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阶级形成研究综述
2009-07-31李洪君
李洪君
[摘要]工人阶级形成的社会学研究领域,存在着经济中心主义、文化研究、社会保护、政治体制、社会运动等几种分析范式。近年来,随着中国正在成为世界工厂,工人研究中出现“返回生产”、“返回马克思”的经济中心主义思潮。社会保护范式是随着社会主义国家改革而出现的,且在共产主义文明社会中尤具解释力。文化主义范式是大众文化研究范式在工人群体研究中的延伸,在文化工业全球化的趋势中,群体的亚文化认同将是工人阶级形成的重要尺度。政治体制及社会运动范式则分别从政治体制变革、社会体制对社会运动的涵化角度对前几种范式构成有益补充。
[关键词]工人阶级形成;政治社会学;范式
[中图分类号]C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9)06-0056-03
目前,在工人阶级形成的政治社会学研究中,存在如下几种研究范式。
一、经济中心主义范式
社会学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缺乏生产资料的工人阶级,在经济领域被剥削,在政治领域成为无政治者,在社会生活领域成为被异化者,渐渐形成有关自身群体的集体意识,并组建团体,为权利而斗争,在斗争中成熟,(革命的)工人阶级由此生成。这是一种辩证式的阶段论:由社会存在到社会意识再到社会行动,由自在到自为。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文中,提出阶段论的践行之路,并着眼于世界上第一次社会化大生产的生产活动及其相关现象,深入考察女工、童工、罢工、工会、工人运动、失业、教育、就业与付酬上的种族歧视等问题,奠定了工人阶级形成研究的经典(经济中心)路线。20世纪初,哈蒙德夫妇的“劳工三部曲”(《乡村工人》、《城市工人》和《技术工人》)仍认为,技术发明造成剥削,剥削引起反抗。不过,战后,“工人阶级”的外延与马克思时代已大相径庭。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工人阶级构成的变化(白领增加)、福利国家的形成。经济中心主义思路受到各种质疑。
但仍有许多学者(如布洛维)在坚守“生产中心论”:正是产业工人在创造着世界上的大多数价值;持续的工厂体制是催生工人的最重要的场所。尽管欧美国家由于“后工业社会的来临”,工人阶级正从政治舞台隐退。这并不等同于工人阶级和工人运动在世界范围内消失,它正表现为产业工人阶级的国际重组:在西方发达国家中渐行渐远的产业工人阶级,正在发展中国家迅速崛起,后者(尤其是中国)成为全球产业工人阶级的复兴基地。
这种“生产中心论”影响了中国学者。有学者(如沈原)主张,当下农民工的工人属性,正来自于他们劳动所在的各个“工厂”。一些社会学者所注重的农民工流动特征、社会支持网络、求职过程中的强/弱关系、城市适应等,都是生活领域内的枝节细故。是生产领域(工作)让农民工变成了产业工人,而不是其他,因此,他呼吁,应回到“以生产为中心”,借鉴布洛维的“工厂政体”,通过考察工厂内的制度与行动。来理解工人阶级的形成。中国工人阶级之形成,面临着一个新二元社会结构中的双重局面:一方面,在一些小型或是某些民营企业,工人的劳动场所还处于国家监管不力的阶段,劳动力对资本严重依赖,没有谈判权,工厂对劳动者采取强迫式控制方式组织生产,形成了初级阶段式的工人阶级;另一方面,在大型或某些国有企业,国家能够以立法形式干预工厂的劳动过程与组织,使得“工厂政体”不得不由强迫型控制转向“共识型”生产(即通过与工人达成共识来确保生产的维持)。由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社会研究领域内的深远影响,这种经济中心主义思路自觉不自觉地成为社会科学者观察工人形成的主要视角。其他的视角。多是对经济中心思路的补充,而不是对它的反动。
二、文化研究范式
不满于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西方马克思主义阵营的葛兰西认为,政治统治不限于经济领域,统治者还需在文化阵地上占有统治地位(领导权,亦译霸权),这就需要国家政权在市民社会层面上具备有效的强制力与渗透力,促使社会成员形成特定的认同(政权希望及认可)。这种认同不限于政治场域,还包括经济及日常生活领域。与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一道。这种文化维度受到社会学者的广泛注意。如阿尔都塞提醒读者区别青年及老年马克思,强化马克思主义中的人道及文化色彩,并提出包容了意识形态的“大国家”概念。法兰克福学派提出“启蒙的辩证法”、文化工业、单向度的人、大拒绝等概念,声称,知识已经成为压制人们意识与创造力的因素,流水线上走下来的文化商品将社会成员的思想简单化(阿多诺语),造就了资本主义社会里只有唯唯诺诺、没有反思能力的“单向度的人”(马尔库塞语),号召人们不但拒绝资产阶级政治体制,还要对资本主义文化保持必要的警醒,因为,资本主义体制下的大众文化在创造着工人阶级。
