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告状”的原因浅析
2009-07-30刘丽菊
刘丽菊
幼儿告状是幼儿教师在园内随时会遇到的一种现象。接到幼儿的“告状”后,幼儿教师就要抽出一些时间和精力,帮助幼儿去处理那些所谓的“鸡毛蒜皮的小事情”。那么,幼儿为什么喜欢告状? 本文试对其原因进行简要分析。
一、告状是幼儿实现自我保护的手段
人与生俱来就有自我防御、逃避危害的本能。一旦遇到危险、难处就会想方设法去寻求摆脱它们的途径,而在所有途径中,获得他人有力度的支持与帮助不仅是捷径,而且是人类尤其是自我防护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低弱的幼儿的最佳选择。在幼儿园里,教师是能够给幼儿提供“有力度的支持与帮助”的最佳人选,所以幼儿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就会经常向教师“告状”。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楚瑜今天扎了一个粉红色的蝴蝶结,午睡脱衣上床时没有把蝴蝶结解下来,邻床的佳佳见到了便不时伸手过去摸楚瑜的蝴蝶结。楚瑜几次推开佳佳的手,但佳佳还是不停地将手伸过来。终于楚瑜被惹恼了,于是大声地朝教师的方向喊道:“老师,佳佳抓我头发。”教师在此时就成了孩子心中最佳的“救助者”,在教师走过来询问事情的简单经过并教育了佳佳后,佳佳不再打扰楚瑜的午睡,一切恢复了平静。
教师在协调幼儿之间关系中所起的巨大作用,不仅为幼儿所熟知,也为家长所认同。几乎每一个家长都表示,幼儿教师是专门负责教育幼儿、照顾幼儿的成人,因而,幼儿遇到了麻烦必须报告老师。家长们送自己孩子上幼儿园时给孩子的叮嘱中总是少不了“要是有小朋友欺负你,就去告诉老师”之类的话,表明家长也同样把“报告老师”当作自己孩子免遭欺负的保护伞。看来,幼儿“告状”是幼儿实现自我保护的一种最为便捷、有效的手段。
二、告状是幼儿引起他人注意的需要
儿童心理学的研究证明,任何一个正常的儿童天生都具有一种“我要做个好孩子”的愿望,希望得到大人特别是他们眼里有权威的大人们的表扬。标志着自己是“好孩子”的一朵小红花、一个五角星往往是幼儿最珍贵、最值得炫耀的东西。对于幼儿来说,幼儿园不仅是一种新的体验,而且也为他们的生活敞开了一个新的世界,使他们不再局限于一个只以他为中心的小圈圈,他得和许多素不相识的竞争者一起争相赢得这个成年人的注意。要在这种“竞争”中取胜,能干的幼儿是比较容易的,但是对于竞争资本不足的幼儿就免不了有一定难度。
有这样一个例子:吃点心的时间到了,幼儿每人领了一份点心,端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吃。吃完的小朋友把杯子摆放到教室前面的小桶里,擦擦嘴巴就到户外活动去了。巧玲吃点心的速度很慢,班上大部分的幼儿都出去玩,可她的点心才吃了一半。这时,老师已走到户外去照看其他的小朋友了。突然,巧玲大声地喊道:“老师,小蕊没把杯子放好就出去了!”巧玲是个吃饭一直都很慢的孩子,对此,老师对她有了一定的偏见,特别是在进餐时间里听见她的告状,很反感,便漫不经心地说:“快吃你的吧!小蕊不放杯子由我来管。每天吃点心都吃到最后,还总爱管别人的事情!”巧玲闪亮的目光迅速暗淡下来,低下头,不再讲话了。其实我们认真分析一下,巧玲是想借助小蕊也不送杯子的行为,向老师证明:我虽然吃得慢,但我是个服从教师安排、守纪律的孩子,同时我还能帮助老师去监督其他的小朋友,以引起老师对自己的注意。如果当时这位老师先肯定了巧玲的“告状‘,对这件事做了妥当的处理,然后借机鼓励她赶快吃完自己的点心,那效果便会大不一样。可见,幼儿“告状”就是想引起他人尤其是教师的注意。
三、告状是幼儿尝试评价他人的一种方式
幼儿期是儿童评价意识逐步形成的时期。由于年龄的关系,儿童评价意识处在一个非常幼稚的阶段,道德概念和道德知识也比较贫乏,对于是非、善恶的理解,带有明显的直观、具体和肤浅的特点。什么是好?和我一块玩,给我小人书看就是好;小皮球借给别人而没借给我,就是坏……幼儿就是这样根据个别的现象、具体的小事、直接的利害来看待好坏、判断是非。为此,作为教师应掌握好幼儿评价水平发展的特点,妥善处理好他们的“告状”问题。对于小班的幼儿要让他们明确谁对谁错,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中班的幼儿则要求他们明确谁对谁错,要知道为什么;对于大班的幼儿则要进行集体讨论,要求他们讲清事情的前因后果,让幼儿自己做出判断,使他们的道德判断逐步从他律水平向自律水平发展。
总之,幼儿“告状”,看起来事小,其实对幼儿的健康发展关系十分重大。教师要做个有心人,充分认识幼儿“告状”对其自身发展的价值。对待不同幼儿的“告状”,教师要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如对幼儿正当的、请求帮助性的“告状”,教师应该主持正义,及时给告状的幼儿以安慰,让幼儿渴望爱抚的心理得到满足,增强幼儿的安全感; 而对于幼儿有表现欲类的告状,老师可以在肯定孩子优点的基础上,鼓励他们学会与伙伴合作,培养他们关心他人、相互友爱的品德,慢慢淡化孩子的“告状”意识。
(责任编辑付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