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场》与《红高粱家族》的生命意识
2009-07-22郑阿平叶建钟
郑阿平 叶建钟
萧红和莫言性别不同,所处的时代不同,但他们的主要作品却呈现出20世纪文学的一些鲜明特征,比如:两人的作品都喜欢采用儿童的叙事视角,造成陌生化的艺术效果,给人物的塑造和读者的审美判断留下多维空间;两人都偏爱北方乡土中国的生活场景,在对民间的生存状态的书写中寄予深刻的国民精神的文化思考;在对鲁迅精神这一孤独的文化旗帜的继承方面,萧红以启蒙主义者的立场,侧重于对国民性格中消极因素的挖掘和批判,莫言则更多的以文化寻根的眼光穿越历史去寻找民族精神中丢失的宝贵因素。《生死场》和《红高粱家族》充分展示出两个作家的艺术个性和才华,抛开影响作家创作的性别因素,单单是两部作品中舞动着的生命本能和生命意识就值得我们加以研究和思考。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中有关人的本能的论述中,将本能重新分成了两大类:一是生的本能,二是死的本能,本能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生的本能包括具有繁衍种族作用的性本能和具有自我保存价值的自卫本能,是爱和建设性的能量。但无论是具有繁衍种族作用的性本能或是具有自我保存价值的那部分生存本能,均自始至终地以追求快乐为目的,它按“快乐原则”进行活动,不顾一切地追求满足和快感,以情感、欲望,特别是性的欲求为其主要冲动。
萧红的《生死场》似乎从某种程度上契合了精神分析学的一些理论,她令人触目惊心的勾勒出中国乡村社会最为原始的性、生育和死亡的场景,对乡们在生的本能支配下动物般的生存状态和非人的生命毁灭怀着深切的悲剧意识和悲悯情怀,在她看来,绵延数千年的乡村生活方式不过是在最粗陋的本能支配下一幕又一幕的生死轮回,性本能所带来的种族繁衍丝毫不具有爱和建设的力量,相反它是盲目的、丑陋的和毫无意义的。在本能所操纵下的人们,生命呈现出可怕的野蛮和洪荒状态,显示出作家对人类生命及其生存价值的置疑与否定,她笔下的乡土社会及其人的生存状态笼罩着极其凝重的悲剧色彩。而莫言对人的性本能则持一种礼赞的态度,他从不怀疑生命的本质意义,充满了对生命的热爱。他笔下的人物从高粱地里的自由性爱开始,在明确有意识地追求本能快乐的同时,不仅摆脱了无理性的动物般的本能生存状态,而且冲破了礼俗社会的加锁,高扬起自然而又自在的生命旗帜,让个体的生命本能升华为人的不可亵渎的尊严和权利,最高程度地体现出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显示出作家对人性、对生命热情洋溢的肯定和赞美。
在《生死场》中,男人对性欲的蛮横宣泄和女人对男人性欲要求的屈服都展现了人类对自身性本能的需求及满足。
“口笛不住的在远方催逼她,仿佛她是一块被引的铁跟住了磁石。”
“吹口哨,响着鞭子,他觉得人间是温存而愉快。他的灵魂和肉体完全充实着。”(2)
在成业对性欲毫无节制的追逐的同时,金枝同样也沉沦其中,若不是在这性爱的过程中,她也得到了快乐和满足,她不会接二连三地赴成业的约会。
第四章《荒山》中写道:“真没出息,整夜尽搂着男人睡吧?”(3),“每个人为了言词的引诱,都在幻想着自己,每个人都有些心跳,或是每个人的脸都发烧。”(4)
在男人对女人进行性的发泄时,女人大多在被动地承受着,但同时她们也在主动争取着以性换来的怜惜,甚至是爱。年轻的金枝与年轻时的福发媳妇便想着以性的承受(同时也是满足)来取得情人的温情。新嫁媳妇也都幻想着得到丈夫爱怜甘愿接受一次次痛苦又愉悦的性的索求。
“男人完全不关心,他小声响起:‘管他妈的,活该愿意不愿意,反正是干啦!”(5)
“他的眼光又失常了,男人仍被本能不停的要求着。”(6)
在这近乎原始、蒙昧的民间,男人索要的永远只是自身性欲的发泄,也永远只跟着自身本能性欲的驱使来亲近女人。在他们眼中,性只是纯粹的性,是他们在贫瘠的生存中可以获取的一种唯一的快乐。在他们心目中,女人是性欲发泄的对象,是家务劳动的承担者,最后才是繁衍后代的生育工具,生育不过是类似动物的繁衍,后代如何存活与否并不是一件值得关心的事业。
