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学生资助与励志教育相结合的研究
2009-07-23秦犹陈立勇
秦 犹 陈立勇
摘 要: 2007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对高等学校贫困大学生的经济资助力度大幅增加,这说明高校开始构建新的资助体系。本文就现有高校资助体系进行了分析,对如何对贫困大学生进行励志教育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学生资助 励志教育 结合
2007年开始,国家大幅增加了对高等教育学生经济资助的投入,明确提出了“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1]。本文从工作实践出发,以我校为例,对现有高校资助体系进行了分析,同时介绍了我校将学生资助与励志教育相结合中的特色做法,这对探索解决如何在帮助贫困大学生物质脱贫的同时实现精神脱贫提供了一定的思路和方法。
一、新资助体系下国家财政对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经济投入
2007年6月,在国务院的部署下,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包括《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8个配套文件,就落实新的资助政策做出了明确规定。
新的奖、助学金体系中提出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大资助措施。其中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全国资助总人数为5万人,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奖励资助约51万名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解决生活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每年资助约3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这三项措施施行所需资金全部是政府投入[2]。三项资助措施覆盖面达高校学生总数的23%,资助人数相当于过去的7倍。
二、从我校学生经济资助工作现状看现有资助体系
目前,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国家投入占了相当大的比重,我校当前本科在校生数为19946人。2008年我校共发放国家奖学金41.6万元,52人获奖;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340万元,680人获得奖励资助;发放国家助学金679.6万元,3398人获得资助。奖励、资助金额1061.4万元,受助人数4130人,奖励、资助面约占全校本科生数的21%。资助面未达全国平均水平,这应和国家财政投入偏向投入中西部省份高校有关。
2007年开始,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从我校情况来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获贷人数和金额目前已超过国家助学贷款获贷人数和金额。2006—2007学年,我校共有1156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总额额为573.01万元,2007—2008学年,获贷人数为622人,贷款总额度321.19万元,而2008—2009学年,贷款人数进一步下降,获贷人数为497人,总额度257.99万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人数和金额则逐年增加,2007—2008年,我校共有430人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总额度为248.655万元,而到2008—2009年,有717人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总额度为388.03万元。随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在全国的进一步展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获贷人数和金额还将进一步增加,在未来几年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成为最主要的助学方式之一。
此外,我校勤工助学基金呈缓慢增加趋势,2008年累计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2000余个,发放报酬200余万元。学校还设立了阳光助学金”(120万元,自筹)、“励志助学金”(200万元,自筹)等校内专项困难补助。2008年企业和个人资助金额为149万元,对受到“西部助学工程”资助的学生及其他家庭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2008年减免额度达27.38万元。
现有资助体系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一个非常清晰的解决路径——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校内助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等多项资金作为资助体系中的有益补充,使得现有资助体系得到充分完善。
三、我校在贫困生感恩励志教育中的特色做法
在贫困大学生的物质帮扶水平得到大幅提升的同时,我校开展了一系列对贫困生的励志帮扶教育,主要有以下五种做法:
(一)三困生的“一对一”帮扶。
建立健全了“三困生”档案(“三困生”特指学习困难、经济困难及心理存在困惑的学生),做到每个学习困难的学生都有定向指导,每个经济困难的学生都有明确的解决措施,每个心理存在困惑的学生都有心理支持体系,从而促进了“三困”学生的成长成才。