大众文化是由文化工业催生的以同质化、表面化为主要特征的文化类型,是工业社会的特产。大众文化研究由多学科松散组成,关注经济、政治、社会诸层面的文化生产、分配、消费现象。当它将目光转移到劳动者的文化消费时,就产生了理解工人阶级形成的文化主义视角。
在实证层面上,英国历史社会学者汤普森在《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一文中,以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工人为考察对象,通过对工人个体/群体生活经历的研究,论证了阶级形成的文化进程。他认为,英国工人的日常生活“经历”本身(如购买生活用品、文化消费习惯等),就是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过程。“阶级是人们在亲身经历自己的历史时确定其含义的,因而归根结底是它的唯一定义”。汤普森强调传统、意识形态和社会组织形式的重要性,强调非经济因素在阶级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强调阶级在外在因素作用下(尤其是统治者文化霸权之下)被建构同时又主观建构自己的过程,突出了工人作为社会行动者的能动性,突破了传统的经济中心主义思路的结构主义式思维定式。这些“经历”使多数英国工人开始意识到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以及这种利益的对立面,从而形成阶级。在他那里,阶级觉悟就是把阶级经历用文化的方式加以处理,它体现在传统习惯、价值体系、思想观念和组织形式中。
当代学者具海根也指出,(韩国工人)不仅受到经济上的剥削,而且还受到文化和符号上的压迫。因此,在韩国工厂中,阶级剥削、性别压迫和屈从的地位一起产生作用,造成了工人强烈的挫折感和对专制管理者的愤恨。2005年,Robert MacDald等人在英国最贫穷的地区作了一些汤普森范式的调查,强调必须重视年轻人成长过程中的阶级属性及地区性因素。
三、社会保护范式
经济人类学者博兰尼的实体经济学、大转变等概念,不只更新了人们对经济与社会互动模式的观念,也更新了学者研究工人阶级形成之路的范式。他
认为,近代以来,存在着“市场”入侵“社会”的大转变。在前工业时代,市场“嵌入”于社会之中,市场的原则(价格机制)仅在经济领域内发挥作用;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自我调节市场”扩张,将原本不属于商品的土地、劳动力和货币,一并卷入市场交易的漩涡,把它们变成“虚构的商品”,颠倒了市场与社会的真实关系,推动人类社会进入“市场社会”。市场原则也随之通行于整个社会。
在博兰尼看来,资本主义以前的欧洲社会存在着对手工业工人和贫困者的社会保护,对不同社会成员的分配也并非通过纯粹的市场交易,还存在着“互惠”及“再分配”模式。自由市场经济的大肆扩张,违背了劳动者作为“人”的本性和社会性,所以工人们组织起来,发起社会的自我保护运动,通过工会、国家立法、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机制,保护劳动力免于商品化。从1795年的“史宾翰连法”到1830年以后陆续出台的各种“济贫法案”,甚至罗斯福“新政”、苏俄社会主义和德国右翼极权主义,都可看作社会的自我保护措施。自我调节市场的扩展和社会自我保护机制的共存与矛盾运动构成博兰尼所谓的社会“双向运动”。即,如果不是自由市场经济将工人变成商品,那么工人就不会组织起来保护自己,工人阶级就不会形成。
受其启发,有学者认为,中国当代工人阶级的生成机制,要结合社会对工人的保护运动来观察。这里,还需引介一下布洛维。他将前苏联、东欧及中国等社会主义文明地区近些年来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称为“第二次转变”。第二次转变将带来部分国有企业工人的“转型”:下岗、失业、抗争等经历会使工人产生新的认同与集体意识,产生集体行动;国家关注国有企业及其部分职工并提供特别保护措施,在此抗争——保护过程中,新型的工人群体诞生了。另外,李静君将中国城市“工人阶级转型”分为三种模式:流动农民工的形成;社会主义工人的再造;下岗工人的消解(unmaking)。将工人阶级的形成机制扩展到国企工人的再造与消解之路上来。Alison Stenning在波兰的研究中,提出了在“后社会主义”话语重估“阶级”在“新工人阶级”形成过程中的重要性。