在弗洛伊德的本能理论中,性本能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他认为性本能不仅与身体性感区相联系,而且也与其他本能发生相互作用,使两个某一特定方面相差异的生殖细胞结合起来,延续细胞生命,繁殖出后代,或者说,延续种族是性本能的目的,这是弗洛伊德对性的升华,但在《生死场》中,金枝成业们只停留在原始层面上,本能的追求动物般的性快乐,几乎没有把他们的行为升华成任何有意义的活动。对这快乐所造成的后果——生育没有丝毫的感情和理性,女人诞生新生命的艰难痛苦他们毫不理会,在他们看来甚至不如牛马的生育更有价值——至少牛马的生育还可以增添家庭的财富,而小生命的到来只会使生活更加艰难。五姑姑的姐夫对生产中的妻子施暴只因妻子的生产使他反感。生产意味着新生命的到来,也意味着他的性欲不能得到宣泄,更意味着个体生存上的负担加重;而小金枝的惨死也正因为她的存在危及到她父母的基本生存;月英的病让她失去劳动能力的同时,也让她的丈夫失去了欲望宣泄的渠道……人性在原始欲望的支配下格外的冷酷,后代的延续并没有被放置在其适当的高度上,新的生命只是性欲享受下的附带品,因此对于幼小生命的消亡也不会有太大的伤痛,或许在某一程度上,对于他们来说这也是一种解脱。赤贫的生活剥夺了他们作为人的一切感情,把他们还原为赤裸裸的动物,残忍而野蛮。甚至每个人的生存也就是这样:死了就算了,活着的就继续活着,生命就是水中的漂蓬,漂到那儿算那儿,用不着想也用不着做点什么,逆来的就顺受,生老病死,没什么是受不了的。汉学家顾彬认为萧红笔下这样的生活场景和生存状态在中国是有代表性的,也就是说建筑在农耕文明之上的中华宗法文化所造就的生命形态普遍呈现出寒荒冷漠和非人性,距离文明和人性觉醒的时代还非常遥远。萧红对这种动物式生存状态和非人性化生活的描绘表现出现代启蒙主义者深刻的焦虑和现代生命意识的觉醒,表现出萧红对人生的极大关注和对人的生命价值和意义的追问:受着自然和本能之手掠夺的人们何时才能跨进文明的门槛?这样动物般的生存,这样野蛮粗陋的的生命本身何尝不是一场悲剧?
与《生死场》中的性的单方面的宣泄和对性的盲目追逐相反,《红高粱家族》中,性即使是动物本能的满足,也离不开两颗心灵的契合。性本能的放纵共同体现在爷爷余占鳌和奶奶身上。狂放而不羁,桀骜不驯的爷爷在高粱地上劫走了奶奶,并在高粱深处与奶奶尽情地野合。
“奶奶和爷爷在生机勃勃的高粱地里相亲相爱,两颗蔑视人间法规的不羁心灵,比他们彼此愉悦的肉体贴得还要紧。”(7)
余占鳌桀骜不驯的匪性恰恰契合了奶奶自由不羁追求个人爱情婚姻幸福的个性要求。在获得性本能的满足的同时,作为个体的人,其生命也表现出不受礼俗和强暴所约束的自由和尊严。在这里,爷爷与奶奶的性爱超越了《生死场》中成业和金枝们那种单纯的动物般的快感的满足,而此后夫唱妇随共同扛起抗日的大旗使他们灵肉合一的爱达到一个更高的境界,这种爱情也使他们更加看重个体生命的承传和延续。他们不会象成业那样残忍地摔死自己的骨肉,他们更注重子孙后代的昌盛!当爷爷知道父亲的生殖能力没有完全丧失时,他高兴得语无伦次地说着:“是独头蒜!是独头蒜!”“苍天有眼!”(8)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愉悦叫喊,蕴含这对生命本身无比的敬畏和喜悦。
与《生死场》相比,《红高粱家族》中,女性在性爱的过程中,也并不总处于被动的接受状态,而是主动积极地实现与心怡男性的性与爱的结合。她们或许也希望借助性爱来获得爱情,但爱情之于她们也不是唯一追求的目标,在荒无的广阔乡村,性爱过程中的真实快感对她们来说也是值得追求的享受。
“奶奶猜想着轿夫粗壮的上身,忍不住把脚尖上移,身体前倾。……轿夫身上散发出汗酸味,奶奶有点痴迷地呼吸着这男人的气味,她老人家心中肯定漾起一圈圈春情波澜。”(9)
奶奶戴凤莲是小说中第一个反叛的女性形象,她在不知道夺走自己的将是何人时,她也不挣扎,“甚至抬起一只胳膊,揽住了那人的脖子,以便他抱得更轻松一些。”(10)
奶奶的样子好像有点潘金莲的味道,但如果我们尊重人性,就没有理由要求奶奶为了世俗的眼光和一个麻疯病人过一辈子,她那年轻的生命和体内深藏的本能野性也并不会甘于礼教的束缚,它需要获得满足和升华。当得知那人就是她心目中的英雄时,甚至有一种幸福的强烈震撼。
