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的价值分析与退市的策略
2009-07-22彭吉海
彭吉海
【摘 要】在我国建筑劳务市场活跃了20年的包工头将在3年内退出历史舞台。建设部决定,从05年7月1日起,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包工头将被劳务带头人所取代,农民工基本被用工企业直接吸纳。这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等问题。但该制度真的会行之有效,本文对此做了浅显的分析。
【关键词】包工头 价值 退市
一、包工头的价值分析
(一)包工头这一群体大体轮廓
包工头这一特殊的群体就目前建筑市场的情况看可以定位为两种人:一种是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可以进行独立的大包的包工头;另一种是经济实力较差,但能有效组织起零散的务工人员的包工头即清工承包。第一种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使用较为稳定的自有劳务人员,给工人发放月工资的;二是使用清工队伍(即使用第二种包工头)进行清工承包。这种情况在现在的建筑施工劳务组织实践中占绝大多数。而第二种包工头也分两种情况:一是一群工人混合编组,各工种基本齐全,统一由包工头管理;二是分别组成不同工种的小班组,不同工种的小班组由更小的工序劳务承包包工头管理。因而,就目前建筑施工领域劳务组织最为常见的组织形式就可用图一表示。
(二)包工头的价值分析
从上图可以看出,大部分的包工头实际上是以抽取工人工资和人工费差价作为自己的既得利益的。从本质上讲是属于劳务中介的性质,因此其主要价值在于有偿地将劳务人员与劳务对象联系起来。
一方面,农民工都是临时集中在某个项目上的,并且体现出较强的区域性,一群农民工往往都是相距不远的乡亲朋友组成,他们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何时往何地打工,随机性较强。但他们对工程项目用工的信息获得率几乎等于零。而包工头拥有广泛的信息来源,有一定的社会群体关系基础,可谓“建筑能人”。大多数包工头不仅是农民工进城务工的领路人,而且充当着农民工的“经纪人”,继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农民工群体的“代言人”。
另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如果建立一个规范的拥有固定劳务人员的劳务机构又存在很大的困难,除了按规定缴纳税款,还要承担各种各样的费用,如培训费,一个初级工的技能培训考证,少则需要好几百元,多则上千元。同时还要承担施工淡季固有工人的工资,这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言在市场利润不断走低的今天无疑是难以接受的。因而这些企业需要包工头,由包工头来组织弹性的劳务工人,企业只需跟包工头一个人打交道,企业出钱,包工头组织工人干活似乎成了比较合适的办法。
二、包工头退市的策略
近几年来包工头常常被视为靠榨取农民工血汗钱的“罪魁祸首”,但就中介的实体经济性质来讲其也应获得既得利益。不可否认近几年来包工头携款潜逃,恶意克扣造成的欠薪事件仍然是建筑劳务市场被投诉的热点。因而国家建设部决定从2005年7月1日起整顿我国建筑业市场,用3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包工头这一特殊时期特殊的历史产物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但包工头的退市是一个逐步融合、不断衔接的渐进过程。在这一过渡时期,就以劳务公司的运作更接近于现实状况提出几个方案进行分析。
(一)组建规范的拥有固定劳务人员的劳务公司。依法组建规范的劳务公司,有足够的固定工人,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但是较高的培训费用及施工淡季工人工资对建筑劳务企业和农民工来说,都是不小的负担。同时作为法人单位税费也是个难题,按目前的税收政策,每一项工程,总承包企业已经按工程总额缴纳营业税,其中工程总额就已经包含了人工费,如果将劳务分包作为独立法人的建筑劳务企业,则又要交一次营业税,从而出现了重复交税。不仅如此,建筑劳务企业的税费标准还存在失当问题。目前有些地方的税务部门把建筑劳务企业归并到服务性行业范围纳税。服务性行业营业税率高达5.63%,而建筑行业的营业税率是3.04%。两者相差2.59个百分点。如此沉重的税率,对几乎没有利润可言的建筑劳务企业,无疑是雪上加霜。
(二)组建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些包工头与其他自然人或法人作为股东出资,确定合理的法人治理机制。公司几乎没有固定的劳务人员。原有的包工头变为股东,将其掌握的分散的弹性劳务人员转变成相对稳定的较为紧密的队伍。因有限责任公司的利益关乎包工头自身的经济利益,可促使其以较规范的行为自行约束自己的经济行为。
(三)组建规范的没有固定劳务人员的劳务公司。在这种形式下仍由包工头(可称之为劳务带头人)联系人员,劳务带头人从属与劳务公司形成较为松散的经济体。在法定关系上采取有效的方法予以约束。具体讲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措施:一是劳务带头人提供相应担保,如房产担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形式约束劳务带头人的行为;二是采用合同约束措施。将含劳务带头人在内的劳务队伍作为经济体,劳务合同约定它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劳务工费的计算方法,确定劳务队伍应承担的义务。与此同时,总承包公司与全体劳务人员再签定集体劳动合同,并由全体劳务人员出具委托书,明确劳务带头人的受委托权限。同时约定按照劳务合同计算出的务工报酬如何支付?劳务人员如何约束自己的行为等相对劳务人员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建设部决定取消包工头,是政府介入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一个巨大进步,任重而道远,但单纯取缔远远不够,关键是政府在取消包工头的同时,要尽快解决包工头退市后留下的服务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