在中国,这一路径主要由国企工人力图将自己固定在“社会主义工人队伍”之中的集体行动践行者。20年来,以破产、倒闭、出售、兼并和股份制改造等手段进行的国有企业改制,引起了大规模的减员,被减员者通过政治途径对形成中的新体制和结构的回应行动,力图将他们再度带人工人队伍之中。如李静君通过对20世纪90年代初广州一些国有企业的调查,认为“集体无行动”是国有企业工人的劳动政治形式,它主要表现为冷漠、不合作、公共责任的侵蚀、积极性缺乏、缺工、工作场所的无效率。不过,20年来,集体行动已经成为部分被剥离出“社会主义工人队伍”的工人群体表达其利益诉求(包括重返“工人阶级”队伍)的主要方式之一。冯同庆认为,工人是具有认知能力的社会行动者,中国的企业改革使工人以“主人翁”形式体现的特殊利益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作为社会行动者的工人地位越是下降,反而越强化了自尊。工人的社会行动具有明显的以实现自身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保持其工人阶级的身份)的自尊和自信特征。佟新认为工人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负面经历凸显了他们对社会主义文化传统的认同,兼并式改革所具有的私有化性质激发了工人们的“主人”观念,加剧了工人对“共同体”和“家园”的留恋与集体认同。事实上工人们意识到自己所留恋的,能够提供生存保障的传统国有企业的“庇护”已经逝去,但他们可能借助那个时代的文化传统来为其群体利益的实现寻找合法性和可能性。这些对国有企业工人群体集体行动(维持其工人阶级身份的努力)的研究表明,一方面,国家对其的同应措施维持了部分工人的工人地位,另一方面,一些农民工(建筑业、采矿业等)借此实现了自己从农民到工人的转变。
四、政治体制范式
1900年,伯恩斯坦在《进化的资本主义》中提出,工人阶级没有必要通过“马克思传统”形成。其论证思路是:经历过19世纪紧张的阶级关系之后,资本家已经能够妥协:允许工人分享企业的利润,倾听工人的要求,允许工会存在、既然社会发生如此变化,工人阶级没有必要进行暴力革命,应支持社会民主党进入资产阶级政治体制内活动,通过争取议会的多数来实现自己的利益。之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这是一种“修正主义”。1956年,科洛斯兰在《社会主义的未来》一文中主张,工人阶级不应通过夺取所有权、改变经济结构,而应通过争取控制权,参与企业经营,扩大产业民主,即通过有效利用现有政治框架的方式,和平地加入到一个民族国家的“工人阶级”中。
运用这种分析视角的,多是农民工领域的研究。如,多数学者都认为,农民工已经具备了新工人的本质属性,在中国,他们之所以还是农民工,就是因为现有的政治框架遏制了进城务工的农民转变为工人群体。从目前存在的问题来看,现行的户籍制度、人事制度、劳动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仍然严重阻碍农民工转变为工人、市民的进程。经济上,企业的农民工在工种分配、工资发放、劳动管理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与正式职工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的情况普遍存在,一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甚至受到较为严重的损害;政治上,农民工与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组织等几乎没有任何关系,农民工中的许多党员、团员也失去了和党团组织的联系,自身正当的政治权利得不到有效发挥和保障;文化上,农民工缺乏提高自身基本素质和就业能力的条件,职业技能和技术培训也无从落实,加上他们缺少利益表达的正常渠道和有效途径,也不能形成积极的参与和有利的影响,一般都认为,在农民工阶层的转变中,制度和政策起着基础性、关键性的主导作用。由于不合理的制度、政策和利益关系的存在,政府部门对农民工的流动和转变还缺乏完善的组织管理、正确引导和必要的法律、法规支持。而制度和政策的改革、完善,是解决问题的方向和关键。
五、社会运动范式
作为体制外的集体政治行为,社会运动随着市民社会的出现而日益增加,引起研究者关注,继而形成“社会运动学派”。有学者(赵鼎新)认为,无论是社会运动、集体行为还是革命,在某种意义上都遵循着相似的规律:这些运动最初富于体制外色彩,当大多数社会运动被“体制化”之后,西方社会运动的总量增加了,但运动对社会的破坏力却变得越来越小,对政体本身的冲击力也显得越来越弱。许叶萍等学者提出,研究当代中国工人的形成,需要注意社会运动的视角,即考察国家通过经济、政治、社会等机制吸纳(工人)社会运动的能力与效果。在他们看来,工人阶级可以形成,也可以不形成,其是否形成取决于一个社会能否将工人纳入体制(不只是政治体制)内,使工人能够根据这个体制的规则实现“公平”。如果不能将工人体制化,或者在形式上纳入但实质上不能让他们得到“公平”,马克思意义上的工人阶级就“必然”形成。
近年来,“关注底层”的声音开始引人注意。有社会学者提出,当代中国已经形成了“总体性资本”,即中国政治资本顺利地实现了向经济资本的转化,从而轻易完成了精英再生产的过程。工人、农民工及农民被无形的政治、经济及文化围栏所阻隔,难以向上流动。有学者在群体性事件、政权的政治合法性基础等主题的研究中,引进社会运动的分析模型,将一些群体性事件纳入体制内与体制外的二元框架,这种社会运动式的研究思路,有助于政策制定者认清事件的发展逻辑及其可能的现实后果,尤其是考虑到中国政治运动的历史及当代国际环境,这种研究思路的现实意义更为可观。
责任编辑杜福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