和萧红在世纪初叶渴望摆脱封建蒙昧主义,朦胧向往现代文明的文化思想相比,生活在二十世界后半期的莫言更多的目睹了现代物质文明对人的异化和扭曲,他深切地感到社会在发展,文明在进化的同时,人的原始强力遭到更多的压抑,刚建豪迈,自由不羁的美好人性遭到更多的践踏,和祖先们那种生命力的张扬放纵相比,分外突显出现代人的“退化”,这也正是莫言通过自由的性来思考人性和文明的表现。
弗洛伊德认为生的本能除了性本能以外,还有自我本能。自我本能,更多的表现为自卫本能,是自我保存和维持自身存在的本能力量,如饥饿的本能,害怕危险的本能等。为了个体的保存,每一个人都必须吃饭,因此从自我本能分化出食本能。当遭遇到人身攻击时,还要奋起反击,于是自我本能一变而成攻击本能。自我本能总体上趋向于避开危险,保护自我不受伤害,它和性欲一样强大。
在《生死场》中,“农家无论是菜棵,或是一株茅草也要超过人的价值。”(11)在中国的民间,似乎没有什么比与个人生存相关的东西更被看重了。一只羊,一匹马,都要超过一个人的价值。匍匐在自然和贫穷的威力下,只有活下去才是人们所看重的。而对于《生死场》中的农民来说,活下去的保障不是精神,也不是个体的生命,而是庄稼和财产。儿女的生命与自我的生存本能相比,显得暗淡无光。“在我们中国普通的民间,所有爱的萌芽都会被现实生活所毁灭”。(12)或许人们会认为这样做过于冷漠自私,但在自我本能驱使下的人们首先要保护的只是自我的个体生存,除了忙着为生而奔波之外,别无其它。生命的力量、价值和意义首先是通过维持最低限度的动物性的个体生存体现出来。对此,萧红倾注了她对人类生命价值与尊严沦落的无限悲叹与感慨,在描写这些的时候,萧红也并非一味地批判,相反,她在更大程度上是“不断地认同和强化这些生存的法则。”(13)
陈思和曾说《生死场》是一部生命之书。而《生死场》中所描绘的世界是一个“藏污纳垢”的民间世界。是一个混乱的、肮脏的、甚至令人恐怖的世界。它带着原始的野蛮和血气,生命跟生命之间凶残的吞噬,完全是一种令人颤栗的原始状态,其间饱含着女性作家对生命的无限伤痛感。
为着生存,王婆把女儿摔死;为着生存,成业也把小金枝摔死,……或许是自私,冷漠,但野蛮的背后则是人们为着生存下去而显示出来的惊人的坚强、执着和无奈。
他们挣扎着生,对抗着死,本能地为着活着而活着。连小孩也懂得对生存物质的珍惜与爱护,而小孩也应该必须从小就学会对物品的珍视,这对于一直生活在这样残酷现实下的人们来说并不奇怪。在《生死场》的开篇里,就描写了罗圈腿在连狗和昆虫都回避的午间烈日下到处寻羊,不为什么,只是单纯地想找到家里唯一的山羊,家里仅有的财产。
热情,甚至温情,一向都不是农家所看重的,唯有庄稼、金钱这些具体的物质才能使他们感到幸福、快乐。个体的存活是如此的艰难,他们不断地为着起码的衣食住行而苦苦地挣扎。在太平年代如此,在战争时期更甚,所以当日本人占领了黑土地,威胁到他们的生存时,他们别无选择地奋起抗争了,尽管他们不知道为了谁而战斗,也不明白战斗的意义,但唯一清楚的则是为了要活下去,要生存下去而参战,本能地与危及生存的一切东西抗衡。“中国农民是很麻木的,不触及他们的根本利益,不真把他们惹火的时候,他们绝对是羔羊。”(14)
这场旷日持久的自卫战争也许会成为《生死场》中人们生命意识觉醒的契机,从此不再为了一只羊,一匹马那样的目标卑微地活着,而是奋起捍卫起码的生存权利,摆脱屈辱、压迫和奴役。
在《红高粱家族》中,自我保存本能与性本能延续后代之间的矛盾冲突并不明显。小说中的人们并不受到物的限制,他们不缺乏粮食,那大片大片的一望无际的高粱地里盛产着饱满而硕大的高粱颗粒,不仅为他们的温饱提供了保障,而且还有不少过剩的红高粱用于酿酒。因而他们更容易摆脱动物性的野蛮和低级的生命形态,更为注重个体自身的幸福和生存价值。但当战争来临时,个体生命受到了威胁,为了个体生命得以保存下去,他们必须,也唯有奋起反抗,才能保护自我在战乱中可以不受伤害,甚至存活下去。
在这一为罗汉大爷报仇的战斗中,虽然打死了日军一位高级将领,但全部参战的乡亲们都阵亡了,包括了为乡亲送饭来的奶奶戴凤莲,生还的只剩下爷爷和父亲两人。不自由毋宁死,他们不愿意在日军的控制下像狗一样地活着,失去了广阔大地上原有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他们血液中流淌着的是原始的野性热血,他们渴求生命的保存,但是并不想苟活,而是要通过自己的勇敢和斗争来争取自由自在的活着。在面对异族入侵,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生死场》和《红高粱家族》的人们选择了同样的道路,显示出我们民族生生不息,坚强柔韧的生命意识。
