要树立孩子能独立生存对社会有贡献的总原则。父母不仅给孩子生命,更重要的是接受健康的灵魂。②改革教育体制。加强对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管理和教育,是学校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方面要认真落实九年制义务教育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中考落榜生和辍学学生;另一方面要认真落实转变教育观念,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要适时开设心理辅导课、法制教育课以及专业技能培训等,最后还要全面加强学校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对未成年人教育的主体地作用,杜绝学生逃学现象。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法律素质,对一些法制观念单薄,甚至侵犯学生权制的教师要严肃处理。③构筑以学校为中心的学校、家庭和社区三结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网络。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以及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发现问题以便及时处理。
3.4.2 认真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全民自觉关心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未成年人作为人类社会发展最最活力和希望的群体,必须得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关爱,才能健康成长,全社会应尽可能的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优良的成长环境,这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3.4.3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外部诱导因素。净化社会环境,严格整顿文化市场,坚决打击并杜绝一切违禁的消费现象。同时,多建立一些以科技和健身为主要内容的娱乐场所,引导未成年人参加有丰富科学知识,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3.4.4 司法机关要认真落实刑事政策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实行司法预防。例如在审理或服刑期间有针对性地邀请学校老师、心理学工作者介入,实施心理矫正和跟踪帮教,促进其彻底改过自新,避免重新犯罪。但对屡犯的情节严重的我们也要严肃惩处。
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需要注意我国法律亦有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不得判处死刑,加强对未成年人全面的司法保护展示了中国未成年人人权保护的成果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