(二)注重心理帮扶。
为每个学院配备了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的心理辅导员,这样能够及时发现、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加强心理素质方面的教育,通过开设心理访谈形式,重点帮助贫困生认识自身的人格特点,掌握积极的应付方式,进行有效的自我调节,以提高对困难和挫折的承受力。学校在对贫困学生实施援助时,有时实行“隐蔽”的方法,以避免“贫困生”的标签对贫困生产生消极后果。
(三)爱心活动。
营造团结互动的集体氛围,吸引贫困同学参加自己的社团,如“自强社”、“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爱心联盟”等。其中,“爱心联盟”通过“回收饮料瓶助困”的行动感染了众多大学生,其举办的一系列富有特色的爱心活动,受到了《人民日报》、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扬子晚报》、《新华日报》、《镇江日报》、《京江晚报》等各级各类媒体的关注。众多网站转载了他们的事迹,“爱心联盟”在“高校十佳百优学生社团文化展”活动中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学生社团”。
(四)义工制和自愿捐款。
我校2006年制定了《江苏大学受助大学生义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凡受到各级各类助学类奖助学金资助,且符合义务工作基本条件的大学生,及其他欲申请各级各类助学类奖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完成一定时数的义工。接受资助时,必须承诺毕业后向学校“爱心基金”自愿捐款,培养学生的回馈意识。该基金已陆续受到52名贫困毕业生的爱心款32450元。
(五)典型人物评选。
每年开展“励志之星”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励志之星”和“励志优秀学生”在各学院进行事迹巡讲,引导其他贫困生学习他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品质,以及克服困难、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让学生养成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我校贫困生人格逐步完善,思想健康向上,校园内时常可见他们自强自立、感恩奉
献、互帮互助活动的身影,爱心春潮在校园不断涌动。
四、对推进励志教育工作的进一步思考
在大力推进励志教育工作的实践中,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仅靠现有的规章制度是不够的,励志教育应该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配合,不仅要有典型的帮扶活动、感恩励志体验活动、励志人物教育活动,还要与日常生活习惯培养、学校校风感召力、社会风气影响力,以及各种书籍、影视文化作品等软教育相结合,这样,励志教育才会深入人心,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一)建立一支励志教育的师资队伍。
这支师资队伍不仅要有专业的具有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的辅导员,而且要有班主任和专业教师,他们应共同研究励志教育与各方面力量的统筹协调问题,着力实现课内学习与课外学习、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教师指导与学生自学、认知教育与行为实践的有机统一。按照素质强、业务精、师德好的要求,切实加强实施励志教育队伍的建设。通过对在职人员的培养、培训和引进人才等方法,建设一支专兼结合、动态发展、骨干带动、全员参与的励志教育师资队伍。
(二)建立励志教育考核评价体系。
励志教育和任何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一样,想要获得持续的成果,并真正发挥作用,考核评价体系是不可缺少的。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教学特色、师资力量、教学条件等特点,建立多元的励志教育评价体系。抓住励志教育的领导体制和投入保障机制、队伍建设机制、工作运行机制、部门联动机制、绩效评价机制等关键问题,制定励志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建立健全专项督导和检查制度;同时,还应建立与督导和检查制度相配套的激励惩处机制。
(三)强化对励志教育的研究。
由学校设立励志教育科研和教研课题,划拨研究经费,从不同的角度,选取不同的对象,用不同的方法开展研究。励志教育的研究要重实效、重结合,既要着眼于解决励志教育的理论问题,又要着眼于解决励志教育的实践问题。通过召开研讨会、交流会等方式,推动对励志教育的广泛研究,同时还要积极运用和推广励志教育研究的理论成果、实际成果、方法成果、教育成果等。
(四)拓展励志教育的范围。
开展感恩教育,应以亲情教育入手,营造感恩的氛围,唤醒大学生的感恩之心。高校的感恩励志教育还应与爱国主义教育、就业等工作密切结合,教育学生审视自己的社会角色、青春价值、家庭责任,从而培养学生爱岗敬业,拥有积极的生活与工作的态度,感谢学校、家庭和社会,进而提升当代大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3]。
参考文献:
[1]卢玄玄.贫困大学生资助方式探讨.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4).
[2]阮宇.高校贫困生新资助体系的创新构想.中国林业教育,2008,(03).
[3]李伟娜.浅谈对贫困大学生的感恩教育.现代经济信息,20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