较之萧红,莫言所塑造的人物和乡村生活彻底摆脱了生存的动物状态和非人状态,上升为生命的自然形态和自为形态,即顺从着生命本身的欲望和要求,也力图通过自身的斗争,血与泪的呐喊和抗争来争取活着的尊严和个体生命的价值。
在《文明及其缺憾》中,弗洛伊德提出了文明发展过程是文明对本能进行压抑的过程,本能压抑是文明的基础。而他对文化起源的研究也表明,文明要求“本能的克制”,社会组织、道德和宗教的产生,正是这种本能克制的结果。而对文明的批判则是弗洛伊德在这一著作中的主题。“我们所谓的文明本身应该为我们所遭受的大量痛苦而负责,而且如果我们把这种文明放弃或者回到原始状态中去,我们就会幸福得多。”(15)
“禁欲不可能造就强大、自负、勇于行动的人,更不能造就天才的思想家和大无畏的开拓者及改革者。”(16)以“我爷爷”“我奶奶”为典型,莫言追求和赞美的就是民间大地上的原始生命力,并对生命力在现代社会的衰退提出了否定,这与弗洛伊德对文明的批判是一致的,文明升华了人性,也造就了人性的压抑,人性需要回到生命的本真状态。同样,在《生死场》中,东北民间虽然愚昧、落后,但人的爱欲本能却在这里得到了尽情的宣泄。或许在萧红看来,这些愚昧的、落后的人性应该要被淘汰,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更多需要的是文明的救赎,但无论怎样,这些原始的、野性的生活方式仍然顽强地存在着,挥之不去,这或许如陈思和所说的,萧红“她自小接受的家乡民间文化与个人丰富的生活经历,抵消了理性上对自己家乡和这一种生活方式的批判。……她更大程度上是不断地在认同和强化这些生存法则。”(17)这是萧红的矛盾之处,她既认同这一除去文明外衣下的充满原始血腥气的生存方式,同时又批判这些愚昧和落后,呼唤着文明的到来,呼唤对本能的放纵加以压抑和制约从而改善人们的生存状态,充实和提升人们的精神生活,摆脱动物的本能和盲目,走向人的自觉和理性。
与萧红通过对原始生命状态的野蛮与愚昧的批判来呼唤现代文明不同,莫言的《红高粱家族》中却是通过对原始生命力的张扬来表达对文明的怀疑和批判,这种文学观念上的截然不同是和作家所处的时代有关。萧红生活在二十世界初叶,深受鲁迅和“五四”新文学的影响,她对旧时代国民和他们的生活更多抱有人道主义的同情和批判,“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对改造国民精神有迫切的希望,对现代文明怀有朦胧的憧憬。莫言生活在二十世界的后半期,作为新时期作家,他离开了乡村,走进了军营,最后挤进了城。伴随着八十年代的文化寻根和文化反思思潮,莫言开始思考现代文明对人性的扭曲和异化,他看到了现代人在物质文明的控制下人性的萎缩和生命力的压抑退化。他厌恶愚昧,对文明也持怀疑,所以他更热衷于挖掘乡民中原始的生命强力和活力来对抗物欲腐蚀下的当代生活。和《生死场》的现实主义勾勒不同,《红高粱家族》,是一首针对对现代人生的生命招魂曲。
注释:
(1)(2)(3)(4)(5)(6)(11)凡尼、郁苇:《萧红作品精编·小说卷》,凡尼、郁苇,漓江出版社,2004年出版。
(7)(8)(9)(10)莫言:《红高粱家族》,南海出版社,2004年,第67,第221,第39页,第66页,第71页。
(12)(17)陈思和:《启蒙视角下的民间悲剧:<生死场>》、、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报),2004年第1期,第47页。
(13)《启蒙视角下的民间悲剧:<生死场>》、陈思和、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报),2004年,第1期。
(14)《莫言研究资料·与莫言一席谈》,孔范今,施战军,山东文艺出版社,2006年,第20页。
(15)《弗洛伊德文集第五卷:文明及其缺憾》,车文博,长春出版社,1998年,第236~237
(16)弗洛伊德:《性爱与文明》,安徽文艺出版社,1987年,第275页。
(作者单位:东莞理工大学文学院